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效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喷涂技改 河道新建工程 电力配套工程电力接入工程 电力配套工程电 废旧空调散热器回收及加工处理招标采购公告(2026)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年 04月 17日 11: 43
来源: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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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下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1-89395014
传真:/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年产10000台高能效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喷涂技改项目
杭州久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久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高能效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喷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6〕19号
2026年4月13日

2
良渚新城亿丰片区叶家坝港、张步桥港河道新建工程(一期)
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良渚新城亿丰片区叶家坝港、张步桥港河道新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6〕20号
2026年4月14日

3
杭州余杭何过港周边区域电力配套工程电力接入工程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余杭何过港周边区域电力配套工程电力接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辐评批〔2026〕3号
2026年4月16日

4
杭州2万吨/年废旧空调散热器回收及加工处理项目
浙江虎哥拆解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虎哥拆解服务有限公司杭州2万吨/年废旧空调散热器回收及加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6〕21号
2026年4月17日

5
杭州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涉及110kV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永乐1189线迁改工程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涉及110kV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永乐1189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辐评批〔2026〕4号
2026年4月17日

附件:杭环余评批〔2026〕19号.pdf
杭环余评批〔2026〕20号.pdf
杭环余辐评批〔2026〕3号.pdf
杭环余评批〔2026〕21号.pdf
杭环余辐评批〔2026〕4号.pdf

杭环余评批〔2026〕19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久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高能效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喷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久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由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000台高能效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喷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立项、评估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1-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29、39号,采用油性漆、水性漆等涂料,购置各类烘箱、喷砂机等设备,增加喷砂、喷/刷清洗剂、涂装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500台常温水源热泵、2000台螺杆膨胀动力机,10000台高能效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及项目实施后产品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项目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按照《环评报告表》执行。四、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表》中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表》核算论证结论,本项目实施后嘉企路29号厂区总量:二氧化硫(SO2)0.004t/a、氮氧化物(NOX)0.037t/a、挥发性有机物(VOCs)0.741t/a。五、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等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涉及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六、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2-监督。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八、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九、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3日-3-抄送: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闲林街道办事处,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杭环余评批〔2026〕20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良渚新城亿丰片区叶家坝港、张步桥港河道新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由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的《良渚新城亿丰片区叶家坝港、张步桥港河道新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立项、选址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1-新城亿丰片区叶家坝港、张步桥港河道新建工程(一期)。工程范围南起运溪高架路跨叶家坝港桥,北至康良路跨叶家坝港桥,长度约465.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规划河道开挖、河道疏浚、新建河道挡墙等。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及项目实施后产品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等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六、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2-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4日-3-抄送: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良渚街道办事处,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4-杭环余辐评批〔2026〕3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余杭何过港周边区域电力配套工程电力接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你单位送审由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余杭何过港周边区域电力配套工程电力接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立项、选址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1-街道,共新建110千伏电缆线路路径厂12.96km。项目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创~运文110kv线路工程: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3.21km,其中利用待建电缆管沟路径长约0.20km(J-K),利用在建电缆隧道2.88km(K-M-C),新建4回电缆管沟路径长约0.06km(C-D),新建2回电缆管沟路径长约0.07km(D-E)。二是大陆~运文110kv线路工程:永久工程中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9.55km,其中利用在建电缆隧道7.95km(B-K-M-C),利用待建4回电缆管沟路径长约1.51km(A-B及C-D),新建2回电缆管沟路径长约0.09km(D-F);过渡方案中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0km,新建双回路径长约0.15km(F-D),利用已建电缆管沟单回路径长约0.005km(G-H)。项目具体建设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项目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按照《环评报告表》执行。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2-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七、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6日-3-抄送:仓前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办事处,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杭环余评批〔2026〕21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虎哥拆解服务有限公司杭州2万吨/年废旧空调散热器回收及加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江虎哥拆解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由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2万吨/年废旧空调散热器回收及加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立项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1-莫干山路2062号,新建2套由物料输送皮带线、撕碎机、破碎机、磁选机、空气分选机、光电分选机、旋风除尘器组成的破碎分选系统。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回收2万吨废散热片、杂铜、杂铝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及项目实施后产品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项目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按照《环评报告表》执行。四、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表》中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表》核算论证结论,本项目实施后该厂区总量:烟粉尘5.242t/a。新增总量:烟粉尘5.242t/a。五、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等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涉及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六、建立完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项目具体监测计划(方案)等详见《环评报告表》。七、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2-监督。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九、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十、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7日-3-抄送:杭州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良渚街道办事处,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杭环余辐评批〔2026〕4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涉及110kV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永乐1189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由安徽宥莘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涉及110kV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永乐1189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立项、选址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1-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二、请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拟对110kV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3号接头井至其1#终端塔、创南1989线3号接头井至其1#终端塔、永乐1189线3号接头井至4号接头井的电缆段实施移位改造。110kV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永乐1189线4回电缆从现状3#接头井出发,新建电缆通道向西北方向穿越木桥港河,行至待建仓兴街南侧后左转,沿待建仓兴街南侧向西至城东路东侧再右转,往北穿过待建仓兴街,沿城东路向北走线至仓前街道机场快线(地铁)安置房项目西侧,向西北方向穿越城东路后接入原电缆通道;后续将利用现有通道,把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电缆分别引至对应1#终端塔,与现有架空线路搭接,永乐1189线电缆则引至现状4#中间接头井,与原有电缆完成对接。项目具体建设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项目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按照《环评报告表》执行。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2-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七、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7日-3-抄送:仓前街道办事处,安徽宥莘科技有限公司-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能效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喷涂技改 河道新建工程 电力配套工程电力接入工程 电力配套工程电 废旧空调散热器回收及加工处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