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招标采购公告(2026)
10万吨/年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情况公示
10万吨/年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受理10万吨/年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8日(4个工作日)。
联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94-5298002
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0万吨/年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工业园C区
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启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见附件
(公示稿)10万吨年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pdf
来源:
金溪县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10万吨/年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单位(盖章):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六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2-六、结论......................................................................................................-86-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及企业分布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5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7监测布点图附图8项目在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位置图附图9噪声源分布图附图10自行监测布点图附图11雨水排放路径图附图12分区防渗图附图13现场勘查及周边环境照片附件:附件1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企业变更信息附件5监测报告附件6赣环环评函〔2024〕200号附件7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附件8现有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批复附件9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正本附件10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附件11总量确认书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10万吨/年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501-361027-04-01-76088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工业园C区地理坐标东经116°46′24.799″,北纬27°56′55.67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金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1-361027-04-01-760885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75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399.7(23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专题设置判断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物、SO2、NOx,不涉及-1-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无新增工业废水直接排放本项目储存有裂解油,最大储存量为471.95m3,密度根据检测结果取值0.9146g/cm3,计算为431.6t,废机油最大储存量为0.5t,因此油类物质最大储存量为432.1t,小于临界值2500t本项目无新增河道取水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海洋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综上,经与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金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金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赣府字〔2024〕87号)审批时间:2024年2月27日(2)规划名称:《金溪县高新工业园区详细规划》审批机关:金溪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金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溪县高新工业园区、城北工业园区详细规划的批复》(金府字〔2024〕63号)审批时间:2024年6月7日(3)规划名称:金溪县工业园调区规划审批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划情况审批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樟树工业园和金溪工业园调区的函》(赣府厅字〔2025〕3号)审批时间:2025年1月21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名称:《江西金溪工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西金溪工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环评函〔2024〕200号);审批时间:2024年10月10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金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规划》提出:构建“3+3+N”的产业发展体系。聚焦3大主导产业:香料香精、光电信息、智能仓储香料香精:重点发展香料产业、香精产业、上下游配套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支撑四大产业构成,以及创新研发、产业融合和品牌建设;光电信息: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和LED产业,同时聚焦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领域;智能仓储:重点发展智能仓储和分拣、智慧物流,加快发展自动分拣设备、智能搬运机器人、无人搬运车(AGV)、码垛机器人、射频识别技术(RFID)、智能定位终端、智能立体仓库等仓储物流设备。提升3个传统产业:机电冶金、轻工纺织、食品加工机电冶金:重点发展铜棒、铝合金制品、汽车零配件、铸铁件、莹石矿精粉及其上下游产业发展;轻工纺织:重点发展差别化纤维、高性能面料、融合特色文化元素的纺织鞋服产品;食品加工:依托脐橙、蜜桔、蜜梨、葡萄等生态果品、蔬菜及畜牧水产业优势,做大做强果蔬加工、食用菌加工、禽制品加工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培育N个战略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高端装备制造:重点发展高端工业机器人及配套件、自动化生产线及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装配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设备等;生物制药:以中药材产业发展为主线,发展生物药、化学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两大领域,重点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及LNG等清洁能源汽车;新材料:重点发展军民两用新材料产业,推动军民融合新材料产业集群。本项目主要生产炭黑,炭黑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广泛应用于橡胶、塑料、涂料、油墨等多个领域。它不仅能够提高材料的强度和韧性,还能改善材料的导电性和屏蔽性能。随着科技的发展,炭黑在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因此,炭黑产业被视为新材料产业的一部分,对照《金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符合金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2、与《江西金溪工业园调区规划》相符性相符性分析规划优化各片区产业布局(城北取消香料产业定位,2025年香料化工企业分批搬迁到位),加强产业集聚,实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标。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在本次调区取消定位范围,因此与《江西金溪工业园调区规划》相符。3、与《江西金溪工业园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规划环评意见的函相符性分析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于2024年9月完成《江西金溪工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告书于2024年10月份通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具体见报告表后附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西金溪工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环评函〔2024〕200号)。1)与《江西金溪工业园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报告书,在满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上述准入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园区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所在地环境特征,同时为便于管理,对园区各产业区的提出禁止准入及限制准入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金溪工业园重点管控区域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金溪工业园重点管控区域环境准入总体要求一览表清单类型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Ⅰ类重点管控区内应布局基本无污染项目。(2)Ⅱ类重点管控区与环境敏感目标应设置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现有企业应严格控制其发展,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并应制定调整计划;Ⅲ类重点管控区周边应设置环境缓冲区;环境缓冲区及Ⅲ类重点管控区内部不得新增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位于Ⅱ类重点管控区,Ⅱ类重点管控区与居民区之间设置50~200m的控制带,本项目位于产业控制带范围外。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建工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2)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减量替代比例应符合有关规定;(3)禁止引入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处理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高盐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2)涉重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等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地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监测;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园区设有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监测相符资源开发利用(1)限制高耗水企业入驻;(2)单位产值水耗、用水效率、单位产值能耗等指标应达到先进水平;(3)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应达到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单位产值水耗、用水效率、单位产值能耗等指标达到先进水平相符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指铅、汞、镉、铬、砷、铊和锑。