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重庆市永川区玉清西路33、35号房产
永川|重庆
起拍价:144.06万
拍卖机构: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玉清西路33、35号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用途、类型
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使用情况
案外人占用
一、拍卖对象:重庆市永川区玉清西路33、35号房产据评估报告所附产权证复印件显示:33号房屋权证号:渝(2016)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909862号,建筑面积75.3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71.18平方米;35号房屋权证号:渝(2016)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909564号,建筑面积75.1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70.99平方米。房屋用途均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房屋结构均为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有抵押,有查封。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房屋(含室内装饰装修、固定设施设备)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其他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现场了解:标的物均所在楼层(名义层1层),在2026年1月21日我司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两套房屋打通作为“渔生有你小酒馆”店由案外人使用中,该标的物室内因打通故整体拍卖,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由法院按现状交付。房屋存在结构改造情况,如需恢复原状包括但不限于:砌筑隔墙、恢复门窗、修复地面及天花板、还原电路水路等,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辅拍机构不负责恢复原状且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未了解到物业费及室内水、电、气等其余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二、限购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三、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在接收相关文书后15日内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四、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五、咨询、预约看样请拨打中财宝信呼叫中心:023-86589919、19332297185或关注“中财宝信辅拍”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六、拍卖成交后请及时与中财宝信公司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相关附件下载:
拍卖裁定书.pdf
相关附件下载:
(已压缩)评估报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