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招标采购公告(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



桂BUJ557(GXCQJY26-353-3)

挂牌日期:2026-04-03信息来源:广西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编号
GR2026GX1000087

项目名称
桂BUJ557(GXCQJY26-353-3)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柳南区

挂牌价格
42,525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04-0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车辆具体参数、质量、状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转让方对车辆参数、质量、状况以及既往的使用、维保历史不作任何承诺。 2.(车辆可能存在有过事故维修、以及其他未知瑕疵,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勘察,并自行确认)本次转让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处置,意向受让方应与转让方联系,详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情况和进行现场仔细察看并确认,审慎判断标的物成新、结构和其他相关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竞买成功后,标的物后续办理的移交手续事项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竞买决定,表明意向受让方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对标的物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并对其竞买行为自行承担责任,愿意承担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或损失。 3.本次车辆以现状转让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车主单位以及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车辆转让前的违章罚款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5.本次转让车辆设置受让保证金和过户保证金,成交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的,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过户费由受让方承担。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车辆转让合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