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招标采购公告(2026)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020-331102-83-02-142801
项目名称
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6-04-10 16:31:01.0
莲发改审批〔2020〕106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已办结
2023-08-28 16:36:17.0
莲建消验字[2023]082801号
区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
已办结
2021-12-16 16:56:04.0
莲水利许字(2021)44号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
已办结
2023-08-30 16:03:53.0
2023-108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0-10-22 15:43:57.0
莲环建〔2020〕28号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已办结
2023-09-01 14:35:49.0
3230002023090110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已办结
2023-08-10 17:19:31.0
(2023)莲规验022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退办
2020-07-22 04:06:48.0
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退办
2020-07-21 09:44:26.0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退办
2023-08-24 17:01:03.0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0-07-09 11:12:55.0
311001100202000029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0-07-23 15:12:59.0
******************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退办
2020-07-22 04:06:27.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0-07-17 12:33:30.0
331102(2020)00006
公FFFFF莲发改审批〔2020〕106号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核准的批复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核准》,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一、项目为莲都区碧湖镇郎奇-白桥片区新建的基础教育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填补了区域基础教育配套空白,能有效提升碧湖镇教育服务能力,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布局;同时可完善片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居住与公共服务品质,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促进莲都区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兼具显著的社会效益与区域经济发展推动作用,项目建设势在必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核公F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及时将建设项FFFF准的请示》,同意建设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2020-331102-83-02-142801,项目单位为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郎奇-白桥2#地块。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6063㎡(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建设中小学教学及配套用房、运动场地,同步实施校园景观及附属设施建设。四、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五、环保、消防、节能和劳动安全生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目“三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六、招标内容:招标按相关规定执行。七、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八、请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公FFFFF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6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区府办、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政务办、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碧湖镇。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0年6月26日印发项目代码:2020-331102-83-02-142801(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莲建消验凭字〔2023〕082801号丽水恒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8月28日申请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建设工程(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郎奇-白桥2号地块;建筑面积:1#楼(小学部教学楼)地上2627.35平方米;2#楼(中学部教学楼)地上4031.19平方米;3#楼(行政实验楼)地上5478.98平方米;4#楼(学生宿舍楼)地上7701.96平方米;5#楼、6#楼(报告厅、食堂等)地上3826.91平方米;建筑层数:1#楼地上四层;2#楼地上五层;3#楼地上五层;4#楼地上六层;5#楼、6#楼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楼17.25米;2#楼20.25米;3#楼21.15米;4#楼21.95米;5#楼14.15米;6#楼17.45米;使用性质:学校)消防验收,并提交了下列材料:1.消防验收申请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印章)2023年08月28日建设单位签收: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00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文件莲水利许字〔2021〕44号关于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悉。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占地面积五公顷以上不足十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万立方米,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一万立方米以上不足五万立方米并且占地面积不足十公顷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白桥村,地块中心点坐标为北纬28°24'51.375",东经119°47'33.762"。新建1幢中学部教学楼、1幢小学部教学楼、1幢行政办公实验楼、1幢宿舍楼、1-1-0幢报告厅、1幢食堂及风雨操场、门卫及连廊,在建筑物周边布设绿化及道路。工程占地面积2.6063hm2,均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0.50hm2。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5000万元。建设工期20个月。二、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1、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34万m3(均为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填筑总量1.86万m3(其中土石方1.40万m³,绿化土0.46万m³);自身综合利用0.50万m³(其中自身利用0.35万m³,调入调出0.15万m³),借方量0.46万m3(均为绿化土)。2、本工程土石方弃方总量0.94万m3(弃方均为土石方)。余方外运至莲都区碧湖镇郎奇-白桥1号地块回填,莲都区碧湖镇郎奇-白桥1号地块建设单位与本工程相同。另根据《丽水市莲都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莲砂管办〔2021〕1号)第四条规定:全区工程富余砂石资源统一由区砂管办负责接管、公开拍卖等处置工作,出让收益统一上缴区财政专户。若本工程土石方弃方含有可利用砂石料,则统一交由区砂管办接管和处置。三、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1063hm2,其中永久占地2.6063hm2,临时占地0.50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原则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95%,水土流失治理度82%,土壤流失控制比1.4,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表土保护率95%。-2-0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区:Ⅰ区为主体工程防治区,面积2.6063hm2,包括房屋建筑、道路和景观绿化占地;Ⅱ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50hm2,为施工办公生活区占地。原则同意各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布设,具体布设如下: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为雨水排水工程1338m、绿化覆土0.46万m3;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0.9125hm2;临时措施为洗车池1座、密目网苫盖10000m2。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临时措施为临时排水沟210m。六、本项目征占用土地面积为2.6063hm2。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24号)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征占用土地的面积一次性征收,征收标准为1元/m2(不足1平方米按1平米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第二条: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本项目为学校类公益性工程项目,因此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七、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88.15万元,其中方案新增39.98万元。