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招标采购公告(2026)



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完成,拟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报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相关附件下载

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本
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关于同意《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法公开的确认函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公司委托湖北榕晟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经我公司确认,报告书中不涉及我公司商业机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同意将本报告书进行全文公示。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日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编制单位:湖北榕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5月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对报批的《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已详细阅读过该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知悉其中的内容,并承诺对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内容、工艺、建设规模、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真实性负责;如违反上述事项,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疏忽、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等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我们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2、我单位报批用于公示的环评文件报告中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列明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已删除,剩余内容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相应信息公开。如存在上述相关信息,引起不良后果,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3、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如因擅自调整建设内容或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事故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4、承诺廉洁自律,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项目申请报批手续,绝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或影响项目环保审批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以保证项目审批公正性。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i冷建设单位:(公章)2026年4月26日专家意见修改清单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结合各产品电镀工艺,充实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完善《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分类管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通知》《湖北省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清单》(鄂环督办〔2026〕17号)等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完善项目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与电镀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及优化建议。1、已充实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结合镀铜、沉锌工艺说明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项目,详见1.3.1.1章,P14;2、经查阅相关资料,《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分类管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通知》是在国家“十三五”重金属管控政策不够明朗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重金属排放指标的背景下,先行先试出台,目前已到“十五五”阶段,故本环评主要分析与《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鄂环发〔2022〕28号)的符合性,详见1.3.8.2章、P42;3、已完善项目与《湖北省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清单》(鄂环督办〔2026〕17号)等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详见1.3.4章、P20;4、本项目完善了与重金属相关政策的分析,详见1.3.8章,P412、完善拟建厂区的各期建设项目及工程内容建设情况、建设现状及验收情况调查。阐明项目建设背景;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清单,完善依托工程的依托合规性、可行性分析。1、已完善金茂园区的各期建设项目及工程内容建设情况、建设现状及验收情况调查,详见5.2.4章、P172;2、已阐明项目建设背景,详见1.1章、P10;3、已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清单,详见3.3.1章、P76;4、完善依托工程的依托合规性、可行性分析,详见3.3.2章、P783、核实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细化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完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细化并核实各要素环境风险等级及范围。1、已核实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2.6章、P56;2、已细化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详见2.10章、P69;3、已完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详见5.3~5.8章,P189~P2074、梳理项目产品方案与生产线的对应性;核实典型产品的基材、尺寸、表面积等,明晰不同产品对应的预镀、电镀工序,核实各类电镀面积及原辅材料耗用清单,明晰工序及用途。核实能源与动力耗用清单。1、按照电镀工艺、工件材质、电镀次数对所有工艺的表面处理工艺进行拆分,借此梳理产品方案、明确不同材质需进行的工序,最终完善产品方案、生产线、表面处理面积等,详见3.2.2章、P73;2、已核实能源与动力耗用清单,详见3.4.2章、P905、细化各类产品电镀工艺与电镀生产线的对应性,明确切换方式及切换周期;完善设备设施清单及用途。梳理各类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单元,细化镀前处理、预镀主镀、镀后处理等基本生产工艺流程描述和产排污节点分析;补充公用工程生产流程描述和产排污节点分析。1、明确了电镀工艺与生产线、基材的对应性,说明哪些是共用、哪些是单独的,以此完善了设备清单,详见P90、3.5章;2、按照不同基材、不同预处理方式对生产工艺描述、生产流程图进行了拆分细化,详见4.2.4章、核实不合格产品及处理方式。核实水平衡及各类重金属平衡。核实源强核算依据,结合HJ984和各类原辅材料末端去向,核实项目“三废”源强和产排汇总表。P105;3、已补充公用工程生产流程描述和产排污节点分析,详见4.2.1.4章、P101;4、已核实水平衡及各类重金属平衡,详见4.3章、P116;5、已核实项目“三废”源强和产排汇总表,详见4.4.6章、P1486、核实回用水来源、回用环节并分析其合理性,进一步核实项目各类废水产生数量及源强,细化各类废水收集、输送设施并分析合理性;完善废水治理设施依托可行性分析和支撑材料。核实废气产生环节和源强,细化各环节废气收集、输送、治理流程示意图,核实排气筒数量及风量,完善达标性分析;充实项目特征污染物大气影响预测分析,完善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整治分析;完善车间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细化车间通风频次、通风量等设置要求。1、已核实水平衡中“回用水”为园区污水站处理后的回用水,本项目回收工序的废水做为槽液补水,不涉及回用水的预处理,在水平衡环节中说明本项目废水量计算的合理性,在水平衡表中标注了用水中回用水的来源、出水中回用水的去向,详见4.3.1章、P116;2、已进一步核实各类废水产生数量及源强,详见4.4.1章、P131;3、已完善废水治理设施依托可行性分析和支撑材料,详见8.3章、P290,支撑材料附园区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详见8.3.3.5章、P301;4、已核实废气产生环节和源强,详见4.4.2章、P138;5、已完善废气排放措施分析,详见8.2章、P286;6、已充实项目大气影响预测分析章节,详见6.2章、P209;7、已完善区域环境整治分析,详见P190、5.3.3章;8、已车间通风频次、通风量等设置要求,详见8.2.3章、P289;7、完善区域地下水、土壤特征污染物的现状调查监测和周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核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情景途径、预测模型、预测因子和预测源强,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明确跟踪监测要求。完善项目防渗分区图及防渗要求。核实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名称、产生量及类别,完善含氰等特殊危险废物的暂存依托可行性分析及环境管理要求。1、已完善完善区域地下水、土壤特征污染物的现状调查监测和周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见5.6章、P199;2、已完善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章节,详见6.4章、6.6章,P222、P238;3、已明确跟踪监测要求,详见10.5.3.2章、P335;4、已核实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名称、产生量及类别,详见4.4.3.2章、P144,且提出含氰的特殊危废暂存要求,详见8.4.3.5章、P3108、进一步核实环境风险物质的存在形式、位置、最大存在量等(包括含氰废水),校核项目Q值、E值和评价等级,完善风险事故情形、可能性、发生频率、泄漏量等预测参数,完善环境风险源和环境风险保护目标分布图。细化强化氰化氢、含氰镀液和含氰(含重金属)废水、废气泄漏等环境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1、已核实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的形式、位置、最大存在量,且根据槽液浓度核算最大储存量,校核Q值、E值和评价等级,详见7.3章、P251;2、已完善风险事故情形,详见7.4章、P260;3、已完善环境风险源和环境风险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7、附图10、附图2;8、进一步核实环境风险物质的存在形式、位置、最大存在量等(包括含氰废水),校核项目Q值、E值和评价等级,完善风险事故情形、可能性、发生频率、泄漏量等预测参数,完善环境风险源和环境风险保护目标分布图。细化强化氰化氢、含氰镀液和含氰(含重金属)废水、废气泄漏等环境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4、已细化强化氰化氢、含氰镀液和含氰(含重金属)废水、废气泄漏等环境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详见7.6.2章、P2629、核实废水、废气(含无组织)重金属、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污总量、排污许可总量,明确来源。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和管理要求;完善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完善附图附件。1、已核实污染物总量控制,详见4.5章、P152;2、已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和管理要求,详见10.4、10.5章,P324~P333;3、已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详见9.4章、P318;4、已完善附图、附件、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自查表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目录1概述1.1项目的由来1.2评价工作开展过程1.3项目可行性判定1.4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1.5评价结论2总则2.1编制目的2.2评价内容及重点2.3编制依据2.4其他相关文件2.5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2.6评价标准2.7评价等级2.8评价时段、范围2.9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10环境保护目标3项目概况3.1拟建项目地概况3.2项目基本情况3.3项目组成3.4项目原辅材料与资源能源消耗3.5主要设备方案3.6车间平面布置3.7公辅工程概况3.8储运工程3.9生活办公3.10建设周期4工程分析4.1施工期工程分析4.2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4.3平衡分析4.4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源强分析4.5总量控制4.6清洁生产分析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5.2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5.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5.4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7声环境现状调查5.8生态环境现状调查6环境影响预测分析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6.4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6.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6.6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6.7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6.8生态影响简要分析7环境风险评价7.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7.2环境风险调查7.3环境风险评价等级7.4风险识别7.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7.6环境风险管理7.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8.2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8.3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8.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8.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8.6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1经济效益分析9.2社会效益9.3环境效益9.4环保投资9.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1环境管理体系10.2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10.3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10.4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10.5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10.6本项目与华中表处园环境责任划分11评价结论11.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11.2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11.3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11.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11.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1.6环境保护措施11.