根据表1-2,本项目与金溪工业园重点管控区域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相符。本项目位于城北片区,与金溪县城北片区产业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金溪工业园城北片区规划产业环境准入清单片区规划主导产业限制发展导向禁止发展导向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城北片区机电制造/1、排放恶臭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等大气污染严重,经论证难以有效处置的项目。2、涉及电镀的项目;3、排放含重金属、氟化物、高盐废水或难降解高浓度有机废水、且废水排放量大、组分复杂经过论证后难以有效处理的项目。限制类:本项目为现有企业为废轮胎利用,属于废旧资源利用企业。禁止类:①本项目不排放有机废气、恶臭气体。②本项目不涉及电镀。③本项目不涉及上述废水排放情况。符合机械电子1、现有化工企业未被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根据表1-3,本项目与金溪工业园高新工业区规划产业环境准入清单相符。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西金溪工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环评函〔2024〕200号),下阶段入园项目的环评重点应放在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防护距离设置、地表水影响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及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等方面,对符合规划环评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建设项目,应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重要依据。当规划环评中资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仍具有时效性时,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环评中的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可适当简化。本次环评按照上述要求设置分析内容,并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重要依据,与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相符。本次环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防护距离设置、地表水影响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及污染治-6-理措施可行性论证;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重要依据。因此,本项目与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相符。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西金溪工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列出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本项目已获得金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501-361027-04-01-760885。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工业园C区,根据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8),该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2)与周边环境的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工业园C区,厂区东南面隔西湖北路为林地,西南、西北面相邻为江西博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东北面隔珊田路为金溪县同鑫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周边企业江西博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医药化工企业、金溪县同鑫实业有限公司为金属加工企业,本项目主要生产炭黑,与周边企业生产工艺无相互影响关系,因此本项目与周边企业相容。项目距离居民点较远,距生产车间最近的敏感点为南面249m处的余家,因此,项目周边居民点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之外,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3、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其他符合性分析(赣长江办〔2022〕7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建设任何生产设施。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且不属于相关行为。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或设施;(二)新建围湖造田;(三)种植经济林;(四)投资建设网箱养殖、投饵养殖、畜禽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设置排污口;(三)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或转运站,或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四)设置从事危险化学品或煤炭、矿砂、水泥等装卸作业的货运码头、水上加油站;(五)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除国家规定的外,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截断湿地水源;(三)采砂、采矿;(四)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建设及开发活动;(六)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引入外来物种;(八)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开展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符合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其他生产设施。为满足生活生态岸线开发需要划定的岸线保留区,除建设生态公园、江滩风光带以及国家、部委、省级重大规划中明确的确需要建设等项目外,不得建设其他生产设施。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符合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且为间接排放符合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投资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铁路、公路、能源、水利等项目,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二)开展除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战略性矿产和非战略性矿产中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的地热、矿泉水以外的勘查开发项目;(三)建设因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以外的临时用地项目;(四)种植杨树、桉树、松树等林木,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挖塘养鱼;(五)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六)闲置、抛荒永久基本农田;(七)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本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禁止在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在上述范围内本项目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经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能达标排放,污染较小。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炭黑,不在禁止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内符合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禁止建设。本项目主要生产炭黑,不在禁止行业内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本项目主要生产炭黑,已进行备案,不属于淘汰类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主要生产炭黑,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项目符合根据表1-4,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要求。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表1-5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分析项目内容相符性分析总则第十二条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项目位于金溪县,属于长江流域范围内。-10-规划与管控第二十二条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规划与管控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属于此类项目。资源保护第三十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明确相关河段和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管控要求。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少量生产用水,不属于水资源高能耗项目。根据表1-5,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5、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相符性表1-6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本项目能源主要为电、燃料油,不使用煤炭。符合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3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4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建立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项目原料、产品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符合-11-根据表1-6,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6、与《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表1-7与《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加快落后低效产能淘汰。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2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制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依法推进清洁生产。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稳步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监督管理。本项目建成后将满足相应清洁生产水平要求符合3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开展火电、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领域工艺绿色化改造。