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6)
拍卖公告
我公司于2026年1-12月的5、10、15、20、25、30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委托人委托拍卖的房产、机动车、设备(含报废设备)、玉石、字画、奢侈品、酒、食品、茶叶、其他工艺品、股权、林权、物业租赁权,等等动产、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标的物清单以我司在拍卖平台的公告为准,每期拍卖清单将在开拍前7天实时更新,拍完即止。)
本档期拍卖会:网站上拍时间2026年4月1日,拍卖会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上午10时 开始,本档期拍卖标的:肇庆市端州区站前西路肇杰厂区内生产车间(四层厂房)首层部分区域、厂房前空地、东面保安室、A幢宿舍二楼部分区域;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1幢首层16号、第22幢首层02号商铺;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0幢首层8、9号商铺;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1幢首层14、17号商铺;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2幢首层01号之五商铺;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3幢首层24、25、31号商铺;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3幢首层32号商铺部分区域等物业租赁权竞拍。
更多详情请查阅上述拍卖平台、我司网站“拍卖公告”栏、微信公众号“zqspmh”,资料备索。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0758)2293516,18023615887黎先生,13679571008吕先生。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特别说明: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收)。
竞买须知
一、受委托,由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市拍卖行”)通过中拍平台组织本次拍卖会。本次拍卖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和开展,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利益。参加本次拍卖会的当事人,请仔细阅读拍卖会《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司的《竞买须知》,必须按照本公司《竞买须知》进行竞价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肇杰厂区内及尚东康城等十一宗物业
三、拍卖会开始时间:2026年4月15日10时-15时(自由竞价时间为5个小时),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每次报价间隔延时3分钟。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为个人的,必须本人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二)如竞买人为公司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提交资料,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参与的,需由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拍卖人要求格式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公章参与提交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三)足额及时缴纳竞价保证金:有意者请于2026年4月14日17时前以转账的形式将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账号:2017002109022168151;以到账为准),备注请注明“标的名称+保证金”。如竞买不成交,竞价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的收款人信息必须与交款人完全相同,退款均在网上银行进行,以本公司网银记录为准。
五、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在“中拍平台”的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于拍卖会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到肇庆市拍卖行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是网上竞买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肇庆市拍卖行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等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由肇庆市拍卖行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权均按现状进行拍卖,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简介、图录、幻灯投影、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对标的所有瑕疵、缺陷或风险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竞价日前,详细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及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七、买受人(承租人)需遵守的条款:
(一)标的租赁权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物品),一切以标的的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业的面积及情况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成交后的月租金及佣金均不作调整,承租人需承诺不以此为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赔偿。
(二)出租标的物用途及使用范围:出租用途为仓储、物流、商业经营、办公等。不得用作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经营项目。承租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国家相关部门对市场的管理规定,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
(三)出租方以物业现状出租,提供现状已有的权属证明、资料;承租人租赁后的经营证照办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批、改造,加装电梯,水电改造,装饰装修等一切报批、报建、改造及费用支出,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四)物业维修:租赁物业除建筑物梁、柱、天面的结构性、非人为因素损坏外,其他一切装修、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室内装修、消防改造以及外墙、面装修和改造方案需报备出租方,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风貌和其他共用方使用的前提下,经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实施,因此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纠纷、整改、罚款、诉讼、赔付等等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五)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承租人)在物业出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押金。标的租赁押金由买受人(承租人)直接交到委托人指定的账户。此后,买受人(承租人)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收到承租人与委托人签署生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六)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未包含佣金,买受人(承租人)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不因租赁权面积出现偏差、租期出现变化等因素而进行调整或变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的成交价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算,具体以中拍平台为准)。
(七)如买受人(承租人)出现违约或悔约,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能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或逾期未能付清佣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以先从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的拍卖费用后,余款再划转给委托方作为违约金。
(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其他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样本),本文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为统一范本,出租方可根据各宗物业的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条款作调整修改。
(九)竞拍物业的原承租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物业租赁的优先权(但必须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方视为有效),具体体现方式详见《网络竞价规则》。
八、关于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次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举行,详见《网络竞价规则》。
平台网址:
(二)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天(工作时间)完成“中拍平台”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到肇庆市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肇庆市拍卖行审核无误后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取得拍卖资格。相关操作详见“竞买人帮助”栏。
