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灌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采购公告(2026)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08-330802-04-01-499701
项目名称
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
取水许可
已办结
2026-04-07 16:21:16.0
柯水〔2026〕21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5-10-20 16:10:22.0
浙环建〔2025〕18号
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4-09-14 16:39:16.0
柯发改审变更〔2024〕178号
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已办结
2023-08-31 17:57:49.0
柯发改审项建〔2023〕149号
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3-09-22 21:58:10.0
柯发改审可研〔2023〕158号
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4-01-09 15:46:40.0
柯发改审调整〔2024〕8号
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退办
2024-03-13 09:04:33.0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4-09-13 16:58:28.0
用字第3308022024XS0034482号
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
占用林地许可
已办结
2024-12-03 11:47:00.0
衢林地许长〔2024〕302号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注销
2023-09-22 20:58:30.0
0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文件柯水〔2026〕21号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取水许可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审批意见函复如下:一、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九华乡、万田乡、姜家山乡、沟溪乡、航埠镇、华墅乡等7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8.04万亩。同意项目以寺桥水库为主水源,联合灌区范围内的其他水库、山塘以及河道进行取水。二、项目用水分施工期用水和运行期用水。施工期主要为生产和生活用水,用水指标符合要求,同意施工期总取水量为8.57万立方米。运行期主要为农业灌溉用水,主取水口位置位于东经118°46′22.8″、北纬29°3′18.0″,同意运行期总—1—0取水规模为4655万立方米/年,设计灌溉保证率90%,年退水量为1397万立方米。三、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四、本项目应采用节水生产工艺,不断减少新水取用量。五、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向我局申请取水设施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六、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遇到紧急用水期,应当按照规定的用水次序用水。七、本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2026年4月7日—2—0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办公室,2026年4月7日印发—3—浙江环境厅浙环建[2025]1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对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及其他申报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厅审查意见反馈如下: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变更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柯发改审变更[2024]178号),省政府关于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浙江环科环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意见等相关文件,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书》结论。二、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位于石梁镇中部,由灌溉引水工程和电站工程组成。本项目依托寺桥水库,由寺桥水库引水至杨家源水库,最大水头差达110米,为消能调压,确保引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灌溉引水工程压力管道末端设置一座水力发电站,位于杨家源水库北侧山坳。灌溉引水工程由进水口、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等组成,引水流量约4.1立方米/秒,进水口、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电站工程装机规模为2400千瓦,年均发电量为332万千瓦时,年装机1384小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基坑废水、砼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碎石加工系统废水、管道试压废水、隧洞排水,运行期检修油污水等生产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现有设施预处理或经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后接入附近村庄污水管网,运行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2一进入杨家源村污水处理终端,执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二级标准。(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尽量减少对林地、耕地和草地的占用。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施工扰动面积,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杨家源水库库区周边次生裸地复土、还林等生态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周边水生生物种群,在库区周边种植原有水生植物物种,加速生态系统的恢复。(三)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噪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降低扬尘产生量,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和机械,减少车辆和机械尾气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减轻噪声影响。爆破作业优先选择凿裂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和缓冲爆破等技术降低噪声影响,凿裂、钻孔、爆破提倡湿法作业,减少粉尘产生量。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四、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规定,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五、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依法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按属地原则负责,你公司须按规定积极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六、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10月11日抄送:省自然资源厅,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浙江环科环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5年10月11日印发4-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柯发改审变更[2024]178号关于业有与新清区T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变更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寺桥公司[2024]4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2023年9月22日,我局下发《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柯发改审可研[20231158号)文件,2024年1月8日,我局下发《关于调整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柯发改审可研[2024]8号)文件。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由原来“引水线路总长4.5千米,其中圆形公FFFFF隧洞长3.0千米,直径约3米”调整为“引水线路总长3.65千米,其中圆形隧洞长3.62千米,直径约2米”;“引水钢管道长1.5千米,直径约2米”调整为“引水钢管道长0.03千米,直径约1.6米”;“新建电站1座,装机容量25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约520万千瓦时”调整为“新建电站1座,装机容量24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约332万千瓦时”;其他内容不变。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文件批复执行。