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研发制造新建招标采购公告(2026)



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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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
信逸化妆品容器研发制造新建项目
佛山市信逸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
佛山市华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信逸化妆品容器研发制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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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信逸化妆品容器研发制造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佛山市信逸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项目四至卫星图附图5本项目现场图片附图6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7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附图11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大塘园规划范围图附图12佛山市三水北江水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示意图附图13佛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4《佛山市三水区SS-F-02-02、SS-F-02-03编制单元(大塘工业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批后公布)》附图15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陆域重点管控单元附图16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附图17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附图18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附图19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土地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大气现状监测报告(引用)附件6白乳胶MSDS报告附件7白乳胶VOCs含量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信逸化妆品容器研发制造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512-440607-04-05-878988建设单位联系人杨晓俊联系方式13510111564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地理坐标(N23°25'35.641",E112°55'58.15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55玻璃包装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7、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特种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占比(%)1.33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1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和胶雾(颗粒物),排放废气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无需开展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厂进一步处理无需开展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Q<1,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无需开展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用水来源于市政管网供园区的自来水,不自行设置取水口无需开展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开展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共包括11种(类)污染物,分别是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规划情况《佛山市三水区SS-F-02-02、SS-F-02-03编制单元(大塘工业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批后公布)》(审批单位: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复文号:佛府办函〔2022〕16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区域环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文件及文号:《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情况的函》(佛环三函〔2024〕22号)审批机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审查相符性分析: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10.2.4.2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和总体管控要求”:大塘镇产业发展定位以环境管控单元基础,结合各单元的主导产业、产业发展方向,各产业地块目前的实际发展水平、存在问题及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各单元的主导产业。(1)产业开发应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及佛山市生态控制线,实行生态保护优先。(2)以地表水环境容量为基础优化排污口设置,并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优化现有及未来规划排污口的布局,并合理分配各区域的水污染物总量。(3)制造业主要位于大塘工业园片区,主要有纺织印染、精细化工、五金机械、塑料皮革和家具5大产业,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园的产业和产业,大塘镇将新材料产业,以及高端装备制造和机械装备产业作为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并对工业园的主导产业布局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调整。(4)合理布设工业企业,对于工业区内或邻近居住区、医疗、文化教育等主要功能的工业地块,应严格控制大气、噪声污染严重的行业,现有的企业要进行整治清理,严格限制其改扩建。(5)对中心城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区域,应重点关注城市道路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应根据道路环境影响和现状监测设置一定的噪声防护距离,在规划居住用地阶段设置一定的空间退缩,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严格控制噪声污染。(6)佛山市三水区北江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佛府〔2021〕11号)等法规文件的要求进行保护。森林公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湿地公园涉及佛山三水北江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管控单元内可能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环境影响的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建设项目,应禁止其建设。对典型水染污染型的纺织印染、表面处理等项目类型,应根据其环境敏感程度、生产工艺、空间布局、排污去向、区域污水管网的配套、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严格分区控制。本项目主要从事植绒件生产,拟选址位于大塘园A区综合工业区,为家具用地(详见附图11),项目产品不属于大塘镇工业区的禁止入园的产业,与大塘镇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和总体管控要求相符,项目能源采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不使用非清洁能源。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植绒件生产,其产品、设备、工艺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目录中,亦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里的禁止准入事项。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根据《大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详见附图10),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城镇建设用地区。项目选址不在一般农地区、水利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等区域范围内。根据项目所在地土地证,项目厂房用途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3。项目的建设没有改变地块原有的用地性质,因此项目选址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合。3、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植绒件的加工生产,生产的产品及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符合要求。4、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1广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三生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态国土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区大塘园A区77-3号A8保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占全栋五楼,项目所在区域属符合护于工业用地,不在生态保红护红线内,不在一般生态线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空间内。的25.49%。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环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和境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地表水环境均属于达标质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区。项目运营后在正常工量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符合底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现有水平。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资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本项目由市政管网供水、源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市政电网供电,能够满足符合利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项目需要,项目实施后,文件要求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质量稳步提升。用上线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不会造成区域的用水量超过区域允许用水量,符合区域水资源利用考核要求;对区域的能源总量影响较小,符合区域能源利用考核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本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符合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23.0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8.51%: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17.3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5.73%。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所在位置不属于划定的生态控制线管制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5.7%,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市考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主要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地下水饮用水源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属于达标区,地表水环境属于不达标区。但项目运营后在正常工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4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5。