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便民摊点公开招租 临时便民摊点 临时便民摊点均 临时便民摊点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2026)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华英苑临时便民摊点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338)
标的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华英苑临时便民摊点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338)
项目编码
DSCQ2026FBAC1417502
挂牌价格
44830.0 (元/亩/年/个)
价格说明
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华英苑临时便民摊点,共71个,标的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期限(年)
数量(个)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状态
1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华英苑临时便民摊点
2
71
44,830.00
10,000.00
临时便民摊点(桌子、遮阳伞等)均归原承租单位所有,租赁期至2026年1月29日止。本次招租仅针对临时便民摊点经营权,摊点内现有附着物不在本次招租范围
备注: 租赁期限为2年,起租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应按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基数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3.先付费后使用原则,以年度结算场地费,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第一年度场地管理费,距下一年度开始60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的场地管理费。
4.入场硬性履约条件:本次招租项目设置强制性入场条件,承租方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租赁合同签订及场地正式移交前,完成以下全部工作,经出租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场手续;未按期完成、验收不合格或拒不落实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资格,不予签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需在项目经营区域内安装4个符合***门技术标准、具备高清夜视、影像存储功能的治安监控摄像头,全面覆盖经营区域主要出入口、人员密集区、重点管理区域,确保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影像数据可完整追溯留存,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线路铺设及合同期内运维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需对项目经营区域内71个摊位对应的现有遮阳伞进行全部更换,更换后的遮阳伞须符合城区市容管理规范、消防安全要求,做到样式统一、材质合格、结构稳固,完全满足摊位日常经营使用需求,相关采购、更换、安装及后续维护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为临时便民摊点(桌子、遮阳伞等)均归原承租方所有,租赁期至2026年1月29日止。本次招租仅针对临时便民摊点经营权,摊点内现有附着物不在本次招租范围。
6.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的,即视为认可本临时便民摊点的现状,承租方成功竞得本标的后,需自行负责摊点运营所需配套设施的筹备、建设及完善工作,出租方仅负责提供划定的临时便民摊点经营区域。
7.若原承租方未成功竞得本标的,出租方需为原承租方预留20天(自竞价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算)搬离过渡期,用于原承租方清理场内自有附着物并腾退场地。
8.出租方将在原承租方完成附着物清理、场地恢复至无占用状态后,与新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场地交付手续,预计最终交付时间不晚于2026年4月20日(具体以实际腾退进度为准)。本条款与入场硬性履约条件相关约定冲突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9.因原承租方搬离过渡期、场地腾退进度等非出租方原因,导致新承租方经营启动延迟、前期筹备成本增加等一切风险,均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10.若原承租方逾期未完成腾退及场地清理,出租方将按与原承租方的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但该追责行为不因此减免新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11.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本招租公告及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按要求完成入场履约条件、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3.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2856762。
二、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潘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9377187706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285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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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便民摊点公开招租 临时便民摊点 临时便民摊点均 临时便民摊点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