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招标采购公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6)
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介绍
((2025)浙0302执8317号)
(网26-393询价)
拍品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宏大商厦E幢611、612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徐某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已腾空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宏大商厦E幢611、612室(权证号: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86102号,建筑面积:105.97平方米),住宅,登记日期:2022年12月。 (2)土地权属状况: 使用权面积:12.32平方米,出让,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9年3月。 (3)四至情况: 东临飞霞南路,南临公园,西临美人台大厦,北临建行大楼 (4)特殊说明: 1、房产的现场图片及今后向买受人所展示的视频及现场状况仅作参考,本房产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买受人(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 2、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可能欠缴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该标的物通过询价,以47万元作为该次起拍价进行拍卖。 4、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房屋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是无条件拆除。 6、住宅、商铺、厂房等不动产及其他司法处置财产买受人应于缴纳过户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缴款凭证用于退款。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提交缴款凭证的,至迟应于上述期限满前一个工作日向鹿城法院执行局书面请求展期,至多展期5日。未请求展期且未如期提交缴款凭证的,则由买受人承担无法办理退款的风险;司法处置财产的买受人应于过户裁定书等材料载明的有效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办过户,若未如期申办过户的,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不能办理过户在内的风险。 7、本标的物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5)浙0302执8317号。 温馨提示: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较长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如因涉及外地法院查封事项,解封也需较长期限。 本院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标的物进行辅助拍卖工作。400-157-1060(本标的咨询编号:WT421860)
(建议竞买人理性竞买)
如需贷款,请联系:
鹿城农商行科技支行:18968850736、15057785365
平安银行温州分行:0577-88892003、138588072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0577-88829492、0577-8882948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0577-88601035、13989775702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9日10时至2026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ZH5hnb&user_id=1643011866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宏大商厦E幢611、612室。
(1)房屋权属状况: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宏大商厦E幢611、612室(权证号: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86102号,建筑面积:105.97平方米),住宅,登记日期:2022年12月。
(2)土地权属状况:
使用权面积:12.32平方米,出让,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9年3月。
起拍价:47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统一定于2026年5月13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看样咨询:0577-8899810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是无条件拆除。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在拍卖结束之前法院如发现有侵害当事人权益的情况,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6月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如想提前支付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一周后前来办理,并在当天(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复印件)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绣山院区(温州市车站大道温迪路东首拍卖辅助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为方便手续办理,请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法院账户转账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支付余款。如需网上转账,请转账如下账号:
执行案号:(2025)浙0302执8317号
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账号:6228580399929390842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157-1060(本标的咨询编号:WT421860)
举报监督电话:0577-8899651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浙江省 温州市 鹿城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