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起始价:84888.3
保证金:16977.0
加价幅度:1697.0
标的物所在地:广东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内环路万科东海岸社区海涛阁负一楼停车场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7日上午10时至2026年5月8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粤B93B7S(含指标)小型汽车
权利人
王晓燕
案号
(2026)粤0308执413号
承办法官
章法官
法官助理
吴助理
存放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内环路万科东海岸社区海涛阁负一楼停车场
拍卖标的物详情
按现状拍卖
税费负担
买受人
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
网络询价
起拍价
人民币84888.3元
保证金
人民币16977元
增价幅度
人民币1697元
备注
1.详见询价报告、车辆查询单;注:有车钥匙;2.目前未查询到标的物有违章记录,实际违章信息均以车辆管理所登记的违章信息为准,相关罚款罚分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3.该车于2025年12月10日停车入库,收费标准为10元/天,产生的相关停车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 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如有,请相关权利人在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的证明材料)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货物的转运以及运输途中的风险费用。拍卖物的转运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标的物车辆如需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标的物拖欠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等亦由买受人自理。
拍卖车辆有违章记录的需向交警部门查询并交纳违章罚款及滞纳金,上述费用具有买受人自行处理。其他违章扣分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3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开户账号:30205222965296),缴款时须注明执行案号信息及拍卖标的名称,并在全部余款付清后联系0755-22375437及时通知本院。本院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通知买受人到本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208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
本院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交延期缴纳拍卖尾款申请。买受人未在本院指定的3日内缴清拍卖尾款的,本院将按《竞买须知》第十一条依法处理。
2、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者电邮申请本院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申请电话:0755-22375437。本院将在受理后出具文书,并通知买受人来本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2088号)领取。
3、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及《深圳市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知》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及因买受人条件不符合导致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法院将送达用于财产过户的《执行裁定书》给买受人和财产登记机关,完成过户手续。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机动车转移登记需同时符合转出地(深圳)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尤其是参与营运车辆竞买的)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对属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范围内的车辆竞买人须符合《深圳市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知》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已经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并审核通过,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部门对本拍卖标的有其他相关规定的,竞买人须自行核实并遵守,否则应自行承担竞拍后的相关不利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0755-22375437);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接受咨询,电话:0755-22375437。
本次拍卖不组织集中看样,有意向者请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前往查看。
停放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内环路万科东海岸社区海涛阁负一楼停车场,看管联系人:13613021072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排放标准以车管所实际检测数据为准,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附件,法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提出异议的,最迟须在本标的物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向执行法官提交受理执行异议案件的《立案通知书》,逾期提交,导致执行法官未能及时中止拍卖的,拍卖成交后的相关不利后果由案外人自行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特别提示:京东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五、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指定信箱(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法院执行局;收件人:执行网拍小组;电话:0755-22375437。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55-22375437,监督电话0755-25228391。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盐田法院执行局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请联系0755-22375437,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和与京东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申请执行人应于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与淘宝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该项权利。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网拍平台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出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确定的日期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开户账号:30205222965296),缴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拍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二楼大厅(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并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买受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买受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交纳拍卖款项外,还需另行缴纳因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造成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根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55-25228391
咨询电话:0755-22375437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拍卖(变卖)执行裁定书.pdf
车辆查询单.pdf
询价报告(2份).pdf
名称
粤B93B7S(含指标)小型汽车
权利人
王晓燕
案号
(2026)粤0308执413号
承办法官
章法官
法官助理
吴助理
存放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内环路万科东海岸社区海涛阁负一楼停车场
拍卖标的物详情
按现状拍卖
税费负担
买受人
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
网络询价
起拍价
人民币84888.3元
保证金
人民币16977元
增价幅度
人民币1697元
备注
1.详见询价报告、车辆查询单;注:有车钥匙;2.目前未查询到标的物有违章记录,实际违章信息均以车辆管理所登记的违章信息为准,相关罚款罚分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3.该车于2025年12月10日停车入库,收费标准为10元/天,产生的相关停车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