苏州市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招标采购公告(苏州市苏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


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苏州市苏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苏州市苏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竞买人参拍即表示对所有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其他管理人制作的材料表示认可,竞买人不持任何异议。

苏州市苏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拍卖财产:
标的物情况:
1、苏州市苏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属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翠园新村37幢1层商铺3,详见拍卖标的评估报告。

特别说明:
苏州市苏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苏州市姑苏区翠园新村37幢1层商铺3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请竞买人仔细查阅评估报告,并在参拍前自行向小区物业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查证。任何当地政府部门的咨询答复不代表管理人的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若竞买人对此部分内容未能在参拍前做全面详尽的了解而导致竞买行为的特定目的不能实现,拍卖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也不构成竞买人对竞买行为重大误解的理由。

根据不动产登记簿所显示,房屋建筑面积为205.9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特别提示:
相关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保要求,以及买受人新开工或者新开业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评、消防等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等,敬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查证。任何当地政府部门的咨询答复不代表管理人的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若竞买人对此部分内容未能在参拍前做全面详尽的了解而导致竞买行为的特定目的不能实现,拍卖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也不构成竞买人对竞买行为重大误解的理由。

二、拍卖时间:本次拍卖竞价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0时至2026年4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拍卖起拍价:109.6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也可以预约集中看房。(联系人:裴律师18626158340)。

拍卖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也接受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的全部内容和约定。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评估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企业均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管理人仅办理交接手续。本次不动产拍卖涉及的需承担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主体由双方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维修基金等欠付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同时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可能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由于原权利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给买受人的情况,买受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相应风险和后果,不得以此主张退房或其他追究管理人责任。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十一、拍卖标的按照现状交付,无证房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如何处置均由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证了解。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三、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请于十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苏州市苏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37070188000414196,开户行:光大银行苏州干将路支行)

十四、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十五、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5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六、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开拍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并由管理人在开拍前至京东拍卖平台备案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参拍人即为京东账号实名注册人。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

十七、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破产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管理人以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裴律师,18626158340(自公告之日起,周末、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00接受咨询),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水坊路36号水巷邻里23幢。

苏州市苏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