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1.9公众参与11.10总量控制11.11评价结论附图附件附表目录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选址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3项目引用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4本项目与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位置关系图附图5本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6车间平面布局图附图7项目生产线分区防渗图附图8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示意图附图9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雨污管网分布示意图附图10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单元及应急疏散图附图11项目跟踪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12湖北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附图13荆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项目环评内容确认函附件3项目投资备案证附件4园区土地证附件5园区规划许可证附件6厂房租赁协议附件7军民融合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附件8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环评批复附件9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改扩建环评批复附件10园区排污权交易鉴证书附件11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引用)附件12园区环保验收公示截图附件13园区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14园区排污许可证附件15项目总量来源附件16危废处置承诺附件17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区查询报告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建设项目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4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5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6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7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1.1项目的由来湖北金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茂公司”)为金茂源环保集团在湖北的全资子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及湖北省荆州市的发展规划战略,金茂公司于2018年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建设金茂源(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6月8日取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金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保审文〔2018〕47号),项目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于2021年建成,建设内容包括12栋厂房、5000m³/d的电镀废水深度处理中心、回用水中心、污泥处置中心、危化品仓库、锅炉房等,并于2021年11月建成并投入运行。根据《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规划》及其跟踪环评要求,以及金茂公司在其他地方园区的的发展经验,开展了金茂源(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8月20日取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金茂源(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文〔2025〕56号),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0万平方米,比原设计减少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对废水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新增银粉废水、含盐废水预处理系统,改造和新增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事故应急池等风险防范工程。其他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均维持原设计建设内容不变。不新增镀种,镀种涉及镀锌、镀镍、镀铬、镀银、镀铜、镀镉等,不涉及镀铅、镀汞、镀砷等。目前,园区已入驻企业25家,主要为表面处理工艺。为了发展业务,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租用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厂房建设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项目占地1500平方米,新建四条镀铬生产线(一条模具、三条筛框)、二条铜镍锡金银电镀生产线。本项目所涉及到的镀种为镀铬、镀铜镍锡金银,符合华中表处园规划镀种要求。企业自建废气处理设施、电镀槽至车间废水收集口之间的废水管网、车间内危废暂存点、车间内重点防渗等环保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水处理等环保工程,消防水、事故应急等环境风险防范工程依托华中表处园的基础配套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属于《名录》中“三十、金属制品业”中的“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5日书面委托我司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1)。1.2评价工作开展过程(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5日书面委托我司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收集了项目技术资料、环境功能区划、水文地质、气候气象、土壤生态、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10日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http://jzssthjj.zwgk.jingzhou.gov.cn/35663/103220263/t110220263034/676314.shtml)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概况、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及联系方式等。(3)评价单位通过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的研究,开展初步工程分析,对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予以识别,确定了主要评价因子、评价工作内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保护目标和评价重点。(4)评价单位结合工程技术资料、周边环境状况和评价工作等级的要求,制定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评价区环境现状开展补充监测工作。(5)评价单位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声环境等各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并完成环境风险评价工作。(6)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的结论分析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7)综合上述工作成果,评价单位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后,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7日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jzssthjj.zwgk.jingzhou.gov.cn/35663/103220263/t116220263034/677705.shtml)上及湖北日报(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3日)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截止项目送审暂未收到公众意见。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及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及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衣衣据相天快定明正院影米D文尖所究相天投公义件和吴地同程力机究伏况同业广广计价范电和计价标电现快调道出测与计价生安项目样公公元先定出环项保护地,达行投水经汤让正三的院影购计价给记图1-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和克保标1.3项目可行性判定1.3.1相关政策法规相符性分析1.3.1.1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关于电镀行业淘汰类工艺包括:1、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2、含氰沉锌工艺。本项目涉及含氰镀铜、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工艺,其中含氰镀铜属于予镀铜打底工艺,目的是在正式电镀铜之前,为基材表面预先沉积一层薄铜层的工序,提高后续铜层或其它金属镀层的结合力、覆盖能力和均匀性,属于“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的类别;此外,本项目不涉及含氰沉锌工艺。故项目主要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2406-421050-04-05-564532。根据该备案证认定,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规定,符合行业准入标准,不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而进行备案的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3.1.2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中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区中的湖北长江经济带沿线,重点发展汽车、钢铁深加工、化工、装备制造、纺织、建材、食品、电子信息等产业。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主要对其汽车冲压模具、手机、电脑和汽车上的电子部件等进行表面处理,是汽车、电子信息产业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故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的相关要求。1.3.1.3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钢铁、有色金属、轻工、纺织等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文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和要求,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与上述文件对照分析,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主要对其汽车冲压模具、手机、电脑和汽车上的电子部件等进行表面处理,是汽车、电子信息产业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不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中的重点淘汰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1.3.1.4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符合性分析《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名录,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对照“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涉及其中“911、氰化金钾电镀金产品”、“932、氰化物镀铜产品”,均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经查阅《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2025年4月)》《金茂源(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金茂园区将严格管控新建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项目。项目已纳入园区产业配套体系,严格遵循园区“双高”项目管控规定,依托园区分质废水收集、集中深度处理及危废统一处置等共享设施,配套先进的治理工艺,落实清洁生产要求。同时,项目纳入园区智慧环保平台24小时监测,联动园区应急体系,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综上,项目建设可行。1.3.1.5用地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中已建厂房,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在《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中限制类、禁止类之列。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1.3.2与长江保护法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1.3.2.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企业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快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本项目位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距离长江约8.8km,不在长江1km范围内。本项目不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综上,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1.3.2.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要求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表1-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要求符合性一览表序号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以及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新增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以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以及各文件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园区污水站处理后,通过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七码头入河排污口排放,不属于未经许可的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距离长江约8.8km,项目不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表面处理行业,不涉及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禁止引入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及严重过剩符合11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产能项目及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综上,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负面清单内,符合政策要求。1.3.2.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与本项目相关具体规定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湖北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单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以及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湖北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名单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河)造田等投资建设项目。