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强度等目标要求,按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其中耕项目生产过程消耗的水、电资源较少,且所在区域水、电等资源充足,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地保有量达到185.75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保持164.42平方公里,单位GDP能耗降低比例达到14.5%。全市总体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强化水源地空间管控,严格限制饮用水水源汇水区内的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区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水源汇水区内。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扩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符合全市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项目生产过程均使用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玻璃包装容器制造,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中提到的禁止类项目。符合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建设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挥发性有机物第三方治理项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集中高效处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4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污染物区域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项目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减少不必要的耗水环节,实施节约用水的生产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符合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不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资源。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本项目按规定申请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合理建设工业废水或综合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符合五楼,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全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实行“减二增一”替代。项目按要求对重点污染物“减二增一”替代。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西江、北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完善城市双水源联网供水格局。项目不属于西江、北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范围内。符合推动企业将低温等离子、UV光解、RTO燃烧炉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纳入全厂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不使用低温等离子、UV光解、RTO燃烧炉安全风险辨识范围的废气治理设施。符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化提升。全力避免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事故(事件)。项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申报转移。强化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监管,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符合3类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治理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对人口集中区域影响大等问题。项目所在位置属于ZH44060720009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符合水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以工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涉水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项目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减少不必要的耗水环节,实施节约用水的生产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符合推行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厂区废水输送明管化,实行水质和视频双监控,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建设工业废水或综合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符合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人口较集中的单元,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以及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玻璃制品制造,生产过程不产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以及无使用高挥发性的原辅材料。符合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新增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较大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较大的建设项目。符合园区型重点管控单元周边1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项目边界1公里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符合合理建设产业园区工业废水或综合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ZH440605200009)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禁止类】园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电器等产业,不得引入专业电镀、漂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不得引进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审查意见)禁止引进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植绒件的加工生产,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不属于源强重点发展产业,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项目。符合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不符合园区发展定位的项目入驻。本项目属于非金属制造业,符合园区发展定位。符合1-3.【产业/禁止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工业企业原则上禁止选址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原则上禁止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本项目主要从事植绒件的加工生产,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在乐平科技工业园内,不涉及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符合1-4.【产业/综合类】园区工业用地或企业与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之间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植绒件的加工生产,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附近100m范围内不涉及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与园区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的园区公寓。符合1-5.【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乐平镇高排放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得以处理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不大。符合1-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在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且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污水回用比例。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2-2.【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符合2-3.【能源/综合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主要从事植绒件的加工生产,均使用电能,不属于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企业。符合2-4.【土地资源/综合类】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新增用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1.【其他/综合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胶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量很少,不会突破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大塘污水处符合理厂。3-2.【水/综合类】园区应合理规划建设工业或综合集中废水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1【其他/综合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胶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量很少,不会突破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大塘污水处理厂。符合4-2.【水/综合类】园区应合理规划建设工业或综合集中废水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佛环〔2024〕20号》的文件要求。7、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①环境空气: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及《关于调整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复函》(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9日),项目所在地均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②地表水: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22〕122号)表2可知,九曲河水质现状为劣V类,2030年水质管理目标为V类,远期目标为Ⅳ类。因此,九曲河近期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远期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三水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三府办(1997)87号)、《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补充方案》(区环保局2003年12月10日),“功能区划分成果及其要求”中的相关要求中的相关内容:“各水体未列出的上游及支流的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以保证主流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最低要求,原则上与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九曲河上游的白岭涌和下把水涌按V类功能区进行评价,因此,白岭涌和下把水涌属于V类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佛山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请校正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的意见的函》,项目距离最近饮用水源为北江水厂,项目距北江水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约3500m(详见附图12),项目所在地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③声环境: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佛环〔2024〕1号)的通知,项目所在地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见附图6),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其所在地声环境功能要求。