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招标采购公告(2026)
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
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
公示时间:2026-04-15至2026-04-21
受理时间:2026-04-15
项目概况:北京芝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建设“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建筑面积489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年研发肠道益生菌药物20批次,1kg/批次。研发的肠道益生菌药物主要用于缓解肠道菌群失调、腹泻、便秘等疾病。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4.10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最终).pdf
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芝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15600534197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晟国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600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6929249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Q75A2U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单位(盖章):北京芝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0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7313767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ovsys建设项目名称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类别45-0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城发展青单位名称(盖章)北京芝诺科技发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AO11择法定代表人(签章)朱天择天主要负责人(签字)朱天择米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朱天择景大捧二编制单位情况保科单位名称(盖章)北京中晟国光球技有限公司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HTH17E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李晨曦2017035110352016110714000027BH009465AW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李晨曦基本情况、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快、环葆首标及评价标准BH009465范景华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44901范景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维联系方式15600534197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地理坐标(东经116度19分1.249秒,北纬39度41分56.70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M734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个月(2026年8月-2026年10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8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进行审批,于2005年取得《关于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市规发[2005]295号)。2、《北京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DX00-0501~0510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审批,批复文号:京规自函[2021]70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现状与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召集审查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现状与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审查意见的复函》(京环函[2020]214号)。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DX00-0501~0510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DX00-0501~0510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京环函[2021]1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基地控规”)符合性分析根据基地控规,北京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的园区定位为大健康服务集群、京津冀生物医药引领高地和国际生物医药创新网络节点。项目位于生物产业聚集区内,该分区的产业类型为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药和医疗器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研发,主要用于缓解肠道菌群失调、腹泻、便秘等疾病,属于大健康服务集群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基地控规要求。(2)与《北京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DX00-0501~0510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以下简称“医药基地街区控规”)符合性分析根据医药基地街区控规相关资料,北京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的产业定位为“基于生物医药基地现状,进行产业升级。未来将打造以高新药械产业制造为产业基底,构建“产、学、研、服”闭环的健康产业生态圈。”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研发,属于“产、学、研、服”闭环的健康产业生态圈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基地街区控规相关要求。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1)与《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现状与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现状与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关资料,本项目所在的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基础夯实,随着医药基地高端产业的不断聚集,形成了以药证审批与医药研发为核心板块,以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创新化药为主体板块,以保健品与兽用医药疫苗为拓展板块的“1+4+2”特色产业基础,在行业内逐渐形成高端产业聚集的标杆和引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风向标;逐步形成“研、产、商、展、疗”为一体发展的健康新城,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中国药谷。入区企业需按照规划定位、用地布局的要求引进,对于有助于循环经济“补链”的企业优先引进;园区以生物医药行业为主,对于个别符合国家、北京市产业政策非医药类行业,能耗、水耗等指标优于国家和本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管委会同意后可入园。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研发,项目建设符合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以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创新化药为主体板块”的要求,属于医药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2)与《北京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DX00-0501~0510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北京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DX00-0501~0510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关资料,本项目所在的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发展目标如下:2020-2025年通过引资源、搭体系、夯基础,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生物医药转化极核;2025-2030年通过加速度、成规模、立优势,成为全国生物医药前沿突破向标;2030-2035年通过引方向、促合作、树名片,建设成为世界级生物医药前沿转化高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研发,属于生物医药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街区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京政发[2018]18号)和《关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内),项目所在地周边无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在《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图05两线三区规划图(修改后)中的位置见下图。其他符合性分析图1-1项目与《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图05两线三区规划图(修改后)位置关系示意图(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运营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污染土壤环境;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亦庄新城(大兴部分)项目位置中建设区N图制建设区生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例比尺新域界区界0—4—放,不会突破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运营过程中用水量、用电量较少。且本项目用电及用水均依托市政供给,不使用天然气等燃料。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行业,不会超出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大兴生物医药基地,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告》(通告〔2024〕33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含南北拓展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11011520003,项目在北京市环境管控单元图中的位置见下图。图1-2项目在北京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中的位置示意图117东山市廊坊市天津市图例省界区界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5—图1-3项目在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含南北拓展区)管控单元中的位置本项目执行《重点管控类(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具体分析详见下表。