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站 新增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6)
批准文号:京政地字〔2025〕274号
用地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
项目名称: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
用地位置:上庄镇HD00-0205-0118地块
用地面积(公顷):0.28
批准时间:2026-04-21
征收土地预公告:
水印_FA17932EA039438EA94A679CC6F08B01_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预公告.pdf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水印_A7EDE7C3FD25428FBA1BF80C599CA555_《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海)地征〔2025〕18号.pdf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水印_30EAEC8A34074CC5BB682471F08D1386_6.永泰庄腾退补偿协议.pdf
区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水印_47FF523901D44C8BA8645B1B8D0E98AE_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请示.pdf
农用地转用方案:
水印_560CED29E4AE43A7A34C338F16A28DCB_沙阳路消防救援站农转用方案.pdf
征地及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水印_6CD820593B0046B4B858240BF8F92AFD_征地批复-京政地字〔2025〕274号-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pdf
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海)地征预[2025]16号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位置:海淀区上庄镇HD00-0205-0118地块。范围:东至榆行路,南至规划山程南街,西至环卫设施用地,北至工业研发用地。权属: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用途:U31消防设施用地。二、征收土地的目的依据市发改委《关于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4]1023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四、其他事项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5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人民政府、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予以张贴。特此公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5年7月2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海)地征[2025]18号因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榆行路,南至规划山程南街,西至环卫设施用地,北至工业研发用地。(二)土地现状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8公顷。具体情况如下:地类名称征地面积(公顷)征地面积(亩)林地0.284.2合计0.284.2鉴于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因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等原因,导致地类与本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以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为准。二、征收目的依据市发改委《关于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4]1023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本项目拟征收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2800公顷。依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淀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7.7万元/亩,征地补偿费总金额326.3400万元。依据本项目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无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农村村民住宅、非宅基地类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涉及树木534棵,按照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政会(2024)94号)专题会会议精神,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4年8月19日签订《上庄镇HD00-0205街区永泰庄村集体土地地上物腾退补偿协议书》,本项目涉及地上物补偿费63万元。市政府已批准上庄镇永泰庄村实施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未转非人员仍按照原整建制转非相关政策执行。本次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征地不涉及人员转非工作。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5年9月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北京市上庄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10-6247120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2025年8月7日起到2025年9月S日止),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区分局(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100097、67412377)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六、其他事项在市、区两级审查中核减用地的不再进行公告。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特此公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5年8月6日协议号:永泰庄村号上庄镇街区HDO0-0205永泰庄村集体土地地上物腾退补偿协议书7.n花花甲方: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R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HD00-0205街区永泰庄村集保土地范围内地上物腾退补偿实施细则》,为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北区规划实施,完成全区疏整促任务及经股东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股份社董事会、监事会海动上庄镇HD00-0205街区地上物腾退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腾退内容:-、东至:规划路;西至:村界;南至:沙阳路;北至:村界)位于腾退房屋建筑面积约为0平方米)乙方所有土地135818.15平方米合203.7262亩,四至范围:二、被腾退地上物的补偿及补助费用:依据上庄镇HD00-0205街区永泰庄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地上物腾退祖偿实施细则》,乙方所有的地上物的补偿款总额为:30558930人民币大写:叁仟零伍拾伍万捌仟玖佰叁拾元整)。其中:1、房屋及附属物重置成新价:0元;公公人有(2、3、搬家补助费:0元;4、支持腾退土地奖励费15万/亩(用于扑偿青苗及附属物):原30558930元。四、甲方应在乙方移交被腾退土地和地上物、附属物,并经审计方,移交后土地的地上物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之前的纠纷与甲方无关。通过后90个工作目内将补偿款支付给乙方。五、里方只与乙方协商支付补偿事宜,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与其XS它使用伙因本次腾退补偿引起的法律纠纷和其它经济纠纷包括法院受理的各种案件,均由乙方负责承担或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由各方承担和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并缴纳。X六、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得在甲方工程建设过程中阻挠施工,否则发生一切事故及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文写甲方无关。2发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由里方或实际使用人向相关单位进行支付。在乙方移交土地及地上物之前发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由乙八、自本协议签询更日起,乙方应解除就本补偿标的与村集体或其他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租赁、合作等协议、文件、承诺、保证等,九、乙方腾退土地中无罚没资产,如有瞒报由此鄂发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条件退返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与甲方及相关的的的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1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一、本协议在履标中出现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签字并盖章后生十二效。(正文结束)必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8月192年日F乙方(盖章)商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2024年8月18日北京市签发人:许心超海政报[2025]70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土地征收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海淀区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确需征收土地和进行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并请示如下。一、项目与用地基本情况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拟申请征收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计0.28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拟申请征收土地涉及1个镇,1个集体经济组织,共1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二、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况海淀区通过审核联席会方式对该城市批次用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形进行了论证,认为该城市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该城市批次用地符合2021年海淀区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见海政发[2021]8号)的相关要求(具体见文件第73页),符合《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具体见文件第56页)和《海淀区城市消防规划(2021年-2035年)》(具体见文件第44页)确定的消防设施用地土地用途。