④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周边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8、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相符性分析《规划》提出: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粵环〔2021〕10号)中提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使用的含VOCs物料白乳胶为低VOCs含量原辅料,从源头减少了VOCs的产生。建设单位拟对喷胶车间和烘干车间作密闭处理,同时采取“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对有机废气进行治理。综上,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的要求。9、与《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佛环〔2022〕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佛环〔2022〕3号)要指出: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扩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本项目属于玻璃包装容器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不属于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佛环〔2022〕3号)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佛环〔2022〕3号)相关要求。10、与《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三府办〔2021〕27号)相符性分析(一)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构建基于“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落实空间布局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监管、准入等手段,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和新建、扩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禁止新建、改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二)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全面落实全区行政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除禁燃区文件规定特定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禁止新增高污染燃料销售点,同时拆除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或改燃清洁能源。(三)加强VOCs污染源头控制管理。严格控制VOCs新增排放量,新上项目实施倍量替代,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逐步淘汰UV光解、低温等离子等治理工艺,引导企业规范使用高效适宜治理技术。全面推广指导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原辅材料,将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探索VOCs治理的新模式,推广在源头上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治理工艺。本项目使用的含VOCs物料白乳胶为低VOCs含量的原辅料,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水帘柜+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保证有机废气达标排放。同时,项目运营期将严格按照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制度,落实活性炭更换工作,确保有机废气的治理效率。综上,项目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三府办〔2021〕27号)相关要求。12、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本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见下表。表1-5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一览表源项控制环节控制要求控制措施符合性VOCs物料储存物料储存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含VOCs物料主要为白乳胶,其含VOCs物料均为瓶装或桶装,在非取用状态下,瓶口、桶口保持密闭。符合VOCs基本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管道本项目含VOCs物符合VOCs物料移和输送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料均贮存在厂区化学品仓库,均不采用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根据生产需求,物料采用密闭容器进行输送。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喷胶车间和烘干车间作密闭处理,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经“水帘柜+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符合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基本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次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停止运行。符合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喷胶车间和烘干车间作密闭处理,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符合记录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企业拟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13、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本项目使用的含VOCs物料白乳胶为低VOCs含量原辅料,从源头减少了VOCs的产生。建设单位拟对生产车间作密闭处理,同时采取“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对有机废气进行治理。加强运行管理,梳理VOCs排放的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和检维修作业,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建立生产及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台账至少保存三年。综上,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关要求。14、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50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文件要求:1、加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应用涂装工艺的工业企业应当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并建立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的台账,记录生产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新改扩建的出版物印刷类项目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油墨。皮鞋制造、家具制造类项目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特殊功能要求的除外)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2、全面开展涉VOCs储罐排查整治。各地要按照国家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制药等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开展涉VOCs储罐排查,建立储罐整治清单,制定整治方案,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确需一定整改周期的,最迟在下次检维修期间完成整改。3、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严格限制新改扩建项目使用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吸收可溶性VOCs除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恶臭处理除外)。各地要对低效VOCs治理设施开展排查,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单位,要督促其更换或升级改造。2023年底前,完成1068个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并在省固定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平台上更新改造升级相关信息。本项目使用的含VOCs物料的白乳胶为低VOCs含量原辅料,从源头减少了VOCs的产生。其含VOCs物料均为瓶装或桶装,在非取用状态下,瓶口、桶口保持密闭,生产过程涉及VOCs生产设备均设有集气罩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不属于低效VOCs治理设施。本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总VOCs产品的相关信息。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50号)相关要求。15、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3〕16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文件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达标运行,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各地要针对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突出问题,构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调联动防治机制。加强对涉水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及受纳水体监测,鼓励电子、印染、原料药制造等产业园区开展工业废水综合毒性监控能力建设。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优化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抓好金属表面处理、化工、印染、造纸、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升级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改造。到2023年底,珠海污水零直排“美丽园区”和佛山镇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本项目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3〕163号)相关要求。16、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23〕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文件要求:(一)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深化涉镉等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韶关、阳江、清远市要督促有关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相关规定。2023年底前,各地要督促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实现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联网。(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对已完成调查的化工园区等重点污染源实施地下水环境分类管理。鼓励湛江等市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本项目不涉及镉等重金属排放。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危险物等污染物下渗现象,不会出现污染地下水、土壤的情况。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23〕3号)相关要求。