表1-1重点管控类(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管控类别主要内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1.本项目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禁止和限制范围内;本项目不在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本项目不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符合★天宫院街道液源街道2昌平区顺义区千米H兴丰街道音寺街道海淀区长阳镇黄村镇门头沟区长阳镇石景山区林校路街道N朝阳区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魏善大兴区天宫粒街道北威村镇璃河镇图例乡镇界璃河镇庞各庄镇重点管控单元—6—2.严格执行《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22年版)》。3.严格执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采取措施,对高污染、高耗水行业加以限制。禁止新建、扩建制浆、制革、电镀、印染、有色冶炼、氯碱、农药合成、炼焦等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项目。4.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环保规定进入工业园区。5.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及分区规划中的空间布局约束管控要求。6.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7.严格执行《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8.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2.本项目未列入《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3.严格执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不涉及制浆、制革、电镀、印染、有色冶炼、氯碱、农药合成、炼焦等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建设。4.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属于工业园区。5.本项目满足《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及《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及分区规划中的空间布局约束管控要求。6.本项目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7.本项目不涉及燃料燃用设施使用。8.本项目严格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4.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锅炉、餐饮、印刷业、木质家具制造业、汽车维修业等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管控。5.严格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及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6.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1.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2.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3.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4.本项目严格执行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涉及锅炉、餐饮、印刷业、木质家具制造业、汽车维修业等。5.本项目不涉及烟花爆竹的排放。6.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7.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符合—7—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7.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8.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严格控制新建项目能耗和碳排放水平。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8.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重点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名录以生态环境部公布为准。3.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统筹组织园区内产废量较小的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1.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污染地块及工矿地块相关建设内容。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关于北京市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的意见》,加强用水管控,推动再生水多元利用。2.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要求,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系列行业标准《供热锅炉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1.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关于北京市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2.本项目建设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要求。3.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系列行业标准《供热锅炉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北京符合—8—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相关要求。表1-2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的管控要求。2.执行《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适用于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的管控要求。3.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空间的应执行优先保护类总体准入清单1.本项目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禁止和限制范围内。2.本项目不在《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适用于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的管控要求中负面清单范围内。3.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空间。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全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新增和更新的机场大巴(不含省际机场巴士业务)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大兴区落实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在机场服务、物流配送等领域,实现100辆氢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推动“零排放”物流示范区建设。3.房山区制定石化新材料基地VOCs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顺义区、大兴区分别组织中关村顺义园、黄村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开展VOCs排放溯源分析及减排措施跟踪评估,推进精细化管理;顺义区开展汽车制造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4.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5.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6.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7.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8.推进石化行业重点企业开展VOCs治理提升行动,强化炼油总量控制,实现VOCs年减排10%以上。1.本项目不涉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本项目不涉及此条款内容。3.本项目不涉及此条款内容。4.本项目废水、噪声均满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5.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园区建设。6.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位于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满足相关规划要求。7.本项目不涉及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等内容。8.本项目不属于石化行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2.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3.有效落实空气重污染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引导提高施工工地和应急减排清单企1.本项目严格执行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2.本项目废水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安全贮存和处置,且采取了满足标准要求的防渗措符合—9—业的绩效等级,引导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控。不涉及污染地块。3.本项目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资源利用效率1.坚持集约高效发展,控制建设规模。2.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35年亦庄新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本项目坚持集约高效发展,控制建设规模。2.本项目位于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不属于亦庄新城范围内。符合表1-3重点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类别主要内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2.执行《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及园区规划,规划主导产业为生物药、医疗器械、化学药、中药。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扩大生物药用地,缩减化药用地,将产业规划中化学制药行业40%产值调至到相对清洁的生物制药行业;重点发展医药制造业,产业细分行业主要为生物药、医疗器械、化学药、中药、服务平台等;对机械及电子制造、食品加工和印刷等行业开展企业腾退、产业升级及优化调整,禁止或限制新增、扩建非主导产业行业规模。1.本项目严格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2.本项目严格执行《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及园区相关规划要求。3.