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配件招标采购公告(2026)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关于日照超越橡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注塑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标题]>begin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关于日照超越橡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注塑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标题]>end
发布日期:
2026-04-13 09:17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信息来源:日照市莒县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
日照超越橡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注塑配件项目
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3-6203015
通讯地址: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审批文号
莒环表〔2026〕26号
莒环表〔2026〕26号.pdf
审批时间
2026-4-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审批意见:莒环表〔2026]26号经研究,对《日照超越橡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注塑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日照超越橡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注塑配件项目位于寨里河镇滨河大道以南、孟双线以东,总投资100万,其中环保投资15万。项目主要购置真空机、注塑机、激光切割机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400吨注塑配件。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01-371122-04-01-269033。你单位委托山东广宇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报告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项目编号:el8571)。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可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涉及需由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以下要求: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注塑脱模、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带软帘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粉尘、低温挤塑造粒产生的废气以及未收集的废气等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第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要求,颗粒物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排放限值。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边脚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委托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能力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厂内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相关规定执行。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区域环卫部门清运。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处置。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提高环境安全防控水平。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6.建立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环保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7.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符合《莒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JXZL(2026)11号〕的控制指标要求,即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195ta。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你单位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中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和建成后信息,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公章)2026年4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注塑配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