推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项目用能主要为电能、燃油,采用节能工艺符合4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业过程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符合5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排查,以常温常压罐为重点进行治理。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6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持续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石化、化工、印染、造纸、采矿、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综合治理。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根据表1-7,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7、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经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附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照,本项目不会产生该表中所列新污染物,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相符。8、与《抚州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相符性分析表1-8与《抚州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相符性分析-12-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禁止部分(一)本《目录》附件1:“抚州市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国家在特定行业可豁免使用的,从其规定。(二)禁止涉及光气化、硝化工艺的高风险项目(采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先进工艺技术除外,但生产车间或区域应独立设置,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独栋厂房或装置内现场作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9人)。经对照,本项目不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抚州市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所列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属于涉及光气化、硝化工艺的高风险项目。符合2限制部分(一)本《目录》附件2:“抚州市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需尽可能减少、控制总量,降低重大危险源的等级或避免重大危险源的形成,鼓励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减少现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量,用非危险化学品或危险性低的危险化学品替代该类危险化学品。(二)除化工园区内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以及不提高限制类危险化学品既有产能、储量的隐患治理项目外,严格限制审批以生产限制类危险化学品为产品或中间产品的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三)涉及有机过氧化物生产和过氧化工艺、重氮化工艺、格氏反应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应独立设置,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独栋厂房(装置)内现场作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9人。经对照,本项目不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抚州市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所列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有机过氧化物生产和过氧化工艺、重氮化工艺、格氏反应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符合3控制部分本《目录》附件3:“抚州市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所列的危险化学品按照特别控制措施要求进行管控。经对照,本项目不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抚州市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所列危险化学品。符合根据表1-8,本项目建设符合《抚州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要求。9、与《金溪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相符性分析表1-9与《金溪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3-1禁止新建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实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严格限制涉及爆炸品、易制爆等危险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严格控制涉及光气及光气化等高风险化工项目;严格限制及控制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和经营。本项目为炭黑生产企业,不涉及上述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2禁止硝化工艺;限制氟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工艺;控制其他危险工艺。限制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控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禁止、控制生产工艺。不属于上述重大危险源。3化工园区内禁止引进新建工贸企业(项目),鼓励化工园区内现有工贸企业逐步退出。本项目不在化工园区。4化工园区建设项目(企业)引进应符合产业规划要求,鼓励香精香料等精细化工,禁止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大型化工项目及装置入园。同时,应符合《抚州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抚安字〔2024〕13号)本项目不在化工园区。5禁止部分1.本《目录》附件1“禁止部分”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和经营(含票据经营)。国家有豁免规定的,从其规定。3.化工园区内严禁建设与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无关的项目。5.禁止光气生产企业及涉及光气化工艺、合成氨工艺、电石生产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硝化工艺的高风险项目;禁止新建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确定为工艺危险度4级及以上的石化和化工生产项目。6.禁止新(扩)建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涉及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有关工艺技术或设备的化工项目。7.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严格防控产业转移安全风险。8.化工园区内禁止引进人员密集型企业,禁止引进化学生产工艺不成熟、技术不成熟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禁止引进自动化程度低的小型化工类项目,禁止引进剧毒化学品生产新企业。9.禁止新(扩)建列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建设项目,即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江西省、抚州市和金溪县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禁止引进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规定的项目。本项目为炭黑生产,不属于上述禁止引进项目。6限制及控制部分本项目为炭黑生产,不属于上述限-14-1.涉及毒性较大、恶臭、安全隐患较大,对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明显的物质列入限制和控制类目录,限制入园。2.涉及风险较大的本身具备爆炸特性的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化学品等限制和控制入园。3.除化工园区内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以及不提高限制类危险化学品既有产能、储量的隐患治理项目外,严格限制审批限制类项目。4.使用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的精细化工(含医药化工)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工作指引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若构成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其设计单位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资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如实填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等信息,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方式应当符合国家和地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各单位应当依法对所属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进行监督、检查。5.生产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的新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实施。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严格做到“四区分离”,根据其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通信、报警装置。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结合实际,设置合规的配套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单位鼓励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6.对涉及氯化工艺、氟化工艺、过氧化工艺、重氮化工艺的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予以严格限制和控制。7.国家及省发改、工信等部门规定的磷铵、黄磷、尿素、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过剩行业项目。8.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9.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项目;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控制和限制其储存和使用量,控制全县重大危险源总量,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鼓励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减少现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量,采用非危险化学品替代危险化学品、危险性低的危险化学品替代危险性高的危险化学品。10.根据危险化学品风险特征,在全县范围内依法对列入《目录》控制部分的危险化学品针对性实施特别控制措施。有关措施详见《目录》特别控制措施。制及控制引进项目。制及控制引进项目。根据表1-9,本项目建设符合《金溪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要求。