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104-330604-04-01-903420
项目名称
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已办结
2026-04-02 17:01:40.0
虞水许[2026]21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6-01-09 09:44:05.0
用字第3306042026XS0004674号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1-04-20 16:28:16.0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6-02-09 16:42:46.0
地字第3306042026YG0018682号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6-03-31 16:48:48.0
建字第3306042026GG0029665号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6-01-09 11:52:49.0
用字第3306042026XS0005687号

0虞水许[2026]21号关于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涉河涉堤的批复绍兴市上虞皂李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防洪评价报告的申请报告》《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等申报材料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1.原则同意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涉河涉堤的建设方案。工程建设1#桥,涉及湖西新河,跨径1×25米,桥宽16米,梁底最低高程5.782米,占用水域面积15.17平方米。2.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通过岸线后退增加水域面积193.38平方米。新建护岸32.3米,清淤600立方米,补偿工程总费用列入项目的工程概算,补偿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3.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因施工需临时占用的,临时占用方案报我局批准。工程涉水部分施工尽量安排在非汛期,确需跨汛期施工时,应编制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报属地乡镇(街道)0和我局备案。施工期间应保证防汛通道安全通畅,工程弃土弃渣、泥浆垃圾等不得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造成水利设施损坏的,由你单位负责修复。施工结束后需及时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设施,恢复河道原貌。4.工程涉河涉堤建设内容由我局负责监管,并接受属地乡镇(街道)的检查和各级河长的巡查指导。工程竣工验收前,对防治与补救措施进行验收复核。5.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须承担工程范围内的防汛任务,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配合做好水利工程的维护,并落实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6.工程涉水建设方案若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7.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按有关规定取得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提出延续申请。附件:1.工程涉河涉堤及补偿措施情况表2.工程涉河涉堤监督管理提示单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6年4月2日0附件1工程涉河涉堤及补偿措施情况表序号涉河涉堤工程名称涉及水域名称涉河涉堤情况占用水域面积(m2)补偿水域面积(m2)水域补偿方案和功能补救措施11#桥湖西新河一跨而过15.17193.38通过岸线后退增加水域面积193.38平方米。新建护岸32.3米,清淤600立方米。0附件2工程涉河涉堤监督管理提示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涉水建设方案审批后涉河涉堤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一、监督检查部门: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二、监督检查范围: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涉水建设内容及相关补偿措施。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检查项目建设的位置、规模、涉水建筑物特征参数和坐标等是否按批复方案和范围开展,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的情况;涉水施工图纸较批文及防洪评价报告是否变更,存在变更的是否履行相关变更手续。(二)检查涉水临时工程施工方案是否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汛期施工的,度汛方案是否编制报备。(三)检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有堆放施工材料、弃渣等现象;汛期施工是否存在影响河道、堤防防洪度汛的行为。(四)检查水域补偿措施和功能补救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水域补偿措施和功能补救措施是否按要求实施到位。0(五)检查审批文件提出的项目应落实的其他要求是否已落实。(六)检查工程完工后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工程及施工设备设施等是否清理到位。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不少于2次,若该项目有出现问题举报、检查发现问题突出下发整改通知等情况的,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1年04月20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104-330604-04-01-903420项目名称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详细地址梁湖街道国标行业住宅房屋建筑(4710)所属行业城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拟开工时间2021年04月拟建成时间2028年06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158.92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总用地面积(亩)200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602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285200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2021年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约542451.9万元,涉及曹村、蔡蒋、黄家堡村三个村的征迁和建设。含配套道路6条,分别为:1、规划一路:全长约370米,宽16米,沿线包含1座桥梁,单跨20米;2、:全长约386米,宽24米,沿线包含1座桥梁,单跨20米;3、晚眺路:全长约345米,宽16米,沿线包含1座桥梁,单跨20米;4、象山路:全长约1182米,宽28米,沿线包含1座桥梁,单跨20米。5、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分为一期、二期。渔樵路道路全长约458米,宽13米,杜君路道路全长约459m,宽度16m,沿线设置1跨25米桥梁一座;6、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标段):分为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最大排水管径DN1600)、桥梁、交通标志标识、交安设施、照明、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联系人姓名罗湛项目联系人手机18094676896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舜耕大道西段618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493696.9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542451.9000115560.00003733.30000.0000350894.200023509.400048755.0000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公FFFFF542451.90000.0000172451.9000370000.00000.0000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绍兴市上虞皂李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类型国有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604MA2JTAN183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舜耕大道西段618号成立日期2021年04月注册资金(万)10000币种人民币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徐科杰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735376443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1年04月20日备案日期2021年04月20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1年07月21日第2次变更日期2025年12月31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绍兴市上虞皂李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一期)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市自然资规字(2026)第03003号3306042026YG0018682,东至现状空地,南至百悬线,西至河道,北至皂湖佳园9039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拟新建配套道路工程,总用地面积9039㎡划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2月09日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521绍兴市上虞皂李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一期)东至现状空地,南至百悬线,西至河道,北至皂湖佳园总用地面为9039㎡;其中杜君路(一期)宽16m,长3306042026GG0029665,229.4m,设置1跨25m桥梁一座;渔樵路(一期)宽13m,长340m。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备注:本项目为告知承诺制项目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依据项目拟选位置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2026年01月09日法定凭据。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中1--皂李湖区块(曹村、蔡蒋、黄家堡村)城市更新项目-曹村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二期)2104-330604-04-01-903420绍兴市上虞皂李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虞区S1-ZX-14CZ单元(梁湖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上虞区梁湖街道黄潘路西侧,创新电机厂房3306042026XS0005687南侧总:0.0275公顷拟新建配套道路工程,总用地面积27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附图、附件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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