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竞租招标采购公告(2026)
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报业尚都商务楼108号商铺竞租公告
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2026-04-22 10:00:00
预展地点: 中拍平台
预展时间: 2026-04-08~2026-04-21
集中看样时间: 9:00至17:00(节假日休)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6年4月22日10:00-11: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举行网络竞租会,对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331号报业尚都商务楼108号商铺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清单
标的号
名称
建筑面积 (㎡)
起租价(元/㎡·月)
竞租保证金(万元)
交付日期
业态规划
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
其他费用及情况
标的一
报业尚都商务楼108号商铺
103.23
70
2
按租赁合同约定
合法合规
不超过5年
整年租金一次性转账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1.水费、电费:按国家商业用水、用电标准缴纳; 2.物业费: 2.50 元/㎡/月; 3.二次垃圾转运费:1.00元/㎡/月; 4. 二次加压及水池清洗费:13元/户/月; 5.装修期:1个月。
二、竞租时间
2026年4月22日10:00-11:00时(延时除外)。
三、竞租地点
中拍平台(电脑客户端:https://paimai.caa123.org.cn/,手机客户端:中拍平台APP,软件商城搜索并下载“中拍平台”)。
注: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3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17:00前(节假日休),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331号)。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16:30止,请竞租人登录“中拍平台”在网上报名。
六、报名条件
凡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及交纳保证金后参与本次竞租。
七、报名方式
1.单位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竞租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1)竞租人(单位)提供,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租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竞租人(单位)提供,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意向承租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竞租人(单位和自然人)在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租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八、竞租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账户
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小康大道支行;
账号:871902449710602。
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16:30,逾期则不再受理。保证金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不可现金汇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须与竞价者的名称一致,若单位进账须从基本账户转入。竞租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规定比例向我公司支付佣金(详询我公司),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公司支付佣金的,我公司可在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比例的佣金,同时,如因竞得人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造成违约的,扣除佣金剩余部分的款项,不予退还。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完毕所竞得标的物的成交价款(1年租金总和)、佣金(详询我公司)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后,根据委托方及我公司安排,办理完毕标的物交割手续,我公司确认无误后原路退还(不计息);其他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九、特别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租,委托方及本公司对竞租标的物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品质、成新度及其他缺陷)不承担担保责任。意向承租人应在竞租前亲临标的现场认真勘验,凡报名竞租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对竞租标的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自愿承担相应责任,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租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退款或其他索赔,请各意向承租人谨慎参与竞租。
2.本次标的物竞租成功后,竞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当日内向我公司支付佣金,并于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支付成交价款(我公司账户信息,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02449710602)。竞得人(承租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1.5‰的平台软件服务费。
3.标的的基本情况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可与我公司联系查阅,凡是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的最终内容以委托方和竞得人(承租人)商定的为准。
4.竞租成交后,在收到成交价款7个工作日内接委托方通知,委托方与竞得人(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结清首期租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后交割标的物。
5.竞得人(承租人)禁止从事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其他项目或者竞得人(承租人)《营业执照》载明范围以外的产品,如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有要求禁止经营的,竞得人(承租人)须服从相关管理。
6.竞得人(承租人)负责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投资装修、设施设备及装修的日常维护修理,装修或修缮方案须先行交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竞得人(承租人)应当加强对出租标的物管理,不得进行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的装修,并加强安全管理,出租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由竞得人(承租人)负责。
7.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我公司发布的《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
十、违约责任
竞得人在参与竞价的过程中违约,视以下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1.竞租成交后未按时支付佣金的,视为违约。
2.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认可其出价、放弃承租租赁资产的,逾期支付成交价全款、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成交文件的,视为违约。
3.违约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组织人)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可再次举行竞租会,再次竞租的价款低于原竞租价款的,违约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第一次竞租中应当支付给拍卖人的全部佣金(或服务费)。违约竞得人还须承担拍卖人为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追诉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619368(办公室)、
李先生18087324370、
赵先生18087324275。
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巫家坝龙湖时代金融中心A座2009号。
