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膏处置招标采购公告(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2026)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2026年4月-7月石膏处置项目(四标段)
固体废弃物
项目编号:GR2026BJ1002293
加价幅度:¥ 0.10 价格单位:元/吨
服务费: 2.00% 限时报价期:120秒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6.04.21 17:28:37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6.04.29 10: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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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产描述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事项
起始价(元)
加价幅度(元)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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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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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描述
本项目为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2026年4月-7月石膏处置项目,预估数量为8000吨,转让方支付运输费用42.5元/吨,以实际产生数量据实结算。由于固废产量受天气、煤种、电量、机组停运、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转让方不保证其数量,不负责售后服务,均以实际生产为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资产状态)本项目工业固废品销售数量为预估量,由于固废产量及品质受天气、煤种、电量、机组停运、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转让方不保证其数量、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实际生产为准;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转让方因生产实际需增加转让量,须将多出部分按照本次竞价最终成交价格进行购买,据实结算,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进行清运,并同意将此内容添加在销售合同条款中;本项目为过磅交割,据实结算成交金额,受让方应交纳最终成交总价款2%的交易服务费。 二、(意向受让方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需自行了解标的产品情况、交易条件、结算方式、预付货款/履约保证金比例、增值税税率、成交后须签署的合同及相关文书内容等事项并须在现场签署转让方提供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及办理受让申请手续,联系人:白岗,联系方式:13891259225;意向受让方需要满足技术规范书所示要求。 三、(意向受让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产品清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转让方要求的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转让方要求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四、(受让申请及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限时报价前一个工作日17:00点(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完毕并提交转让方盖章的《踏勘确认书》后,方可确认受让资格。未能成功竞价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在系统中自主申请退回,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北交所收到双方确认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及缴纳相应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在网上自主申请退还。 五、(成交付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凭《动报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销售合同等相关文件,并按合同约定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期预估货款总额的 20%计(成交价×预估产量×20%),预付款按合同期预估货款总额的 30%计(成交价x预估产量x30%)。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按销售合同相关约定与转让方进行成交价款的结算; 六、(资产移交)受让方须与转让方联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书,并按转让要求完成标的产品的清运。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拆除、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拆除、吊装、运输安全责任及产生的拆除、运输、吊装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七、(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意向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八、(争议解决)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税率)本项目转让方支付运费包含增值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开具增值税符合国家相关税率规定的发票。
其他披露事项
1 、本项目为过磅交割,以过磅依据据实结算成交金额,受让方应交纳最终成交总价款 2%的交易服务费。 2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对标的资产进行踏勘 ,踏勘报名时间: 项目公告期间的工作 日 (10:00-12:00, 14:00-17:00) 。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 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 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其他附件
附件: 5.踏勘确认书.docx , 生产现场石膏处置技术规范.doc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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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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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1100501
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
(适用于“固体废弃物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
一、本须知依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操作规则》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制定。
二、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系统——北交互联综合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北交互联”,https://otc.cbex.com),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北交互联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三、您参加本次动态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本次动态报价采用“保证金交易制”。
1、综合资产保证金钱包保证金规则: 保证金金额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为准。在保证金充足的前提下,可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竞价。保证金不足时,应以万元整数倍追加交纳,补足后方可进行竞价。
2、单项目保证金规则:保证金金额以单个项目预估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金额交纳。
保证金不用于抵扣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如果您成为受让方,您需另行支付上述款项。
您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参与本专场竞价项目的保证,用于竞价项目的履约担保,履约义务在竞价项目披露信息中予以列示。若您发生违约,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您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有权中止或取消您在北交互联中本专场的竞价资格,追究违约责任。
五、您取得报价资格的程序如下:
1、在北交互联进行注册;
2、在北交互联——个人中心——认证中心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录入;
3、进入任意标的详情页面,点击“参与报价”按钮,同意本须知并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承诺函(适用于“固体废弃物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
4、在线交纳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保证金后获得报价资格,即可参与报价;对于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交其他报名材料的,须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后获得报价资格即可参与报价。
六、您应于动态报价活动开始前,登录北交所网站()或北交互联()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根据网站公告的信息,完成本专场交易标的现场踏勘。
