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2026)
拍卖公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5月7日上午10时至2026年5月8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登记在木垒县华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木垒县党校东侧的一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宗地编号:2018ML-02-03号地),宗地面积:21462平方米,剩余土地使用权:62.5年,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容积率1.2,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燃气)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以上信息均来自评估报告:新天盛估[2026】字第009号,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价:8541876元;起拍价:7687688.4元;
保证金:768768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资格描述: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中涉及的财产数量均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2、优先购买权人的资格及顺序,由人民法院和拍卖人共同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净价,拍卖交易中办理权证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欠缴的物业、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按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由于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本次拍卖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殊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并交付,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5、在实地勘察过程中,发现拍卖标的范围内有建筑物,请竞买人自行与建筑物所有人自行协商解决,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参与协商工作,请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买,否则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六、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交割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九、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一)任何人参加拍卖会作为竞买人都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法定的证明文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其次,拍卖标的的出卖人与拍卖人都不能同时成为竞买人。
(三)对于特殊标的物的拍卖,其竞买人的资格,要由出卖人与拍卖人依照法律及有关政策确定。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新疆木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信息:91101070843171225025125;行号:402885900015,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木垒县新城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木垒县新城北路
拍卖辅助机构: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999223606
辅助机构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27号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