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数据传输线缆招标采购公告(2026)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10-330522-04-02-662302
项目名称
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汽车智能驾驶系统高速数据传输线缆30万千米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6-04-02 15:55:22.0
******************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浙江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
已办结
2025-10-14 10:04:05.0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兴县林业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6-03-06 16:17:55.0
(2026)湖规划资源否字05221002号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已办结
2026-03-10 09:08:34.0
[2026]018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兴县林业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6-03-11 16:24:08.0
地字第3305222026YG0031659号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兴县林业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6-03-06 18:09:21.0
建字第3305222026GG0016661号

-3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长兴县浙江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日期:2025年10月14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510-330522-04-02-662302项目名称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汽车智能驾驶系统高速数据传输线缆30万千米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详细地址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以南、北张浜路以西地块国标行业电线、电缆制造(3831)所属行业轻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拟开工时间2026年01月拟建成时间2027年06月是否零土地项目否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30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总用地面积(亩)30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42285.8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42285.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42285.83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其中设备投资7145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选址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以南、北张浜路以西地块,新征用地30亩,建设厂房及辅助房42285.83平方米作为生产营运用房。拟购置押出机、绞线机、编织机、集中供料设备、电子加速器(辐照设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具备新增年产汽车智能驾驶系统高速数据传输线缆30万千米的生产规模;同时实现年销售收入22000万元,年创税1300万元。项目联系人姓名刘臣项目联系人手机17357206944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高新区)画溪街道包桥路50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1500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16000.00005000.00007145.0000500.0000855.00001500.00000.0000100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16000.00000.000016000.00000.00000.0000公FFFFF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522MA2B7XJ936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高新区)画溪街道包桥路50号成立日期2019年11月注册资金(万)5000币种人民币经营范围光缆制造、销售;智能驾驶高速数据线缆制造、销售等法定代表人蔡瑞孟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773109911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5年10月14日备案日期2025年10月14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5年11月06日第2次变更日期2025年12月04日第3次变更日期2025年12月04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0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核定表,人防编号:[2026]018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线公司联系人胡丽伟单位地址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路50号联系电话13567969726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线公司新增年产汽车智能驾驶系统高速数据传输线缆30万千米建设项目-1#车间、2#车间、机修车间、门卫项目附码2510-330522-04-02-662302建设地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以南、北张浜以西地块地上建筑面积35252.44㎡防空地下室应建建筑面积——防护等级——设计建筑面积——易地建设建筑面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意见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5372.74㎡,为工业用地。根据2020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核定单位(盖章):2026年03月10日说明:需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13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汽车智能驾驶系统高速数据传输线缆30万千米建设项目(开发区北张浜路西侧1号地块)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305222026A210053305222026YG0031659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20003平方米工业用地不小于40006㎡出让红线图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521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火凤凰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汽车智能驾驶系统高速数据传输线缆30万千米建设项目(1#车间、2#车间、机修车间、门卫)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总建筑面积:35372.74㎡(1#车间:32123.03、2#车间:3305222026GG0016661,3141.69㎡,其中地上3021.39㎡,地下120.3㎡、机修车间:59.03㎡、门卫:48.99㎡),计容建筑面积:44816.51㎡。总平图该项目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2019】34号)计算建筑面积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3月0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速数据传输线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