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脱硫石膏综合处置 脱硫石膏招标采购公告(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6)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27年4月脱硫石膏综合处置(Ⅰ标段)项目
固体废弃物
项目编号:GR2026BJ1002047-2

加价幅度:¥ 0.10 价格单位:元/吨
服务费: 2.00% 限时报价期:120秒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6.04.22 14:19:19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6.04.28 10: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资产描述
本项目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27年4月脱硫石膏综合处置(I标段),总预估处置量不超过6万吨,转让方支付运输补贴费30元/吨,以处置量加模式,处置量每增加1万吨增加2元/吨补贴运输费。(即:处置量≤1万吨,补贴运输费30元/吨;1万吨〈处置量≤2万吨,补贴运输费32元/吨;2万吨〈处置量≤3万吨,补贴运输费34/吨;3万吨≤处置量≤4万吨,补贴运输费36元/吨;4万吨〈处置量≤5万吨,补贴运输费38元/吨。处置量>5万吨,补贴运输费40元/吨)。处置量以实际产生数量据实结算。由于脱硫石膏产量受天气、煤种、电量、机组停运、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转让方不保证其数量,不负责售后服务,均以实际生产为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资产状态)本项目脱硫石膏销售数量为预估量,由于脱硫石膏产量及品质受天气、煤种、电量、机组停运、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转让方不保证其数量、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实际生产为准;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转让方因生产实际需增加转让量,须将多出部分按照本次竞价最终成交价格进行购买,据实结算,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进行清运,并同意将此内容添加到销售合同条款中;本项目为过磅交割,据实结算成交金额,受让方应交纳最终成交总价款2%的交易服务费。 二、(意向受让方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需自行了解标的产品情况、交易条件、结算方式、预付货款/履约保证金比例、增值税税率、成交后须签署的合同及相关文书内容等事项并须在现场签署转让方提供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及办理受让申请手续,联系人:叶金明,联系方式:13688575997 三、(意向受让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产品清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转让方要求的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转让方要求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四、(受让申请及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限时报价前一个工作日17:00点(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完毕并提交转让方盖章的《踏勘确认书》后,方可确认受让资格。未能成功竞价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在系统中自主申请退回,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北交所收到双方确认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及缴纳相应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在网上自主申请退还。 五、(成交付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销售合同等相关文件,并按合同约定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固定金额1万元收取。受让方须按销售合同相关约定与转让方进行成交价款的结算; 六、(资产移交)受让方须与转让方联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书,并按转让要求完成标的产品的清运。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拆除、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拆除、吊装、运输安全责任及产生的拆除、运输、吊装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七、(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意向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八、(争议解决)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税率)本项目转让方支付运费包含增值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开具增值税符合国家相关税率规定的发票。

其他披露事项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按照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对标的产品进行踏勘,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制度规定。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完全认可标的产品在型号、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状况和后续结算价款及发票开具事项,并完全认可所有清运作业的要求、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与风险(包括受让后进行清运作业的环境和安全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产品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踏勘后现场签署《踏勘确认书》(双方盖章),在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

其他附件
附件: 4.踏勘确认书.pdf ,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27年4月脱硫石膏综合处置(Ⅰ标段)项目技术要求(1).pdf