17、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相符性分析《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要求: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从源头、生产过程及末端选用污染防治技术,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第十二条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大气污染物包括国家确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和本省确定的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少废气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产;(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本项目使用的含VOCs物料白乳胶为低VOCs含量原辅料,从源头减少了VOCs的产生。建设单位拟对喷胶车间和烘干车间作密闭处理,同时采取“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对有机废气进行治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VOCs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其具体的总量控制指标由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审批要求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综上,项目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的要求。18、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水利局的函》(2023-0031(水))相符性分析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水利局的函》(2023-0031(水))要求:1.加强涉生活污水排放项目审批管理。要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动态更新区域排水管网图,准确判断区域排水设施现状。生活污水管网未覆盖或已覆盖但未实质连通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区域,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生活污水排放的工业项目,确需排放生活污水的,应自行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仅限于规模以上、生活污水排放量不低于40吨/日的工业企业,并加强处理工艺经济技术可行性及受纳水体达标论证。处于工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内、上楼发展的新建、扩建工业项目以及已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工业企业单独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涉及重大项目的,由属地人民政府出具承诺函,明确时间表和工程措施,在项目投产前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或建成集中处理设施。2.加强涉生产废水产排项目审批管理。聚焦产业行业特点,针对企业规模小、生产工艺简单、单纯加工型、产品附加值不高、废水产排复杂的涉水项目,要严格废水回用率和回用可行性审查,无废水成分分析、回用水质适用性分析,无废水回用处理工艺设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述,无回用相关存储及管路设置等工程措施的项目,不得通过回用或“零排放”环评审批。严格工业废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项目审查,项目环评报告要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可依托性及可监管性分析。经评估工业废水预处理后可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在环评审批环节以内部流程形式征询同级水利部门意见,与水利部门排水许可管理形成联动。未实现雨污分流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严格控制以间接排放标准或纳管排放标准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工业企业排放有含重金属、难生化降解、有生物毒性、易燃易爆、高盐分、重油脂等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收能力的生产废水,以及间接冷却的清净下水等过低浓度生产废水,原则上不得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进入的,各区要制定限期退出计划并实施。受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的,限制审批新增废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工业项目。零散废水转运处置方式为解决历史问题的过渡阶段措施,村级工业园、老旧工业区已完成“工改工”改造重建,以及新规划建设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原则上应自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或通过管网纳入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排放,不再审批以零散废水形式外运处置(VOCs喷淋废水除外)。本项目喷枪清洗工序旨在清除喷枪内残留的含VOCs白乳胶,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中含有未完全固化的胶状物质及少量VOCs,其产生来源与VOCs物料使用直接相关,符合文件中“VOCs喷淋废水”的核心界定(与VOCs相关生产活动产生的喷淋/清洗废水)。因此,本项目喷枪清洗废水可按VOCs喷淋废水管理,采用与水帘柜废水一致的处置方式,定期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不外排,符合文件中“零散废水转运处置方式仅适用于VOCs喷淋废水等特定类别”的管控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水利局的函》(2023-0031(水))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信逸中心科技E112°55'5本项目占主要从事本项价法》(定》(国目必须实利国利民十七、非玻璃制造环境影响2、主项目目概况化妆品容器研发制造工业区大塘园A区8.159"本项目所在厂地面积2100m2,建生产植绒件,年产植目建成后可能会对周2018年12月31日务院令第682号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金属矿物制品业3;玻璃制品制造(电报告表。要建设内容建设组成情况详见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77-3号A8栋五楼,地理坐标为:N23°25'35.641",房共七层,总建筑高度为40m,本项目主要租赁厂房第五层。筑面积2100m2,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本项目绒件100万件。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修订)和《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的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制度,以便能有效的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环境、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0-57、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特种玻璃制造;其他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类别,需编制2-1。表2-1本项目建设组成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厂房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2100m2,高3m,设有涂胶房(250m2)、喷胶房(200m2)、植绒室(220m2)、烘干房(50m2)、空压机房(40m2)等。辅助工程办公室占地面积400m2,用于办公。厕所占地面积18m2,用于洗手如厕。储运工程原料储存区占地面积360m2,位于厂房内,主要用于储存原料。产品暂存区占地面积380m2,位于厂房内,主要用于暂存成品。固废间占地面积10m2,位于厂房内,主要用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危废间占地面积10m2,位于厂房内,主要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公用工程供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均由市政自来水公司提供。排水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大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不外排。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电,不设有备用发电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厂房①表面涂胶/喷胶、烘干工序废气通过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一套“水帘柜+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同引至楼顶4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植绒印花粉尘沉降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理,少量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大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不外排。噪声治理合理调整设备布置,主要生产设备安装隔震垫,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生活垃圾分类妥善收集暂存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在危险废物仓库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3、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2-2。表2-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产品照片备注1植绒件100万件塑料件2玻璃件4、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2-3。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形态年用量最大储存量包装规格对应产品/用途备注1内塞固态100万个2000个1000个/袋植绒件外购,用于自动化生产线组装工序2化妆品玻璃瓶固态50万个1000个50个/箱3化妆品塑料瓶固态50万个1000个50个/箱4软管固态65万个1000个1000个/袋5瓶盖固态100万个2000个1000个/袋6乳液泵固态25万个500个1000个/袋7乳液泵头固态25万个500个1000个/袋8化妆品瓶盖密封垫片固态100万个2000个1000个/袋9硅胶密封垫圈固态100万个2000个1000个/袋10化妆品硅胶挖勺固态35万个500个1000个/袋11水乳面霜硅胶刮刀固态45万个500个1000个/袋12绒毛固态6吨0.2吨20kg/袋外购,用于定型植绒印花工序13白乳胶液态12吨0.4吨5kg/罐外购,用于表面涂胶工序14包装材料固态1吨0.05吨/外购,用于包装工序15机油液态0.02吨0.001吨20kg/桶设备维护外购,用于设备维护说明:白乳胶:根据企业提供的白乳胶MSDS报告(详见附件6),白乳胶为乳白色液体,有淡淡的香味,沸点为100℃,密度1.01g/cm3,主要成分为≥37%的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共聚物、0.003%的5-氯-2-甲基-1-异噻唑啉-3-酮和2-甲基-1-异噻唑啉-3-酮的混合物和≤63%的水。机油:淡黄色黏稠液体,闪点120℃~340℃,自燃点300℃~350℃,相对密度0.91(水=1),溶于苯、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CAS号为28474-30-8。用在各种类型汽车、机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主要起润滑、辅助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表2-4主要涉VOCs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主要成分VOCs含量《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是否属于低VOCs原辅料1白乳胶≥37%的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共聚物、0.003%的5-氯-2-甲基-1-异噻唑啉-3-酮和2-甲基-1-异噻唑啉-3-酮的混合物和≤63%的水ND(取检出值1g/L)50g/L是注:①根据其MSDS,项目白乳胶密度取1.01g/cm3。②根据白乳胶的VOCs含量检测报告(见附件7),VOCs含量测试结果为ND,取检出值1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中的其他-丙烯酸酯类水基型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要求(≤50g/L);故项目使用的白乳胶属于低VOCs含量材料。白乳胶用量核算:表2-5项目胶粘剂用量估算一览表产品名称年产量每个产品上胶面积上胶层数上胶厚度/mm胶水密度(g/cm3)胶水附着率(%)胶年用量(t/a)植绒件100万件0.025m2/件10.381.018511.29注:①根据其MSDS,项目白乳胶密度取1.01g/cm3。②项目产品规格不一,因此无法统一计算单件产品的上胶面积,本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上胶面积进行核算。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自动化程度较高且上胶距离较近,因此附着率较高,附着率约为85%。④胶水用量=上胶总面积×上胶层数×上胶厚度×胶水密度÷胶水附着率。⑤考虑到人为或设备损耗,故申报量大于理论用量。序号核实项目设备参数计算与校核结论1理论用胶量单件面积0.025㎡,厚度0.38mm,密度1.01g/cm³,附着率85%理论湿膜体积:100万件×0.025m2/件×(0.38/1000)m=9.5m³;理论用胶量:9.5m³×1.01t/m³÷85%≈11.29吨。