七、北交互联平台上展示的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北交所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对此您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八、本次动态报价活动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您应对交易标的进行踏勘。您一经报价,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您认可并同意:您参与竞买的交易标的均为非标准化产品,您一旦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则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或不了解交易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本项目交易标的不适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九、本次动态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北交所网站披露信息。
十、本次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1、自由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北交所网站披露信息。在此期间,您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您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受让方。
十一、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北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您的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十二、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受让方将收到北交互联定向发送成交通知的手机短信,或通过北交互联账户查看成交记录。受让方应按照北交所网站信息披露要求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到北交所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及其他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后办理资产交割等事宜。
十三、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构成违约。北交所、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保证金,违约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组织本标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十四、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应根据北交所网站信息披露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交割,超过交割期限仍未提取标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可能出现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交割的,将视为受让方违约,丧失竞买资格,保证金将被扣除。
因转让方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资产不能交割的,经过受让方申请,北交所核实后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退还受让方。
十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应选取本条相关内容
(适用于综合资产保证金钱包项目)若您竞价成功,在完成竞得标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及交割等手续办理后,可选择继续竞买本专场其他项目或申请退还保证金;若您未竞价成功且无任何当前最高报价,可点击“退保证金”按钮,申请退还保证金。
(适用于单项目保证金项目)若您竞价成功,在完成竞得标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及交割等手续办理后或您未竞价成功的,可点击“退保证金”按钮,申请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您需登录北交互联账户进行退还保证金申请,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至您原支付银行账户。
十六、您若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北交所有权确认报价无效,取消您在北交互联的竞价资格,并扣除您交纳的保证金,保留对您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七、您应对您参与动态报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动态报价系统,在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本人负责。
十八、因您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北交所及动态报价系统发布的动态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3、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由于您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动态报价活动的时间以动态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九、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交易标的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承诺函
(适用于“固体废弃物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
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本方就参与“固体废弃物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适用于“固体废弃物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固体废弃物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二、本方具备完成项目竞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参与竞价,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本方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场踏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提供的可供查阅的标的相关档案文件)。若本方无法前往本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踏勘的,则本方承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本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一旦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或不了解竞得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交易标的因权属、真伪、质量或使用性能等产生的问题与北交所无关。
四、本方所提交的材料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买资金来源合法,无商业欺诈行为和不良的诚信记录,不存在对竞买项目不利的重大诉讼事项。
六、本方承诺在参与竞价时,充分考虑与项目相关的各项风险因素,在动态报价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七、本方承诺不扰乱报价、不恶意串通或参与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本方同意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根据《动态报价须知》的规定扣除保证金。
九、本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按照北交所网站信息披露要求规定的付款期间将交易价款(全额)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十、本方承诺按照北交所网站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完成资产移交手续。
十一、本方竞买成交后,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要求完成项目移交的,承诺承担以下责任:
受让方逾期未能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构成违约,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违约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标的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受让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同意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承诺人:
2026-04-21 17:47:22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生产现场石膏处置技术规范书2026年03月目录1总则12工程概况13合同期限14技术指标15合同签订数量26对意向方工作要求27运输及装卸要求28人员配置要求39考核条款310安全保证措施611双方权限和义务612其他事项71总则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以下简称:转让方)生产现场石膏处置项目。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意向方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行业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进行。1.3如转让方有除本规范书以外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做出详细说明,双方协商解决。1.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意向方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意向方对本规范书条文如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否则转让方可认为意向方能全部满足规范书要求。2工程概况:2.1工程厂址概况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一期2×660MW级机组工程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境内。厂址地处横山区波罗镇东北约12.0km、白界镇马扎梁村西南约3.0km处的毛乌素沙漠上,距榆林市区西南直线距离约25.0km。