10、与《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T/CRIA20001-2016)相符性分析表1-10与《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一、安全生产用于炭黑生产的装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G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等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企业委托专业的设计院进行本项目的设计,炭黑生产的装置符合相关防火和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符合二、环境保护1、炭黑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空气质量(GB309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相关固废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危废鉴别方法标准有关要求。本项目环评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和满足相关环保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法》、《环境空气质量(GB309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符合2、炭黑生产的工艺尾气不直接向大气排放,须经过再次处理消除有毒有害成分,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轮胎裂解等产生工艺废气的工艺。烘干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符合3、炭黑生产过程其它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相关规定。炭黑生产排放的其他污染物(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相关规定。符合4、炭黑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装置,实行雨污分流,炭黑生产企业界区内所产生的污水必须处理达到国家、企业所在地排放标准方可对外排放。企业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和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一起处理达标排放,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自然外排入干河。符合5、新建炭黑生产装置必须采用先进的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对向大气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有效的脱硫、脱硝、除尘处理。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确本项目不涉及轮胎裂解等产生工艺废气的工艺。烘干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炭黑生产排放的其他污染物(粉尘)布袋除尘器符合-16-保外排工业废气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相关规定。6、炭黑生产线及包装、产品库房等易发生炭黑粉尘污染的工段,应配备相应的粉尘泄漏防护措施或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杜绝炭黑粉尘泄漏对环境的污染。包装工序产沉点设置了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然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库房进行密闭,避免粉尘泄露外排。符合3、炭黑生产装置须配套建设炭黑尾气资源综合利用装置回收尾气中可燃组分热能或作其它更、环保利用。主袋滤器分离出来的炭黑尾气作为轮胎厂锅炉及尾气燃烧炉的燃料进行综合利用。符合三、产品质量1、炭黑产品质量应符合《》橡胶用炭黑(GB3778)>>、>、>技术标准。本项目产品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符合2、用户有特殊要求的,以达到用户产品质量要求为准。本项目产品满足橡胶用炭黑性能。符合根据表1-10,本项目建设符合《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T/CRIA20001-2016)要求。11、与《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相符性分析根据《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是指对废旧轮胎进行加工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其中包括旧轮胎翻新,废轮胎生产再生橡胶、橡胶粉、热裂解。本项目以粗炭黑为原料进行深加工,不涉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12、与《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赣环大气[2019]21号文)相符性分析表1-11与《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相符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应1.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详见《国家方案》附件3),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详见《国家方案》附件4);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详见《国家方案》附件的,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拟参照其它行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分别为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可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符合-17-满足以下要求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详见《国家方案》附件5),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项目烘干机为密闭设施;粗炭黑及加工过程的炭黑储存在料仓内;物料输送采用管道、气力输送;生产车间进行密闭生产,车间运输通道大门生产时关闭;烘干烟气及加工粉尘均通过风机收集处理,产尘点和车间可做到无可见烟粉尘外逸。符合根据表1-11,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赣环大气[2019]21号文)要求。3、“三线一单分析”(1)生态红线项目不在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区域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项目纳污水体双陈河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本项目大气主要污染为颗粒物、SO2、NOx,上料、筛分、磁选、研磨、造粒、灌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烘干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双陈河;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18-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本项目能源使用主要为水、电、燃料油,其中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碱液喷淋用水,用量较少,项目用电、用燃料油量较低,因此,项目利用的资源水、电、燃料油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负面准入清单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北片区,结合《2023年抚州市各县(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处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重点管控单元4,符合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要求,具体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1)抚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表1-10抚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单元类别维度序号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为允许类,不属于淘汰类项目相符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布局规划的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和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为规划的工业园区,不属于上述禁止建设项目相符3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锅炉相符4禁止在抚河干流和黎滩河、临水、崇仁河等流域面积二千平方公里以上的抚河支流,以及流域面积小于二千平方公里但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河流,其河道岸线两侧向陆地延伸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所在园区不在上述范围内相符5涉及重点重金属(铅、铬、汞、砷、镉)项目必须有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不得引进项目没有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的涉重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相符6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本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相符-19-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结果作为用途变更审批依据;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7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进行水产养殖。禁止在水库从事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水产养殖、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相符8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本项目不涉及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9到2025年,抚州市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比2020年下降14%,达到26.6微克/立方米以下,相比2025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分别为1470、2106、8945、591吨。VOCs原辅材料替代比例、工业污染源治理“三率”和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进一步提升,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相符10推进水泥、有色金属、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锅炉与炉窑综合治理,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本项目不使用锅炉相符11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削减比例要求。本项目基本不涉及上述原料使用相符12加快推进化工、医药、工业涂装、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力推进源头控制和绿色原料替代,加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等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推进力度。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本项目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相符13严格涉重行业和园区环境准入条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或“等量置换”原则。