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蓝新能源全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首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011396186/2026-1485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11:30:00
文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11:30:00
名称: 关于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蓝新能源全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首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4-21 11:3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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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环评审函[2026]17号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蓝新能源全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首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代码:2509-429005-04-01-446555)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蓝新能源全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首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蓝新能源全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首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蓝新能源全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首阶段)建设地点位于潜江市泽口街道广泽大道以南、泽口大道以东地块,项目占地51709.44m。本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评价范围仅为一期首阶1段内容,一期首阶段设计产能为0.5GWh/a,总建筑面积为37181.36m,主要建设综合楼、电芯车间、化成车间、甲类库(化学品仓库)、固废库以及测试间各一座,购置相关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储运、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建设并投产后,可形成年产0.5GWh固态电池的生产能力。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治理。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建设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电芯车间设备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总钴、总镍在车间排放口达标,其中总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的排放限值,总镍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的排放限值;处理后的设备清洗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冷却水循环系统排水、多级喷淋吸收装置排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内污水综合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依据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复函中有关污染物控制指标的要求,全厂废水总锰、动植物油浓度执行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满足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经专用污水管网排入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汉南河。本项目专用污水管网建成,确保污水能得到有效处理的条件后,本项目方可投产。(二)加强废气治理。涂布、烘干设备密闭,涂布、烘干产生的NMP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NMP冷凝回收装置(二级冷凝)对NMP废气进行回收,未被回收的NMP废气经多级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废气经密闭注液箱负压收集,再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的排放限值。投料粉尘经密闭投料箱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的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食堂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标准限值。车间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全物理化学处理工艺,全程密闭运行,无生物降解产臭环节;厂内污水综合处理设施采用一3体化全封闭罐体,落实低负荷进水、好氧核心工艺、全封闭阻断逸散三重防控措施,强化运行管理并做好厂区绿化;厂界硫化氢、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相关标准限值。(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高噪设备安装基座减震设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后,确保厂界西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食堂废油脂交由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运处置。废铝箔、废铜箔、废铝带、废铝塑膜、隔膜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收集粉尘、不合格电芯和电池外售给专业电池回收企业综合利用;NMP冷凝回收液、制氮机产生的废分子筛、废RO膜委托原生产厂家进行再生利用。厂内污水综合处理设施污泥、初期雨水池沉渣经压滤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在鉴别之前,按照危废管理,委托相应的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鉴别后,依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废镍带、正负极极片边角料、废电解液废无尘布、废包装材料(含危废)、废活性炭、废机油、4废空压机油、实验室检测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单独存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采取有效的土壤、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六)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COD:0.400t/a、NH-N:0.040t/a、颗粒物:0.020t/a、VOCs:2.218t/a以内。四、电芯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六、请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5七、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九、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本批复意见复印无效)2026年4月21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4月21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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