该城市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三)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防灾救灾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建设活动,征收理由充分。项目实施后将显著改善中关村科学城周边消防救援防护需求,保障海淀北部区域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三、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海淀区已按规定对拟征收土地依法履行了征收土地前期手续。(一)征收土地预公告情况海淀区政府已按规定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6日在海淀区上庄镇政府公示栏、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公示栏和海淀区政府网站、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发布了征地预公告[京(海)地征预[2025]16号]。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目的、范围、土地现状调查等内容。(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海淀区按规定完成了土地现状调查,已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填写了相关调查确认表,形成了《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经调杳,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海淀区上庄镇永泰村经济合作社林木534棵,上述调查结果已经相关权利人盖章确认。(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海淀区按规定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区委政法委于2025年7月30日备案了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出具了《关于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意见》(海政法发[2025]36号)。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确定了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征地范围及征地程序、征地及腾退补偿标准、集体资产管理及分配等9个风险点风-3—险,明确了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处置预案,拟采取加强项目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等措施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四)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情况海淀区组织自然资源、发改、财政、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5日在海淀区上庄镇政府公示栏、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公示栏和区政府网站、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海)地征[2025]18号]。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公告期间,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未提出异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未提出听证申请。不存在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无需组织召开听证会。(五)补偿登记相关情况海淀区已按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展了补偿登记工作,共1个所有权人、1个地上物权利人(含使用权人)办理了补偿登记。(六)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落实情况该项目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落实到位,市政府于2020年批-4-准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实施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本次征地不涉及转非安置,不涉及社会保障相关费用。(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海淀区已按规定完成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工作,已与涉及的全部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四、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该项目按照《关于重新公布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148号令)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7.7万元/亩。2025年5月16日,区消防救援局与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为326.34万元。依据该项目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无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农村村民住宅、非宅基地类房屋等地上物,涉及树木534棵,按照区政府专题会会议纪要(海政会[2024]94号),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上庄镇永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4年8月19日签订《上庄镇HD00-0205街区永泰庄村集体土地地上物腾退补偿协议书》,本项目涉及地上物补偿费63万元。该项目涉及应签订补偿协议的地上物权利人1个,涉及权利人已全部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费用支付。一5—2020年,市政府批准了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实施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转非人员安置事宜。五、农用地转用情况本次申请将0.2800公顷农用地(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拟申请使用本市年度基础指标。六、土地利用情况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该项目申报用地面积0.2800公顷,全部为规划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征收及相关工作后,由政府按照规划用途统一安排使用。七、落实建设用地减量情况该项目涉及新增城乡建设用地0.2800公顷。按海淀分区规划确定的拆占比1:0.83核算,需落实0.33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任务。海淀区组织落实了减量挂钩方案,明确了挂钩减量地块。相关减量地块位于上庄镇,共5个,面积0.3419公顷,已落图落点,位于海淀分区规划非建设用地空间范围内。目前,上述减量地块已完成拆除腾退,拟在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由建设用地变更为草地、林地等。综上,海淀区已依法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征地补偿安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申请土地征收和进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后,海淀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据征地批准文件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权一6-属清晰、无争议。妥否,请批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5年11月10日(联系人:周星宇;联系电话:67412376、13426339348)7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1月10日印发8农用地转用方案计量单位:公顷、公斤、公里、个、万元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0.2800新增建设用地0.2800申请转用面积情况权属地类合计其中:集体用地总计0.28000.2800(一)农用地0.28000.2800耕地00其中水田00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0(二)未利用地00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情况是否符合规划是规划级别区县级申请使用国家计划已安排使用省级计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中:耕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中:耕地20250.28000.28000补充耕地情况需补充耕地数量水田规模标准粮食产能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已补充耕地数量水田规模标准粮食产能承诺补充耕地数量水田规模标准粮食产能承诺补充耕地完成时限补充耕地实际总费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行性功能分区数量申请用地原有用地(改扩建项目)指标控制面积所选取单项指标对应的具体条件参数节地技术模式应用情况以上为示例,请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能填建设用地,代征等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主要领导:1202.11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同营。主管领导:馬光耀日期:202511.102电子监管号:1101082025ZZ0027563批复文号:京政地字(2025)27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淀区二O二五年度批次(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海淀区政府:你区《关于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海政报[2025]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征收你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农用地0.2800公顷。二、同意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将上述用地中农用地0.28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三、同意实施海淀区沙阳路消防救援站项目使用上述土地0.2800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0.2800公顷,按照国家及我市手人市京有关政策办理供地手续。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五、你区政府应认真组织落实本区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任务,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依法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生活。具体事宜,请洽有关部门办理。2025年12月12日抄送: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海淀区政府(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救援站 新增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