本项目经营场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4.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2.新增产业项目原则上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3.污染管控水平达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4.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对新建供热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要求达到更严格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现状联港供热厂进行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NOx排放浓度由现状的80mg/m3降低到30mg/m3;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重点企业建设VOCs在线监控系统;基地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99%。1.本项目严格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产业。3.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相关要求。4.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建设;本项目严格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环境风险1.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风险防范准入要求。2.严格限制新设立带有储存设施的危1.本项目严格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风险防范准入要求。符合防范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行的除外)3.禁止在临近水源地区域建设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4.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推进生物医药基地建设危废集中贮存转运设施选址及建设,对基地内企业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理处置。2.本项目不涉及新设立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本项目不涉及临近水源地区域建设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建设内容。4.本项目严格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资源利用效率1.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2.执行园区规划中相关资源利用管控要求,采再生水回用率大于30%,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不大于2m3/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不大于0.5吨标煤/万元。3.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土地资源总量上线2247.4hm2,建设用地总量利用上线为1375.7hm2;2025年水资源利用上线为1679万m3/a,2035年水资源利用上线为5475万m3/a,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降幅(比2015年)达到40%以上;原则上实施集中供热,禁止企业自建锅炉房,确因集中供热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需要自建锅炉的特殊企业用户,需征得基地管委会同意;已出台(或试行)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新入区企业原则上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无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能耗、水耗满足《北京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第一、二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1.本项目严格执行重点管控类(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2.本项目严格执行园区规划中相关资源利用管控要求。3.本项目严格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占地;用水量较少,不涉及锅炉房建设。本项目用水用电均依托市政供给。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第一、二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相关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准入条件。2、与《北京市大兴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防控,提高“三率”水平,按照“应收尽收”原则提升废气收集效率,按照“同起同停”原则提升企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效率,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保持同步运行,按照“适宜高效”原则提升治理设施去除效率,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或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深入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强化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加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分类防治噪声污染。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生物性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粒子过滤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发酵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经发酵罐自带0.22μm孔径滤膜过滤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由—11—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对经营场所范围内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渗透系数小于10-12cm/s,其他区域渗透系数小于10-7cm/s。企业日常运行过程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降低其存在的环境风险。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大兴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1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北京芝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建设“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建筑面积489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年研发肠道益生菌药物20批次,1kg/批次。研发的肠道益生菌药物主要用于缓解肠道菌群失调、腹泻、便秘等疾病。2、编制依据由于项目的建设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中第十六条“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需编制或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为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研发过程产生废水、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污染物。项目研发过程不涉及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不涉及含质量检测、环境监测、食品检验等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不涉及中试内容。且本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环评类别为“报告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2022年4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除外;含质量检测、环境监测、食品检验等实验室,不含上述专业技术服务;不含中试项目)”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综上,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北京中晟国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报送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审批。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详见下表。表2-1项目建设规模一览表—13—序号类别项目建设情况1主体工程北京芝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建设“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建筑面积489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年研发肠道益生菌药物20批次,1kg/批次。研发的肠道益生菌药物主要用于缓解肠道菌群失调、腹泻、便秘等疾病。项目实验区位于17号院1号楼3层317室,主要布置分子实验室、发酵实验室、设备间、危废间等。项目办公区位于17号院1号楼3层316,主要用于人员办公。2公用工程给排水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供暖制冷项目冬季供暖、夏季制冷由企业中央空调供给。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其他项目不设食堂及住宿,员工就餐外购。3辅助工程通排风本项目实验室通排风系统由局部排风装置(如生物安全柜)、全面通风系统(送排风管道、风机、风阀等)及控制系统组成。本项目实验室通排风通过“源头捕捉(局部排风)→整体控流(全面通风)→智能调控”环节,形成闭环控制。4环保工程大气污染物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生物性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粒子过滤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发酵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经发酵罐自带0.22μm孔径滤膜过滤后排放。水污染物防治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研发设备、空调机组加装减振垫并进行墙体隔声。固体废物防治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储运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2m2,位于经营场所东南侧,贮存能力约1.8t。危险废物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小于10-12cm/s。