(三)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自备竞价工具,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本须知及《中拍平台网络拍卖规则》,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须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委托方、肇庆市拍卖行及平台运营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网络拍卖会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会开始前,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竞价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价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六)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5小时)和限时竞价阶段(3分钟)。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电子应价系统会自动延续,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系统自动生成即为该标的成交价,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竞价以网络实时显示为准,并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七)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追究竞买人经济与法律责任。
(八)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必须与申请网上竞价时相同的身份证明资料)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到肇庆市拍卖行处进行身份核验,并与肇庆市拍卖行签署竞价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和佣金。买受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九、网上竞价风险提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公司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125区肇庆市鑫华电子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 0758-2293516,吕生13679571008,黎先生18023615887。
电子邮箱:1958046916@qq.com
公司网址:www.zqpmh.com
微信公众平台:zqspmh
十一、附件:《网络竞价规则》、《租赁合同》样本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 ***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把有权出租的物业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位于肇庆市端州区*********(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附件平面图红色范围)。
2、甲方以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该物业之现状出租。
二、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特此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为该物业的有权出租人,在取得权属人和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有权出租该物业。
2、甲方出租该物业给乙方时,该物业未被任何法院查封。
3、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充分了解该物业之现状,并同意以该物业之现状承租。
2、乙方在不改变该物业资产主体结构和功能设施的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承租该物业仅作仓储物流 使用。乙方租赁期内不得将其作抵押物之用,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经济、法律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承认甲方系以乙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双方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存在、全面有效。
三、租期、交付期限
1、租赁期从202*年* 月* 日至202*年* 月* 日,共*年。
2、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 日内,交付该物业给乙方,具体交付日期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之日为准。交付指甲方将该物业转移给乙方合法占用。
3、租期届满之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物业的,须在租期届满前6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参加甲方通过挂牌、拍卖或招标等竞价方式招租,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按出租面积¥ ***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计算租金,每月场地租金为人民币***整(¥***元)/月。
2、乙方须在每月十五 日前向甲方如下账户支付当月租金,账户名称:肇庆市金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肇庆叠翠支行,账号:44001700042052500121。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更改该账户的,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金支付至任何其他账户。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自逾期之日的次月起,乙方须按拖欠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支付违约金。
3、租期每满* 年租金递增* %。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由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或有效收据。
5、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服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物业租赁合同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整(¥***元)(三个月租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2、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甲方在乙方腾退该物业并付清租期内乙方应付的各项租金、费用后七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以此保证金抵偿乙方拖欠的租金、违约金及乙方欠缴的应缴费用,相抵后剩余部分退回乙方;如不足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合同期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不得以该保证金充抵应支付之租金。
4、本合同其他条款对保证金处理另有约定的,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处理。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物业给乙方经营使用。
3、甲方仅按照现状提供该物业水、电、消防等原有设施,如乙方需自行报建安装相关设施的,甲方仅作为产权方提供相应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对物业的安全消防建设提出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费用等一切费用。
2、乙方负责该物业电力线路及设备改造费用。
3、乙方有权对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内外环境等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进行整改维修,但应按本合同约定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附属设施。租赁期内,乙方承担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付清。租赁期间,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责任,致使该物业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承租该物业须遵守国家和该物业所在地有关房屋、土地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6、租赁期间,乙方承租该物业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签订《安全、消防管理协议》和《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相关协议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约定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进入该物业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如甲方发现任何违规现象或者任何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做出相应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并承担费用;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租赁期间,如乙方需对该物业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改变动、装饰、装修、添置新物等情况,下同),改造不得改变该物业主体结构,且改造之前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该物业的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该物业改造完成后七日内将改造图纸及改造费用支付单据复印一份交给甲方存档。
8、乙方经营必须达到相关的环保要求,按规定取得相关的环保经营资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或者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可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作违约,如发生该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同时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按照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地址向乙方发送解除通知书之日起合同终止履行,甲方收回该物业,没收合同保证金,且甲方无需退还乙方投入改造、维修等款项,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由次月起应按照拖欠租金数额日万分之五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外转租、转借、交换租赁物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3)乙方存在第八条第三款约定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逾期拒绝整改或整改一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一)甲、乙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物业,经乙方催告后七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交换该物业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造该物业的。
6、乙方擅自改造该物业造成该物业主体结构受损的。