用量核算准确2喷枪规格匹配性压送式,口径2.0mm,喷幅250mm对于白乳胶(粘度较高),2.0mm口径是行业标准选择,能保证充足出胶量且不易堵塞。压送式供胶稳定,适合连续作业。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工艺要求3生产效率校核年喷涂2400小时,喷枪4把(3用1备)总喷涂面积:250000m2;实际工作枪时:2400小时×3把=7200枪时;所需平均单枪喷涂效率:250000m2÷7200枪时≈34.7m2/小时。效率要求适中,易于实现4单枪出胶量核实结合上述数据单枪小时用胶量:(11.29t/a÷3把)÷2400h≈1.57kg/h;换算为出胶能力:在设定参数下,此出胶量远低于2.0mm口径压送式喷枪的额定能力(通常可达5~10kg/h以上)。喷枪负荷率低,留有充分余量,参数调整空间大5、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6。表2-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规格型号数量工序静电植绒机8台静电植绒工1/序2压力罐/1台辅助3自动化生产线/4条组装4涂胶机/4台涂胶5绒毛回收箱/4台绒毛回收6空压机/1台辅助7烤箱/1台烘干工序自动喷枪4把喷胶工序8喷胶3用1备线水帘柜1个废气治理设备名称压送式喷枪,喷嘴口径:2.0mm,喷幅宽度:250mm,4.0m*1.0m*2.4m,水槽深0.3m6、公用工程损耗量0.00003(1)给排水习①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水帘柜用水和喷枪清洗用水。生活用水量为250t/a,水帘柜用水量为86.4t/a,喷枪清洗用水量为0.00107t/a,因此本项目的总用水量为336.40107t/a。②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用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大塘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达标后排入九曲河,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0.9计,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5m3/a。225大塘污水处理厂250生活用水225、生活污水225.三级化粪池市政用水336.401070.00107喷枪清洗用水0.00104损耗量86.4刁7.27.20104佛山市佳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6.4水帘柜用水循环水量8640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2)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预计年用电量20万kw•h。7、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工作制度:本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无食堂和宿舍。8、项目的四至情况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项目北边为佛山米菲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西边为某厂房,项目南边为佛山市赛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东边为天泰东三路。项目四至现场情况图见附图5。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图如图所示。图2-2项目植绒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说明:①设计研发:项目团队通过各种市场调研及实验后设计研发出模具,制作工程图纸。②图纸发外:将审核通过后的工程图纸提供给供应商进行生产。③外购原料:从原料供应商处购买所需的化妆品瓶配件(玻璃瓶、塑料瓶、软管、瓶盖、乳液泵及泵头、密封垫片、密封垫圈、内塞、硅胶挖勺、硅胶刮刀)。④组装:将外购回来的玻璃瓶、塑料瓶、软管、瓶盖、乳液泵及泵头、密封垫片、密封垫圈、内塞、硅胶挖勺、硅胶刮刀进行分类排列后,随着传输带进入自动化生产线进行组装。该过程中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噪声。⑤表面涂胶/喷胶:组装完成后的化妆品塑料瓶、玻璃瓶进入喷胶生产线进行表面涂胶/喷胶。本项目植绒件部分采用涂胶机涂胶,另一部分采用喷枪喷胶。喷胶工序主要采用自动喷胶线进行喷胶,喷胶生产线为自动化设备,人工组装好塑料瓶、玻璃瓶后,随着生产流水线进入喷胶柜进行喷胶。使用白乳胶对塑料瓶、玻璃瓶进行喷胶,喷胶在密闭房间内进行。喷胶车间内设水帘柜,喷胶使用大流量低压力(HVLP)喷枪喷涂,将胶水喷到塑料瓶、玻璃瓶表面,胶水在空气压力作用下雾化,喷到塑料瓶、玻璃瓶外表面上形成均匀的图纸发外外购原料组装->噪声自动化生产线封垫片、密封垫圈、内塞、硅胶挖勺、硅胶刮刀有机废气、恶臭、表面涂胶/喷胶柜废水、废胶水渣有机废气、恶臭、颗粒物、I绒毛静电植绒-->静电植绒机、绒毛回收箱I噪声、废包装材料、废绒毛有机废气、烤箱烘干恶臭、噪声检验不合格品-->包装材料一>包装成品保护层。喷胶工序每天连续运行时间约为8h,该工序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恶臭、颗粒物、废原料桶、废胶水渣和噪声,废气治理过程中会产生水帘柜废水。⑥静电植绒:项目植绒工序采用静电植绒机将绒毛垂直植入塑料瓶、玻璃瓶外部,本静电植绒工序配备由绒毛回收箱收集植绒过程中产生的废绒毛,收集的绒毛可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植绒是利用电荷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物理特性,使绒毛带上负电荷,把需要植绒的物体放在零电位或接地条件下,绒毛受到异电位被植物体的吸引,呈垂直状加速飞升到需要植绒的物体表面上,由于被植物体涂有白乳胶,绒毛就被垂直粘在被植物体上。静电植绒过程中设备完全密闭进行,植绒工序由于绒毛质量较轻,在绒毛投入过程会飘散外逸形成粉尘(颗粒物)。由于白乳胶挥发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废包装材料和噪声。⑦烘干:完成植绒后的塑料瓶、玻璃瓶由烤箱进行烘干,为电加热,通过电能转化为热能,不产生燃烧废气,通过输送系统,将喷胶的空玻璃瓶在烤箱内进行加热,使玻璃瓶表面胶水快干,烘干后经流水线自然冷却。烘干工序每天连续运行时间约为8h,该过程中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恶臭和噪声。⑧检验:冷却后的植绒塑料瓶、玻璃瓶由工厂员工进行手工检验,合格品进行包装外售,不合格品作为一般固废交由资源公司回收处理。该过程中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不合格品。⑨包装成品:将成品植绒塑料瓶、玻璃瓶打包入箱,临时放于产品暂存区,等外发货。2、主要产污排污环节本项目的主要产污排污环节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7本项目主要产污排污环节情况一览表类型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及去向废水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引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九曲河废气治理水帘柜用水有机物、SS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喷枪清洗喷枪清洗用水有机物废气喷胶、静电植绒工序有机废气、颗粒物、恶臭喷胶、静电植绒废气通过水帘柜预处理后和表面涂胶、烘干废气汇入同一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45m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表面涂胶、烘干工序有机废气、恶臭噪声设备运行设备噪声合理调整设备布置,主要生产设备安装隔震垫,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噪声固废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妥善收集暂存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经绒毛回收箱回收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妥善收集后交由资源公司回收处理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废绒毛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胶水罐废胶水渣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77-3号A8栋五楼,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规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基本污染物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网站公布的《三水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更新至2025年)》(https://www.ss.gov.cn/gzjg/ssqhjbhj/wryjgxx/kqzl/content/post_6940513.html),三水区2025年常规大气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如下:图3-1三水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5-2025年)(截图)-大气环境表3-12025年三水区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污染物环境质量指标(µg/m3)(%)(µg/m3)情况年平均浓度76011.7达标NO2年平均浓度314077.5达标SO2三水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更新至2025年)发布时间:2026-01-0714:28:33来源:本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字号:大中小】分享至:年份SO2NO2PM10co03-8hPM2.5优良天数比例综合指数2015年2138581.41354186.0%4.492016年1642551.31544581.0%4.682017年1544661.21764675.8%5.012018年1344611.21723879.5%4.662019年1041591.21763181.4%4.322020年832421.01562490.7%3.452021年933471.01632487.4%3.602022年730410.91682486.6%3.422023年632440.91652789.0%3.552024年731380.91442592.6%3.272025年533430.91482691.8%3.39注:1、CO单位为室克/立方米,其他污染物单位为微克/立方米;2、数据基于“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管理与数据发布支持系统”作统计,2019年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PM10、PM2.5为实况状态数据,其他监测指标为参比状态下的数据。PM10年平均浓度387054.3达标PM2.5年平均浓度253571.4达标CO24h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900400022.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位百分数14416090.0达标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氮、臭氧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可判断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2)其他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选取TSP作为特征污染物的评价项目。TSP质量现状引用广东中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2025年03月10日-2025年03月16日在佛山市东恒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编号为ZCJC-250304-A04-ZH(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北面,距离约为2931m)(报告详见附件6),对本项目周围环境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现状分析与评价,监测数据见表如下:表3-2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表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佛山市东恒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TSP2025年03月10日-2025年03月16日西北面2931表3-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佛山市东恒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TSP24h均值0.30.104~0.12943.00达标监测数据显示,监测期间TSP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属于大塘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白岭涌,流经下把水涌,最后汇入九曲河。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22〕122号)》,九曲河水质现状为劣V类,2030年水质管理目标为V类,远期目标为Ⅳ类,近期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远期执行Ⅳ类标准。九曲河地表水数据本次环评引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5年1-12月市控考核数据进行分析,监测结果见下图3-1。