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2026)


完善使用建设用地手续公告——双水镇洞阁村洞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布日期:2026-04-16

新府〔2026〕32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10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使用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洞阁村洞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建设用地1.6876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洞阁村洞东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1.6876公顷(折合25.3140亩,其中建设用地1.687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6年4月16日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2.附件2:公告示意图.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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