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棚的经营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6)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
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建纺路(东段)33个小吃棚的经营使用权,每个小吃棚面积约7.5㎡,简易结构,主要用途为户外小吃。使用期限自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
起拍价:0.6万元/个、0.8万元/个、1万元/个。(详见后附明细表)
二、经营要求
1、从事餐饮服务类摊位需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办理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从事烧烤类摊位必需安装由国家环保部门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每个摊位必须配备2个4公斤的灭火器。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6年4月10日至4月15日12:00止
标的所在地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方式
2026年4月13日至4月14日9:00至15:00
舒兰市人才公寓2号楼105号商网(十五中学校对面)
登记同时交纳保证金3000元/个(现金)。
五、拍卖时间
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
六、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联系电话
18604326709(微信同)
八、标的物竞拍成功后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0.15%
竞买须知
拍卖说明--小吃棚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吉林省舒兰市建纺路(东段)小吃棚1-33号经营使用权,使用权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
二、小吃棚的位置以位置图为准,请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前到现场确认小吃棚编号及位置。如出现选错或看错编号或位置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三、从事餐饮服务类摊位需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办理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四、从事烧烤类摊位必需安装由国家环保部门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每个摊位必须配备2个4公斤的灭火器。如不安装或不符合检测标准,给予一次限期整改通知,再不符合要求的由委托人(权利人)收回摊位使用权,摊位使用费不返还。
五、买受人不可以在使用期内私自转让摊位的使用权,否则由委托人(权利人)收回摊位使用权。
六、使用期结束后,买受人应立即将所使用的摊位无条件腾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软件使用费。未按约定交付价款的,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八、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文件。如遇特殊情况,委托方无法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的,我公司不负违约责任。
九、按时参加网络竞拍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并有足够的能力自行解决标的物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为由而反悔,更不得向委托人(权利人)及拍卖人要求退款或赔偿,并承认自己的竞价是针对标的物的目前实际现状的,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本公司声明对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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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吃棚的经营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