7、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条件符合的。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均不作任何赔偿。
1、该物业及地块权属人发出通知要求提前收回的。
2、该物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因政府需要依法提前收回的。
3、该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4、该物业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5、该物业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或者因遭受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6、该物业由于肇庆市城市规划部门控规导致必须搬迁、拆迁的。
7、由于上述第2至第6项事项导致相关政府部门不允许乙方对该物业的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从而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物业的。
8、乙方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退租申请,并经甲方同意的。
(三)甲、乙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的,乙方逾期拒绝整改或整改一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拒绝甲方对该物业进行检查的。
2、乙方利用该物业从事违法活动的。
3、甲方发现乙方违规现象或者安全隐患。
4、甲方发现乙方改造该物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
5、乙方擅自改变该物业建筑结构规定用途的。
6、甲方发现乙方经营活动造成环境影响的。
(四)在租赁期内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1条、716条、722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没收合同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五)上述解除合同通知均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之日生效。如另一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任何对合同的变更均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九、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发生如下情况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的合同解除;
(2)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2、乙方应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腾退该物业给甲方。逾期腾退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租金标准以及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合并支付物业的占用费。乙方腾退该物业时应将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搬走,逾期未搬走的则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因处理相关物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占用费和其他费用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付清。
3、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腾退该物业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应经甲方签收认可。
4、因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导致合同终止的,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无偿取得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的所有权;但由于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约定的事由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
5、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导致合同终止之后,该水电消防等设施(包括乙方改造或添加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不得拆除,否则须赔偿甲方损失;但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的事由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
6、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1、第2事项的,甲方如数退回乙方保证金,如果给乙方造成损失,尚应赔偿乙方损失。
7、如乙方因单方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或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3至第6项事项的、或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所列事项的,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纳之保证金;同时乙方改造该物业而产生的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也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8、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1至第7项事项的,甲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出,以上第八条第(二)款第1至第7项以及第8项,在乙方腾退该物业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全额退回乙方保证金;同时乙方改造该物业而产生的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也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十、特别约定
1、由于该物业按照现状出租,如乙方需对该物业进行改造而拆除该物业的任何相应附属设施、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消防等设施、门窗、水泥、钢筋等)均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侵权,甲方可在发现之日起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拆除所得的任何废旧材料。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纳之保证金。对于乙方改造该物业而产生的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7项处理。
2、乙方装修期间,必须按照肇庆市、端州区及甲方的要求,将装修垃圾清除至指定场所。
3、由于在该物业的其他区域尚有其他承租人或未出租部分物业,乙方在使用承租该物业时,必须按照甲方统一规定使用该物业的共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公共厕所、停车位等),不得妨碍其他第三方正常使用。
4、如甲方发现乙方在租赁期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改正,如乙方拒不改正或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无任何改正的实际行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纳之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免租期内的租金。对于乙方改造该物业而产生的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7项处理。
5、本合同所称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一方聘请律师向另一方追究责任导致额外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用等。
6、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补充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安排,乙方都必须与甲方签订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表签订,而不得与任何甲方工作人员签订。
7、乙方租用的区域场地不准用作开设经营咸、腐(湿)商品、饮食业(大排档)、卡拉OK舞厅、汽车摩托车维修、带有赌博性质的牌雀、电子游戏机或存放腐蚀、污染、危险、易燃、易爆等物品,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制止,直至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场地。
十一、送达地址
1.双方确认下列邮寄地址、收件人、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下统称送达地址)为对方、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发送各类纸质或电子数据通知、信函、法律文书(以下统称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邮寄地址:
收件人: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乙方送达地址:***
邮寄地址:***
收件人:***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2.上述送达地址持续适用于合同履行期间、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或仲裁阶段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在合同履行期间,送达催收债务函等文书同样适用该送达地址。
3.如送达地址作出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送达地址仍以本合同载明为准。
4.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壹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安全、消防管理协议》
附件二、《安全防火责任书》
附件三、平面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肇庆市端州区 安全防火责任书
甲 方:***有限公司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区域(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于202*年*月*日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合同》有关安全条款的基础上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租赁期间,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全面负责所租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电源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用电防火设计规范要求,线路应安全套管保护,并安装防漏开关装置。
3、乙方员工要做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提高员工消防急救和自防、自救能力。