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乙方(承租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1.甲方同意将位于昆明市新闻路331号报业尚都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2.租赁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用途:。第二条: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自年月日起租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租至年月日止,租期年。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时附属配备正常使用状态,交还甲方。3.租期届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9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续租的,收到乙方通知7日内书面回复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乙方,则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甲方同意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60日内重新协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4.如租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租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15日内搬迁完毕;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给乙方提供累计不超过30天的搬迁过渡期,乙方应在该期限内腾退承租房屋,过渡期间按本合同最后一年度日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5.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甲方,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租期届满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第四条:租金标准承租房屋租金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租金含税,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第五条:租金总额乙方承租房屋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年租金分项如下:时间租赁期限(起)租赁期限(止)年租金总额(元)第1年 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2年 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3年 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4年 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5年 年 月 日年 月 日合计第六条:诚信保证金1.租房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保证金是乙方作为诚信履行本合同各条款之规定,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2.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如乙方将租赁房屋完好交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无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任何费用的,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天内返还乙方租房保证金(不计利息)。如甲方未按期归还租房保证金,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租房保证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七条:租金支付1.租金支付:(1)租金每【壹】年支付一次;(2)首期租金及租房保证金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账户;(3)从第二期租金开始,分别在每年度租期届满前30日支付下一期租金,租金的支付节点为租赁期内的每年【】月【】日和【】月【】日前(以下简称“付款节点”)。乙方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收款帐户:开户行:银行帐号:2.租金支付时间节点分解如下:序号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支付总额(元)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内支付租金2年 月 日前3年 月 日前4年 月 日前5年 月 日前合计第八条:其它费用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发生: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信、有线电视、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由乙方直接向相关收费单位交付,甲方予以配合。乙方未按时支付上述款项造成相关服务被中断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以及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因甲方责任除外。第九条:交付房屋期限1.双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并按本合同租金支付时限约定,首期租金和租房保证金支付到甲方账户后方可交付该租赁物。2.在满足前述条件下,若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乙方,则免租装修期及房屋租期相应顺延;逾期30天甲方仍未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非因甲方或者房屋问题,乙方未按时办理接房手续或乙方拒绝接收租赁房屋的,视为甲方已经按期交房且所交房屋符合本合同约定,自免租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及租金,乙方不再享有免租装修期;逾期30天乙方仍未接收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验收20乙1.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前,应确保移交的房屋符合本合同约定。2.甲方交付的房屋应符合下列条件:(1)甲方保证交付的房屋权属清晰,没有产权争议,无抵押担保情况,未被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保全、查封,并保证对出租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权;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2)甲方应确保交付乙方的房屋,不存在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债权债务纠纷或者其他未了结纠纷。(3)甲方确保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费、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4)房屋已按乙方要求腾空。3.交付标准: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房屋属于【现状租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即视为乙方同意和接受该房屋现状情况,交付的房屋为【毛坯房】,由乙方自行装饰装修。第十一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1.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属自然损耗的维修事项、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维修事项;甲方不及时承担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代甲方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涉及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2.房屋的使用。(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以确保正常的使用功能。(2)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3)如因甲方建筑问题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如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已交房屋剩余租金及租房保证金。(4)如不可抗力,造成房屋受损或房屋无法使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乙方必须安全、妥善使用该房屋及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主体结构、设施、设备、用途。乙方如需装修或设置对房屋主体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乙方返还房屋时,乙方可用部分或添置的新物可由乙方自行收回,乙方装饰装修遗留的部分可由甲方自行处置。第十二条:房屋装修1.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的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并提前向甲方提供内部装修设计施工图;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装修工程开工之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物业管理方,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3.承租区域内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4.在装修过程中,乙方须遵守甲方以及物业管理方的有关要求,不能拆改、变动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自行整改,产生的费用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水电线路、不占用消防通道和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情况下,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恢复原状。乙方装修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6.乙方装修时如根据自身布置的功能区及疏散通道需要进行内部二次消防设计的,应当向相关部门申报,负责验收合格并办理开业备案手续。自甲方交付租赁房屋至乙方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期间,若因乙方责任造成整个项目的消防系统不能联动,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限整改完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执法部门的处罚。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及保证金。2.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3.甲方承租期内提供水、电及房屋自然损耗的维护维修。4.在承租期内甲方有权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甲方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施设备,甲方不负责修缮。5.甲方在对该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配合。6.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自有物品及时搬出租赁区域;逾期30日内不搬,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双方未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前30天,甲方与代理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带未来客户看房,乙方应予配合。