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汽车招标采购公告(2026)
起始价:333800.0
保证金:66700.0
加价幅度:3338.0
标的物所在地:北京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范家庄中街8号院38 幢-3层B3372
拍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8日10时至2026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丰台区范家庄中街8号院38 幢-3层B3372(标的物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标的物信息以此为准)。
瑕疵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本小区业主欲参与本次拍卖,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经法院审核资格后行使优先购买权,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至少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登记,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
参考价:33.38万元,起拍价:33.38万元,保证金:6.67万元,增价幅度:0.3338万元。
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委托代理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委托代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价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87553246 陈法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应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完成过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持相应票据来我院办理退款,逾期视为放弃申请退款权利);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本次拍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无有效联系方式未能成功联系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告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5月2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京02执恢198号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289590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悔拍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受买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 010-87553214。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竞买须知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8日10时至2026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为准。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法院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六、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已根据当前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请务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针对拍卖标的物及竞买人自身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过户所需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流程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多次过户等情况造成的额外费用及相关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指定日期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法院指定日期(联系人陈法官010-87553246)前【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应于承办法官指定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物的过户及交接等工作。
八、买受人逾期未办理交接的,视为放弃拍卖标的,已缴纳的款项不予退还,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7553214。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北京市丰台区范家庄中街8号院房产、车位涉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pdf
执行裁定书.pdf
(2024)京02执恢231号报告延期使用函.pdf
标的调查情况表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拍品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范家庄中街8号院38 幢-3层B3372
权证情况
有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规划用途:停车位具体以相关权证登记信息为准
租赁情况
未提交租赁申报
是否腾空
/
钥 匙
/
权利限制情况
1、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2、有抵押。
拟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北京市丰台区范家庄中街8号院38 幢-3层B3372(标的物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标的物信息以此为准)。瑕疵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本小区业主欲参与本次拍卖,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经法院审核资格后行使优先购买权,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至少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登记,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2.权证编号情况:有3.限购情况: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4.过户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应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完成过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持相应票据来我院办理退款,逾期视为放弃申请退款权利);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5.物业情况: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6.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放汽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