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仙居县安洲街道新兴路41号的不动产
仙居|台州
起拍价:400万
拍卖机构:仙居县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众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众信房估字(2026)第2147号评估报告]

标的名称
仙居县安洲街道新兴路41号的不动产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5)浙1024执5199号

权证号:浙(2021)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29978号

标的所有人
张某某单独所有

评估基准日
2026年2月10日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仙居县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抵押于浙江某某有限公司、浙江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该不动产座落于仙居县安洲街道新兴路41号,证载建筑面积625.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125.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81年09月30日;占有使用情况:未腾空;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1-5层,总层数:5层。该房产评估方式为委托评估价,装修情况以实际为准,请意向购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本次拍卖不包含不动产中的可移动附属物。注:上述拍卖房产中未经确权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相符的部分仍属违法、违章建筑,本院拍卖不作为对抗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买受人无条件继受原房屋所有人的义务。

标的物评估价总价
416万元

税费费用承担
1、买方承担: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办理过程中应缴纳的费用、违法违规的罚款等费用。

2、卖方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票据):印花税、交易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拍卖辅助费等。

3、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有其他历史欠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相关附件下载:
执行裁定书(拍卖).doc

相关附件下载:
财产调查表(房屋).doc

相关附件下载:
仙居县安洲街道新兴路41号.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