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武宣县人民法院20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6年4月25日10:00至2026年4月26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2/17,户名:武宣县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来宾市西二路1号第6栋二单元2-4号壹宗房产
标的物详情:
1.坐落:来宾市西二路1号第6栋二单元2-4号。
2.产权证号:来房权证来字第4504400040455号。
3.使用面积:92.96㎡。
4.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住宅。
5.现状/详情:该标的物位于来宾市西二路1号第6栋二单元2-4号,该标的为三房一厅一厨一卫。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整体采光一般,该房屋年限较久,装修保养较差。该标的物周边拥有超市以及银行网点、学校等,且人流量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满足生活需求。(相关房产信息查询结果在附件中,请自行下载)。
本次拍卖仅对标的物的产权证属部分进行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拍卖成交后,实际清空及交房屋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完成后会自动联系买受人。
(标的物按现状处置。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重要提示:
1、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本院拍卖标的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申请贷款”、“根据拍卖为您推荐服务”、“放心拍卖服务”、“赊钱报名”,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标的物按现状处置。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公告期间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4月25日10:00至2026年4月2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135000元,保证金:13500元,加价幅度:500元。(该标的定价方式为税务局询价平均值)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宣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子账户账号:62284050271868787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风险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搬移费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涉及的税种及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相关机关咨询了解。因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标的物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人工等)由买受人承担,如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处置的房产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4、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附相关税率如下:
1.法拍住宅:卖方:①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②房屋取得时间满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1%或差额20%。③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1%或差额20%;0.05%印花税。
买方:①第一套90㎡以下1%契税,90㎡-140㎡为1%契税,140㎡以上1.5%契税。②第二套90㎡-140㎡为1%契税,140㎡以上2%契税。③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0.05%印花税。
2.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被买卖方为个人:①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共16.65%;②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③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005%。
买方:契税3%,0.05%印花税。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最终以办理过户时税务部门答复为准。)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联富法拍房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十、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拍辅助机构(广西联富法拍房拍卖服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拍辅助机构具体安排看样时间。
咨询电话:13321662447(广西联富法拍房拍卖服有限公司蓝经理)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咨询。
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竞买人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日与本院联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标的物评估报告书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本案判决书【(2022)桂1323刑初42号民事判决书】请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阅,如该案涉及当事人隐私或不宜公开的,有可能查阅不到相关法律文书。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法院监督电话:0772-5221727
联系地址:武宣县西环路325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