4、乙方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乙方在租用的场地内不得搭建阁楼,严禁乱搭建临时建筑。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持正常好用,灭火器放在明显的位置并伸手可及。
7、公共场所消防车道、楼梯通道,安全出口不得装铁闸门等影响应急疏散、通行的障碍物。
8、乙方不得在租用的场地内非法、违法经营,并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二、监督检查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2、甲方组织人员定期对经营者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三、违规责任
1、乙方如不能做到以上八项保证,一经消防、工商、街道等部门查处,自愿接受处罚,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违规行为及发现的安全、消防隐患,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有权要求乙方按整改要求继续履行,如乙方在通知期限内未完成整改要求的事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违反上述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事项
本责任书根据租赁合同时间进行签署,如有新约定再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本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安全、消防管理协议
甲 方:***有限公司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区域(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于202*年*月*日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加强整个物业点以及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的安全管理,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合同》有关安全条款的基础上,就租赁场地的安全管理职责及责任作进一步明确和补充,并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安全管理区域的划分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安全管理区域和责任。具体说,租赁期间,乙方对租用场地及毗邻的场地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二、甲方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根据上述管理区域划分,甲方依法加强本物业的安全管理,甲方有权(或委托其他企业)对乙方租用的场地安全管理依法进行监督。
三、乙方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租用场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无安全和火灾隐患。建立安全管理档案,以备监管单位及甲方查阅。
1、依法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单位消防队。
3、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使单位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5、加强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合法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6、按照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加强生产(经营)用电安全的管理。
7、严格执行《租赁合同》中租用场地的用途规定,若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8、依法保证安全经营、消防安全投入。
9、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关于安全及消防的各类活动。
(二)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安全管理。
1、不得擅自改变租用场地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得破坏租用场地外貌,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构建物,加大租用场地负荷,保证租用场地结构安全,负责租用场地维修,保证租用场地不漏雨、不倾斜、不倒塌等,确保租用场地及附属设施安全牢固,出入口、通道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租用场地安全管理档案,定期进行租用场地安全检查,消除租用场地安全隐患。
(三)乙方若需进入甲方物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作业或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同时乙方应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准擅自动用、拆卸建筑物配套的设施,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物业区域进行各种形式的活动,由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或乙方人员伤害,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及一切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甲方、第三方及相邻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事项
本管理协议根据租赁合同时间进行签署,如有新约定再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本管理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 ***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名下物业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甲方名下的位于***(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附件平面图红色范围)。
2、甲方以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该物业之现状出租。
二、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特此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为该物业的权属人,在取得权属人和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有权出租该物业。
2、甲方出租该物业给乙方时,该物业未被任何法院查封。
3、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充分了解该物业之现状,并同意以该物业之现状承租。
2、乙方在不改变该物业资产主体结构和功能设施的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承租该物业仅作*** 使用。乙方租赁期内不得将其作抵押物之用,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经济、法律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承认甲方系以乙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双方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存在、全面有效。
三、租期、交付期限
1、租赁期从202*年* 月* 日至202*年* 月* 日,共*年。
2、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 日内,交付该物业给乙方,具体交付日期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之日为准。交付指甲方将该物业转移给乙方合法占用。
3、租期届满之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物业的,须在租期届满前6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参加甲方通过挂牌、拍卖或招标等竞价方式招租,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按出租面积¥ ***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计算租金,每月场地租金为人民币***整(¥***元)/月。
2、乙方须在每月十五 日前向甲方如下账户支付当月租金,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更改该账户的,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金支付至任何其他账户。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自逾期之日的次月起,乙方须按拖欠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支付违约金。
3、租期每满* 年租金递增* %。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由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或有效收据。
5、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服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物业租赁合同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整(¥***元)(三个月租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2、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甲方在乙方腾退该物业并付清租期内乙方应付的各项租金、费用后七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以此保证金抵偿乙方拖欠的租金、违约金及乙方欠缴的应缴费用,相抵后剩余部分退回乙方;如不足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合同期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不得以该保证金充抵应支付之租金。
4、本合同其他条款对保证金处理另有约定的,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处理。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物业给乙方经营使用。
3、甲方仅按照现状提供该物业水、电、消防等原有设施,如乙方需自行报建安装相关设施的,甲方仅作为产权方提供相应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对物业的安全消防建设提出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费用等一切费用。
2、乙方负责该物业电力线路及设备改造费用。