6依托工程园区化粪池序号研发产品类别年研发量研发周期1肠道益生菌药物20批次/a,1kg/批次12-13天/批次序号1名称抽滤泵型号SHZ-D数量(台/套)1备注菌液制备2恒温培养箱ZWYC-29336菌液培养3酶标仪MK31检验4电泳仪DYY-6C45发酵罐10L4菌株发酵6压滤机XMJ5/5001菌株纯化7脱色罐100L18离子交换柱/79蒸发器100升110液相色谱仪LC-20303检验11冰箱美的7配套设备12pH计PHS-3C113天平FA-B314离心机TG18215灭菌锅DGL-100B316生物安全柜BHC-1330217纯水制水设备制水能力0.5m3/h118空调机组美的4序号名称年用量备注1菌粉样本50ul2氯化钠1kg样本准备3溶菌酶5ml4DNA提取试剂盒1kg菌株鉴定5磷酸盐0.1kg6硼酸盐0.1kg7氢氧化钾0.5kg检验8氢氧化钠0.5kg9滤纸100张10活性炭100kg11离心管5箱耗材12离子交换柱填充剂50kg13酵母抽提物10kg14胰蛋白胨10kg15氯化钠10kg16甘油20kg17十二水磷酸氢二钠1kg微生物培养基18磷酸氢二胺1kg19磷酸二氢钾1kg20氯化铵1kg—15—21柠檬酸三钠1kg22七水硫酸镁1kg23硫胺素1kg24六水三氯化铁1kg25氯化钙二水合物1kg26氯化锌0.6kg27五水硫酸铜0.2kg28硫酸锰一水合物0.2kg29乳糖20kg30葡萄糖10kg31花生饼粉10kg3284消毒液(次氯酸钠含量为6.5%)20kg实验室环境消毒序号原料名称理化性质备注1氯化钠是一种无机离子化合物,化学式NaCl,无色立方结晶或细小结晶粉末,味咸。外观是白色晶体状,易溶于水、甘油,微溶于乙醇(酒精)、液氨;不溶于浓盐酸。2溶菌酶又称胞壁质酶或N-乙酰胞壁质聚糖水解酶(N-acetylmuramideglycanohydrlase),是一种能水解细菌中黏多糖的碱性酶。溶菌酶主要通过破坏细胞壁中的N-乙酰胞壁酸和N-乙酰氨基葡萄糖之间的β-1,4糖苷键,使细胞壁不溶性黏多糖分解成可溶性糖肽,导致细胞壁破裂内容物逸出而使细菌溶解。3磷酸盐多为无色或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晶体或颗粒状固体。密度通常在1.6-2.7g/cm3之间,熔点多在较高温度(>250℃),部分含结晶水的盐在加热时会先失去结晶水。4硼酸盐硼酸盐是指与三氧化二硼有关伪盐类的通称。通常仅指正硼酸的盐。5氢氧化钾氢氧化钾俗称苛性钾、钾灰等,化学性质与氢氧化钠类似,有极强的碱性和腐蚀性,易溶于水并会大量放热,另有潮解性,极易吸收空气中水分而潮解,吸收二氧化碳而成碳酸钾。当溶解于水、醇或用酸处理时产生大量热量。0.1mol/L溶液的pH为13.5。中等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1230mg/kg。使用过程产生6氢氧化钠又称烧碱和苛性钠,化学式为NaOH,是一种具有高腐蚀性的强碱,一般为白色片状或颗粒,能与水混溶生成碱性溶液,另也能溶解于甲醇及乙醇。密度:2.130g/cm³、沸点:1390℃。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等。7活性炭是经过活化处理的无定形碳。呈粉状、粒状或丸状,有强吸附力。活化处理为除去无定形碳表面上的各种油质和杂质,使其孔数增加,表面积增大,表面活性增强,从而能吸附许多气体、液体或溶液中某些溶质。8酵母抽提物酵母抽提物是以食品用酵母为主要原料,以酵母自身的酶或外加食品级酶的共同作用下,酶解自溶(可再经分离提取)后得到的产品,并富含氨基酸、肽、多肽等酵母细胞中的可溶性成分。在GB2760,GB14880-2012中有规定的食品类别,酵母抽提物是食品配料,不是食品添加剂,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9胰蛋白胨是以牛奶酪蛋白或新鲜肉类为原料,经胰酶水解工艺制成的浅黄色粉末状有机物。10甘油化学式为C3H8O3,甘油又叫丙三醇,纯甘油为无色、无嗅、有甜味的粘稠液体。沸点290℃,熔点17.9℃,相对密度1.2613。与水可无限混溶,无水甘油有强烈的吸水性。11十二水磷酸是一种无机化合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相对密度1.52,熔点35.1℃。—16—氢二钠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主要用作食品添加剂。溶液呈弱碱性,3.5%的水溶液Ph值为9.0~9.4。在空气中易风化成为含7个结晶水的盐,加热至100℃时失去全部结晶水成为白色粉末无水物,250℃时则成为焦磷酸钠。使用过程产生一般固废。使用过程过程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固12磷酸氢二胺是一种无机盐,为无色透明单斜晶体或白色粉末,无气味,具咸凉味。其相对密度为1619;熔点190℃,易溶于水,不溶于醇。13磷酸二氢钾是无色四方晶体或白色结晶性粉末。相对密度2.338。熔点252.6℃。易溶于水,90℃时,溶解度为83.5g/100ml水,水溶液呈酸性,1%磷酸二氢钾溶液的pH值为4.6。不溶于醇。有潮解性。14氯化铵为白色结晶固体,易吸潮结块,受热易分解,氯化铵在水中会发生水解反应,受热时会分解为氨气和氯化氢气体。溶于水、甘油,微溶于乙醇,异丙醇,正丁醇,不溶于丙酮、乙醚、乙酸乙酯。分子量:53.4915、熔点337.8℃、沸点520℃。15柠檬酸三钠是一种有机酸钠盐。外观为白色到无色晶体,有凉咸味,在空气中稳定。化学式为C6H5Na3O7,溶于水,难溶于乙醇,水溶液具有微碱性,常用作缓冲剂、络合剂、细菌培养基,在医药上用于利尿、祛痰、抗凝血剂,并用于食品、饮料、电镀、照相等方面。是生物试验的基本药剂之一。16七水硫酸镁又名硫苦、苦盐、泻利盐、泻盐,为白色或无色的针状或斜柱状结晶体,无臭,凉并微苦。受热分解,逐渐脱去结晶水变为无水硫酸镁。17硫胺素又称维生素B1,以其盐酸盐的形式出现,分子式C12H17ClN4OS·HCl,分子量337.29。又称盐酸硫胺。白色结晶性粉末。有微弱特臭、味苦,有潮解性。熔点248℃,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不溶于醚和苯中。18六水三氯化铁褐黄色晶体,无臭味,有涩味,吸湿性强有潮解性,在空气中可潮解成红棕色液体。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强酸性,可使蛋白质凝固。易溶于乙醇、丙酮,也可溶于液体二氧化硫、乙胺、苯胺,不溶于甘油、三氯化磷。熔点约37℃,相对密度1.82。在空气中极易吸收水分而潮解。19氯化钙二水合物又称结晶氯化钙或工业二水氯化钙,外观呈白色、灰白色颗粒、片状或块状固体,偶见无色立方晶体。其密度为2.15(25℃),熔点782℃,沸点超过1600℃,具有强吸湿性,暴露空气中易潮解,溶于水时释放热量,水溶液呈微碱性。20氯化锌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又称为锌氯粉、二氯化锌,其化学式为ZnCl2,分子量为136.3。外观为白色粒状结晶或结晶粉末,属六方晶系,晶形有α和β型两种,密度2.91g/cm3,沸点732℃,熔点290℃。其潮解性强,易溶于水和乙醇、甘油、丙酮、乙醚等含氧有机溶剂和吡啶、苯胺等含氮溶剂在高温时能溶解金属氧化物和纤维,熔融状态下呈透明的瓷状性质,具有导电性。21五水硫酸铜即蓝矾、胆矾,蓝色三斜晶体,干燥空气中易风化,热至190℃失去4分子结晶水,至258℃变成无水盐。有毒。溶于水,不溶于乙醇。可用于农药,吞食有害,刺激眼睛和皮肤,同时可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22硫酸锰一水合物白色或浅粉红色单斜晶系细结晶。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加热到200℃以上开始失去结晶水,约280℃时失去大部分结晶水,700℃时成无水盐熔融物,850℃时开始分解,因条件不同放出三氧化硫、二氧化硫或氧气。23乳糖白色至类白色的结晶性颗粒或粉末,是由葡萄糖和半乳糖组成的双糖,分子式为C12H22O11。乳糖为D-葡萄糖与D-半乳糖以β-1,4键结合的二糖,又称为1,4-半乳糖苷葡萄糖,属还原糖。在120℃失去结晶水。无水物熔点222.8℃,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三氯甲烷或乙醚中不溶。有还原性和右旋光性。可水解成等分子的葡萄糖和半乳糖。24葡萄糖别名D-葡糖、D-无水葡萄糖、无水葡萄糖、α-D-葡萄糖、右旋糖,化学式为C6H12O6,通常为白色结晶粉末。是易溶于水、有甜味、在自然界分布极广的一种无色单糖。2584消毒液84消毒液是一种以次氯酸钠为主要成分的含氯消毒剂,主要用于物体表面和环境等的消毒。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17—废等。序号类别用水量纯化水用量用水明细1研发用水7m3/a(0.028m3/d)4.9m3/a(0.0196m3/d)灭菌用水1m3/a(0.004m3/d)实验设备运行0.9m3/a(0.0036m3/d)试剂配制1m3/a(0.004m3/d)实验设备清洗2m3/a(0.008m3/d)2生活用水250m3/a(1m3/d)---综上,项目总用水量257m3/a(1.028m3/d)。(2)排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研发废水。1)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生活用水量的9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5m3/a(0.9m3/d)。2)研发废水项目实验设备运行用水(蒸发器)及灭菌过程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试剂配制产生的废试剂、实验设备清洗产生的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由于废试剂、实验设备清洗废水中含有少量试剂,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项目纯水制备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30%计,其他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详见下表。—18—表2-7项目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序类别废水排放情况排水去向号灭菌用水0全部蒸发,不外排实验设备运行0研发试剂配制废试剂0.9m3/a(0.0036m3/d)含有少量试剂,属于危险废1废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实验设备清洗1.8m3/a(0.0072m3/d)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纯水制备2.1m3/a(0.0084m3/d)生活排入化粪池2污水生活污水225m3/a(0.9m3/d)综上,项目废水总排放量227.1m3/a(0.9084m3/d)。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项目水平衡图详见下图。0.0040.0040.00360.00360.0280.0196纯水制水设备0.00040.0040.0036含有少量试剂,属于危0.00080.0108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总用水量1.0280.0080.0072位处理,不外排0.0084损耗0.1生活用水10.90.9084化粪池天堂河再生水厂图2-1建设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d“”消耗量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0天。9、厂区周边关系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项目所在的17号院1号楼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项目厂界四周均为同楼层厂房。项目经营场所分为实验区及办公区,办公区主要布置办公室及员工工位,用于人员办公;实验区主要布置发酵实验室、分子实验室及设备间等,项目危废间位于经营场所实验室东南侧。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周边环境关系详见《附图2项目周灭菌过程实验设备运行试剂配制实验设备清洗职工生活职工生活边关系示意图》,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10、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京(2018)大不动产权0054090号),项目所在的民和路17号院1号楼房屋用途为生产厂房。因此项目所在经营场所房屋用途符合项目用途。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在其“限制”和“淘汰”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5号)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和“限制”范围内。由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北京市的相关产业政策。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本项目研发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菌种、不涉及转基因实验,具体工艺流程如下:样本准备固废菌液制备固废、噪声废气、固废、菌液培养噪声提取固废、噪声菌株鉴定样本含量检验固废、噪声废气、固废、噪声固废、噪声固废、噪声图2-2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样本测序(委外)菌株发酵菌株纯化检验—20—(1)样本准备取适量外购菌粉样本,加入生理盐水后(由氯化钠配制而成),充分混合稀释。此过程产生沾染试剂废包装(HW49类危险废物)、实验设备清洗废水(HW49类危险废物)、普通废包装。(2)菌液制备将菌液样本利用过滤装置(抽滤泵)进行过滤,去除残渣后,利用离心机离心,取上清液。此过程产生一次性废耗材(HW49类危险废物)、滤渣(HW49类危险废物)、离心废液(HW49类危险废物)、设备噪声。(3)菌液培养将菌液上清液利用纯化水进行稀释,形成梯度浓度样品。取适量样品在恒温培养箱内进行培养,在37℃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培养基(微生物培养基自行配置)对样本进行培养一定时间后,待检。