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云南南浦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向社会予以公示

昆明市呈贡区行政审批局2026年4月15日已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向社会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云南南浦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
建设单位:云南南浦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38066.29㎡,总建筑面积29449.68㎡,无地下室。
合同工期:258天。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4月17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合同价格3628万元。
办理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下公示:
云南南浦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30114202604150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昆明市呈贡区行政审批局发证日期2026年04月15日扫描二维码核对证照信息建设单位云南南浦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云南南浦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溪冲社区北部建设规模29449.68平方米合同工期273天合同价格3628万元参建单位勘察单位湖南省地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蒋鑫设计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冯雁明施工单位云南云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宇监理单位云南雄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吴淇洲工程总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备注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注意事项: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工程名称:云南南浦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施工许可证编号:******************建设单位:云南南浦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李亮建设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溪冲社区北部建筑工程项目明细单名称建筑面积或长度(平方米/米)/层数地上地下地上地下1栋4469.464469.460602栋2350.822350.820303栋15080.0815080.080204栋7540.047540.04010门卫室9.289.28010总建筑面积:29449.68地上建筑面积:29449.68地下建筑面积:0备注: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1、本附件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并核发1《》2、本附件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使用方可有效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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