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象州县象州镇东井路骏景福苑2栋5-602号不动产
象州|来宾
起拍价:22.07万
拍卖机构:象州县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网络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象州县象州镇东井路骏景福苑2栋5-602号不动产
执行依据
(2022)桂1322诉前调确47民事裁定书,(2025)桂1322执恢221号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象房权证象字第00008919号
标的物现状
租赁情况:
无
是否腾空:
否
钥匙:
无
备注
目前房屋尚未清空
权利限制情况
象州县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117.11㎡套内面积:105.96㎡房屋总层数8层,所在层数6层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普通商品房楼梯类型:步梯
交易税费承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重要提示: 一、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供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本院拍卖标的物页面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申请贷款”、“根据拍卖为您推荐服务”、“放心拍卖服务”、“赊钱报名”,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