8.甲方有权授予代理方行使甲方的权利及义务。9.甲方若向第三人转让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向他人转让房屋,应向受让方告知房屋已租赁的事实,甲方转让房屋的行为不得影响或干扰乙方对租赁房屋的正常使用。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期按时支付租房保证金和租金,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2.合同有效期内,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3.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其承租区域或转租、分租、转借、转让第三方,或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房屋,或将租赁房屋及基于该租赁房屋的经营项目向第三人承包、分包、联营、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与第三人经营等。5.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方的物业管理规定。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在与其他承租人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出续租的除外。7.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8.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好扰民防范工作,不能影响周边居民及其他租户的正常生活经营,出现投诉应服从甲方及物业管理方的协调管理。10.乙方应当负责租赁房屋卫生、防水、防火、防盗、防疫安全工作,消除隐患,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火灾、人身、财产损失及疫情感染并扩散的,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第十五条:房屋返还及租房保证金退还1.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并保证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装置等保持良好、清洁和可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可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清洁、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租赁房屋返还移交确认证明文件。3.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按本条约定将房屋交还甲方后,且乙方没有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也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30日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将乙方缴纳的租房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乙方。若乙方存在拖欠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可在乙方租房保证金中按实际拖欠费总额扣出,保证金不能满足或弥补拖欠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催收欠款。乙方履行义务完全符合合同约定而甲方无故拖延退还乙方租房保证金的,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须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金,逾期天数按每逾期一天以逾期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返还租赁房屋的,按本合同解除合同当年的日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4.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当年租金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2)未按照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或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用途或各项设施设备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乙方使用的。(3)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在乙方书面通知后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4)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结清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结算,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和租房保证金,并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按照当年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本房屋。(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内外结构,损坏本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及时修复,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3)损坏承租房屋主体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乙方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犯罪活动。(5)其他严重违约行为。(6)因以上原因双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付的租房保证金及剩余已付租金首先用于抵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租房保证金和剩余已付租金不够赔付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偿;如租房保证金和剩余已付租金超出甲方经济损失额,甲方应退还抵扣后剩余租房保证金和剩余已付租金。6.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该房屋物业管理方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终止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2.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政府批准对租赁房屋进行征收的,甲方应在收到征收通知后30日内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对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针对房屋及甲方装修部分的拆迁补偿费用由甲方享有,针对乙方装修及添加物的补偿由乙方享有。双方以实际租赁期限结算租金,多退少补。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未提出续租前提下,合同即终止。4.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的,合同即终止。第十八条:免责条款“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及战争。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第二十条:品牌保护条款(一)甲方品牌保护条款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云南日报、云报、报业、云报传媒、传媒集团、云报地产、安之泰地产”等字样,以及“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报传媒集团”其关联公司、产业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标志对其公司的项目、产品进行宣传。且乙方不得有诋毁甲方的品牌形象、声誉等行为。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签订、履行本协议所知晓的与甲方或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租赁价格)、资料以及与甲方合作事宜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合作单位、媒体等)披露、泄露。不得将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宜、合作关系用于其对外宣传和广告用途。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导致甲方品牌形象受损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如乙方违反上述1、2条的约定,甲方通过诉讼程序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二)乙方品牌保护条款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字样,以及“【】”其关联公司、产业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标志对其公司的项目、产品进行宣传。且甲方不得有诋毁乙方的品牌形象、声誉等行为。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签订、履行本协议所知晓的与乙方或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租赁价格)、资料以及与乙方合作事宜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合作单位、媒体等)披露、泄露。不得将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宜、合作关系用于其对外宣传和广告用途。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导致乙方品牌形象受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4.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如甲方违反上述1、2条的约定,乙方通过诉讼程序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如需对本合同作任何修改,甲、乙双方在双方同意后签订具有约束力的补充条款。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索赔。3.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4.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竞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