3、乙方有权对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内外环境等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进行整改维修,但应按本合同约定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附属设施。租赁期内,乙方承担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付清。租赁期间,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责任,致使该物业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承租该物业须遵守国家和该物业所在地有关房屋、土地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6、租赁期间,乙方承租该物业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签订《安全、消防管理协议》和《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相关协议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约定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进入该物业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如甲方发现任何违规现象或者任何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做出相应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并承担费用;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租赁期间,如乙方需对该物业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改变动、装饰、装修、添置新物等情况,下同),改造不得改变该物业主体结构,且改造之前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该物业的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该物业改造完成后七日内将改造图纸及改造费用支付单据复印一份交给甲方存档。
8、乙方经营必须达到相关的环保要求,按规定取得相关的环保经营资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或者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可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作违约,如发生该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同时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向按照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地址向乙方发送解除通知书之日起合同终止履行,甲方收回该物业,没收合同保证金,且甲方无需退还乙方投入改造、维修等款项,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由次月起应按照拖欠租金数额日万分之五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外转租、转借、交换租赁物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3)乙方存在第八条第三款约定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逾期拒绝整改或整改一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一)甲、乙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物业,经乙方催告后七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交换该物业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造该物业的。
6、乙方擅自改造该物业造成该物业主体结构受损的。
7、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条件符合的。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均不作任何赔偿。
1、该物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因政府需要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物业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物业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或者因遭受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5、该物业由于肇庆市城市规划部门控规导致必须搬迁、拆迁的。
6、由于上述第1至第5项事项导致相关政府部门不允许乙方对该物业的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从而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物业的。
(三)甲、乙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的,乙方逾期拒绝整改或整改一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拒绝甲方对该物业进行检查的。
2、乙方利用该物业从事违法活动的。
3、甲方发现乙方违规现象或者安全隐患。
4、甲方发现乙方改造该物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
5、乙方擅自改变该物业建筑结构规定用途的。
6、甲方发现乙方经营活动造成环境影响的。
(四)在租赁期内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1条、716条、722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没收合同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五)上述解除合同通知均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之日生效。如另一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任何对合同的变更均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九、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发生如下情况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的合同解除;
(2)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2、乙方应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腾退该物业给甲方。逾期腾退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租金标准以及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合并支付物业的占用费。乙方腾退该物业时应将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搬走,逾期未搬走的则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因处理相关物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占用费和其他费用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付清。
3、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腾退该物业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应经甲方签收认可。
4、因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导致合同终止的,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无偿取得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的所有权;但由于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约定的事由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
5、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导致合同终止之后,该水电消防等设施(包括乙方改造或添加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不得拆除,否则须赔偿甲方损失;但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的事由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
6、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1、第2事项的,甲方如数退回乙方保证金,如果给乙方造成损失,尚应赔偿乙方损失。
7、如乙方因单方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或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事项的、或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所列事项的,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纳之保证金;同时乙方改造该物业而产生的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也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8、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1至第5项事项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乙方腾退该物业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全额退回乙方保证金;同时乙方改造该物业而产生的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也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十、特别约定
1、由于该物业按照现状出租,如乙方需对该物业进行改造而拆除该物业的任何相应附属设施、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消防等设施、门窗、水泥、钢筋等)均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侵权,甲方可在发现之日起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拆除所得的任何废旧材料。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纳之保证金。对于乙方改造该物业而产生的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7项处理。
2、乙方装修期间,必须按照肇庆市、端州区及甲方的要求,将装修垃圾清除至指定场所。
3、由于在该物业的其他区域尚有其他承租人或未出租部分物业,乙方在使用承租该物业时,必须按照甲方统一规定使用该物业的共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公共厕所、停车位等),不得妨碍其他第三方正常使用。
4、如甲方发现乙方在租赁期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改正,如乙方拒不改正或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无任何改正的实际行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纳之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免租期内的租金。对于乙方改造该物业而产生的乙方自有动产、未形成该物业添附的其他物品之外的任何物品、乙方自行出资对该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所形成财产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7项处理。