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应按照《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专题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湖北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单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湖北省国家湿地公园名单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上述范围内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汉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湖北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单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且距离长江约8.8km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长江重要支流指流域面积一万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湖北省长江重要支流名单由省水利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涉及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合规园区由省发改委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审核认定的其他类别合规园区,由相应省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为表面处理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禁止引入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格执行《*************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加强项目审查论证,规范项目行政审批。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符合综上,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的要求。1.3.3与国家优先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要求的相符性根据《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本项目涉及的有六价铬(铬酐)电镀液,应鼓励优先采用三价铬电镀液代替六价铬电镀液。根据《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本项目涉及优先控制的化学品名录为氰化物、六价铬化合物,使用上述化学品时,企业应做好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所需要的原料从华中表处园购买,在车间内只需要存放短期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原材料的存储周期不超过三天。目前园区已在危化品库区及全厂分别设置了应急事故池,用于收集泄漏的化学品,预防化学品泄漏进入外界环境。园区制定了废水监测计划、对车间废水排放口(指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的总镉、总铬、六价铬进行在线监测,对废水总排放口的氰化物开展每日监测,对废水排入的入江排污口上下游地表水水质进行环境监测,且华中表处园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本项目须按照园区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1.3.4项目相关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与《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内容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表序号《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粉尘治理水平和粉尘回收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和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产生废气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各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完成化工、石化、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本项目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落后产能对象。符合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石化、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清洁生产。符合4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增加清洁能源在城市终端用能中的比重,使城市能源结构趋于合理化。本项目能源主要使用电能、蒸汽,属于清洁能源。符合5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布局在工业园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未通过能源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本项目为表面处理企业,位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中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合规的电镀园区。本项目应在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审批后开工建设。符合序号《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项目情况符合性6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本项目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制度,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烟粉尘将按要求实施总量控制指标。符合7实行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本次评价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当地公众媒体公开发布两次环评信息,并在当地报纸进行两次登报公示;同时按照环保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要求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符合8强化企业施治。企业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2)本项目与《荆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荆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表序号《荆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所有已批工业园区需于2016年底前完成规划环评工作。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聚集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之前,聚集区内所有企业需确保达标排放,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本项目为表面处理企业,位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中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合规的电镀园区,园区内废水分类收集后由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根据园区自行监测及在线监测结果,园区废水经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2长江干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造纸、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投产前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本次评价结合园区的化学品储存情况,并针对项目环境风险提出了具体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序号《荆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本项目情况符合性3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纺织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开展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采用三级逆流漂洗,提高工业水循环利用率。符合4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危化品存贮销售企业、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废水的区域均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园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化学品仓库等区域均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其他生产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项目废水废液可以做到完全有效收集,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符合5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改革。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全面排查企业排污总量,实施排污许可动态管理制度。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国家要求时限,依法完成全市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本项目在投入试运行前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符合6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本评价结合园区已有的环境风险措施,对项目环境风险提出了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评价已提出了具体的自行监测计划。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荆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相关要求。(3)项目与《荆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①总体目标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到2020年,全市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及有机污染集中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②加强农用地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企业,加强对现有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管。对工艺落后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转产或搬迁。③加强未利用地保护结合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提高重金属行业准入门槛和铅酸蓄电池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实施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方案,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租用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厂房,其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企业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及园区准入条件,企业建成运行后将按规定开展清洁审核。本项目建设符合该方案要求。(4)与《湖北省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清单》(鄂环督办〔2026〕17号)等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湖北省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清单》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文件任务要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1严把涉气项目环境准入关口,明确新建改扩建用煤项目及“两高”项目能效应达到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或引领性水平;其他新建项目原则上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水平。项目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申领手续,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无绩效水平分级,选址不涉及区域限批范围符合2实施落后产能与低效设备淘汰,退出淘汰类装置、低效燃煤/生物质锅炉项目采用电镀清洁生产工艺,不涉及淘汰类产能、低效锅炉及敞开式涉气装置符合3推进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整治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实施减排工程项目不属于重点管控行业,电镀废气配套密闭收集+分质处理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无低效治污设备符合4推进环保绩效提升行动,2026年底全省B级及以上企业不少于500家电镀行业无绩效分级要求/5加强重点区域整治,国控站点周边D级企业清零,强化面源污染管控项目电镀废气配套密闭收集+分质处理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满足面源整治要求符合6强化移动源全链条监管,落实I/M制度,推进新能源车辆替代厂内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达标排放,落实I/M制度,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符合序号文件任务要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7加强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扬尘“六化”,原辅材料密闭储存运输本项目租赁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厂房装修符合8强化秸秆离田利用与禁烧精准管控项目为电镀项目,不产生、不焚烧秸秆,不涉及相关管控要求/9加强涉气督察执法,建立“一企一档”,落实测管联动与闭环整改项目建立完整环保“一企一档”,落实测管联动,主动配合督察执法与闭环整改符合10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区域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项目纳入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体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符合11附件:各市州完成B级及以上企业绩效提级创建目标电镀行业无绩效分级要求/1.3.5相关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1.3.5.1与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着眼于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美丽湖北建设基本实现的总要求,设置了近期和远景目标。按照梯次推进、可行可达、贴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的原则,对标美丽湖北建设总目标,明确提出“十四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要求。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不断提升“水质”,基本消除国控劣V类水质断面,实现“有河有水、有草有鱼、人水和谐”;努力改善“气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切实保护“地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实现“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的生态格局更加稳固。在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建设美丽城市,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在“十四五”末,努力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碳排放强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使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具体设置了包含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五个方面共23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8项。