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招标采购公告(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6)
挂牌价
1
元
保证金
1,500元
注册资本
79,525,115.00元人民币
行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
标的编号
N0122GQ26002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年4月21日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年5月20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自动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新江村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古劲
成立时间
2018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万元)
7952.51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000MA2RFUED45
所属行业
互联网数据服务
经营范围
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开发;数据应用与服务平台建设;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和租赁;信息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创意服务;翻译服务;农资销售、农副产品的销售;工程项目管理;农业生态休闲服务;旅游观光服务;休闲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人
经营规模
微型
标的企业股东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海尚文旅(海南自贸区)集团有限公司
62.3702%
2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37.1268%
3
合肥市禾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503%
内部决议
股东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17.37
-17.3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50.40
1397.71
-647.31
审计机构名称
合肥中尚永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年3月31日
0
-6.94
-6.94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48.46
1402.71
-654.25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年12月31日
0
-17.37
-17.3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50.40
1397.71
-647.31
审计机构名称
合肥中尚永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安徽新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皖新评报字(2026)第017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6年3月24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739.24
1397.71
-658.4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4.49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0006679000233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准单位名称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区国资公司公开转让绿水青山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6年3月31日
内部审议情况
/
持有标的企业产(股)权比例
37.126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7.1268%
监管
国资监管机构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止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是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否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 √否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 √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是 √否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952.5115万元人民币,未实缴。2、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自标的企业设立之日起,至转让方依法股权退出并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经营风险、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任何法律风险与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担标的企业相应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风险与责任。3、标的企业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安排(1)本次转让标的优先购买权的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2)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股东(海尚文旅(海南自贸区)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转让标的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3)根据转让方2026年3月21日在《黄山日报》发布的《关于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权的公告》,自2026年3月21日至本公告发布日前一天(已满30日),转让方未收到标的企业股东(合肥市禾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回复,视同其放弃优先购买权。(4)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受让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交易程序和规则如下:a.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竞买人(一个普通竞买人或一个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按协议方式成交,该竞买人确定为受让方。b.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竞买人(普通竞买人或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①按本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②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过同价跟价的方法即时行使优先购买权。③最优报价人为最终受让人(最优报价人为优先购买权人的,确定该优先购买权人为最终受让人;最优报价人为普通竞买人的,确定该普通竞买人为最终受让人)。c.优先购买权人应当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行使实施办法》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本公告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4、资格审查: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转让方、转让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意向受让方。5、交易签约: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6、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7、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转让底价)(万元)
0.0001人民币
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自标的企业设立之日起,至转让方依法股权退出并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经营风险、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任何法律风险与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担标的企业相应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风险与责任。”的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4、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标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转让价款;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6、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知悉标的企业现有全部债权、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7、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出资义务(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952.5115万元人民币,未实缴),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影响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若因受让方未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给转让方造成损失或由转让方承担相关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因转让方主张权利产生的全部费用亦由受让方承担。8、意向受让方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9、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10、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11、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1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标的交割条件
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开始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2、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许经理 0559-2330288)咨询。2、受让方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受让申请书,须签字盖章(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15万元。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特别提醒: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4、交易保证金处理:(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转让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转让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e.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0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样本】.doc 02-授权委托书.doc 03-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许经理(0559-2330288)
技术支持
姚经理(0553-3117532)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三楼))
黄山绿水
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7.1268%股权
转让
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样本)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会议日期:2026年__月__日会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会股东代表/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如下:…………,同意公司参与竞买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转让的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26年__月__日(备注:以上决议内容必须包含同意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转让的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字样)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本人,系(意向受让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本人授权(先生/女士),以(意向受让方名称)和本人的名义,到贵所全权办理本单位参与竞买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全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报名手续、存取交易保证金、报价、签署各类文件等。本公司将承担授权委托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先生/女士)系本单位,其身份证号为:。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意向受让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本人授权(先生/女士),以本人的名义,到贵所全权办理本人参与竞买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报名手续、存取交易保证金、报价、签署各类文件等。本人将承担授权委托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先生/女士)其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甲方(转让方):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新伟邮编:住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传真:代理人:电话: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邮编:住所:传真:代理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转让标的1、转让标的名称:黄山绿水青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7.1268%股权。2、关于本合同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第二条转让方式、标的转让价款及其支付要求1、转让方式本合同转让标的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乙方为受让方。2、标的转让价款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乙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第三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乙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甲方协助乙方开始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第四条甲方、乙方的承诺(一)甲方的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甲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甲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甲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取得了相应的批准。3、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4、甲方应及时提供或办理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任何文件或资料,除非该等文件或资料甲方客观上无法取得。(二)乙方的承诺:1、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3、对“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自标的企业设立之日起,至甲方依法股权退出并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经营风险、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任何法律风险与责任,均与甲方无关。本次股权转让乙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担标的企业相应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风险与责任。”的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4、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标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转让价款;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损益,由乙方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5、乙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6、已知悉标的企业现有全部债权、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7、本次股权转让后,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出资义务(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952.5115万元人民币,未实缴),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未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甲方主张权利产生的全部费用亦由乙方承担。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9、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10、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第五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15万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15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15万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一)甲方承诺约定履约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15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二)乙方承诺约定履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15万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除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乙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乙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乙方承担,且由甲方追究乙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7、本合同对双方违约行为做出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未约定的按以下方式处理: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或终止本合同。2、本合同如果发生解除、变更或终止情况之一的,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备案。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自行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差旅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第八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并盖章不签字不盖章;任选其一)、乙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并盖章不签字不盖章;任选其一)(如乙方为自然人的,则乙方签名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首页的住所为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在一方有关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给另一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一方下落不明或拒收),一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已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一方应书面告知另一方,否则对上述地址的送达视为已经送达。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报送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壹份,办理股权工商登记变更用壹份。甲方(转让方):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乙方(受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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