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565155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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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邮编:246500松环建〔2026〕3号关于宿松经济开发区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扫描件.pdf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项目代码
1
关于宿松经济开发区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松环建〔2026〕3号
2026.4.8
2505-340826-04-01-3129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回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