与“十三五”相比,为了推进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的落实,增设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项约束性指标;为了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增设了森林覆盖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2项约束性指标和水土保持率这一项预期性指标;为了强化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增设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2项约束性指标;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增设了县城污水处理率这一约束性指标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项预期性指标。《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11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共抓大保护,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长江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稳步恢复长江生态功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构建国土空间保护新格局,全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五级联创”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夯实区域发展绿色底盘。三是持续推进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四是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高水平推进碳市场和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五是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共治”,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六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PM2.5与O3协同控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七是推进系统防治,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持续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八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九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种植业、养殖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力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十是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新污染物、工业集聚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十一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建设美丽湖北提供制度保障。结合本项目电镀行业要求,对照《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本项目建设与规划高度契合,符合性分析如下:一是契合绿色低碳与产业调整要求。《规划》明确推动污染物减排、资源高效利用及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本项目落实清洁生产,采用回收槽回收电镀液资源、提升工业用水循环回用率,降低资源消耗与排放,助力实现“一降一减、四提升”目标。二是契合环境质量改善与风险防控要求。《规划》聚焦“水质、气质、地质”改善,强化工业集聚区风险管控。本项目选址合规电镀园区,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依托园区落实危废处置、防渗防控,保障土壤地下水安全,契合规划环境目标。三是契合园区与生态分区管控要求。《规划》鼓励涉电镀企业入园规范发展,推动园区设施共享。本项目纳入园区配套,遵循“双高”管控,依托园区共享设施实现污染物集中管控、资源循环,符合集约化发展要求。四是契合智慧监管与治理现代化要求。《规划》强调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强化在线监测。本项目纳入园区智慧环保平台,实现24小时监测,联动园区应急体系,构建全流程风险管控,契合规划监管要求。综上,本项目在绿色低碳、污染物管控、风险防控等方面均符合《规划》导向,与规划相符。1.3.5.2与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出面向“美丽荆州”建设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持续开展生态保护“绿盾”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全力推进“一个中心城市”和“五个示范区”建设,为加快荆州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以环保宏观调控促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构建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环境治理关键环节,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荆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全面推行碳达峰行动。围绕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大气治理现代化。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引领,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需要,综合划定重点管控空间、重点管控时段、重点管控行业领域和污染物,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积极推进VOCs和NOx减排,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推进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有效提升环境安全水平。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全程监管,加大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历史遗留的重大环境隐患治理。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提升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对照《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及重点任务,本项目属于电镀行业,将严格践行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按规定进入电镀园区集聚并开展清洁化、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响应碳达峰行动,优化工艺、推广节能设备以降低碳排放;规范收集处理酸雾等大气污染物,确保达标排放;对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规范固废处置,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格管控电镀药剂与危废,建立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本项目不含淘汰禁止类工艺,符合规划各项要求,后续将持续优化提升,助力“美丽荆州”建设。1.3.5.3与《荆州市“一城三区、一区多园”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2017年8月,荆州市发改委印发了《荆州市“一城三区、一区多园”产业发展规划》,将荆州市中心城区、公安县和江陵县产业聚集协同发展,打造经济增长新动能。在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层面提出:以现代轻工为方向升级化工产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装备和产能,确保行业特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为电镀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工艺、产品、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均未列入限制类、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拟采取先进污染控制技术,最大限度减少废气、废水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位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中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合规的电镀园区,园区已建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综上分析,项目符合《荆州市“一城三区、一区多园”产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1.3.6相关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1.3.6.1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规划》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军民融合产业园暨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位于岑河农场北部西侧、南侧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北侧为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园,东侧为上海大道。规划范围东起上海大道,西至深圳大道,北临豉湖渠路,南抵亿均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2.14公顷。(2)规划原则:①可持续发展原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即要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发展之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坚持节地、节能、节水的产业发展方向,保证产业发展不对环境造成危害,并力争有利于环境的改善。②产业集群原则产业集群理论是指导产业选择、组织与布局的较为先进与成熟的理论,有利于培育区域企业竞争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有利于构建地区环境优势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产业园区的发展也必须以产业集群理论为指导,实行产业联系推动战略,营造产业集群,努力发展和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产业群体,增强区内产业的竞争力。③循环经济发展原则园区产业发展坚持循环经济发展原则,体现在三个层面:在企业层面,要求入区企业必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生产和服务中物料和能源使用量,实现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产业层面,要求园区内不同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各企业通过共同管理环境事宜和经济事宜来获取更大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区域层面,要求考虑在规划区域内不同工业系统、工业群落之间通过有效地合作来优化资源的使用,改善整体环境绩效,最大可能地推进可持续发展。(3)产业园规划功能定位抓住国家级荆州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优势,变经济发展方式,规划对该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光通讯和表面处理产业园区。(4)用地性质项目生产区选址场地原有用途为农用地及居住用地。依据《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情况说明的函》,目前《荆州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通过审批,规划环评报告书中提出“将表面处理组团所对应地块由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使之与入驻企业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相符”。目前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用地性质的调整工作已经完成。拟建项目位于规划区中表面处理产业园,该园区通过整合周边电镀企业,统一管理,达到提高科技含量、增加经济效益、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本项目对汽车冲压模具及筛框、精密件进行表面处理,属于电镀行业,属于规划功能定位中的项目,且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用地性质的调整工作已经完成,故本项目符合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规划。1.3.6.2与《荆州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2025年4月)》,对金茂园区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5与规划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不得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化工、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项目。(基于园区与东方大道西侧规划居住区相邻)本项目位于园区北侧,不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符合2、禁止在规划非工业用地上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项目在现有园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现有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3、园区入驻项目不得占用蓝线和绿线的项目,不得随意压缩绿化用地的面积本项目建设内容均在园区车间内符合4、园区进入排放涉重金属废水项目应将废水本项目废水依托金茂污水处理站符合尽量依托金茂污水处理站进行综合处理,控制园区重金属排放上限进行处理,且不超出园区重金属控制指标5、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新、改(扩)建项目应满足园区规划,并执行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中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将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中环境准入要求符合6、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地块或拟调整出城镇开发边界的地块应维持现状此次改扩建项目在金茂园区现有规划用地面积中符合污染物排放1、到2027年,完成五七码头排污口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确保金茂1.2万吨废水排放金茂园区排江管网已建成,待五七码头排污口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并与排江专用管网对接后,可确保金茂1.2万吨废水排放符合2、新建“两高”项目原则上按照环保绩效A级标准建设。推进新、改、扩建项目按照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水平设计、建设和生产,推进现有“两高”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环保绩效级别。必要时对金茂燃气锅炉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供热依托华中表处园的供热管网,华中表处园内天然气锅炉已经建成,蒸汽来源于华中表处园。车间内设置换热系统符合3、新改扩建项目所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量指标进行减量替代。(指园区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按要求申请总量符合4、严格落实大气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入驻园区的电子行业企业应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本企业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5、园区不得建设2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不得建设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不设置锅炉,供热依托华中表处园的供热管网,华中表处园内天然气锅炉已经建成,蒸汽来源于华中表处园。车间内设置换热系统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建设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限制、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落后生产工艺或设备、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禁止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限制、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落后生产工艺或设备、落后生产能力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符合2、限制新建不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或与产业链条无关联的项目(即园区入驻项目应突出主导产业)。