此过程产生生物性废气、废菌液样品(HW49类危险废物)、废弃培养基(HW49类危险废物)、设备噪声。(4)菌株鉴定①提取向培养后的样本中加入溶菌酶,利用离心机离心取上清,DNA提取试剂盒提取样本,待用。此过程产生离心废液(HW49类危险废物)、废试剂盒(HW49类危险废物)、一次性废耗材(HW49类危险废物)、沾染试剂废包装(HW49类危险废物)、设备噪声。②样本含量检验利用酶标仪对提取样本进行DNA浓度检验,将样本置于酶标仪中,设备自动读取数据。检验合格的样本继续利用电泳仪进行电泳测试,确定其DNA含量是否符合要求。此过程产生废样本(HW49类危险废物)、不合格样本(HW49类危险废物)、设备噪声。(5)样本测序将检验符合要求的提取样本委外进行测序,并将合格样本运回,待用。(6)菌株发酵向测序合格的样本中加入适量微生物培养基,利用发酵罐,在37℃条件下进行发酵。此过程产生发酵废气、废弃培养基(HW49类危险废物)、实验设备清洗废水(HW49类危险废物)、设备噪声。—21—(7)菌株纯化将发酵后的样本通过压滤机去除菌体后,经过脱色罐(内含活性炭)、离子交换柱、蒸发器进行纯化。此过程产生滤渣(HW49类危险废物)、废活性炭(HW49类危险废物)、离子交换柱填充剂(HW49类危险废物)、设备噪声。(8)检验将纯化后样本利用磷酸盐、硼酸盐、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等试剂及液相色谱仪进行含量的测定,样本的其他指标委外检验。整理实验结果,研发合格的发酵样本为本项目研发产品。此过程产生废试剂(HW49类危险废物)、沾染试剂废包装(HW49类危险废物)、设备噪声。2、其他通用及配套工艺生物安全柜纯水制水设备噪声灭菌过程噪声发酵过程废气、固废图2-3其他通用及配套工艺产污节点图(1)生物安全柜项目微生物检验过程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全柜运行产生设备噪声、生物安全柜废滤芯(HW49类危险废物)。(2)纯水制水设备本项目纯化水由企业纯水制水设备提供。制水过程产生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水设备废滤芯、设备噪声。(3)灭菌过程项目利用灭菌设备对实验过程使用的器皿、含有生物活性的危险废物等进行灭菌,灭菌原理主要通过电加热方式,使设备内高温高压状态下的水蒸气及其释放的大量潜热对有细菌的菌体物质进行有效的灭菌处理。根据上述工作原理,项目灭菌用水全部转化成蒸汽。灭菌过程产生设备噪声。(4)发酵废气处理本项目发酵过程中,菌株自身的生长和新陈代谢过程会释放一定量的发酵废气,废气主要为细胞呼吸产生的含有少量生物活性,主要成分为CO2、H2O的气溶胶,属于无毒、无刺激—22—性气体,产生量较少。本项目发酵过程要求处于无菌状态下且发酵过程处于全封闭状态,产生的发酵废气通过发酵罐自带0.22m孔径膜过滤后排放。此过程产生发酵废气、废滤膜(HW49类危险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使用已建成建筑,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2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2026年3月1日之前,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浓度限值,2026年3月1日——2030年12月31日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过渡阶段标准值标准,2030年12月31日之后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1、根据《202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6年4月),2025年大兴区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情况详见下表。表3-1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标准值(μg/m3)占标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标准值(μg/m3)占标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值(μg/m3)占标率(%)SO2年度3605.0605.02015.0NO2年度274067.54067.53090.0PM10年度567080.06093.350112.0PM2.5年度29.53584.33098.325118.0CO24小时0.9mg/m34mg/m322.54mg/m322.54mg/m322.5—24—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值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5916099.416099.416099.4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浓度限值,2025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值、CO的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值、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CO和臭氧引用北京市数据;SO2、NO2、PM10、PM2.5引用大兴区数据)。本项目预计2026年10月施工及投产,需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过渡阶段浓度限值,若企业投产延后至2030年12月31日之后,则需要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限值。二、地表水环境项目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永兴河,位于项目东侧545m处,根据《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中的规定,永兴河属于Ⅴ类功能水体。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近一年内河流水质状况,除2025年2月结冰外,近一年内永兴河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质标准要求。永兴河水质状况见下表。表3-2永兴河近一年水质状况一览表日期2025年2026年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1月水质结冰ⅡⅣⅢⅢⅢⅢⅢⅢⅢⅣⅢ三、声环境—25—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25m范围内无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等城市道路。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兴政发[2024]16号)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故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四、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经营场所位于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内,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五、电磁辐射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研发,不涉及电磁辐射内容,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六、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发布的《北京市水资源公报》(2024年),2024年全市地下水资源量为42.00亿m3。其中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28.39亿m3,比2023年的19.61亿m3多8.78亿m3。平原地区地下水动态:2024年末平原区(不含延庆盆地)地下水平均埋深为12.26m,与2023年末比较,地下水位回升2.48m,地下水储量相应增加12.7亿m3;与1998年末比较,地下水位下降0.38m,储量相应减少1.9亿m3;与1980年末比较,地下水位下降5.02m,储量相应减少25.7亿m3。2024年末,全市平原区地下水位与2023年末相比,上升区(水位上升幅度大于0.5m)占82.9%,相对稳定区(水位变幅±0.50m)占17.1%,无下降区(水位下降幅度大于0.50m)。2024年末地下水埋深大于10m的面积为3824km2,比2023年减少914km2;地下水降落漏斗(最高闭合等水位线)面积340km2,比2023年增加32km2,与上年相比漏斗中心地下水水位回升3.68m,漏斗主要分布在朝阳区的黄港、长店~顺义区的米各庄一带。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京政函2016[2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1号)及《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兴区马村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京兴政发[2023]19号)的规定,项目不在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利用现有房屋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交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无需留取背景值。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通过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如下: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表3-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功能区划标准大气环境德贤华府北侧34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绿地启航国际东南侧292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4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摘录)单位:mg/L二、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pH(无量纲)6.5~9单位废水总排口2悬浮物(mg/L)400单位废水总排口3五日生化需氧量(mg/L)300单位废水总排口4化学需氧量(mg/L)500单位废水总排口5氨氮(mg/L)45单位废水总排口6可溶性固体总量(mg/L)1600单位废水总排口—27—标准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三、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或规定(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中的相关规定。(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实验室危险废物还应执行《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1368-2016)的规定。(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9月25日修正)中的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环发〔2015〕19号)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京环发〔2016〕24号),本市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污染物范围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及汽车维修行业)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1、废水项目废水总排放量227.1m3/a(0.9084m3/d)。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根据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京环发〔2016〕24号)的要求,纳入污水管网通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的生活源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按照该污水处理厂排入Ⅴ类地表水体的标准核算排放总量。