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招标采购公告(浩源皮业(台山)有限公司2026)



浩源皮业(台山)有限公司重整案竞买公告

浩源皮业(台山)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23日10时至2026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浩源皮业(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797703351H)重整投资权益。
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依法取得浩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以浩源公司名义持有本竞买公告第八条第(一)款对应的资产。
拍卖标的起拍价132,605,415.89元(人民币,下同),竞价保证金:13,260,541.59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尽职调查
1.尽调申请:竞买人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在报名期内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后,联系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函等文件后开展尽调工作,并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依据。
2.尽调范围:管理人将向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提供浩源公司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评估报告、债权确认情况等尽调资料(具体以管理人实际持有且可公开的资料为准),竞买人可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浩源公司资产、经营、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调查。
3.尽调期限:尽职调查期与公告期一致,尽职调查应在竞买活动开始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尽调权利。
4.保密义务:竞买人应对尽调过程中获取的浩源公司商业秘密、财务数据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浩源公司《重整计划》的认可和对浩源公司现状的知悉,竞拍成功的买受人须接受浩源公司《重整计划》的约束。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竞价开始时止,管理人在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3826280415,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层。
(二)本次竞价不设置集中看样环节,竞买人如需看样请提前与管理人预约,看样地点:江门市台山市广海镇大沙环保工业区。
四、权属争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缴纳
(一)竞价保证金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结清京东平台技术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浩源皮业(台山)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分行;账号:9550 8899 0001 5917 497】;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退回到原支付渠道。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尽调保证金
竞买人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在报名期内向管理人账户【户名:浩源皮业(台山)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分行;账号:9550 8899 0001 5917 497】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后,联系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函等文件后开展尽调工作,并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依据。
(三)竞价尾款
竞价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尾款(即扣除竞价保证金、尽调保证金(如有)后的拍卖成交尾款)汇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浩源皮业(台山)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分行;账号:9550 8899 0001 5917 497】,并注明“破产案号:(2025)粤07破13号;款项性质:竞价尾款”。
如买受人逾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将自动丧失本案重整投资人资格,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予退还,并计入浩源公司财产,同时管理人可另行拍卖重整投资权益。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价损失、清偿浩源公司债务。若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足以弥补竞买费用损失、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价损失,悔拍人应当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继续追索。悔拍后重新竞价的,悔拍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竞价。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7天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联系管理人,并到管理人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浩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由买受人实际享有,并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移交买受人,财产和营业事务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依据重整计划移交,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
浩源公司100%股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协助,但管理人对股权是否能够办理过户及手续办理完结时限不作承诺。
八、买受人权利义务
(一)买受人成功竞得浩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范围(对应的财产、权益):
(1)位于台山市广海镇大沙环保工业区的4宗工业用地【土地面积合计73,342.50㎡】及21处地上建筑物【其中,7处有证建筑物面积合计40,364.49㎡、14处无证建筑物丈量面积合计3,301.21㎡】、9处构筑物;
(2)一批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存货,存放于浩源公司厂区内;
(3)2家对外投资股权;
(4)90笔账面应收债权;
(5)包括但不限于《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700797703351H001P)、《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34407810069410)等的权益及义务均以浩源司的名义享有及履行。
(二)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限制(不包含的资产):
浩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对应的资产不包括浩源公司账户的银行存款、货币资金以及管理人账户的银行存款,该部分财产将由管理人日后依法另行处置,依法分配给全体债权人。
(三)重整投资权益的受让及买受人权利义务
1.2026年3月6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粤07破1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浩源公司《重整计划》。买受人参与浩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竞拍即视为同意并接受《重整计划》的全部内容,《重整计划》对买受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受人需依《重整计划》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2.买受人自支付完毕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之日起,享有浩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浩源公司100%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支付相应费用(如有),并由出资人无条件给予配合,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变更登记或迟延登记等风险)。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重整投资权益,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任何土地使用权及股权变更手续,但管理人可对办理变更手续的相关事项予以必要协助。
3.买受人支付完毕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后,买受人依重整计划以浩源公司名义持有其名下资产,由其自行进行接管,由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具体以资产现状为准,视为管理人已将重整投资权益及对应重整资产移交买受人。