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八、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莲都区水利局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做好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负责监督检查水土保持验收纳入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工程验收时应递交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相关材料。九、根据《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若水土保持方案需作重大变更的,-3-0应当报经莲都区水利局批准。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等不得向附近沟渠河道、其他水域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2、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进一步复核完善各区块汇水面积和洪峰流量及截水沟、排水沟尺寸和排向布设并做好水土保持其他措施专项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开挖边坡及回填边坡防护项目业主应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设计并经专家审核通过和报国土(安全)主管部门批准。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专项设计报批手续工作。3、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4、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季度向工程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5、施工期跨越汛期,在雨季和台汛期须做好防汛安全各项工作。-4-0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2021年1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办公室2021年12月16日印发-5-0丽水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验收编号:2023-108工程名称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号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实际工程名称祥生·文元学校项目工程地点碧湖镇郎奇村888号开工日期20200726计划竣工日期20230717基建负责人李双华电话13515888727档案员姓名朱婷婷电话13615784056建设单位丽水恒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31102(2020)00006号施工许可证号******************建筑工程面积(平方米)23666.39层数2-6结构类型框架市政工程规模/验收意见:经查验,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等标准、文件规定,验收合格,特此证明。请按规定抓紧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盖章)02023年8月30日表格说明:1.本意见书未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盖章无效;2.本意见书不得涂改;3.本意见书一式三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备案部门各一份);4.本意见书为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的必要认可文件,不作为其他用途凭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文件莲环建〔2020〕28号关于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我局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浙江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结论和建议。你单位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保措施等要求实施项目建设。二、该项目位于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6036m2,总建筑面积23722m2。学校按九年一贯制学校Ⅱ类标准建设,建设内容为:小学18个班级,初中6个班教学班。包括学生宿含、行政实验楼、18班小学部教学楼、6班中学部教学楼以及停车库等配套设施。小学每班学生30人,初中每班30人,全校共有在校学生720人。详细位置见环评附图所示。三、应将《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到位,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该项目《环评报告表》所提出的建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营运期废水主要有餐厨废水、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等,餐厨废水经隔油池隔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汇合,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正在建设的碧湖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经洒水、增湿等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施工单位应注意车辆保养,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废气、机动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附壁式油烟管道楼顶排放;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加强实验室通风。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加强污染噪声防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噪声达标排放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营运期噪声除临S222省道侧执行4类外,其余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营运期生活垃圾(含厨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实验室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应全面予以落实。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2020年8月25日主题词:环保审批意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办公室2020年8月25日印发-3T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与同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使用)建字第331102(2020)00006号建设单位丽水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号地块—祥生·文元学校用地许可证号地字第331102(2020)00001号建设位置碧湖镇郎奇-白桥2号地块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3722.11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一、根据区发改备案文件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信息表(项目代码:2020-331102-83-02-142801)、浙建节311001100202000029号及审查同意的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号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方案文本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即办事项承诺书,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定于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号地块,具体审批意见如下:二、同意按经审查同意的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号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总平面图、设计方案进行布局和建设(详见设计方案)。三、核定丽水祥生白桥溪谷康养小镇2号地块—祥生·文元学校项目总用地面积260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722.1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3722.11平方米,包括小学部教学楼2923.2平方米,中学部教学楼3849.54平方米,行政实验楼5355.52平方米,学生宿舍楼7712.09平方米,报告厅645.93平方米,设备用房827.36平方米,食堂1158.02平方米,风雨操场1212.3平方米,门卫38.15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529.25平方米不计建筑面积;具体详见审查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四、建筑层数、高度等相关内容详见建筑剖面图。五、建筑外墙须符合审定设计方案效果要求,由我局组织审定后方可进行外墙饰面施工。六、绿地率≥35%。七、机动车停车位30个;八、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放样,到±0.00标高时应通知测绘单位验线,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九、室外标高控制须结合周边现状及竖向规划要求,室外管线采用地下埋设并符合地下工程管网综合规划,雨污水就近排入市政公用管网。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逾期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十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申请竣工规划核验。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2020年7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