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9月14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区府办,柯城资规分局,柯城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9月14日印发项目代码:2308-330802-04-01-499701—2—公FFFFF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柯发改审项建〔2023〕149号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报送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寺桥公司〔2023〕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二、项目法人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改善灌区生态环境,打造节水型灌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城乡发展,实现区域共同富裕,实施衢州市柯城区寺—1—公F溉主干管18.1千米,新建9条灌溉支管43千米;新建其他连通FFFF桥水库灌区工程是必要的。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九华乡、万田乡、姜家山乡、沟溪乡、航埠镇、华墅乡,灌溉范围东至庙源溪、西至大俱源、南至江山港、北至石梁镇坎底村,符合《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衢州市柯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24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约30亩。五、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灌溉面积8.04万亩,内容包括灌溉引水工程和配水工程,引水线路总长4.5千米,其中圆形隧洞长3.0千米,直径约3米;引水钢管道长1.5千米,直径约2米;新建电站1座,装机容量25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约520万千瓦时;新建1条灌管道2.3千米,新建泵站1座,新建管理用房1座,配套相应的交叉建筑物、管道附属设施、数字化调度设施;及其他相应配套的设施建设。六、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42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七、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总投资估算约65785.0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八、其他—2—公FFFFF1.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2.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8月31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区府办,区资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8月31日印发项目代码:2308-330802-04-01-499701—3—公FFFFF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柯发改审可研〔2023〕158号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寺桥公司〔2023〕5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二、项目法人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改善灌区生态环境,打造节水型灌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1—公F米的钢管;新建9条灌溉支管43.0千米,为管径0.4米~2.0米的FFFF需要,促进城乡发展,实现区域共同富裕,实施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九华乡、万田乡、姜家山乡、沟溪乡、航埠镇、华墅乡,灌溉范围东至庙源溪、西至大俱源、南至江山港、北至石梁镇坎底村,符合《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衢州市柯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24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约30亩。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有关规定,灌区设计灌溉面积8.04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新建1条灌溉主干管18.1千米,为管径1.0米~2.0钢管;新建其他连通管道2.3千米,为管径0.6米~0.8米的钢管;新建泵站1座,实现常山港南北水源互补;新建管理用房1座,面积约500平方米;配套相应的交叉建筑物、管道附属设施、数字化调度设施;及其他相应配套的设施建设。六、原则同意工程的总体布置七、原则同意工程的环保、节能、安全设计方案八、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30个月,其中施工期24个月。九、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2—公F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FFFF总投资估算53733.7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十、其他1.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2.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2023年9月22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区府办,区资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9月22日印发项目代码:2308-330802-04-01-499701—3—公FFFFF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柯发改审调整〔2024〕8号关于调整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调整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寺桥公司〔2024〕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2023年9月22日,我局下发的《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柯发改审可研〔2023〕158号)文件。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可研较原来内容增加了灌溉引水部分,包含“引水线路总长4.5千米,其中圆形隧洞长3.0千米,直径约3米;引水钢管道长1.5千米,直径约2米;新建电站1座,装机容量2500千—1—公FFFFF瓦,多年平均发电量约520万千瓦时。”其他不变。二、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总投资估算由原来53733.77万元调整为65704.54万元,增加11970.77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不变。三、建设工期建设工期由“项目建设期30个月,其中施工期24个月。”调整为“项目建设期36个月,其中施工期30个月。”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文件批复执行。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月8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区府办,区资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月8日印发项目代码:2308-330802-04-01-4997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依据项目拟选位置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重新办理)2308-330802-04-01-499701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柯发改审项建[2023]149号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航埠镇3308022024XS0034482项目总用地2.0000公顷,实际申请用地2.0000公顷【农用地1.6550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345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约4000平方米拟选址图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9月13日法定凭据。浙江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衢林地许长〔2024〕302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征占用石梁镇等1个乡(镇、街道)杨田源村,麻蓬村等2个村(社区)集体林地0.4391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需要采伐被征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三、你单位对林地的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四、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五、柯城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未使用林地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审核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未使用林地也未申请延期的,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浙江省林业局2024年12月03日抄送:柯城区林业主管部门。该批件仅用于展示使用注销公告衢柯规注[2024]09号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的330802202305607许可证,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注销该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件同时予以作废。特此公告。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9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灌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