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山西鑫国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年4月20日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拟对山西鑫国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0日-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8083081
邮箱:yxhbjkfg@163.com
通讯地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盂县秀水东街67号)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序号
名称
文号
时间
1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关于山西鑫国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环盂函〔2026〕 18号
2026-4-20
附件: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关于山西鑫国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环盂函〔2026〕18号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关于山西鑫国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西鑫国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报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由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山西省企业投资信息平台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04-140322-89-01-927357。地址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秀水镇东城武村,占地面积为4000m2,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0万方,水稳6万方。项目总投资480万元,环保投资6.25万元。二、根据山西碧海蓝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鑫国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在项目的实施中,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应满足“六个百分百”的具体要求,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苫盖、洒水等相应的防尘措施。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原料砂石装卸、堆放粉尘,物料输送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混凝土及水稳生产线粉料筒仓粉尘和上料、搅拌粉尘等。要求物料堆存、装卸均在全封闭原料库进行,采用自卸车及铲车装卸,地面全部硬化,车间内设覆盖全场的喷雾洒水装置,对整个车间进行洒水抑尘,同时配备雾炮洒水装置,在车辆装卸时采用雾炮对装卸点进行洒水抑尘,出入口处设置自动感应卷帘门;物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转载点设置雾炮机喷雾洒水;粉状物料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采用厢式密闭车辆,防止洒落,厂内道路硬化,道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在厂区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运输车辆的轮胎及底盘等部位进行全方位清洗;混凝土及水稳生产线粉料筒仓全封闭,筒仓粉尘通过仓顶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混凝土及水稳生产线上料、搅拌工序要求上料口三面均进行围挡,并在上方设置1个顶吸集气罩,砂石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砂石料受料仓、搅拌机排气口设置集气管路,且位于全封闭搅拌楼内,砂石料上料工序、物料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管道汇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车辆的冲洗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行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洗车废水。要求搅拌机清洗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器+50m3三级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洗车平台设置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附近村民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农田。3、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少量建筑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同时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遮盖,防止外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沉淀池压滤沉渣、凝结后混凝土废渣、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油桶等。要求除尘灰、沉淀池压滤沉渣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用作原料;凝结后混凝土废渣外售附近建材厂;废润滑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分类储存,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区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尽量避开中午休息时间施工;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场所及周边道路的维护,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要求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安装在室内,并设减振基础、减震垫等措施;产噪设备采用软性连接方式;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厂区四周设置围墙、种植树木等多种形式的围挡。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和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我局下达并经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312t/a。五、项目涉及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职责,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六、项目建成后,试生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件及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报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备案。七、你单位应自觉接受、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2026年4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山西碧海蓝天科技有限公司。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办公室2026年4月20日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加工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