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6555—28—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规定,执行“表1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中的B标准,即CODCr标准值为30mg/L、氨氮标准值为1.5mg/L和2.5mg/L(12月1日-3月31日执行该排放限值),本项目总量核算情况如下:CODCr排放量核算t/a=核算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mg/L×污水排放量m3/a×10-6=30×227.1×10-6=0.0069t/a氨氮排放量核算t/a=核算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mg/L×污水排放量m3/a×10-6=(1.5×84)×227.1×10-6+2.5×1212=0.00042t/a。三、总量来源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通知》(京环发[2015]19号,2015年7月15日起执行)中的相关规定:“该办法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经计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0069t/a、氨氮0.00042t/a。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由项目所在区域内协调解决。—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无土石方施工,仅为室内装修、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装修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在室内进行,施工期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期影响也随之结束。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1、污染源分析运营期间,本项目无燃煤、燃油、燃气设施,不设食堂。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性废气和发酵废气。(1)生物性废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生物性废气(主要为细胞呼吸产生的含有少量生物活性,主要成分为CO2、H2O的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粒子过滤器处理后排放。项目选用Ⅱ级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运行时为微负压状态,气流由下而上为吸入气流、下降气流、循环气流和外排气流四部分。项目产生的生物性废气全部收集排入设备自带的高效粒子过滤器内处理,生物安全柜过滤器对粒径大于等于0.3微米的粒子的捕集效率在99.99%以上,经处理后的废气排至室内,可确保室内环境洁净度,企业需定期对生物安全柜检漏,更换生物安全柜滤芯。综上,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发酵废气本项目菌株在发酵过程中,自身的生长和新陈代谢过程会释放一定量的发酵废气,废气主要为菌株呼吸产生的含有少量生物活性,主要成分为CO2、H2O的气溶胶属于无毒、无刺激性气体,产生量较少。发酵过程处于全封闭状态,产生的发酵废气通过发酵罐自带0.22pm孔径滤膜过滤后排放。综上,目前暂无生物性废气及发酵废气排放标准,本次评价仅对生物性废气及发酵废气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进行定性分析。二、废水1、排放量本项目废水总排放量227.1m3/a(0.9084m3/d)。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2、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1)生活污水根据《水工业工程设计手册-建筑和小区给排水》中“12.2.2污水水量和水质”中给出的住宅、各类公共建筑污水水质平均浓度,并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参数详见下表。表4-1生活污水水质项目CODCrBOD5SS氨氮可溶性固体总量pH(无量纲)公共建筑(mg/L)200~30035~4010006.5~7.5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mg/L)4502203004010006.5~7.5(2)纯水制备废水本项目纯化水制备采用RO反渗透工艺,制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少量制备废水(浓水、反冲洗废水)。本项目纯水制备由市政供水提供(与员工生活用水水质一样),反渗透工艺仅为去除原水中的盐分,根据纯水设备厂家提供数据,本项目制备废水中各污染物取最高值,具体见下表。表4-2项目纯水制备废水水质项目CODCrBOD5SS氨氮可溶性固体总量pH制备废水(mg/L)20~301~22000-23006.5~7.5本项目制备废水(mg/L)40830223006.5~7.5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本项目废水水质详见下表。表4-3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一览表废水排可溶性固体污染物名称放量CODCrBOD5SS氨氮pH总量(无量纲)(t/a)生活污水水污染物产生4502203004010006.5~7.5浓度(mg/L)225产生量(t/a)0.10230.04950.06750.0090.225-纯水制备废水水污染物40830223006.5-7.5产生浓度350~450180~22020~404~8(mg/L)2.12.1产生量(t/a)0.0000840.00001680.0000630.00000420.00483-综合废水产生浓度(mg/L)227.1446218297.539.610126.5-7.5产生量(t/a)0.10130.04950.06760.0090.2298-综合废水排放浓度(mg/L)379198.4208.338.510126.5-7.5排放量(t/a)0.08610.04510.04730.00870.2298-污染物产生环节废水类别废水排放量m3/a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治理设施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治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员工生活、研发过程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227.1pH6.5-7.5(无量纲)化粪池化粪池:CODCr为15%,BOD5为9%,SS为30%,氨氮为3%;是6.5-7.5(无量纲)间接排放进入天堂河再生水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性排放CODCr4460.10133790.0861BOD52180.0495198.40.0451SS297.50.0676208.30.0473氨氮39.60.00938.50.0087可溶性固体总量10120.229810120.2298排放口名称编号地理坐标类型排放标准废水总排口DW001N:39°41′57.595″E:116°19′1.344″一般排放口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时段监测内容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运营期废水pH、CODCr、BOD5、SS、氨氮、可溶性固体总量废水总排口每季度1次(注:废水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32—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分析详见下表。表4-7项目废水排放及达标情况一览表污染物名称氨氮可溶性固体pH(无量SS总量纲)污染物产生浓度(mg/L)446218297.539.610126.5-7.5污染物排放浓度(mg/L)379198.4208.338.510126.5-7.5标准值≤500≤300≤400≤45≤16006.5-9达标分析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综上,本项目废水的排放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能够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处理。3、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天堂河再生水厂服务流域主要是大兴新城京山铁路以西地区,规划服务面积24.69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5.82万人。天堂河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万m3/d。一期工程采用A/A/O工艺,排放水质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B标准执行。2013年,天堂河再生水厂在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原址升级改造,天堂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处理规模由4万m3/d升级到总规模8万m3/d,生物处理段采用A/A/O/A/O五段工艺,后续深度处理采用MBR工艺,最后经臭氧消毒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B标准的要求。近期出水排入永兴河河道,远期可作为再生水使用。二期工程扩建后,服务流域为大兴新城范围西至永定河,北邻丰台区,东至南中轴路,南至南兆路,包含大兴新城兴丰街道办事处、林校街道办事处、清源街道办事处和黄村镇、西红门镇、北臧村镇、团河农场、天堂河农场等处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区。本项目位于天堂河再生水厂的汇水范围内。天堂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已于2016年底投入运营,目前运行稳定,本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少,不会对天堂河再生水厂造成冲击,天堂河再生水厂能够接纳项目废水进行处理。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天堂河再生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为COD<420mg/L、BOD5<210mg/L、SS<250mg/L、氨氮<60mg/L、总氮<70mg/L、总磷<8mg/L。本项目废水水质CODCr379mg/L、BOD198.4mg/L、SS208.3mg/L、氨氮38.5mg/L、可溶性固体总量1012mg/L。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符合天堂河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要求。根据《天堂河再生水厂废水检测实时数据》(2024年7月16日),天堂河再生水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CODCr10.965mg/L,氨氮0.066mg/L,pH(无量纲)7.093,总磷0.199mg/L,CODCrBOD5—33—总氮11.378mg/L,废水排放满足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B标准。综上,本项目废水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三、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研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噪声源强达60-75dB(A)。具体噪声源详见下表。表4-8运营期间噪声设备及源强情况一览表序名称源强数量源强合计运行时间位置降噪措施号(dB(A))(台/套)(dB(A))(h)1抽滤泵701702分子实验室2恒温培养箱656738设备间3酶标仪601604分子实验室4电泳仪664分子实验室项目选用604低噪声设5发酵罐604666发酵实验室备,对研6压滤机651652分子实验室发设备、7蒸发器652发酵实验室空调机组651加装减振8液相603652发酵实验室垫并进行9冰箱607688设备间墙体隔声离心机752782发酵实验室等,可降约20dB11灭菌锅703754设备间(A)。生物安全柜652688分子实验室纯水制水设备651652设备间空调机组754818经营场所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方法,把上述声源当作点声源处理,等效点声源位置在声源本身的中心,对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进行预测。(1)点声源几何发散在预测点产生的声压级的计算:LP(r)=LP(r0)-20lg(r/r0)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2)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LP2=LP1-(TL+6)10121314—34—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此次取20dB)。