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报废车招标采购公告(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2026)
挂牌价
-
保证金
5,000元
里程
209758公里
注册日期
2008-04-28
变速箱
--
项目名称
1台报废车公开招选回收机构(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
项目编号
N0109CL250998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14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4-20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蒙A32308
注册日期
2008-04-28
年审期限
2024-04
品牌型号
帕萨特牌SVW7203EP1
发动机号码
244731
车架号
LSVDN49F582499392
排量
2.0
燃油种类
汽油
变速箱
--
里程表公里数
209758公里
车辆类型
轿车
车辆颜色
黑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不详
交强险
不详
违章情况
不详
其他情况
该车辆两前大灯褪色、无光泽;全车曾重新喷漆修复,漆面老化,色差明显;后杠划痕、掉漆;车身外观件多划痕;长期停用,电瓶亏电,无法启动。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850.00
评估基准日
2025-06-17
评估机构
内蒙古旭刚机动车评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185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 告知
*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本次车辆处置不提供发票。中选机构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次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并提供相关证明。1、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回收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及回收等手续。2、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公告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参选机构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参选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在参选机构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4、中选机构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保证金。5、中选机构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6、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7、本公告中披露的中选机构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8、报名请于报名结束日17: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前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等)及申请书,保证金需由意向参选方在易交易用户系统内将资金转入系统钱包后,再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9、中选机构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报名上传材料原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下设分公司(同一公司只可唯一申请)
标的交割
中选机构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车辆交接。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参选机构须亲自勘验标的,自行留存照片、视频等勘验资料。标的状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参选机构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为中选机构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2、车辆交接前中选机构负责承担车辆违章扣分罚款。车辆交接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部分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登记证书缺失,补办证件、漏检补检、拖运、报废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机构承担。3、中心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最高报价者进行资格、报名情况、勘验情况审核,符合交易条件的最高报价者为中选机构。4、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选机构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中选机构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车辆交接通知书》,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全部交易服务费以及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按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中选机构在接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交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的交接。6、中选机构须在车辆交接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报废回收注销等证明手续。如转让方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转让方书面同意后,仅提供车辆报废回收证明。7、如转让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若顺延期转让方仍未提供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中选机构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中选机构退还成交价款、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同时转让方需承担中选机构已支出的车辆拖运费用(中选机构须提供正规发票),转让方及中心不承担违约责任。8、中选机构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车辆停放地:请自行联系车辆勘验人确认预约车辆勘验联系人:张主任13848814839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4-14 00:00:00 至 2026-04-20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4-2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参选机构,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参选机构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参选机构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让方与意向参选机构(中选机构)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参选机构(中选机构)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参选机构递交参选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参选申请的;(2)被确认参选资格的意向参选机构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3)中选机构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资料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4)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的;(5)中选机构因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交接、车辆报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规则的情形。处置方法:1、参选机构通过网络报价程序被确定为中选机构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车辆回收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中选机构按约定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按约定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其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未能确定为中选机构的参选机构,在网络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其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一次性
增价幅度(元)
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4-14 00:00:00-2026-04-21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0
服务费
0元
附件下载
授权委托书.docx
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doc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6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其 他
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参选申请与承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我方就1台报废车招选回收机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N0109CL240883)提出参选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参选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参选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2、本次参选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参选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4、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告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5、认可并将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收费办法》的标准,在参选项目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以成交额的5%足额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6、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招、参选双方应向贵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选方可不返还我方已缴纳的参选保证金:(1)意向参选方递交参选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参选申请的;(2)被确认参选资格的意向参选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参选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4)被确定为参选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5)参选方竞得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6)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7、公告中其他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参选机构名称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交纳保证金金额(大写): ¥( )授权委托受托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授权范围及期限□ 递送与受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转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签署与受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 代为办理网络竞价的相关事宜等本人承诺以上行为均为本人意愿,如有任何法律风险均自行承担。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意向参选机构名称(签章): 填报说明:1、表中各栏、各指标内容,务请如实、准确填写。2、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用于接收账号及密码。3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报废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