推动铜铅锌冶炼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强化有色等行业企业废水总铊治理,实施江西省铊排放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4新建、改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5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相符-20-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目环境风险防控16在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或扩建易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7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和不符合规划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限期退出或依法关停。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8推进水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建立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定期会商、信息通报预警、联合监测及协调处置。健全企业、产业园区、地**府各负其责、有序联动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环境应急物资紧急调用及补偿机制。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9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响应标准;强化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和预警能力。本项目不涉及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20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至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2%、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30,全市用水总量2025年不超过24.8亿立方米,2030年不超过24.9亿立方米。本项目用水量较小相符21禁止在禁采区、地下水污染、水资源紧缺、生态脆弱区以及新建、扩建煤电站等高耗水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本项目不涉及相符22到2025年,全市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55.67万吨标准煤以上;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46亿千瓦时以上,人均居民用生活电量达到887.24千瓦时/人;发电装机力争达到504万千瓦以上。力争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7%,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3.4%,新能源发电量占比不低于18.6%;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五年累计下降不低于12.5%,力争达到13%;综合网损率下降到0.97%以下,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水泥、化工和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相符23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本项目不涉及相符-21-根据表1-10,本项目建设符合抚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2)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根据《抚州市各区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北片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4,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如下:表1-11工业园区城北片区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编码ZH36102720004单元名称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重点管控单元4对应数据库编号相符性分析单元类型重点管控单元单元范围工业重点区域+工业园区(涉及工业园区所在秀谷镇、合市镇、陆坊乡等乡镇工业区域)832单元特征区内涉及金溪工业园城北片区:主导产业为香精香料、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等;陆坊工业小区:主导产业为有色金属冶炼。秀谷产业园:主导产业机电制造。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序号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备注1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4、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项目。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2022〕7号)本项目位于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北片区(C区),为规划园区;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不属于两高项目2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原药制造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并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2、不得新建农药、钢铁、焦化、水泥(熟料)项目,原则上限制建设与规划不符的化《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22-工项目。3、在抚河(盱江)河道岸线两侧向陆地延伸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号)3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现有企业(活动)提标改造或企业转型升级。2、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整治,实现达标排放。3、强化工业行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制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管控的措施,逐步研究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非常规污染物管控。4、对不能稳定达标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督促进行生产工艺与装备升级与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并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2、3、《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4、《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本项目为现有工程目前正在提升改造,满足2、3、4要求,符合要求。4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CODcr、氨氮、氮氧化物按总量控制要求执行,符合要求。5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新建、改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的范围,符合要求。6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相应行业准入、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和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新建化工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先进水平。本项目设备、工艺、原料等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已按照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要求设计,进一步降低能耗、物耗、水耗水平,防止物料“跑、冒、滴、漏”,确保各项-23-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要求7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格管控农用地,不得在污染地块种植食用农产品。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替代种植、轮耕休耕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要求8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2、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研究提出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统筹的污染协同防治措施。本项目周边无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符合要求。园区已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9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根据表1-11,本项目建设符合《2023年抚州市各县(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2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江西洁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17日,投资6000万元在江西省金溪工业园C区建设废旧轮胎回收生产炭黑项目,通过补办环评于2010年6月9日取得原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洁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炭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并于2011年7月4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根据2023年1月3日文号为(2022)赣1027执恢238号之二的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江西金三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取得江西洁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金溪县秀谷镇工业园C区的厂房及设备所有权。江西金三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将名称变更为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在现有工程基础上通过改扩建建设10万吨/年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由于场地局限、市场需求等原因,拟分期实施该项目,一期工程主要为在现有工程基础(处理废旧轮胎2.3万吨/年)上进行改造,产品产能不增加,改造炭黑加工生产线,在原有研磨工艺基础上增加磁选、炭黑造粒、烘干等工艺,并对生产线进行全过程密闭及粉尘收集、对厂区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改造。二期工程主要为厂房、仓库及其它辅助工程、环保工程改扩建,裂解设备更新,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项目主要从事炭黑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该行业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所在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同时进行了本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的要求,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2、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5399.7m2(23亩),利用厂区现有炭黑加工厂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540m2,项目建成后,年产造粒炭黑量为10000t/a。