(3)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计算:Leq=10lg(100.1Leqg+100.1Leqb)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本项目噪声预测值详见下表。表4-9建设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序等效室外隔声减振衰减距离评价达标预测点位置声源叠加值后叠加值(m)贡献值标准分析1厂界东侧外1m10392厂界西侧外1m349昼间达标7959≤653厂界南侧外1m3494447由上表可见,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标准要求,且项目夜间不运营,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10项目噪声监测计划时段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噪声厂界外1m处每季度1次(注:噪声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项目厂界四周均紧邻同楼层厂房不具备监测条件,因此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以项目所在建筑厂界进行监测,即17号院1号楼厂界四周。)四、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下表。表4-11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序号废物名称产生环节产生量(t/a)污染防治措施号厂界北侧外1m监测内容运营期等效连续A声级1普通废包装研发过程0.2统一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2纯水制水设备废滤芯制水过程0.1合计0.3/序号产生环节名称属性有毒有害物质名称物理性状环境危险特性年度产生量t/a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利用或处置量t/a1研发过程废弃培养基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废滤膜沾染试剂包装物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废弃培养基固态T/In0.1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0.12研发过程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固态T/In0.110.113研发过程废滤膜固态T/In0.0050.0054研发过程沾染试剂包装物固态T/In0.010.015研发过程废活性炭固态T/In0.10.16研发过程废试剂实验设备清洗废水一次性废耗材滤渣离心废液废菌液样品废试剂盒废样本不合格样本离子交换柱填充剂HW49其他废物900-047-49废试剂液态T/C/I/R0.90.97研发过程实验设备清洗废水液态T/C/I/R1.81.88研发过程一次性废耗材液态T/C/I/R0.0010.0019研发过程滤渣液态T/C/I/R0.010.0110研发过程离心废液液态T/C/I/R0.020.0211研发过程废菌液样品固态T/C/I/R0.10.112研发过程废试剂盒固态T/C/I/R0.0010.00113研发过程废样本液体T/C/I/R0.00214研发过程不合格样本固态T/C/I/R0.00215研发过程离子交换柱填充剂固态T/C/I/R0.050.05合计3.209--3.209—36—3、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日常生活及办公,拟建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拟建项目年工作250d/a,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详见下表。表4-1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序号类别环境管理要求一般工业1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固体废物1、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m2,贮存能力约1.8t。危险废物产生量3.209t/a。生物安全柜废滤芯每年更换一次,其他危险废物每季度定期清运一次,最大贮存量为0.83975t/a。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地面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危废收集桶应设置防渗托盘,防止废液溢出,可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防渗效果等同的其他防渗材料进行防渗,保证渗透系数小于10-12cm/s。装运危险2危险废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2、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从经营场所由工作人员及时收集并使用专用容器贮放于危废暂存间,不会产生散落、泄漏等情况。危险废物转运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收集,专车运输。3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地下水、土壤项目产生的生物性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粒子过滤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发酵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经发酵罐自带0.22μm孔径滤膜过滤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由上述分析,在正常工况下,项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项目暂不制定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计划。本项目经营场所范围内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渗透系数小于10-12cm/s,其他区域渗透系数小于10-7cm/s。综上,本项目在落实好防渗工作的前提下,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六、生态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民和路17号院1号楼3层316、317室(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七、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相关资料,并结合本项目原辅材料及工艺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调查结果见下表:表4-14项目风险物质调查结果序号名称年用量/产最大储存量临界量存储位置生量(t)(t)(t)qi/Qi1次氯酸钠0.00130.001350.00026试剂柜危险废物22.720.68100.06826暂存间清洗废水、离心废液)注:项目试剂柜位于分子实验室内。表内次氯酸钠年用量为折纯后的年用量。综上,本项目风险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0.06826<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下表:表4-1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地点(/)省(北京)市(大兴)区(/)县(生物医药基地)园区39.6991°主要危险物质及分主要风险物质为84消毒液(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CODCr浓度≥10000mg/L的废液。布84消毒液存放在试剂柜、CODCr浓度≥10000mg/L废液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环境影响途径及危84消毒液及CODCr浓度≥10000mg/L的废液泄漏易造成地表水及土壤污染。水、地下水等)为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尤其是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应树立并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增加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并使这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主要包括:①树立环境风险意识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强化环境风险责任,体现出环境保护的内容。②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项目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从整体和全局上促进该项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目各个环节的环境安全运作。③规范并强化在储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1)经营场所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2)定期开展自查,从储存、处理等各个环节予以全面考虑,并严格做到规范操作。④加强巡回检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巡回检查,定期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CODCr浓度≥10000mg/L的废液(主要为废试剂、实验设备地理坐标经度116.3170°纬度害后果(大气、地表—38—⑤加强资料的日常记录与管理加强对实验设备操作参数等资料的日常记录及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减缓危害的措施。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风险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0.06826<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参照附录A,填写此表。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八、电磁辐射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肠道益生菌药物研发,不涉及电磁辐射内容,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九、碳排放计算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DB11/T2308-2024),碳排放核算包括确定核算边界、活动数据、排放因子以及核算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等,本项目碳排放核算情况如下:1、核算边界根据《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其他行业》(DB11/T1787-2020),报告主体应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的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等于核算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消耗外购电力和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排放量之和。本项目不涉及化石燃料和外购热力,二氧化碳排放量为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量。2、活动数据本项目的活动数据为外购电力的使用导致二氧化碳的排放。3、排放因子根据“DB11/T1787-2020”表A.2,电网供电排放因子值为0.604tCO2/MWh。4、碳排放量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E外购电按下式计算:E外购电AD外购电EF电式中:AD外购电——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年度内消耗外购电力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EF电——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h)。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本项目年用电量为2.5万KWh(25MWh/a),根据“DB11/T1787-2020”表A.2,电网供电排放因子值为0.604tCO2/MWh。则项目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为:—39—E外购电AD外购电EF电=25MWh/a×0.604tCO2/MWh=15.1tCO2通过计算可知,拟建项目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5.1tCO2/a。