2025年1-12月市市控断面水质情况序号河涌(断面)河长2025年水质目标1-12月水质情况考核区水质类达标判广超标因子(倍数)综合污染指数同比65大棉涌李毅佳(三水区副区长)Ⅳ类Ⅳ类达标0.62-11.11%三水区66大望涡涌关海权(三水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V类V类达标0.56-3.75%67左岸涌(塘西路)钱静瑜(副区长、大塘镇党委书记)V类V类达标0.59-2.67%68乐平涌(海洲村)张志彬(三水区委常委、乐平镇党委书记)Ⅳ类Ⅳ类达标0.483.42%69九曲河钱静瑜(三水区副区长、大塘镇党委书记)V类V类达标0.6015.82%70芦苞涌(古云桥)劳剑锋(南海区副区长)、黄聪(三水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Ⅳ类Ⅳ类达标0.54-8.13%图3-12025年1-12月市控考核数据(截图)从上图可知,九曲河2025年的水质目标为Ⅴ类,2025年1月-12月的水质类别V类,故2025年九曲河水质为达标状态。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佛环〔2024〕1号)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故不展开电磁辐射现状调查。6、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已建成厂房,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已采用硬底化措施,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不需要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使其不因项目的实施受到明显影响。保护目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点主要为居住区等,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敏感点分布情况详见附图3。表3-4项目的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序号名称保护对象人口规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1水边岗村居民约220人大气二级北面185居民约200人大气二级东北面3402永平村居民约400人大气二级东南面2692、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引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白岭涌,最终流入九曲河。标准值见表3-5。表3-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摘录(单位:mg/L)类别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6~9(无量纲)≤500≤300≤400---大塘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限值6~9(无量纲)≤40≤10≤10≤5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目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TVOC,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2)项目喷胶产生的胶雾(颗粒物)、植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10)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3)项目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值。(4)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表3-6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源污染因子排气筒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放标准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表面涂胶/喷胶、植绒、烘干TVOC排气筒DA001(45m)100//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80//臭气浓度/40000(无量纲)②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值颗粒物12024.5①1.0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备注:①排气筒DA001高度未高出半径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5m以上,需要按50%执行。②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6.1.2凡在表2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筒的高度。表2中所列的排气筒系指从地面(零地面)起至排气口的垂直高度。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45m,按四舍五入取50m,因此臭气浓度和氨对应的排放速率取表2中50m排气筒所对应数值。表3-7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表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昼间夜间3类65dB(A)55dB(A)5、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固体废物的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10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总量控制指标1、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表3-9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览表序号污染物排放形式年排放量(t/a)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0.00495无组织0.0011合计0.00605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进行建设,无需进行土建,只需进行机械安装。施工期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表4-1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物收集、处理污染物排放污污染工序染产生速去除排放源物率效率时间艺率(kg/h))/否)有表面0.2660.004130.00990.1330.002060.00495涂胶/密闭喷负压、胶、0.000460.0011/0.000460.0011静电集气是有罩/集50植气管绒、≤40000(无量纲)≤40000(无量纲)烘干臭气道工序浓度≤20(无量纲)≤20(无量纲)2400有密闭负压、是0.9580.014850.03564集气850.1440.002230.00535喷胶颗粒管道工序物0.001650.00396是//0.001650.00396静电有颗粒密闭植绒物0.0450.108负压、是900.29030.00450.0108工序污染物产生产生浓度(mg/m3)(kg/h)产生量(t/a)收集方式收集效率(%治理工是否为可行技术(是(%)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排放量(t/a)(h)VOCs90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90水帘柜///加强车间通风2.90390绒毛回收装置静电植绒工序无组织/0.0050.012集气罩是/0.0050.012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排放口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排气筒高度(m)流速(m/s)排气筒内径(m)烟气温度(℃)排放浓度限值(mg/m3)表面涂胶/喷胶、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气筒(DA001)一般排放口X:E113.4540089°Y:N22.9671648°45150.742580无组织无组织废气------VOCs排气筒(DA001)一般排放口X:E113.4540089°Y:N22.9671648°45150.7425100无组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气筒(DA001)一般排放口X:E113.4540089°Y:N22.9671648°45150.7425100无组织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气筒(DA001)一般排放口X:E113.4540089°Y:N22.9671648°45150.742540000(无量纲)无组织无组织废气-----20(无量纲)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面涂胶/喷胶、烘干有机废气、胶雾以及恶臭气体。1.1废气排放源强分析(1)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有机废气项目在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中使用到白乳胶,因此会产生有机废气,以VOCs为表征。根据白乳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测试报告,检测结果为ND,本项目取1g/L,根据其MSDS,白乳胶的密度为1.01g/cm3,经核算,本项目白乳胶VOCs含量为0.99kg/t。项目产品植绒件中白乳胶的使用量为11.29t/a,则项目VOCs的产生量为0.011t/a。(2)喷胶工序胶雾(颗粒物)项目喷胶过程的胶雾颗粒主要为未附着在工件上的固体份涂料,胶雾产生量计算过程如下:表4-3胶雾产生量计算过程及结果运物料名称使用量(t/a)需喷胶的使用量(t/a)附着率固含量未附着量水帘柜预处理效率胶雾产生量(t/a)营白乳胶11.294.51685%36.9%0.2685%0.0396期环境影响和保注: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上胶方式有涂胶、喷胶,需喷胶部分约占产品的40%,则喷胶所需白乳胶用量为原料用量的40%。②固含率:根据白乳胶MSDS,主要成分为≥37%的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共聚物、0.003%的5-氯-2-甲基-1-异噻唑啉-3-酮和2-甲基-1-异噻唑啉-3-酮的混合物和≤63%的水,固体成分为37.003%;另根据白乳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测试报告,检测结果为ND,取1g/L,白乳胶的相对密度为1.01g/cm3,经核算,本项目白乳胶VOCs含量占比为0.099%,则固含量为37.003%-0.099%≈36.9%。护措施项目胶雾经过水帘预处理,部分胶雾进入水帘柜废水中,预处理效率为85%,剩余15%胶雾(0.00594t/a)与有机废气一起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3)植绒工序颗粒物项目静电植绒工序投入绒毛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静电植绒工序在密闭的植绒柜内进行,静电植绒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绒毛颗粒物,根据同行业的生产经验,静电植绒过程产生的绒毛颗粒物的量按原料的2%核算,本项目使用绒毛合计6t/a,则在静电植绒过程产生的绒毛颗粒物量为0.12t/a,产生速率为0.05kg/h。静电植绒工序设置绒毛回收装置(滤芯过滤,处理效率90%),绒毛颗粒物后经自带绒毛回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4)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臭气浓度项目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过程中除了会产生有机废气外,同时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轻微异味能够刺激人的嗅觉器官并引起人们的不适,散发的异味因原料、生产规模、操作工艺而有较大差异,难以定量确定,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国家对这种异味现状也暂无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臭气浓度对其进行日常监管,本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和有机废气一同收集至一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未收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处护措施理,厂界臭气浓度能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1.2废气收集风量核算项目将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区域内,并在表面涂胶、静电植绒工序设置上部伞形集气罩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喷胶工序在半密闭式水帘柜中进行,水帘柜上方直连集气管道收集废气,烘干工序上方直连集气管道收集废气。喷胶工序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与表面涂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的废气一同引至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①表面涂胶、静电植绒工序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刘天齐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各种集气罩排气量计算公式表,上部伞形罩(侧面无围挡)的排风量Q可通过下式计算:Q=3600*1.4phVx式中:Q——集气罩排风量,m3/h;P——罩口周长,m;H——污染源至罩口距离,m;本项目取0.25m;Vx——风速,m/s,参考下表,本项目废气扩散情况以轻微的速度扩散到相对平静空气中,本项目取0.5m/s。表4-4按有害物散发条件选择的吸入速度有害物散发条件举例最小吸入速度(m/s)以轻微的速度散发到几乎蒸汽的蒸发,气体或者烟从敞口容器中外逸,是静止的空气中槽子的液面蒸发,如脱油槽浸槽等0.25~0.5以较低的速度散发到较平喷漆室内喷漆,间断粉料装袋,焊接台,静的空气中低速皮带机运输,电镀槽,酸洗0.5~1.0以相当大的速度散发到空高压喷漆,快速装袋或装桶,往皮带机上装料,破碎机破碎,冷落砂机1.0~2.5以高速散发到空气运动很磨床,重破碎机,在岩石表面工作,砂轮迅速的区域机,喷砂,热落砂机2.5~10注:当室内气流很小或者对吸入有利,污染物毒性很低或者是一般粉尘,间断性生产或产量低的情况,大型罩——吸入大量气流的情况,按表中取下限。