4.管理人对重整资产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评估。买受人在竞价出价前应已全面了解重整资产真实情况,并已了解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所披露的全部信息,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日后交付的标的均以现场实物及浩源公司经营现状为准,无论实际交付之标的的规格、状况等与评估报告是否一致,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自重整投资权益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重整资产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6.关于浩源公司对外出租不动产、动产及签订的相关租赁合同,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租赁事宜(包括承继租赁合同相关义务、退还租赁保证金等),并承担一切风险。
7.买受人自行承担: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滞纳金及风险(含拍卖交易服务费用等);②因本次重整投资浩源公司而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滞纳金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浩源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因债务豁免产生的税费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③重整投资权益拍卖成交后的浩源公司因生产经营等行为产生的相关税、费、滞纳金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税务部门债权申报之前已存在的及申报后新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收费、滞纳金等的一切欠款(按本次重整计划实际清偿的除外)。买受人不得以需要负担税、费为由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8.买受人进场接管后,需依法接管及妥善安置浩源公司在册职工,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及缴纳社保费用等。需提示买受人注意:由于浩源公司目前按照“本月发放三个月前工资”的方式支付职工薪酬,故买受人接管浩源公司后,尚未发放的应付职工薪酬部分实际亦由买受人承担。
9.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及执行完毕后又主张权利的,相应法律责任由买受人依重整计划或依法承担。此外,对于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日后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或管理人审查确认为普通债权(按普通债权提存受偿款)日后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为优先债权的,或日后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新增加的债权,由买受人依重整计划或依法承担。
10.自买受人支付完毕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之日起,浩源公司现有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以及后续浩源公司新产生的诉讼及仲裁案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诉讼后果。
11.浩源公司名下不动产、设备等涉及抵押及司法查封,买受人支付完毕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后,管理人协助申请、沟通解押、解封。涉及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执行或办理的,管理人可向法院及有关单位提起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以法院及有关单位实际处理为准。
12.因浩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该记录或将导致浩源公司在重整后影响其向银行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风险,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前述不良信用记录等而产生的风险。
(三)保证金、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的没收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管理人有权没收买受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等,并作为浩源公司破产财产:
1.买受人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后,未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2.买受人拒不支付或逾期支付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丧失履约能力等原因,导致本案后续重整计划无法推进的;
3.经管理人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决定没收保证金、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款的其他情形。
九、特别说明
(一)关于标的起拍价、最终成交价的性质:是买受人向浩源公司提供重整投资资金(偿债资金),用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依《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和费用的款项,并非股权交易对价。
浩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股权价值为负值,故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管理人以零对价向买受人转让浩源公司100%股权。
(二)本公告部分用语、用词为行文方便而使用的简称或缩写,其真实含义、性质等,应根据本公告相关的完整内容进行理解和解释。
十、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
(二)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商务、不动产、车管所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不能及延迟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交易双方所需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一切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或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重整投资权益及对应资产的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以交付时为准,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及对应资产的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与评估报告、重整计划、拍卖公告等陈述不一致的,本次转让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管理人、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对此次竞价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本次竞买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视为已知悉且充分预判并接受浩源公司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情况、征信情况、设备和生产线现状、税收负担、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等;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为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人民法院、浩源公司及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自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及对应资产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七)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且日后该标的对应资产权益范围以外资产处置完毕后,最终确定浩源公司原有债务减免数额,届时可能因债务重组收益而产生较大税费,意向买受人应自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承担投资风险。
(八)管理人有权在确定买受人前中止或终结本次公开拍卖,若发生上述情况,竞买人不得以前期为参加本项目所做的尽职调查、资料查阅等其他工作或相关的人力、资金等投入为由向管理人主张赔偿。
(九)竞买人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二)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收费说明、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的“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与管理人无关。
(三)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已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已就前述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13826280415;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层。
浩源皮业(台山)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七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管理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