拟建项目建筑面积为489m2,则拟建项目碳排放强度为30.88kgCO2/m2。5、碳排放强度参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本市第三批行业碳排放先进值的通知》(京发改[2016]715号)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先进值为32.77kgCO2/m2。拟建项目碳排放强度为30.88kgCO2/m2,低于本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6、碳排放减排措施本项目主要碳排放为外购电力的碳排放,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碳排放强度低于本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企业运营过程须积极开展碳减排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节约用电,对员工及操作室规程等进行用电管控,做好碳减排宣教工作,做好随手关灯,随手关电,随手关空调等措施,不工作时及时切断电源。(2)节约用能,采用绿色办公和绿色技术升级,优化工艺过程,节约工艺和工作中的用能损耗。(3)节约原材料的损耗,对员工操作进行规范性培训,操作过程中做到节约用能,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十、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与排污许可制衔接要求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M73研究和试验发展”中“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暂无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要求,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基本信息,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综上,本项目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详见下表。表4-16项目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一览表类别废水产排污环节员工生活、纯水制备过程污染物种类pH、CODCr、BOD5、SS、氨氮、可溶性固体总量—40—污染防治措施化粪池允许排放浓度pH(无量纲):6.5-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可溶性固体总量≤1600mg/L允许排放量CODCr排放量0.0069t/a氨氮排放量0.00042t/a排污口数量及位置1个,位于项目所在建筑外西侧排放方式及去向间接排放,市政管网自行监测计划pH、CODCr、BOD5、SS、氨氮、可溶性固体总量每季度1次名称废水排放口噪声排放源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图形符号——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功能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3、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规范化项目设置1个废水总排口,需根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要求设置手工监测点位。根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废水监测点位设置及管理具体要求如下:(1)废水监测点设置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设1个废水总排放口,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按照北京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要求设置。①排污单位应按照DB11/307的要求设置采样位置,保证污水监测点位场所通风、照明正常。②采样位置原则上设在厂界内或厂界外不超过10m范围内。压力管道式排放口应安装取样阀门。③污水流量手工监测点位,其所在排水管道或渠道监测断面应为规则形状,可以是矩形、圆形或梯形,应方便采样和流量测定。测流段水流应顺直、稳定、集中,无下游水流顶托影响,上游顺直长度应大于5倍测流段最大水面宽度,同时测流段水深应大于0.1m且不超过1m。④污水直接从暗渠排入市政管道的,在企业界内或排入市政管道前设置采样位置。如需开展流量手工测量,其监测点位设置按③污水流量手工监测点位进行。⑤监测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m2,平台应设置不低于1.2m的防护拦。进水监测平台应设置在物理处理设施之后。(3)监测点位标志牌设置要求①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应设置监测点位标志牌,标志牌分为提示性标志牌和警告性标志牌两种。提示性标志牌用于向人们提供某种环境信息,警告性标志牌用于提醒人们注意污染物排放可能会造成危害。②监测点位标志牌的技术规格及信息内容应符合《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附录A规定,其中点位编码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③一般性污染物监测点位设置提示性标志牌。—42—④标志牌应设置在距污染物监测点位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⑤排污单位可根据监测点位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⑥标志牌右下角应设置与标志牌图案总体协调、符合北京市排污口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技术要求的二维码,二维码编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8284的规定。⑦监测点位二维码信息应包括排污单位名称、地址、企业法人、联系电话、监测排口性质和数量、点位编码、监测点位的地理定位信息、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设施投运时间等有关资料。各排污口监测点位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详见下表。表4-18各排污口监测点位标志牌设置示意图一览表监测点位提示性标志牌(4)监测点位管理①排污单位应建立监测点位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监测点位二维码涵盖的信息、监测点位的管理记录、包括标志牌的标志是否清晰完整,监测平台、监测爬梯、监测孔、自动监测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排气筒有无漏风、破损现象等方面的检查记录。②监测点位的有关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属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排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选派专职人员对监测点位进行管理,并保存相关管理记录,配合监测人员开展监测工作。③监测点位信息变化时,排污单位应及时更换标志牌相应内容。(5)排污口建档管理①要求使用国家环保局同意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记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②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本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与档案内。—43—5、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环保投资清单见下表。表4-19环保设施及投资清单序号项目治理措施投资金额(万元)1污水管道铺设、地面防渗52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5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危险废物托处3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10总计——20水污染物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DW001废水总排口pH、CODCr、BOD5、SS、氨氮、可溶性固体总量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堂河再生水厂。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声环境经营场所等效连续A声级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研发设备、空调机组加装减振垫并进行墙体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电磁辐射////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有关规定。实验室危险废物还应执行《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1368-2016)的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9月25日修正)中的有关规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经营场所范围内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渗透系数小于10-12cm/s,其他区域渗透系数小于10-7cm/s。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树立环境风险意识(2)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3)规范并强化在储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4)加强巡回检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5)加强资料的日常记录与管理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与排污许可制衔接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M73研究和试验发展”中“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暂无相关要求。其他环境管理要求2、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本项目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加强排污口的管理:在各排污口处设立较明显的排污口(源)标志牌,并注明主要排放污染物的名称,并对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项目污染源排放口图形设置须符合《环境图形标志—排污口(源)》(GB15563.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要求。3、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规范化根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相关要求,进行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46—六、结论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47—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水化学需氧量0000.0069t/a00.0069t/a0.0069t/a氨氮0000.00042t/a00.00042t/a0.00042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普通废包装、纯水制水设备废滤芯0000.3t/a00.3t/a0.3t/a危险废物废弃培养基、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废滤膜、沾染试剂包装物、废试剂、实验设备清洗废水、一次性废耗材、滤渣、离心废液、废菌液样品、废试剂盒、废样本、离子交换柱填充剂、废活性炭0003.209t/a03.209t/a3.209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0002.5t/a02.5t/a2.5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原料研发实验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