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1所示。表2-1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规格贮存方式1炭黑10000t/a<1.5mm20kg/袋,干燥阴凉处贮存建设内容炭黑:是一种无定形碳,主要作为橡胶制品的重要补强剂和填充剂,也可用于塑料、油墨、涂料、印染等方面。炭黑是橡胶工业中仅次于生胶的第二原材料,能改善轮胎的磨耗性能,提高胶料的拉伸强度和撕裂强度等,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制造各种类型的轮胎和其他橡胶制品。本项目炭黑产品性能指标执行《橡胶用炭黑》(GB/T3778-2021)中的N330系列炭黑指标,具体指标见表2-2。炭黑理化性质、毒性毒理见表2-3。表2-2炭黑产品规格及元素分析吸碘值(g/kg)压缩样吸油值(10-5m3/kg)CTAB吸附表面积(103m2/kg)外表面积103m2/kg)加热减量(%)倾注密度(kg/m3)300%定伸应力(MPa)82±682~9473~8569~81≤2.0380±40-0.5±15C(%)H(%)N(%)S(%)O(%)Ash(%)81.72.160.6583.62011.862建设内容表2-3炭黑理化性质、毒理毒性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炭黑炭黑是烃类经气相不完全燃烧或热裂解而成的黑色粉末状物质。外观与性状:黑色、无气味固体。有可能含有易燃的碳氢化合物。危险特性: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强氧化剂如氯酸盐、溴酸盐和硝酸盐会引起燃烧和爆炸。燃爆危险:自燃、点燃后燃烧缓慢。健康危害:吸入刺激鼻腔、嘴、喉;接触刺激皮肤和眼睛;长期暴露,会损伤皮肤和指甲,造成暂时或永久性损伤,伤害肺和呼吸道,并对心脏产生不良影响。慢性接触引起咳嗽、咳痰、烦躁、胸痛、头痛、肺损害、气管炎、皮疹。建设内容项目工程内容组成见表2-4所示。表2-4建设项目组成表序号类别工程内容规模备注1主体工程炭粉加工车间设1条炭粉加工生产线,建筑面积540m2,布置有上料斗、滚筒筛、磁选机、研磨机、造粒机、烘干炉、灌装机、打包机、提升机、料罐等。依托现有-26-2辅助工程办公楼1栋、3F,建筑面积约794.6m2依托现有倒班楼1栋、3F,建筑面积约426.17m2依托现有门卫室1栋、1F,建筑面积约30.96m2依托现有泵房1栋、1F,建筑面积约36m2依托现有3储运工程原料仓库炭粉料罐1个,30m3,位于炭粉加工车间外依托现有储罐区占地面积481.61m2,设置裂解油储罐10个,总容积471.95m3依托现有成品仓库1栋、1F,建筑面积约240m2依托现有4公用工程供水园区管网供水依托现有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接园区雨水管网,废水经处理达到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双陈河依托现有供电市政供电系统统一供电依托现有5环保工程废气上料、筛分、磁选、研磨、造粒、灌装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粉尘处理装置及排气筒(DA002)为现有工程以新带老改建,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为新建废水少量的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新建沉淀池化粪池依托现有噪声处理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新建固废处理一般固废存于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50m2依托现有3、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工业园C区,利用厂区已建成厂房及办公、生活区,厂区入口位于东南侧。入口处布置办公楼、倒班楼,办公楼西北侧依次为成品仓库、炭黑加工车间,车间内生产设备根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形成流水线式布置,避免各工序生产线路反复,节约了人力和物力。厂区办公、生活区位于厂房东南侧,为生产区的侧风向。综上,本项目布置整体整洁,功能分区明确,动静结合,生产工艺布置流畅,因此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所示。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主要原料为粗炭黑,来源于现有工程裂解后的半成品,在现有工程设备更新投产之前,原料主要来源于外购。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5。表2-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原辅材料年用量/t/a一次最大储存量/t包装方式形态来源来源可靠性分析粗炭黑10000/储料罐固体设备更新投产之前,原料主要来源于外购,设备更新后来源于现有工程来源广泛粘结剂505桶装液体外购来源广泛水415.2//液体园区自来水管网供水稳定燃料油500471.95m3储罐液体设备更新投产之前,来源于外购燃料油,设备更新后利用现有工程裂解油外购来源广泛,现有工程产量3600t/a,远大于用量电20万kwh/a///市政供电供电稳定(1)粘结剂:麦芽糖浆,干物质(%)≥75,熬糖温度(℃)≥150,pH值4.6~6.0,DE值(%)≥42,麦芽糖含量(%)≥50,透光率(%)≥98,硫酸灰分(%)≤0.3。(2)废轮胎裂解油的成分主要由烃类和非烃类化合物组成,其中C5H12~C11H24为汽油馏分,C12H26~C20H42为柴油馏分,C20以上为重油。烃类化合物主要包括:烷烃:如C5H12~C11H24(汽油馏分)、烯烃、芳烃(苯、甲苯、二甲苯等);非烃类化合物在轮胎裂解油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主要包括含氧有机物(如乙酸乙酯等)和含硫有机物。废轮胎裂解油可外售直接作为燃料使用,也可以通过下游企业精炼出柴油、汽油等组分。目前,我国还没有裂解油的强制性国家质量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燃料油》(SH/T0356-1996)中的燃料油质量标准,参照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于2024年1月22日批复的《商丘市强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利用废旧轮胎8000吨建设项目》资料,裂解油成分见下表2-6,物理化学性质见下表2-7。表2-6裂解油成分表项目组分单位数值元素分析C%84.55H%9.59N%0.83S%0.437O+其他%4.593-28-表2-7裂解油理化性质、毒理毒性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裂解油主要成分:主要为C5~C20成份,沸点:20~160℃;闪点:7.5~27.5℃;相对密度(水=1):0.78~0.97;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多数有机溶剂;引燃温度:350℃;爆炸上限%(V/V):8.7;爆炸下限%(V/V):1.1;稳定。危险标记7(中闪点易燃液体);危险特性: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侵入途径:吸入、食入。健康危害:蒸汽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浓度过高,几分钟即可引起呼吸困难、紫绀等缺氧症状。急性毒性:LC5032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5、主要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8所示。表2-8项目主要设备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使用工序备注1上料斗1上料依托现有设备2筛分机1筛分3原料罐30m31储料4磁选机2除铁5缓冲仓5m31储料6磨机2研磨7粉料罐30m31储料8袋式收集器40000m3/h2粉料收集两台切换使用,新增9造粒机2造粒新增10气动磁选机1除铁新增11粒料罐20m32储料新增12颗粒灌装机1成品装袋新增13打包机1成品打包新增14烘干炉1烘干新增15提升机6物料输送新增3台16螺旋输送机5物料输送新增2台17布袋除尘器30000m3/h1除尘新增18高温布袋除尘器30000m3/h1除尘新增19碱液喷淋塔5m3/h1脱硫除尘新增20裂解油储罐64.361裂解油储存设备更新2155.3542244.2222335.253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均从现有工程人员调配,无新增。项目实行2班制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29-7、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碱液喷淋废水、地面清洁用水、粘结剂调配用水,年用水量共415.2m3/a,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2)排水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雨水经雨水管网排放,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双陈河。3)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用电量为20万kWh/a,不设置备用发电机。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项目利用厂区已建成厂房、建筑,施工期产排污影响已结束,本次评价不作分析。2、营运期工艺流程项目产品主要为炭黑,具体工艺流程见下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2-1生产工艺流程图(1)上料、筛分:进料口设计为漏斗形状,将原料投入进料口,物料通过负压吸入,然后通过筛分机分离出原料中的煤渣等杂质。经筛分的原料由密闭提升机送入原料罐,整个过程为密闭输送操作。上料程产生粉尘、噪声,筛分过程产生粉尘、噪声、杂质。(2)磁选:启动卸料器,将原料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输送至磁选机,分离出原料中的废钢丝,然后将磁选后的原料通过提升机送入缓冲仓,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噪声、废钢丝。(3)研磨:启动卸料器,原料经密闭螺旋输送机输送至磨机,通过磨辊和磨环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物料进行冲击、挤压和研磨,从而达到细磨的效果;精细碾磨-31-后粉末吸入生产用布袋收料器(两台切换使用)中,再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提升机输送至粉料罐,运行过程设备、储罐全密闭。该过程产生粉尘、噪声。(4)造粒:启动卸料器,将炭黑细粉用密闭螺旋输送机从粉料罐输送至造粒机中(同时喷入水和粘结剂),高速回转的机械搅拌力及由此产生的空气动力,使细粉状炭黑在机内连续实现混合、成粒、球化、致密等过程,从而完成造粒,运行过程设备、储罐全密闭。该过程产生粉尘、噪声。(5)烘干:造粒后的粒料经密闭管道传输至烘干机,烘干温度在80~100℃。烘干机内设滚筒干燥室及燃料燃烧室,燃烧热源采用现有工程产生的裂解油,加热方式为直接加热,采用裂解油燃烧的热风对物料进行烘干,炭黑的燃点为310℃,因此烘干的过程中不会使炭黑燃烧,但此过程产生烘干粉尘,烘干粉尘与裂解油燃烧废气一并经管道引至1套高温布袋除尘器+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经烘干后的粒料通过提升机输送至粒料罐。(6)磁选:启动卸料器,将粒料通过提升机送至磁选机,分离出原料中的残余的废钢丝,然后将磁选后的粒料通过提升机送入下一个粒料罐,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噪声、废钢丝。(7)灌装:粒料罐下部连接颗粒灌装机,打开气动阀门,炭黑粒料进入包装袋。灌装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噪声。(8)打包入库:通过打包机将包装袋密封,然后转入成品库。打包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及废包装材料。3、产污环节表2-9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其产生来源一览表类别污染物类型产污环节污染因子废水生活污水员工生活CODcr、BOD5、SS、氨氮、TP生产废水碱液喷淋pH、SS地面清洁CODcr、SS废气粉尘上料、筛分、磁选、研磨、造粒、灌装颗粒物烘干烟气烘干颗粒物、SO2、NOx噪声机械设备噪声设备运行过程噪声固废生活垃圾员工生活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筛分杂质-32-物磁选废钢丝打包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烟粉尘4、物料平衡项目物料平衡见表2-10。