榆马一级公路从厂址北约1.0km处通过。从榆马一级公路可进入专用进厂公路进入厂区。2.2本期建设规模2×660MW级机组。本期设1座石膏库。3项目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4技术指标:成分水分%CaCO3%CaSO4·2H2O%Cl-PPM标准≤15≤3.00≥85≤1500注:如转让方指标不能满足意向方要求,可要求转让方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调整,直至生产出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5合同签订数量及未完成部分考核条款5.1意向方合同签订处置量为***吨,最终以实际过磅量为准。6对意向方的工作要求6.1意向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规范及文件对于石膏处置的相关具体要求。6.2意向方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场所和相关手续。6.3意向方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6.4意向方在履行合同前,需先向转让方交纳***元履约保证金,方可开工。6.5意向方自备车辆拉运石膏,严禁拉运车辆超载,否则意向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有偏差允许车辆补装。6.6意向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安全环保相关规定执行。若意向方在石膏处置等环节造成的安全及环保事件,由意向方完全负责,转让方依据合同条款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直至解除处置合同。6.7意向方工作人员进入转让方生产区域内,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安全环保生产相关规定执行。6.8意向方必须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石膏综合利用证明材料(包含用途及用量,确保石膏等利用可追溯、可查询)。7运输及装卸要求7.1意向方在石膏处置过程中,必须按照本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及国家、地**府对于道路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执行,车辆离开电厂出现任何违规违法问题,意向方自行负责。7.2意向方应充分考虑转让方实际生产中出现的石膏量过少或过多等情况,意向方应与转让方每日联系确认当日处置计划量。7.3意向方石膏车辆拉运人员,着装必须符合转让方安全管理要求。7.4因意向方的原因造成转让方区域卫生污染,由意向方负责清理,达到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要求。7.5意向方石膏拉运车辆在转让方内必须服从电厂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管理,否则根据电厂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7.6意向方所有车辆指定专人驾驶;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转让方有权对意向方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检查,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7.7意向方石膏车辆在厂区内必须遵守转让方车辆管理规定,除规定驾驶员和乘员座位外,不准在车辆任何位置乘坐。在有交通标示的区域按要求行驶,在没有标示区域按照交通管理规定执行。弯道及上下磅限速5公里/小时。发现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按照转让方相关管理规定对意向方进行处罚。7.8意向方石膏车辆应保持车辆整洁干净,出库时将车身附着的石膏清扫干净,并按要求通过转让方车辆冲洗设施。7.9若石膏出现供不应求时按照招标时意向方应标比例拉运(合同签订量/招标总量)。8人员配置要求8.1意向方需配备满足转让方处置需求的车辆及驾驶人员,且车辆驾驶员具有合格的驾驶证。8.2政府部门对运输车辆提出其它要求,意向方按照要求执行,不得推诿。9考核条款如意向方在日常石膏运输处置等工作中,未按照转让方相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要求,转让方将按照下列条款对意向方进行考核。9.1安全文明生产方面9.1.1意向方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电厂企业形象的,考核500~1000元/次。9.1.2意向方人员的着装不规范的,考核50~100元/人。9.1.3意向方人员未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9.1.4意向方人员在生产区内不遵守生产现场的文明管理规定,发生吸烟等行为的,考核500元/人次。9.1.5意向方人员在电厂区域擅自操作设备等,考核500~1000元/处。9.1.6意向方对车辆不采取措施,造成石膏等随处掉落、粉尘飞扬,影响其它作业的,考核200~500元/次。9.1.7意向方车辆的驾驶和停放不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考核200~500元/次。9.1.8意向方人员在电厂区域内损坏设备、公共设施,或损坏花草树木,每次考核500-1000元/处,并予以修复。9.1.9意向方不按要求配合环保及合同规定的工作,考核500~1000元/次。9.1.10意向方拉运车辆拉运过满,篷布未遮盖严实,如发现予以200元/次进行考核。9.2环保方面9.2.1意向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石膏的洒落,由此引起的污染由意向方自行清理,并予以500~2000元/次进行考核。9.2.2意向方在作业区域内,因自身相关工作导致卫生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清扫。由于不及时清扫导致的环境污染,转让方予以1000元/次进行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未在期限内整改的将予以5000元考核。9.2.3意向方在石膏出厂后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特别是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方面的要求;由此引起的环保事件,完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根据情节情况进行罚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等处罚。9.2.4因意向方不认真监护石膏拉运等情况而导致石膏外溢,意向方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清扫,转让方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200-1000元/次进行考核。9.2.5意向方石膏处置利用若违反榆政环发【2021】369号文件规定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考核5000-1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转让方可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9.3过程管理方面9.3.1合同范围以内的工作,意向方以任何形式拒绝,按照500~1000元/次考核。9.3.2对于转让方安排的工作,意向方工作人员推诿的,考核100~500元/次。9.3.3意向方应保持运输队伍、人员的稳定,同时转让方有权要求更换任何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当转让方要求人员更换时,意向方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否则考核1000元/人·天。9.3.4转让方发生应急事件,意向方不配合转让方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不限于合同范围),考核500~1000元/次。9.3.5意向方管理人员不到位,未认真履行约定的管理职责,视情节处罚100-500元/次。9.3.6意向方在转让方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汇报或隐瞒事实真相,考核1000~5000元/次(事故责任另计)。9.3.7意向方人员违反转让方其他管理规定,将按照相关条款考核。注:以上条款如与转让方相关规定冲突按照转让方标准执行。10安全环保保证措施10.1必须按照转让方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制定本方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文明管理保证体系,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具体要求按照转让方安全环保部门要求执行,如有违反,按照转让方相关管理制度及国家、地方安全部门规定对意向方进行处罚。10.2在拉运中,包括在转让方厂内,发生任何意外情况、任何安全事故等,电厂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权依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11双方权限和义务11.1转让方的权限和义务11.1.1转让方有权对意向方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和检查。11.1.2转让方有权对意向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11.1.3遇有抢险、灭火、防风、防汛情况,转让方有权调动意向方人员参加抢险工作。11.1.4转让方对意向方人员工作中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考核。11.1.5转让方积极做好采购方在厂内拉运石膏的组织协调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装运时间。11.2意向方的权限和义务11.2.1意向方应按合同协议中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进行石膏的拉运。11.2.2因意向方工作违章,造成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所有发生事故的费用由意向方自行负责,其事故责任由意向方负责,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11.2.3必须服从转让方管理人员的指令。11.2.4事故处理不得损坏他人利益及公共环境,如因处理不妥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11.2.5意向方管理人员具有对工作区域检查、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其它单位违反转让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行为,向转让方反应后,由转让方责令违反者承担相应责任。11.2.6在合同及协议履约期限内,按履约范围及内容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各项管理制度。12其他事项12.1意向方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转让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管理。12.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膏处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