本项目产业符合产业园产业定位符合3、严格管控新建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项目。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项目,应严格管控严格管控4、园区应合理控制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有毒有害气污染的排放,减少危险化学品使用本企业应协同金茂园区,合理控制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有毒有害气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危险化学品使用符合5、结合豉湖渠“一河一策一图”形成园区与河渠水环境风险联动金茂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将结合豉湖渠“一河一策一图”形成园区与河渠水环境风险联动符合6、金茂尽快完成2个6000立方和1个2000立方事故应急池建设根据金茂园区原环评的核算,原拟建设的2个6000立方和1个2000立方事故应急池为金茂园区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根据调查,金茂园区已建成1座6000m³和1个1600m³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合建池,仓储及污水处理中心建成2个合计1400m³的事故应急池与1个800m³初期雨水池,根据金茂园区环境风险分析,金茂园区已建事故应急池满足金茂园区1-3期工程的需求,四期工程还将新建一座6000m³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合建池,可满足金茂园区全厂事故废水的收集需求符合7、园区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金茂结合入驻企业和排水变动及时对预案进行修编本项目验收前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园区联动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逐步提升天然气在园区内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本项目供热依托华中表处园的供热管网,华中表处园内天然气锅炉已经建成,蒸汽来源于华中表处园。车间内设置换热系统符合2、园区工业地块总面积不突破293.18ha(含规划期调入城镇发展边界的地块)此次改扩建在金茂园区车间内进行,不涉及园区地块面积变动符合3、通过采取光伏板发电、调整现有电机能耗和利用效率,使用低铬材料钝化、尽量采用无氰镀锌、使用金属回收工艺、电子元件采用无铅镀层替代铅锡合金等形式不断减低园区碳排放本项目有金属回收工艺符合4、推进园区入驻企业开展强制性、自愿性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模式,进一步压缩园区水耗、能耗。本项目将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符合表1-6与规划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规划后续实施应贯彻绿色发展、长江大保护的理念,基于园区开发现状、环境敏感特性与区域环境承载力等,根据《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本项目位于金茂园区,满足环保准入控制符合1〔2016〕116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产业链延伸与循环经济、节水管理指标与措施,立足于工业园提档升级,提升园区环保管理水平,逐步理顺不合理的企业布局。做好企业环保准入控制本项目位于金茂园区,满足环保准入控制符合2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开发活动应严格遵循园区控制性规划确定的各功能区用地要求。园区规划用地内的非城市开发边界内土地在依法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开发利用本项目在金茂园区车间内建设,土地手续完善符合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园区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促进园区产业集约与绿色发展。结合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细化园区内的产业布局,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位于金茂园区,符合产业集约与绿色发展要求符合4以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放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加强总量管控,明确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并作为调控区域内产业规模和开发强度的依据。工业园区管理部门须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按照“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目标,落实大气、水、土壤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废气治理措施,保障各类废气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生产废水均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按要求申请总量指标后方可生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5加强环境准入管理,在符合空间管制和总量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区域产业发展的环境准入条件,制定详细的负面清单,及时开展现状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中的环境准入条件符合6贯彻环保优先、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尽快完善园区生活污水管道、工业污水压力管道建设,在观南路污水处理厂及五七码头排放口运行后及时优化园区排水体系。适时调整湖北金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去向、落实事故应急池建设,强化水的重复利用和循环使用金茂园区将根据五七码头建设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废水排放去向,在五七码头排放口建成后,将由五七码头排放口排放废水符合7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制度和设施,进一步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促进工业固废在企业内部和园区内部回收使用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园区各企业应按规定建设本项目为电镀项目,企业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须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企业应按规定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符合7好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准规范要求符合8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控制现有风险源规模,入园企业应尽量避免废水或废液渗漏,完善园区三级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保设施监管,避免事故排放。制订工业园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区域风险应急机制,实现工业园区域风险防控与入园企业间的联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对园区内的主要风险源实施在线监控金茂园区已建成三级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了园区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区域风险应急机制,实现工业园区域风险防控与入园企业间的联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并对园区内的废水排放口实施在线监控;本项目对生产区、化学品储存区、危废间等涉水、涉危化品的区域进行重点防渗,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现工业园区域风险防控与入园企业间的联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符合9强化空间管控要求,优先落实生态空间与生态廊道的建设。完善园区内道路两侧、工业园与其他组团之间绿化隔离带建设,以及园区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与本项目无关/1.3.6.3与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环评符合性分析2025年,根据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规划及产业定位,华中园区拟实施改扩建项目。故园区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金茂源(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8月20日取得了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茂源(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文〔2025]56号),本项目与园区改扩建环评环境准入及批复相符性如下:表1-7本项目与园区改扩建环评准入要求对比一览表序号行业类别主要产品制造行业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12345表面处理上下游产业塑料产品制造需包含表面处理工艺的产业制造本项目属于表面处理行业,符合园区行业准入要求金属制品制造航空航天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特殊设备(泵、阀门等)机械制造67动力电池制造锂电池制造限制引入铅蓄电池(涉及气态铅)、镉镍/轻镍电池(涉及气态镍、镉)制造/太阳能电池制造8电子产品制电子元件制造在重金属总量和废水排放上限/9造电子器件制造不突破的前提下鼓励进驻,控制新鲜水用量,单位10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产品排水量不突破GB39731表2要求/11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废料回收加工限制引入金属废料和碎屑提炼金属的活动,限制排放重金属废气的企业入驻/12非金属废料回收加工13废旧电池回收加工限制废电池加工预处理、热解和粉碎分选过程气态镍排放,限制引入废铅蓄电池为原料,生产粗铅、精炼铅及铅合金等涉及有色冶炼的活动/14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限制排放重金属废气的企业入驻/表1-8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园区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1严格遵循“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并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及污水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表面处理工艺废水、电子产品制造废水、动力电池制造废水、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废水、公辅工程废水、现有其他行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本项目表面处理行业,废水在园区规划类别内。符合2园区生产区全部废水(含19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分别由各自的专用废水管道收集,经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生化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排水生化系统”组合式处理工艺)分质处理后,一部分达到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工段;另一部分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铜、总锌、总铁、总铝、氟化物、总氰化物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总钴达到《电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石油类及其他污染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七码头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鄂环审〔2023〕271号)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七码头入河排污口排入长江(荆州城区段)。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不得超过五七码头入河排污口批复中限定的污水排放量。本项目废水依托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在园区规划类别内。符合3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经预测厂界噪声能满足3类标准要求。符合3确保项目厂界声环境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经预测厂界噪声能满足3类标准要求。符合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其中,锅炉除盐水制备废树脂为一般固体废物;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电镀污泥、银粉废水处理废母液、废分子筛膜、废水站废包装物、废水站废滤膜、试验废液、废水站废树脂、废弃化学试剂、废机油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集中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台账和管理档案,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有临时危废暂存间。符合5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厂房、生产废水处理站(含配套废水收集中心)、化学品仓库、风险应急池及配套管网、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管网、危废仓库、电镀材料仓库、氰化物仓库、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泥处置中心等纳入重点防渗区,储罐区、硝酸仓库、盐酸仓库、硫酸仓库、双氧水仓库、物流仓库等纳入一般防渗区。均应做好防渗处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本项目车间拟进行分区防渗工作。符合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健全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完善三级防控措施,防止物料泄漏,火灾爆炸,废水事故排放等。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防止污染扩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华中表处园、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以及当地政府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对接和协调。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升事故应对能力,降低事故影响程度符合7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相应环保措施,防止施工期环境污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危废暂存间,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配合地**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管控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商业场所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危废暂存间,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符合1.3.7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1.3.7.1本项目与鄂政发〔2020〕21号文件及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2020〕21号)及《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荆州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9项目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1.禁止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符合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格执行《*************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加强项目审查论证,规范项目行政审批。