表2-10项目物料平衡表序号投入产出物料名称数量(t/a)去向名称数量(t/a)1粗炭黑10000工艺粉尘有组织0.172粘结剂50无组织0.8水(辅料)200烘干粉尘有组织0.055固体废物废钢丝5杂质15收集的烟粉尘24.136损耗烘干水分200粘合剂4.837产品炭黑10000合计10250合计102505、硫平衡表2-11项目硫平衡表序号投入产出物料名称(t/a)数量(t/a)硫含量(t/a)去向名称数量(t/a)硫含量1裂解油5002.185废气SO21.2450.6225固体废物沉渣5.01.5625合计2.185合计2.185-33-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项目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现有工程于2010年6月9日取得原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洁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炭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批复号为抚环函字【2010】138号。2011年7月4日通过原抚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关于江西洁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炭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批复号为抚环函字【2011】107号。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编号为91361027MAC6J6MD09001V,有效期为2023年04月21日至2028年04月20日。2、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2023年4月20日,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由抚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61027MAC6J6MD09001V,证书正本见附件。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如下表:表2-11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序号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方式执行标准标准限值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频次1有组织废气DA001氮氧化物自动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150mg/Nm3//二氧化硫自动100mg/Nm3//硫化氢手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1次/甲苯手工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15mg/Nm31次/二甲苯手工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mg/Nm31次/二噁英手工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0.1ng-TEQ/m31次/年颗粒物自动20mg/Nm3//非甲烷总烃手工120mg/Nm3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1次/月2无FQ-001~FQ-004臭气浓度手工恶臭污染物20非连续1次/半年-34-组织废气硫化氢手工排放标准GB14554-930.06mg/Nm31.0mg/Nm34.0mg/Nm3采样至少4个1次/半年颗粒物手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次/半年非甲烷总烃手工1次/半年3雨水排放口DW002悬浮物手工/瞬时采样至少3个1次/日化学需氧量手工/1次/日石油类手工/1次/日4噪声N1-N4厂界噪声手工/65(昼)dB(A)55(夜)dB(A)昼、夜各监测1次1次/季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根据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建设单位应提交季报、年报。经调查,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已提交停产报告。3、现有工程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2-12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能源消耗表名称消耗量产品单耗备注原辅材料废旧轮胎(其中钢丝胎80%)16500t/a1.65t/t仓库堆存能源消耗新鲜水10500t/a1.05煤900t/a64kg标煤/t炭黑灰份28%,含硫1%电80万度/a80(度/t)4、现有工程给排水平衡现有工程的总用水量为161336.96m3/a,其中新水用量10500m3/a,原料带入水量838.96m3/a,循环水量150000m3/a,全厂水循环利用率为93%;外排污水总计4800m3/a,其中生活污水450m3/a,清下水300m3/a。项目用水来自工业园区给水管网。水质水量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水要求。项目给排水情况见图2-1,全厂用水情况见表2-13。表2-13项目水平衡表序号用户名称或设备名称入方(m/a)出方(m/a)总用水量新水量循环水量原料带入排放水循环水量损耗水-35-1裂解生产线836.9600836.9600806.96(蒸汽)30掺入煤中2烟气吸收塔63000300060000006000030003生活用水5400540000450009004循环冷却补充水921002100900000300900001800合计161336.9610500150000838.9648001500006538.96图2-1现有工程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a)5、现有工程污染排放情况江西蓝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取得江西洁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金溪县秀谷镇工业园C区的厂房及设备所有权后,至今未进行投产运营,原有的裂解设备均已拆除,保留的炭黑加工设备暂未投入生产,因此无法通过污染源监测取得现有工程污染情况。江西洁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被执行拍卖后,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1027690975445k001U)于2023年04月26日注销,其原有的自行监测资料缺失,因此现有工程实际产排污情况根据《江西洁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炭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进行回顾性分析,项目主要污染源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如下:(1)废气裂解炉加热烟气:裂解炉以煤和不凝气为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和烟尘。烟气采用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6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研磨粉尘:炭黑在研磨过程中产生含尘废气,粉尘中主要成分为炭黑,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尾气经高空排放(DA002)。无组织废气:在裂解炉开炉排出钢丝时产生无组织裂解废气,主要是粉尘、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等。采用真空系统将系统内的大部分残存气体抽出,将可降凝的变生活用水化粪池水处理厂45003002100300循环冷却补300冷却池充用水-36-液体进入油品处理系统,不可降凝的引入不凝气燃烧系统供给另一条生产线或临时贮存。验收监测表明,裂解炉烟尘最高排放浓度为64.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0.028mg/m3,经26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中有组织化氢排放标准。工艺中无组织排放的H2S排放浓度0.028mg/m3,TSP最高排放浓度为0.44mg/m3,非甲烷总烃未检出,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硫化氢的排放要求。(2)废水含油废水由管道连接直接掺入煤中燃烧,不外排;除尘废水采用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工业园区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汇入双陈河。(3)噪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稳定基座减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表明,厂界东、南、西、北方向的昼、夜间噪声声级均达到允许值的要求;昼间噪声声级最大为59.0dB(A),夜间噪声声级最大为52.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煤渣、废钢丝、除尘渣、炭黑尘以及生活垃圾等。煤渣和除尘渣收集后外运作建材加工料;废钢丝收集后外售;炭黑尘直接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4、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项目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14。表2-14现有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类别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CODcr0.27生活污水-37-BOD50.09SS0.09有组织工艺废气粉尘0.19烟尘15.55二氧化硫38.88无组织废气粉尘1.2硫化氢0.24非甲烷总烃0.5固体废物废钢丝1800煤渣150除尘渣200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粉尘150生活垃圾18注:固体废物按产生量统计。4、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上述分析结果,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均能满足环保要求,企业现场无污染遗留问题。现有工程涉及石化生产,属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要求,企业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有关要求,进行厂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土壤、地下水采样分析确认土壤、地下水环境是否污染。由于厂区各类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存在老旧失效情况,本次环评通过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对厂区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改造。以新带老措施:拆除现有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装置及其排气筒,新建1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30000m3/h,滤袋数为240袋,需定期更换。-3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根据现场勘察以及收集的有关资料,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环境空气(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4年江西省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中“环境空气质量”中金溪县六项污染物浓度数据。表3-12024年金溪县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限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浓度66010达标NO2年平均浓度184045达标PM10年平均浓度397055.7达标PM2.5年平均浓度20.93559.7达标CO年平均浓度----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700400017.5达标O3年平均浓度----8h平均第90百分位数11616072.5达标根据上表可知,金溪县六项基本污染物浓度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属于达标区,项目区域空气质量良好。(2)补充监测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次环评引用《江西科迪亚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铁铸件、1万吨铜铸件、1万吨铝铸件、0.3万吨锌铸件生产线项目》中部分大气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0月15日,引用点位秀谷镇敬老院位于项目南面2620m处,引用监测因子为TSP。经分析其监测位置、时间均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1)监测布点监测点的位置及功能见表3-2和附图7。