当室内气流搅动很大,污染物的毒性高,连续生产或产量高,小型罩——仅局部控制等情况下,按表中取上限。表4-5有机废气收集风量及对应收集设备表设备名数量单个集气罩单个集气罩污染源至罩口所需收集风称(台)尺寸(m)口周长(m)的距离(m)量(m3/h)涂胶机440.3*0.31.20.253024静电植绒机880.35*0.351.40.257056合计11088由上表计算可得,项目理论所需风量为11088m3/h,考虑风机损耗等因素,故设计风量为气运动迅速的区域集气罩数量(个)13000m3/h。风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则年工作时间为2400小时,则总风量为3.24×107m3/a。②烘干工序固定烤箱上方直接设置管道密闭收集,集气管抽风量计算公式为:风量=抽风截面积×抽风风速,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P970,表17-4)中以高速散发到空气运动很迅速的区域,吸入风速为2.5~10m/s,本项目取2.5m/s,项目集气管直径为0.3m,即1个固定烘箱设备风量约为635.85m3/h,考虑风机损耗等因素,故设计风量为800m3/h。③喷胶工序项目喷胶过程位于半密闭式水帘柜内,直接通过废气管道连接水帘柜收集废气,集气管抽风量计算公式为:风量=抽风截面积×抽风风速,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P970,表17-4)中以高速散发到空气运动很迅速的区域,吸入风速为2.5~10m/s,本项目取2.5m/s,项目集气管直径为0.4m,即1个水帘柜设备风量约为1356.48m3/h,考虑风机损耗等因素,故设计风量为1700m3/h。综上,项目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所需风量为(13000+800+1700)m3/h=15500m3/h。1.3废气收集效率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的具体规定,本项目废气收集类型详见下表。表4-6VOCs认定收集效率表废气收集类型废气收集方式情况说明收集效率(%)全密封设备/空间单层密闭负压VOCs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密闭设备(含反应釜)、密闭管道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负压90单层密闭正压VOCs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正压,且无明显泄漏点80双层密闭空间内层空间密闭正压,外层空间密闭负压98设备废气排口直连设备有固定排放管(或口)直接与风管连接,设备整体密闭只留产品进出口,且进出口处有废气收集措施,收集系统运行时周边基本无VOCs散发。95半密闭型集气设备(含排污染物产生点(或生产设施)四周及上下有围挡设施,符合以下两种情况: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65气柜)1、仅保留1个操作工位面;2、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通道敞开面小于1个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小于0.3m/s0包围型集气罩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偶有部分敞开)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50敞开面控制风速小于0.3m/s0外部集气罩——相应工位所有VOCs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30相应工位存在VOCs逸散点控制风速小于0.3m/s,或存在强对流干扰0无集气设施——1、无集气设施;2、集气设施运行不正常0备注:同一工序具有多种废气收集类型的,该工序按照废气收集效率最高的类型取值。项目拟将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且表面涂胶、静电植绒工序均在设备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喷胶、烘干工序在上方设置直连废气收集管道,废气产生源位于集气罩内,废气产生源与集气罩的距离较近,且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生产车间窗户进行封闭,仅在进出口设置了移拉门(分为员工和工件进出专用门),在项目进行生产时将移拉门关闭,每天固定时间开门进出。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密闭空间总容积为(250+200+220+50)m2×3m=2160m3;参考《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第十七章净化系统的设计表17-1可知,一般作业室换气次数为6次/h,本环评按6次/小时计算,则密闭区域送风量至少为12960m3/h,参考《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孙一坚主编,1997),P33“室内保持负压,送风量小于排放量,一般送风量为排放量的80~90%”本项目送风量为抽风量的83.6%,因此本项目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密闭区域可以视为负压。表面涂胶、静电植绒工序设备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参考上表中“全密封设备/空间-单层密闭负压”,收集率可达90%;烘干工序烤箱直连废气收集管道,全过程几乎全密闭,参考上表中“全密封设备/空间-双层密闭空间和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率可达95%;喷胶工序在半密闭式水帘柜中进行,水帘柜上方直连集气管道收集废气,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参考上表中“半密闭型集气设备(含排气柜)”收集效率为65%。综上所述,本项目配胶、上胶、植绒、烘干工序的废气收集效率取值为90%。1.4废气治理效率项目喷胶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与表面涂胶、静电植绒、烘干工序的废气一同引至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水帘柜和干式过滤器对有机废气基本无处理效果,水帘柜主要处理喷胶产生的胶雾,干式过滤主要用于去除废气当中的水汽,以避免影响后续活性炭的处理效果,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用于处理有机废气。本环评仅考虑各自对对应污染物的处理效率,不考虑对其他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参考《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水帘柜对胶雾的去除效率可达到85%以上,故本项目水帘柜对胶雾的处理效率取值85%。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通知》(佛环函〔2024〕70号)中附件1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指引及《202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中表2-3VOCs废气收集率和治理设施去除率通用系数得知,活性炭吸附(集中再生)处理效率为50%,本次评价处理效率取50%具有可行性。1.5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活性炭吸附原理:吸附现象是发生在两个不同相界面的现象,吸附过程就是在界面上的扩散过程,是发生在固体表面的吸附,这是由于固体表面存在着剩余的吸引力而引起的。吸附可分为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物理吸附亦称范德华吸附,是由于吸附剂与吸附质分子之间的静电力或范德华引力导致物理吸附引起的,当固体和气体之间的分子引力大于气体分子之间的引力时,即使气体的压力低于与操作温度相对应的饱和蒸气压,气体分子也会冷凝在固体表面上,物理吸附是一种放热过程。化学吸附亦称活性吸附,是由于吸附剂表面与吸附质分子间的化学反应力导致化学吸附,它涉及分子中化学键的破坏和重新结合,因此,化学吸附过程的吸附热较物理吸附过程大。在吸附过程中,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同一物质在较低温度下可能发生物理吸附,而在较高温度下往往是化学吸附。活性炭纤维吸附以物理吸附为主,但由于表面活性剂的存在,也有一定的化学吸附作用。活性炭对废气吸附的特点:(1)对于芳香族化合物的吸附优于对非芳香族化合物的吸附;(2)对带有支键的烃类物理的吸附优于对直链烃类物质的吸附;(3)对有机物中含有无机基团物质的吸附总是低于不含无机基团物质的吸附;(4)对分子量大和沸点高的化合物的吸附总是高于分子量小和沸点低的化合物的吸附;(5)吸附质浓度越高,吸附量也越高;(6)吸附剂内表面积越大,吸附量越高。干式过滤器的原理:通过材料纤维改变颗粒的惯性力方向从而将其从废气中分离出来,材料逐渐加密的多重纤维经增加撞击率,提高过滤效率。干式过滤器内填纤维材料,过滤时能有效通过不同过滤材料组合,利用材料空间容纳,达到更高的过滤效率是干式材料的特有性能,这一点是水洗式无法比拟的。干式过滤材料使变成松散粉尘状,材料饱和后可经过拍打、抖落重复使用多次,降低使用成本,过滤材料纤维表面经过阻燃处理,不会同聚集而有着火危险,所有设备无须水泵,无须防腐,设备构造简单,投资少。干式过滤器优点:(1)干式净化,无需水,无二次污染,环保节能;(2)净化效率高;(3)设备运行阻力低;(4)设备结构简单,维修保养方便;(5)阻燃、安全,使用寿命长,可多次重复使用。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212-2020)表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废气的可行技术为喷淋;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燃烧”。本项目针对喷胶过程产生的胶雾采取高效过滤棉吸附技术(干式过滤器)去除喷胶过程产生的胶雾和水分属于可行的前置与处理措施。本项目生产为间歇性生产,风机排放量小于30000立方米/小时,挥发性有机物进口浓度不高300mg/m3,且不含有低沸点、易溶于水等物质组分的废气。项目利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是可行的。水帘柜的工作原理:当具有一定进口速度的含尘气体经进气管后,在喷头处以较高的速度喷淋,对水层产生冲击作用后,改变气体的运动方向,而尘粒由于惯性则继续按原来方向作用,其中大部分尘粒与水粘附后便留在水中。在冲击水浴作用后,有一部分尘粒仍随气体运动与大量的冲击水滴和泡沫混合在一起,池内形成一抛物线型的水滴和泡沫区域,含尘气体在此区域作进一步净化,净化气体经滤水板从排气管排走,为了使含尘气体能均匀受到水的洗涤,在进气管末端设置喷头,喷头为喇叭口和伞状组成。1.6废气达标排放分析根据上文废气源强分析可知,本项目达标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表4-7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情况表污染源污染物本项目排放源强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情况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筒DA001VOCs0.1330.00206100/达标非甲烷总烃0.1330.0020680/达标颗粒物0.43430.0067312024.5达标臭气浓度/<40000(无量纲)/40000(无量纲)达标(1)有组织废气达标性分析由上表可知,项目表面涂胶/喷胶、静电植绒、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VOCs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喷胶过程产生的胶雾(颗粒物)和静电植绒产生的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值的要求。(2)无组织排放达标分析根据前文分析,项目喷胶过程产生的胶雾(颗粒物)和静电植绒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通风,地面清洁等措施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生产需要,建设项目应从原辅材料储存、转移和运输、工艺过程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加强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VOCs的无组织排放控制。(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使用的各种挥发性化学原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中,存放于遮阳、防渗的专用原料室,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存密闭。(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使用密闭容器转移至生产车间,途中不能打开使用,需在各对应设备废气收集装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使用。(3)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在生产车间内使用,且采用密闭空间负压抽风的方式对气体进行收集,废气排至相应装置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通过上述措施,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管理要求本项目建立含VOCs原辅材料台账,包括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同时项目工艺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和生产工艺设备同步系运统运行。与废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1.7非正常工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即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完全失效,造成废气污染物未经净化由排气筒直接排放。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强见表4-8。表4-8项目大气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序非正常排非正常排非正常排单次持年发应对污染源放原因污染物放浓度放速率续时间生频措施(mg/m3)(kg/h)/h次/次水帘柜、VOCs0.2660.0041311“干式过非甲烷总立即烃0.2660.0041311停产,排气筒维修1DA001颗粒物3.8610.0598511废气置”装置故治理障或完全<40000失效臭气浓度/(无量11设备纲)注:①项目设专门人员对废气治理系统进行日常巡查及检修,巡查人员日常检修频率不低于1小时/次,当治理系统异常时,则立即反馈信息,关停相关作业,故单次持续时间保守按1小时计。