本项目为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两高”项目符合3.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符合区域准入要求符合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此列行业符合5.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平板玻璃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属于高污染项目,但位于合规园区内,应进行严格管控符合6.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化工、制药、制革、本项目不属于此列行业符合生物发酵、饲料加工等企业以及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应当科学选址,设置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禁止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或者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办公区等场所及其周边,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8.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机械禁止在控制区内使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0.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本项目不涉及露天焚烧符合11.禁止在土壤污染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无关的建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众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土地利用行为。本项目在现有园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不属于土壤污染控制区符合12.禁止在河道堤防和护堤范围内进行垦地种植、放牧和畜禽养殖。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要限时退田还湖。本项目在现有园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13.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本项目在现有园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不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符合限制开发活动的要求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水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一)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二)重点保护水域水质未达到标准的;(三)规划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四)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五)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不属于此列情形符合15.不得在城市城区新建、改扩建除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本项目不属于此列行业符合16.严格限制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生本项目不属于此列行业生物重要栖息地水域实施航道整治工程;确需整治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符合1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或者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不得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开垦、取土、开矿、采石、伐木;不得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从事铲草、挖树蔸、滥挖药材等破坏地表及地表植被的活动以及擅自占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或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生态清洁小流域范围内的河道内违规修建建筑设施、堆放物料、取土、挖砂;不得倾倒垃圾、排放污水以及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或者干扰其正常运行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沿江15公里1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此列行业符合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本项目不属于此列行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31.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全部削减措施应在建设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完成。项目废气经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排江管网排入五七码头排污口排放符合32.2023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的地区,重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此列行业符合33.新建、改建、扩建造纸、磷化工、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现状水质达标区域实施等量置换,超标区域实施减量置换)。本项目属于电镀行业,将按要求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符合34.新建、改扩建项目一律实施VOCs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本评价不涉及符合35.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建设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2倍削减替代;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本评价按要求进行替代符合建设项目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2倍削减替代。1.3.7.2本项目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荆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本项目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ZH42100220003),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0项目与荆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表维度管控要求拟建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不得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化工、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项目本项目在金茂园区车间内进行建设,金茂园区周边居民均已搬迁,符合管控要求符合荆州区、荆州开发区、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市、洪湖市应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市(县)其他区域禁止新、扩建增加区域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加强现有重污染企业清理整顿。本项目重金属排放在金茂园区重金属指标范围内不得在工业园区之外新建、改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或使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剧毒化学品作为主要原材料的项目。项目在合规电镀园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及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全部使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船舶制造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木质家具制造、钢结构制造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油墨,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平版纸包装印刷的使用比例分别达到30%、80%、90%以上。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塑料软包装印刷使用比例达到75%,家具制造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本项目不涉及到2025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达到3300吨、2650吨、16500吨、620吨。本项目烟粉尘需满足替代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文件要求环境风险///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使用石油焦但安装脱硫脱硝装置并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尽快过渡到使用天然气等清项目不涉及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油设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洁能源;禁止新、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项目不涉及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油设施符合表1-11本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ZH42100220003)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维度管控要求拟建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改扩建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并执行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的准入要求。本项目满足园区跟踪评价的准入要求符合单元内属于长江流域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项目满足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用地。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属于高污染项目,入驻专业的电镀园区,并进行严格管控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本项目不涉及农业新建项目不得违规占用水域。水产养殖禁止养殖珍珠和在江河、水库、输水渠等水体进行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本项目不涉及水域污染物排放管控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由金茂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执行电镀行业标准及五七码头排放口标准符合岑河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与本项目无关单元内畜禽限养区、适养区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上一年度空气环境质量不达标,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替代本项目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替代开发区新(改、扩)建设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降低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的表面处理工艺达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Ⅱ级基准值单元内火电、化工、水泥等行业现有、新建企业及在用、新建锅炉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环境风险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建立大气、水、土壤等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与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形成联动符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及产生大量废水的医药、化工、印染产业等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本项目厂房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园区内设置有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符合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医药医疗、化工、印染产业等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转运过程严格按照《危险转移管理办法》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使用石油焦但安装脱硫脱硝装置并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尽快过渡到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新、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本项目不新、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符合1.3.8与重金属污染防控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1.3.8.1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符合性分析表1-12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意见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重点区域的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原则,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其他区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总量来源原则上应是同一重点行业内企业削减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当同一重点行业内企业削减量无法满足时可从其他重点行业调剂。严格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慎下放审批权限,不得以改革试点为名降低审批要求。本项目符合荆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环评文件中已明确重金属总量来源,其中COD、氨氮总量来源于金源(荆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获得总量,总铬总量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调剂符合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等要求,推动依法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标准,推动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闭退出。本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需要淘汰的产能和设备。符合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新建、扩建的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企业优先选择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广东、江苏、辽宁、山东、河北等省份加快推进专业电镀企业入园,力争到2025年底专业电镀企业入园率达到75%。本项目位于华中表处园内,属于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范围内,华中表处园已编制环评文件并取得环评批复;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已编制规划跟符合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新建、扩建的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企业优先选择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广东、江苏、辽宁、山东、河北等省份加快推进专业电镀企业入园,力争到2025年底专业电镀企业入园率达到75%。踪环评并取得批复。