5、本合同所称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一方聘请律师向另一方追究责任导致额外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用等。
6、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补充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安排,乙方都必须与甲方签订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表签订,而不得与任何甲方工作人员签订。
7、乙方租用的区域场地不准用作开设经营咸、腐(湿)商品、饮食业(大排档)、卡拉OK舞厅、汽车摩托车维修、带有赌博性质的牌雀、电子游戏机或存放腐蚀、污染、危险、易燃、易爆等物品,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制止,直至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场地。
十一、送达地址
1.双方确认下列邮寄地址、收件人、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下统称送达地址)为对方、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发送各类纸质或电子数据通知、信函、法律文书(以下统称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邮寄地址:
收件人: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乙方送达地址:***
邮寄地址:***
收件人:***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2.上述送达地址持续适用于合同履行期间、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或仲裁阶段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在合同履行期间,送达催收债务函等文书同样适用该送达地址。
3.如送达地址作出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送达地址仍以本合同载明为准。
4.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安全防火责任书》
附件二、《安全、消防管理协议》
附件三、平面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肇庆市端州区 安全防火责任书
甲 方:***有限公司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区域(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于202*年*月*日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合同》有关安全条款的基础上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租赁期间,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全面负责所租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电源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用电防火设计规范要求,线路应安全套管保护,并安装防漏开关装置。
3、乙方员工要做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提高员工消防急救和自防、自救能力。
4、乙方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乙方在租用的场地内不得搭建阁楼,严禁乱搭建临时建筑。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持正常好用,灭火器放在明显的位置并伸手可及。
7、公共场所消防车道、楼梯通道,安全出口不得装铁闸门等影响应急疏散、通行的障碍物。
8、乙方不得在租用的场地内非法、违法经营,并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二、监督检查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2、甲方组织人员定期对经营者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三、违规责任
1、乙方如不能做到以上八项保证,一经消防、工商、街道等部门查处,自愿接受处罚,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违规行为及发现的安全、消防隐患,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有权要求乙方按整改要求继续履行,如乙方在通知期限内未完成整改要求的事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违反上述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事项
本责任书根据租赁合同时间进行签署,如有新约定再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本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安全、消防管理协议
甲 方:***有限公司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区域(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于202*年*月*日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加强整个物业点以及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的安全管理,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合同》有关安全条款的基础上,就租赁场地的安全管理职责及责任作进一步明确和补充,并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安全管理区域的划分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安全管理区域和责任。具体说,租赁期间,乙方对租用场地及毗邻的场地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二、甲方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根据上述管理区域划分,甲方依法加强本物业的安全管理,甲方有权(或委托其他企业)对乙方租用的场地安全管理依法进行监督。
三、乙方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租用场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无安全和火灾隐患。建立安全管理档案,以备监管单位及甲方查阅。
1、依法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单位消防队。
3、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使单位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5、加强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合法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6、按照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加强生产(经营)用电安全的管理。
7、严格执行《租赁合同》中租用场地的用途规定,若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8、依法保证安全经营、消防安全投入。
9、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关于安全及消防的各类活动。
(二)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安全管理。
1、不得擅自改变租用场地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得破坏租用场地外貌,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构建物,加大租用场地负荷,保证租用场地结构安全,负责租用场地维修,保证租用场地不漏雨、不倾斜、不倒塌等,确保租用场地及附属设施安全牢固,出入口、通道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租用场地安全管理档案,定期进行租用场地安全检查,消除租用场地安全隐患。
(三)乙方若需进入甲方物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作业或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同时乙方应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准擅自动用、拆卸建筑物配套的设施,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物业区域进行各种形式的活动,由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或乙方人员伤害,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及一切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甲方、第三方及相邻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事项
本管理协议根据租赁合同时间进行签署,如有新约定再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本管理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标的介绍
附件1:《出租物业清单》标的号标的物名称规划用途租期租金递增出租面积(约2)起拍价(元/月租金)竞拍保证金(元)免租装修期1肇庆市端州区站前西路肇杰厂区内生产车间(四层厂房)首层部分区域、厂房前空地、东面保安室、A幢宿舍二楼部分区域工业用地9年租金每满3年递增9%14751272538175租赁期第一和第二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租金减半收取2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1幢首层16号、第22幢首层02号商铺商业经营6年租金每满2年递增6%2068722.7926170租赁期第一至第六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租金减半收取3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0幢首层8号商铺商业经营54.9|2252.136750肇庆端州区黄岗路2号尚东花园第20幢首层9号商铺商业经营86.63552.24106505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1幢首层14号商铺商业经营86.73728.1111806肇庆端州区黄岗路2号尚东花园第21幢首层17号商铺商业经营27210600.6318007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2幢首层01号之五商铺商业经营1305470.08164108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3幢首层24号商铺商业经营1677500.6225009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3幢首层25号商铺商业经营1124803.961440010肇庆端州区黄岗二路2号尚东花园第23幢首层31号商铺商业经营10843381300011肇庆端州区黄岗路2号尚东花园第23幢首层32号商铺部分区域商业经营82.13284.898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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