②项目废气治理维修发生频次保守按1次/年计。③对于项目其他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由于其排放情况与是否发生事故情形一致,因此不作为非正常排放污染源。1.8废气自行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具体详见下表。表4-9废气监测计划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VOCs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排气筒DA001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次/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号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监测点位监测指标臭气浓度无组织厂界下风向2~50m处设3个监测点、厂界上风向2~50m设1个监测点颗粒物1次/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2.1废水源强(1)生活污水项目员工人数为25人,年工作日为300天,不设员工宿舍和食堂。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员工生活用水量参考“无食堂和浴室”的先进值用水定额可知,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取10m3/(人·a)计算,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250m3/a。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9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225m3/a。项目属于大塘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大塘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达标后排入九曲河。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见表4-10。表4-10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生活污水量主要处理前预处理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染因子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225m³/aCODCr2500.0562000.045400.009BOD51500.0341200.027100.002SS1500.034750.017100.002氨氮250.006250.00650.001(2)水帘柜废水项目设1条自动喷胶线,共有1个水帘柜,尺寸4.0m*1.0m*2.4m,水帘柜循环水池容积为1.2m3。水帘柜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建设单位将水帘柜废水进行定期捞渣循环使用,需要定期更换,废水每两个月更换1次,一年共更换6次,则更换的废水量为1.2t/次(7.2t/a),更换的废水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水帘柜每小时水池循环次数1次,则自动喷胶线的水帘柜循环水量为3.6t/h(8640t/a),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蒸发及工件带走等因素损失,根据《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每天需补充新鲜水占循环用水量的1-2%,本项目取1%,则水帘柜循环总用水量约为8640t/a,故水帘柜补充新鲜水量总计为86.4t/a。类比同类型企业,项目水帘柜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SS水质浓度为100mg/L,故项目水帘柜废水符合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废水的水质标准SS≤160,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委托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可行。(3)喷枪清洗用水本项目喷枪使用一定时间后需用自来水进行清洗,采用清水冲洗的方式清洗喷枪。冲洗过程中将喷枪倒置,用清水冲洗虹吸管,使之从喷嘴流出,将残留于喷枪内的胶水冲洗干净即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喷枪清洗频次为一周一次,每支喷枪清洗过程约需要2min,本项目单支喷枪流速为1g/min~5g/min,取3g/min,因此本项目每支喷枪清洗水用量为喷枪流速0.003L/min×2min/次=0.006L/次,项目1条自动喷胶线配备4把喷枪,则本项目每周需清洗4支喷枪,全年工作日为300天按43周算,故喷枪清洗废水约0.00104t/a。由于考虑清洗损耗量,按3%计,则损耗量为0.00003t/a,则喷枪清洗用水为0.00107t/a,喷枪清洗废水含少量水性胶水等,清洗废水量极少,故清洗废水交由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拉走处理。类比同类型企业,项目喷枪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COD水质浓度为450mg/L,故项目喷淋废水符合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废水的水质标准COD≤1000,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佛山市富之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可行。2.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2.2.1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大塘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中附录A中的表A.1污水处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服务类排污单位废水和生活污水-生化处理:生化处理:水解酸、厌氧、好氧、缺氧好氧(A/O)、厌氧缺氧好氧(A2/O)、序批式活性污泥(SBR)、氧化沟、曝气生物滤池(BAF)、移动生物床反应器(MBBR)、膜生物反应器(MBR)、二沉池,项目生活污水防治技术为化粪池,化粪池是利用重力沉降和厌氧发酵原理,对粪便污染物进行沉淀、消解的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厌氧,故项目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技术是可行的。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有效的。2.2.2依托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1)大塘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大塘污水处理厂位于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包括两个厂区(一区、二区),总占地面积222亩。一区占地面积200亩,位于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兴唐路和三角洲路交界处,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2°56'21",N23°26'35"。一区北侧为新环隆、佳桥、鑫涛等工业企业;东侧隔三角洲路为大昌、捷利、迪尔逊等工业企业;西侧隔勇盈路为佳利达热电分厂、汇隆、骏辉等工业企业;南侧隔兴唐路为念塘村及其他村保留用地。大塘引涌和旱河(清远排洪渠)从厂内流经。二区占地面积22亩,位于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兴唐路南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2°55'57",N23°26'23",距离一区直线距离约429m。二区北侧为佳利达河涌治理工程用地,隔兴唐路为唐朝木业等工业企业;西侧为大塘污水处理厂预留地,隔纵向二路为佳利达分布式能源站等工业企业;南侧为汇隆胜塑料、东侧为空地。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容和趋零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和《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容和趋零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佛三环复〔2020〕115号),改造内容为:①新增废水纳污量5.4万吨/日,其中:非印染类废水增加1.0万吨/日(化工废水增加0.2万吨/日,非化工废水增加0.8万吨/日),高碱印染废水(原牛仔浆染废水)增加0.8万吨/日,普通印染废水增加3.6万吨/日。本次改扩建后,为便于管理,拟将“非印染非化工废水”与“化工废水”合并为“非印染类废水”进行专管收集。改扩建后,对园区三类废水进行专管收集:分别为非印染类废水1.2万吨/日(化工废水0.4万吨/日,非化工废水0.8万吨/日),高碱印染废水(原牛仔浆染废水)1.5万吨/日和普通印染废水13.3万吨/日,以上分类废水均包括各企业排放办公生活污水。②新增中水处理量5.4万吨/日,新增中水回用量5.34万吨/日,盐溶液带走水量0.06万吨/日,尾水排放保持1.8万吨/日不变。③在现有废水处理工艺基础上新增趋零排放处理系统,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分盐提纯工艺,对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一次浓水进行分盐提纯处理,副产氯化钠11.29吨/日、20%氯化钠溶液600吨/日、元明粉162.31吨/日、20%硫酸钠溶液150吨/日,主要供给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印染企业使用。考虑中水回用系统一次浓水将进入趋零排放处理系统进行分盐提纯处理,分盐提纯处理工艺本质上是对一次浓水的深度处理,中水回用系统从“两级双膜法”简化为“单级双膜法”工艺,物化生化处理系统工艺保持采用“混凝沉淀-氧化沟-臭氧氧化工艺”不变。④本项目实施后,大塘污水处理厂排放的1.8万吨/日尾水中,各项水污染物执行标准、设计标准和排放量保持不变,全盐含量将从1.90%下降到1.05%,减少盐外排量152.63吨/日,合计5.57万吨/年。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的废水检测结果,大塘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即暂缓执行GB4287-2012中表2和表3的苯胺类、六价铬排放控制要求,暂缓期内苯胺类、六价铬执行表1相关要求)的严者,能达标排放。(2)纳污范围根据《关于大塘污水处理厂公司念塘3.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大塘污水处理厂公司念塘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日漂染废水处理工程和人工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念塘污水处理厂四期污水改造工程及新增2万m3/d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大塘污水处理厂公司中水回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容和趋零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大塘污水处理厂公司念塘污水处理厂属市政工程设施,服务于大塘工业园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服务范围内的污水经企业必要的预处理后,由园区管网接至污水厂内统一集中处理,污水管网建设已经完成。本项目属于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纳污范围。(3)项目纳污可行性分析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后,大塘污水处理厂废水纳污量从现有的10.6万t/d增加至16万t/d,中水回用量从现有的8.8万t/d增加至14.14万t/d,尾水排放量保持1.8万t/d不变。据调查,目前大塘污水处理厂日均运行负荷达设计运行负荷的75%,仍有25%余量使大塘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5t/a(约0.75t/d),占大塘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16万t/d)的0.00047%,占剩余负荷污水处理量(4万t/d)的0.0019%,占有率较小,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具备可行性。因此,大塘污水处理厂可接纳本项目污水量。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不含铅、铜等生物毒性物质,目前大塘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包含了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且废水的水质情况可达到大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后的废水纳入大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项目属于间接排放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表4-11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排放口编号地理坐标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L)生活污水W123°02′49.705″N,112°59′11.617″E0.225大塘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CODCr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500BOD5300SS400NH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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