符合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重点行业企业“十四五”期间依法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底,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减少使用高镉、高砷或高铊的矿石原料。加大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设备清洁生产改造力度,积极推动竖罐炼锌设备替代改造和铜冶炼转炉吹炼工艺提升改造。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生产每吨聚氯乙烯用汞量不得超过49.14克,并确保持续稳中有降。本项目通过提高水重复利用率提高了清洁生产水平,项目不涉及镉、砷、铊等原料。符合开展电镀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推进专业电镀园区、专业电镀企业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排放汞及汞化合物的企业应当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控制并减少汞及汞化合物的排放和释放。本项目含重金属废水经华中表处园污水处理厂综合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不涉及汞。符合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涉铊企业,指导督促涉铊企业建立铊污染风险问题台账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开展重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等典型涉铊企业废水治理设施除铊升级改造,严格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构建涉铊企业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对矿石原料、主副产品和生产废物中铊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实现铊元素可核算可追踪。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份要制定铊污染防控方案,强化涉铊企业综合整治,严防铊污染问题发生。本项目不涉及镉、铊等重金属。符合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废渣场环境管理,完善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推动锌湿法冶炼工艺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浸出渣无害化处理系统及硫渣处理设施。加强尾矿污染防控,开展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回头看”和黄河流域、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污染治理。严格废铅蓄电池、冶炼灰渣、钢厂烟灰等含重金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本项目不设废渣场,项目设置合规的危废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定期运至华中表处园危废间统一储存,后期由园区负责处理、处置。符合1.3.8.2与《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鄂环发〔2022〕28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鄂环发[2022]28号)符合性分析具体如下。表1-13本项目与《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荆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控、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及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符合严格落实重点重金属总量指标等量替代制度,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本项目将新增重金属排放总量,重金属总量指标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源,无重金属总量和明确具体替代来源的涉重金属项目不予受理和审批环评文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总量替代方案经各市(州)严格审查后,报省生态环境厅确认。以涉重金属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属于再生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继续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有关规定。加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园区在规划环评阶段,应提前做好项目重点重金属总量论证工作“等量替代”原则,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调剂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省内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新、扩建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等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位于专业表面处理园符合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自2023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的地区,重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不涉及冶炼行业符合加强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生产车间低空逸散烟气收集处理,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推进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规范工业固废堆存场所建设,完善排土场周边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酸性废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采用洒水、旋风等简易除尘治理工艺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应加强废气收集,实施过滤除尘等颗粒物治理升级改造工程本项目不涉及冶炼行业符合根据分析,项目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鄂环发[2022]28号)相符。1.3.8.3与《荆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荆州市重金属综合防治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规划期为2011~2020年,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2015年为近期水平年,2020年为远期水平年。(1)规划主要重金属范围:第一类规划对象: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及钒(V)等生物毒性严重且显著的元素。第二类规划对象: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属,主要有锰(Mn)、镍(Ni)、铜(Cu)、锡(Sn)、锌(Zn)、钡(Ba)等。(2)规划行业针对荆州市涉重污染源统计,对各行业污染物产排强度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确定出荆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铅蓄电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3)重点规划单元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洪湖市以及荆州区七个重点区域。(4)重点防控区域防治措施荆州开发区需对现有的涉重企业加强治理力度,推进、完善涉重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同时对开发区内的环境现状进行监测腾出环境容量留给拟入驻的规模化涉重企业。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大对荆州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建设,整合资源,鼓励先进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严格准入机制,对新建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同时控制涉铅企业数量,淘汰整合小型涉重企业。②针对蓄电池行业,应该加强铅酸废水的回收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尘应安装脉冲袋式除尘设备进行净化捕集;对生产中的铅渣进行有效管理,登记储运和综合处置利用。③完善企业空气和水中铅含量的监测,加强废水、废气中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完善对企业工人及周边居民血铅浓度检测机制。防止铅污染事件发生。(5)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防治措施①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采用先进技术,包括原辅材料、设备与工艺,针对本厂产品不同要求合理运用。重视前处理与后处理工艺,特别是要加强处理方法与工艺合理选用。②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按照《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前处理工序,采用低温除油和无磷除油剂及剥离型清洗剂,用水基清洗剂代替有机溶剂除油,用超声波清洗技术提高除油工作效率,降低前处理清洗水中的COD值和COD总量。合理选择镀件在挂具上的装卡方向,使镀液排出通畅,减少镀液带出量,这对固定产品的大批量生产尤其重要。改进清洗方式,生产线上增设回收槽或采用喷淋、振动及气吹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回收电解液。大力推行逆流漂洗,采用多级(如三级、四级)逆流漂洗和闭路循环水利用系统,做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节约能源,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电镀生产中普遍存在的各种能源的跑、冒、滴、漏现象。应用节能技术,将先进的节能技术应用到电镀生产中,努力降低电、煤及油等能源的消耗。例如,把变频技术应用在电镀流水线上,控制电机转速、水泵流量及风机风量,在满足正常工艺要求的情况下达到适度的节能。③强化污染治理电镀废水处理根据废水性质、组分及企业的情况和处理后排放水质的要求,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常用的处理技术有: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化学还原法、铁氧体法、电解法、吸附法、膜分离法、离子交换处理法。本项目选址位于荆州开发区,属于荆州市重点防控区域;本项目属于电镀企业,属于荆州市重点防控区域。项目不含镀铅,不会增加区域铅排放量。项目依托华中表处园电镀废水深度处理车间处理废水,主要采用沉淀、膜分离法、离子交换处理法、生物处理等处理技术,废水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企业满足《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Ⅱ级及其以上基准值,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排放污染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荆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1.3.9选址与平面布置合理性判定1.3.9.1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中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合规的电镀园区,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及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不属于园区产业负面清单中禁止或限制引进的项目类型。金茂园区已运行多年,周边交通便利、水、电、液化石油气、蒸汽等供应充足,雨、污管网已随园区道路建设,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可接纳本企业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外排废水,园区内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可满足本项目需要。本项目位于园区北部,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文教办公等环境敏感点等限制因素,项目选址区位于工业园区,选址区为工业用地,后期也未规划建设居民点、学校、文教办公等环境敏感点。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1.3.9.2平面布置环境合理性分析(1)本项目主要产噪装置布置于生产车间或设备间内,车间和设备间墙体具有较好的隔声降噪作用,车间周围及厂界均采取绿化降噪,具有控制噪声传播、吸收无组织废气和美化厂区景观的效果,且距离周边敏感点较远,可有效降低设备噪声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2)拟建项目位于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213栋1楼,在其厂房内布设生产线、办公室、实验室、化验室、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并设置废气处理装置,配套的废气排气筒位于厂房西侧,原辅料仓库地面采取PP塑料托防腐防渗。本项目采用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各镀槽尺寸及结构设计满足自动化水平要求,满足逆流清洗,节约水资源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华中表处园内,厂房周围均为电镀企业。厂房200m范围内无居住等环境敏感点。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1.4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特点,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及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2)关注本项目废水依托金茂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措施及纳管的可行性;(3)关注噪声厂界达标排放可行性,厂区防渗措施的有效性;(4)关注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建设合规性及处置途径的合理性;(5)关注项目的主体工程、公辅工程、贮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内容及周期,判断建设后区域环境质量状况。(6)对企业运行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环境风险分析,提出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原则和要求;1.5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厂址选择合理,符合“三线一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准入负面清单及审查意见的管控要求。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或减缓措施可行。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前提下,项目对评价区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2总则2.1编制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正确处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维护和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目的如下:(1)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开展自然环境现状的调查、项目的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公众意见收集等系统工作,查明该地区的环境现状和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评价措施后能够实现的污染物削减量,全面分析该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和环境影响。(2)通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以及“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开发区相关规划等方面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充分论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对项目的运行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技术经济分析。(3)根据项目环境影响的特点,对其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提出要求,为项目的初步设计和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2评价内容及重点2.2.1评价内容(1)资料调查:调查收集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如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区域规划等),了解评价区域内的自然环境概况,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调查分析区域污染物扩散、迁移条件。