咨询电话
400-612-1717

会员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电话
13911100501

踏勘确认书我公司于年月日,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我公司对转让方挂牌处置的副产品标的物现场情况都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全部披露信息及公示附件,完全响应转让方要求的资质条件,完全认可成交后须签署的合同及各项协议条款内容,完全认可标的产品在型号、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状况和后续结算价款及发票开具事项,完全认可所有清运作业的要求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与风险(包括受让后进行清运作业的环境和安全风险)。我方若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上述等各方面的问题为由退还标的产品或拒签文书及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注:意向受让方携带此《踏勘确认书》盖章原件赴现场踏勘,踏勘后转让方盖章确认。踏勘确认文件为受让方报名的必要条件之一,在项目到期日17:00点前由转让方统一发送至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踏勘人):,转让方:(盖章),(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27年4月脱硫石膏综合处置(Ⅰ标段)项目技术要求1.项目概况1.1项目简介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公司”),位于贵州省大方县大方镇新铺村,厂区距大方县城约7km,大方公司现有4×300WM燃煤发电机组,于2006年7月投产发电,目前公司发电装机容量1200MW。1.2生产工艺:脱硫石膏:主要成分是二水硫酸钙。由燃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石灰石浆液反应生成亚硫钙,随后氧化为脱硫石膏。1.3现场工作及权利义务1.3.1甲方1.3.1.1甲方为乙方的脱硫石膏数量统计提供便利条件。1.3.1.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内的运输车辆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1.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车辆按照环保、交通、路政等相关要求进行运输。1.3.1.4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应遵守的有关甲方厂内管理制度。1.3.1.5乙方车辆、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装运。若停止装运期间,乙方拉运的量,甲方不予补贴运输费用,且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3.1.6甲方负责脱硫石膏的装车工作。1.3.2乙方1.3.2.1乙方应根据日需求量,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输。1.3.2.2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拉拢甲方人员,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制度,损害甲方利益,扰乱装运和过磅等正常生产经营秩序。1.3.2.3乙方须具备履行本技术要求的利用资质和能力,独立承担甲方从脱硫石膏交付(装车完毕过完磅即为交付)后的全部安全、环保等责任。1.3.2.4乙方须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脱硫石膏)贮存、利用、处置的规定,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合法合规利用。1.3.2.5乙方在脱硫石膏装车和运输等过程中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保全保险费等。1.3.2.6乙方在脱硫石膏的运输和处理等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乙方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运输,必须具有防扬尘装置。同时应自行遵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超限、超载的要求。乙方车辆出厂时必须完善防扬尘装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否则,乙方须承担发生的一切后果。1.3.2.7乙方不得随意将脱硫石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若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脱硫石膏扬散、流失、渗漏等环境污染的,一切后果及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1.3.2.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服从甲方指挥和调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等事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须接受甲方的调查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保全保险费等。1.3.2.9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环境污染或村民纠纷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1.3.2.10乙方在脱硫石膏的装、卸车、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1.3.2.11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灰场,必须遵守甲方的灰场管理制度,若有违反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1.3.2.1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必须遵守排队秩序,不得与甲方员工或第三方人员争吵、打架,影响现场生产工作秩序。1.3.2.13乙方须向甲方报送拉运脱硫石膏车辆的号牌进行备案。2.技术要求2.1本次挂牌仅限于具备脱硫石膏处置或综合利用的终端企业,且终端距离甲方灰场20公里及以上。2.2乙方终端必须具备脱硫石膏处置或综合利用相关资质,且为正常生产的企业。2.3乙方须具备以下资质:2.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2.3.2合法经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受让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2.3.3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或重大股权、经济诉讼案件,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近期无被诉讼及被执行的情况。2.3.4本次挂牌受让的脱硫石膏只能转运到本次摘牌乙方终端,不得转运或倾倒到其他任何地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扣除全部未支付的运输补贴费及履约保证金。2.3.5若乙方需指定处置终端,须向甲方提供终端处置单位的委托书。2.4乙方须按照脱硫石膏贮存、利用、处置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合法合规利用固废资源。2.5乙方不得中途增加或更改终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剩余运费补贴,并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2.6预估总处置量6万吨,以实际处置量据实结算。2.7处置期为一年。2.8在甲方实际生产过程中,受机组负荷率、发电小时数、煤种、燃烧工况及设备运行等因素影响,脱硫石膏品质、生产量可能出现变化,处置量按甲方实际需求完成,由乙方自行承担风险。若因甲方原因,无法满足或提供乙方需求量的,不纳入处置率考核,并不扣除履约保证金。2.9现场管理要求2.9.1乙方不得在指定终端以外的地方进行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违规行为。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扬散、流失、渗漏等情况,进而引发环境污染等问题,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环境治理费用及其他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9.2乙方在脱硫石膏的运输、堆存等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发生环境保护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9.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9.4乙方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制定的有关技术、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2.9.5运输车辆装载脱硫石膏后,必须做好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后方可运输上路。2.10计量方式计量以甲方磅房过磅数据为准。2.11履约保证金、转让确认、合同及费用支付方式2.11.1自北交所挂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展合同谈判,合同谈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前述工作,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资格,转让方有权向北交所申请终结本项目。此外,自北交所挂牌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未在北交所挂牌系统中确认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2.11.2费用支付: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完成上月结算确认工作,确认结束后,受让方开具全额发票给转让方,转让方应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运输补贴费用。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4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脱硫石膏综合处置 脱硫石膏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