表3-2环境空气监测点及其功能一览表监测点位置方位距离场界布点目的所在环境功能秀谷镇敬老院南2620m关心点二类区2)监测项目:TSP。3)监测频率:进行一期监测,连续测3天。4)评价方法:统计各监测点的TSP。其计算公式如下:Si=Ci/Cio式中:Si—i污染物的标准指数;Ci—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Cio—i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mg/m3。5)监测结果及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分别见表3-3。表3-3环境空气评价结果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日均值监测结果(μg/m3)标准限值(μg/m3)评价指数超标率(%)评价结果秀谷镇敬老院TSP116~1823000.39~0.610达标6)评价结论由评价结果可得出下列评价结论:评价范围内的监测点秀谷镇敬老院TSP监测点日均浓度值最大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表明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2、地表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为东乡水。根据抚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月报(2025年9月)可知:2025年9月,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优良,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100%。图3-1抚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月报(2025年9月)截图表3-42025年9月金溪县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评价序号断面名称所在县区所在水体2025年9月水质评价1金溪齐岗渡金溪县东乡水Ⅲ类(良好)2金溪汤家金溪县抚河Ⅱ类(优)3金溪流坊金溪县瑶河Ⅲ类(良好)东乡水金溪齐岗渡位于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下游约38.1km处,由抚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月报(2025年9月)可知本项目所在流域东乡水环境质量现状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功能要求,水质为良好。3、声环境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现场勘查,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4、生态环境根据调查,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物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因此,本环评不对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索引号:FZ0021/2025-61448发文机关: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文号:成文日期:2025-10-30抚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月报(2025年9月)来源: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丽抚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月报(2025年9月).doc-41-评(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评价不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补充监测。综上所述,项目址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都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要求如下:(1)保护抚河的水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2)保护该区域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3)保护该区域声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根据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的勘查,建设项目附近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面249m处的余家,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5及附图2,地表水保护目标见表3-6。表3-5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坐标/m相对厂规模名称界距离方位环境(m)人数(人)功能1下家庙47730户,120人西《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2余家10325935户,140人南二级标准注:上表是以东经116°46′21.463′′,北纬27°56′56.606′′为原点,正东为X轴正方向,正北为Y轴正方向建立的直角坐标系。表3-6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规模环境功能地表水双陈河东面260m小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要素序号XY大气-47782-290编号距项目距离-42-1、废气运营期上料、筛分、磁选、研磨、造粒、灌装等工序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干炉烟气中SO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二级标准,NOx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炉采⽤直接加热⽅式,其产⽣的烘⼲粉尘与烟尘⼀并排放,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碳黑尘)二级标准。具体浓度限值见表3-7。表3-7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序号执行标准名称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标准值监控点浓度mg/m3染物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碳黑尘)18150.5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肉眼不可见排放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NOx240150.77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控制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SO220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标准2、废水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入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石油类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排放标准如下:表3-8金溪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序号污染因子水质指标单位1pH6~9无量纲2COD500mg/L3BOD5350mg/L4NH₃-N45mg/L5SS400mg/L6TP8mg/L7石油类20mg/L3、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标准值如表3-9所示:表3-9噪声排放标准dB(A)标准限值(dB(A))时段类别昼间夜间5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营运期3类65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国家十五五期间进行排污总量控制的指标主要有:CODcr、TP、VOCs、NOX。(1)废水本次技改项目劳动人员均从现有工程人员调配,无新增。因此,技改后项目全厂废水总量为现有工程废水量与技改工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排放量之和。现有工程废水量为450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TP,技改工程生产废水主要为项目定期更换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排放量为60m3/a,地面清洁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排放量为46.8m3/a;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排放量为3192.0m3/a,全厂废水总量为7798.8m3/a,外排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双陈河,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COD的废水主要为现有工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废水排放量为7738.8m3/a,则计算COD排放量为7738.8m3/a×50mg/L÷1000000=0.387t/a;排放TP的废水主要为现有工程废水,废水排放量为4500m3/a,则计算TP排放量为4500m3/a×0.5mg/L÷1000000=0.0023t/a;由于现有工程未分配总量,因此本次环评申请总量控制指标:COD:0.387t/a、TP:0.0023t/a。(2)废气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各污染物源强分析结果,NOx有组织排放量为1.8t/a,则本项目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的NOx总量为:1.8t/a。-4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已结束,本次评价不做分析。运营期1、项目废气(1)项目废气污染源情况表4-1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环境影响和保产物环节排放形式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产生浓度产生量处理能力收集效率去除效率是否可行技术处理工艺排放浓度排放量编号及名称高度内径温度类型地理坐标浓度mg/m3速率kg/hmg/m3kg/ht/am3/h%%mg/m3kg/ht/a/mm℃/护措施烘干烟气有物934.51.4967.181600.710099是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9.40.0150.072DA003151.030一般排放口116°46′24.739″,27°56′55.426″180.51SO2540.10.8654.1510070162.00.2591.245200/NOx234.20.3751.81000234.20.3751.82400.77上料、筛分、磁选、研磨、造粒、灌装等工艺有物119.43.58317.2300009099是布袋除尘器1.20.0360.172DA002150.7常温一般排放口116°46′24.052″,27°56′55.411″180.51无物/0.1670.8///是车间密闭/0.1670.8//////肉眼不可见/-47-表4-2废气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汇总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排放形式污染物种类非正常排放频次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排放口基本情况控制措施次数单次持续时间总排放时间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编号及名称高度内径温度类型地理坐标次/年小时小时kg/ht/a/mm℃//烘干烟气有组织颗粒物212934.51.4960.003DA003151.030一般排放口116°46′24.739″,27°56′55.426″企业应加强管理,一旦废气治理系统故障,立即停产检修,防止事故废气排放SO2540.10.8650.00173NOx234.20.3750.00075上料、筛分、磁选、研磨、造粒、灌装等工艺有组织颗粒物212119.43.583DA002150.7常温一般排放口116°46′24.052″,27°56′55.411″-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综合利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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