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追偿权债权招标采购公告(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2026)
起始价:1000.0
保证金:100.0
加价幅度:100.0
标的物所在地:福建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222号香缤中心17楼
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追偿权债权的公告
泉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接受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委托,将2026年4月15日10时至2026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雕王公司”)持有的对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追偿权债权,金额为6,908,690.72元。
二、拍卖标的风险提示
鉴于本拍卖标的存在重大风险,故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
1、根据管理人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调取到的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与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汪文泉、王改平、陈美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卷宗【案号(2017)闽0503执4482号】。根据该案判决书显示富雕王公司为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并将其名下坐落于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莲埭村工业区1号1#厂房、2#宿舍楼作为抵押物。若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富雕王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在债权数额10053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富雕王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追偿。
2020年4月8日经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变卖,富雕王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以811万元的价格变卖成交。2025年6月18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雕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9月25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富雕王公司与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年12月11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03执687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富雕王公司未获清偿
2、自2020年4月8日富雕王公司名下不动产变卖成交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雕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有5年,管理人未掌握富雕王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此期间内向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的证据,故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债务人所享有的的抗辩权利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债务人进行交涉、主张。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管理人所出示拍卖标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无债权凭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收取的情形;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对风雷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竞买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等任何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该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2025)闽05执89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要求,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5、在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若管理人配合的,管理人予以配合。
6、管理人对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成交价不含税、费,债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7、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评估拍卖标的物通过执行程序或其他途径可能实际变现收回的账款数额。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1,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四、拍卖方式: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所涉债权的交易需具备相应资质的,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并确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及其公司人员不得参拍。
六、咨询看样
1、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陈律师,1995995060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看样时间
因拍卖标的为债权类资产,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天与管理人联系。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银行帐号:35050165423700000674;单位名称: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田安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本次拍卖因标的物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向买受人移交(2025)闽0503执6878号《执行裁定书》扫描版,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需要管理人配合的,管理人予以配合,本次成交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管理人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
九、注意事项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2025)闽05执89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其他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 19959950609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222号香缤中心17楼
监督电话:0595-22307078(破产管理人协会)
指导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泉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竞买须知
泉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接受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委托将于2026年4月15日10时至2026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追偿权债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雕王公司”)持有的对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追偿权债权,金额为6,908,690.72元。
特别提示:
1.根据管理人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调取到的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与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汪文泉、王改平、陈美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卷宗【案号(2017)闽0503执4482号】。根据该案判决书显示富雕王公司为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并将其名下坐落于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莲埭村工业区1号1#厂房、2#宿舍楼作为抵押物。若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富雕王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在债权数额10053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富雕王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追偿。
2020年4月8日经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变卖,富雕王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以811万元的价格变卖成交。2025年6月18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雕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9月25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富雕王公司与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年12月11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03执687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富雕王公司未获清偿。
2.自2020年4月8日富雕王公司名下不动产变卖成交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雕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有5年,管理人未掌握富雕王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此期间内向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的证据,故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债务人所享有的的抗辩权利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债务人进行交涉、主张。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起拍价:1,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回收的可能性,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不做任何担保或承诺。拍卖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债务人对富雕王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起诉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管理人对标的物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承担保证责任,管理人也不保证持有相关材料的人员届时会予以协助,其他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本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破产案件涉及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拍卖平台、拍卖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拍卖标的所涉被执行人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财产。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泉州天弘轴承有限公司及其公司人员不得参拍。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银行帐号:35050165423700000674;单位名称:福建惠安县富雕王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田安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向买受人移交(2025)闽0503执6878号《执行裁定书》扫描版。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需要管理人配合的,管理人予以配合,本次成交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管理人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根据交付材料了解到的案件相关当事人信息及案件其他信息,应依法予以保密,因买受人原因给其他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需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19959950609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222号香缤中心17楼
监督电话:0595-22307078(破产管理人协会)
指导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泉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富雕王执行裁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追偿权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