(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综合考虑工程实施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及其特征污染因子,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掌握评价区域各环境要素质量状况,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3)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对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按照建设期和运营期进行详细分析,了解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来源及污染物的.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编制单位: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3月/1概述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在委托湖北榕晟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后,按照《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对该项目进行了首次公示,待该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通过网络平台、报纸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前,编制完成了本说明,并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报告书全文和本说明。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2026年3月5日,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榕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6年3月10日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厂房建设内容和规模: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租用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1楼厂房建设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项目占地1500平方米,建设汽车冲压模具、筛框、活塞杆及轧辊镀铬等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表面处理工艺包括镀铬、镀镍、镀锌、镀金、镀银、镀铜、镀锡、镀白铜锡、钝化等,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等。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顾宝联系电话:18891891030地址:荆州开发区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厂房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承担环评单位:湖北榕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白工联系电话:13971572322电子邮件:593480835@qq.com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公示内容中包含了①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②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④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项目首次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相关要求。2.2公开方式2.2.1网络项目首次信息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获取方便,载体选择合理。首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公示网址为:http://jzssthjj.zwgk.jingzhou.gov.cn/35663/103220263/t110220263034/676314.shtml。相关公示截图如下: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您现在的位置: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索引号:011095156/2026-00120发布单位: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2026-03-10效力状态: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文字号:无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厂房建设内容和规模: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租用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1楼厂房建设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项目占地1500平方米,建设汽车冲压模具、筛框、活塞杆及轧辊镀铬等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表面处理工艺包括镀铬、镀镍、镀锌、镀金、镀银、镀2.2.2其他本项目首次信息公示未采取其他方式。2.2.3公众意见情况发布时间:2026-03-1017:08本项目首次信息公示期间,无相关公众提出意见。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7日对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共计10个工作日。网络公示平台上主要公示内容如下: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榕晟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将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联惠征求意见稿.pdf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顾生联系方式:18873236739邮箱:673947361@qq.com通讯地址: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美的路68号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报刊公示内容如下:关于“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公众可通过https://share.weiyun.com/Ok9WTdo0;查阅电子版,或至荆州开发区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建设单位处查阅纸质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如对项目有环保相关意见,请下载公众表https://share.weiyun.com/VmkAMdRS,将意见反馈至673947361@qq.com或上述地址。公式时间:自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中包含了①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②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③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④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⑤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相关要求。3.2公示方式3.2.1网络本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获取方便,载体选择合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http://jzssthjj.zwgk.jingzhou.gov.cn/35663/103220263/t116220263034/677705.shtml。相关公示截图如下: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您现在的位置: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索引号:011095156/2026-00138发布单位: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2026-03-16效力状态: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文字号:无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发布时间:2026-03-1615:17L0仓|1334+自动缩放D-++D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激转到3.2.2报纸本项目征求意见稿选择了湖北日报作为报刊公开的载体,湖北日报于荆州市境内阅读量较大,作为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载体合理。速度”;2025年公司销售额达到4湖北日报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3日公示内容如下:往来。2.任何合伙人(含工商到今年8月了。”这种“春节不打登记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投产后,仅用2个月就完成销售比以本企业名义对外收款、赊欠大财经预算工作货款、签订合同、提供担保或速度,是抢出来的。在湖北从事其他经营行为。3.本企业仅认可加盖企业公章的文端零部件的订单已经排到10月过程。要突出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件为有效文件,任何未经加盖董事长王中堂是返乡创业者,他局公章的行为,均属无权代理或青准务实加强立法、有的放矢深化了回家创业的信心。”企业去年7越权行为,本企业不予追认用心用情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不承担法律责任,并将依法追从“人海究行为人全部法律责任。特O用文强调,要充分发挥委员会组成转出此声明。联系人:赵歆,联系电话:18607239004。主体作用,体现专业代表小组“专”奔跑,不光靠脚力,更靠脑力湖北省鲁顺模具合,建强用好专家智库,加强办事机伙企业(普通合伙)在永昌新材料,一场关于效率建设,密切与对口联系部门协调联2026年3月19日业投人3000多万元打造的立体仓位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工关于“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从3000吨一举提升至7200吨;依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以高质量履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个人一天能打包200吨,后纺车间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每条打包线都配备了智能中征求意见稿的公示要战略支点作出应有贡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指挥一场精准的战役。”黄士林说。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公众可通同样的故事发生在彤辉智能禾过https://share.weiyun.Com/Ok9WTdo0;查阅电子投产的智能显示器组装线正在改写版,或至荆州开发区华中表面一笔账:“以前老的生产线在极限质生产力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线中,同样人力下,每小时产能提升建设单位处查阅纸质版。项目是技术的红利。2025年,彤辉科技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气车产业做大做强法人和组织如对项目有环保全面启用,这个数字将达到17亿元相关意见,请下载公众表http湖北立铭铝业科技有限公司(s://shareweiyun.com/Vm根根银亮的铝棒被自动喂人挤压机kAMdRS,将意见反馈至代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跨界融673947361@qq.com或上源、光伏领域的高端铝型材。总经理加强物流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述地址。公示时间:自公示发挤压生产线全速运转。”速度的背后]等对外开放通道作用,搭建一站布起10个工作日。一根铝材都经得起市场的挑剔。湖北省联惠金属出海服务平台,让更多“湖北造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从“单兵突进品走出国门。要加强服务保障,2026年3月19日聚出来接企业需求,完善“链长+链主+债权转让公告工作机制,推动全省汽车产业发展经武汉鹏润建筑装饰工独行快,众行远。天门工业的奔跑程有限公司(下称“转让方")大成效。天岳新材料年产30万吨尼龙6是与武汉汉古企业管理咨询有领导盛阅春、彭勇、黎东辉,东风公限公司(下称受让方")协商装产业链原材料的供应缺口。作为链长杨青参加有关活动。致并签订协议,转让方已经个化纤纺织产业园的脉搏。项目负责将标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需尼龙6切片超40万吨,我们的投产,标的债权是指转让方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立铭铝业周边,16家配套企业先(2021)鄂0117民初1571号产业链闭环已然形成。郭国政说:“发行正确政绩观民事判决书、武汉市中级人民在一起,成本降下来,效率提上去。”法院(2021101民终102展集中学习民事判建下对债务这种“链式反应”正在天门加速发共汉创建筑购时价务人的完善,企业规模翻了几番,2026年目公司、商公建设有有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托天门电子信息产量:学出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功合司信有限公配网互感器在内的各类产品,产品远销;公司有有的金校程息分阳千本金、利自//pan.baidu.com/s/11s2PO//pan.baidu.com/s/11s2POJSUQ9LtaFOFN2nyHQ?pwd=4ec3,提取码:4ec3。2.纸质报告书:可前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查阅。二征求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三、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反馈。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建设单位:袁局15872282829。四、反馈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3月24日(10个工作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2026年3月23日关于“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公众可通过https://share.weiyun.com/Ok9WTdo0;查阅电子版,或至荆州开发区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13栋建设单位处查阅纸质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如对项目有环保相关意见,请下载公众表https://share.weiyun.com/VmkAMdRS,将意见反馈至673947361@qq.com或上述地址。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23日关于“湖北大方机电有限公司电站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4e8d61VvTcR7FrdLZLeAO,提取码:4jrh。纸质版查阅途径请联系:周勇,联系电话:0713-8881788,邮箱:1035237294@qq.com。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初始发布起10个工作日。湖北大方机电有限公司2026年3月23日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杳优会状态发生革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免予张贴公告。3.2.4其他本项目征求意见稿未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公示。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无公众提出相关意见。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无公众提出质疑性意见,故未开展深度公众参与。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未开展公众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5.1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无公众提出相关意见。5.2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项目公众意见无未采纳情况。,6诚信承诺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单位:湖北省联惠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30日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冲压模具表面处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