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标采购公告(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集体经济组织2026)



项目名称
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公开挂牌招租

项目编号
N0346FCZZ260146
产权子类型
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0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交易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

租赁面积约(亩)
264.00(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租赁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3年3月31日止

租金支付方式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第二次支付剩余租金,最后一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整年计算租金。
承租押金
20000元

首年租金起挂价(元)
924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集体经济组织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标的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2、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已认真考虑标的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4、我方所提交的《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公开挂牌招租方案》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7、《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五步工作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公开挂牌招租公告受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对下列集体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一、招租标的概况: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公开挂牌招租,土地位于垄尾、背背山、园桶山坞、姜家塘、杠腰山、泉水洞沿、翁翁山、前改、廿四石等地,面积共约264亩。(按现状招租,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招租土地四至界限以出租方现场确认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首年租金起挂价92400元,竞价保证金2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元,保证金不计息。二、其他事项揭示: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法律允许的合法经营(应符合园地的土地用途要求)。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3年3月31日止,租期内租金不递增。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第二次支付剩余租金,最后一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整年计算租金。5.成交后,承租人需承担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土地的清表工作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6.承租人不得擅自在租赁范围内搭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若确因经营需要,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勘察同意并由承租人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施工。7.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8.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供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票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9.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10.其他事项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四、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人登录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注册账号时填写登记的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账方式交纳(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五、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8日17时整报名、挂牌截止,经公开征集,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该项目终结;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成交;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于2026年5月11日10时整,通过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进行网络竞价。咨询电话:0570-3810502程女士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龙南路39号109室                     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集体经济组织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第二次支付剩余租金,最后一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整年计算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标的交割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总价款、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如受让人(承租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未按规定付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总价款、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受让(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受让人(承租人)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详见公告及附件资料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4-22 09:00:00 至 2026-05-08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竞价人登录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注册账号时填写登记的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账方式交纳(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自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提供票据复印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5-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自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付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总价款、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及履约保证金后(提供票据复印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500元/年或500元/年的整数倍

自由竞价时间
60分钟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挂牌成交后,由承租方据实向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其中首年租金成交价5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50万元)按5%计算交易服务费;5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部分按3%计算交易服务费)。符合条件的按《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予以免收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合同样本.docx

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公开挂牌招租竞价规则.doc

农交报名表.doc

公司授权委托书.doc

个人授权委托书 .doc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衢州).doc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程女士

咨询电话
0570-3810502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九龙南路39号109室

技术支持

其    他

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后溪镇山塘村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园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愿意将位于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垄尾、背背山、园桶山坞、姜家塘、杠腰山、泉水洞沿、翁翁山、前改、廿四石等地的土地租赁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约264亩。用于从事的合法经营。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乙方交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乙方。第3条租金价格与支付方式: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第二次支付剩余租金,最后一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整年计算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1、租金支付时间:第一次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元):履约保证金¥20000元;青苗补偿款¥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第二次于年月日前支付(元)。2、所有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3、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情况,则甲方应于乙方按时将承租标的完好地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相应费用。第四条税费负担:1、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2、乙方缴纳的款项甲方仅提供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监制的衢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若乙方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据实承担。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租赁期间,如土地被政府征迁或收储,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收储、拆迁补偿收益的权利,土地拆迁补偿资金归甲方所有。地面以上由乙方投资建设的设施及设备等归乙方所有。青苗补偿费归甲方所有。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结构和其他附属物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租赁期满且双方未能签订续租合同的,甲方有权采取令乙方停止经营活动的有效措施和强制搬离。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应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自主开展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不准用于非法经营。2、乙方应依法保护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损害。3、乙方应对承租区域内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全权负责,如因乙方在土地使用经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和连带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4、乙方应保证承租土地的使用安全,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土地的防火安全、环保、综合治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当或因违反消防、安全、治安、环保、卫生等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应服从、执行好甲方的村规民约,配合本村搞好包干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搞好和爱护本村绿化。6、乙方在装修、改造土地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有危及周边安全、损害他人利益等行为。7、乙方应合理使用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含田间道路、渠道、挡墙等),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费用自理。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由于乙方及其他原因造成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含田间道路、渠道、挡墙等)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质保期内土地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甲方可配合乙方联系供货商提供相应的质保服务,服务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8、租赁期间,若政府下达文件,需甲方将租赁标的归还给农户,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恢复原状,不满一年的甲方按整年退还多收的租金、履约保证金。9、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含田间道路、渠道、挡墙等)。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相关设施归乙方所有,如因拆除影响土地结构安全的或不可移动的相关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含田间道路、渠道、挡墙等)如有损坏,则按原样修复,无法修复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赔偿的,由乙方另行付费赔偿。10、租赁期满30日内,乙方将承租的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含田间道路、渠道、挡墙等)交还甲方,乙方交还土地时应保持土地及附属设施完好状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清相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1、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在土地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土地,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3合同期限内,甲方无故单方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当年已交未使用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的违约责任2.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2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解除或者出现其他合同终止情形的,乙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相应期限内,没有相应期限规定的,应当在出现上述情形后7天内,向甲方办理土地移交手续,乙方逾期交还土地,则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土地占用费。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1该土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1.2该土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1.3该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土地拆迁许可范围的;1.4该土地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区域,无法继续使用的;1.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土地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置的。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回租金,返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2.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土地,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2.2交付的土地危及人身安全的;2.3土地交付后因产权纠纷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土地,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额,实际损失额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3.1逾期30日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全额支付租金和支付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的;3.2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租赁用途和种植要求的;3.3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报批而未报批的,擅自改造承租土地的,损坏承租土地未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修复的;3.4未经甲方允许,擅自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调换或以其他方式将承租土地让与他人使用的;3.5利用承租土地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3.6乙方未经允许使用有环境污染风险的加工材料及化学物品。3.7乙方承租后用于私人会所、娱乐场所的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3.8乙方承租后用于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法律规定的除外)。3.9乙方承租后用于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业。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在《提前终止协议》签订前,租赁合同仍有效。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5、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在该方向另一方送达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解除,双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7日内办理完毕土地交接手续并在上述期间结清租金、水电费等相关税、费。合同解除后,乙方租金应付至乙方办理完毕退租交接手续之日。自合同解除后的第30日的次日起,原承租区域内乙方物品被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和索赔。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对被视为乙方抛弃物的物品处置的,租金应计算至乙方所有物品全部搬离之日。第九条其他约定: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政府规划、建设和市政府搬盘整合的需要等情形,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停业、清场,自负经济损失,不得提出任何拆迁补偿或其他赔偿(政府有相应补偿政策的除外),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甲方退回多收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出租流程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3、本合同所需或所确定的所有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通过上门派送或以挂号信函、邮政快递方式按合同上的地址传送。任何通知、要求或通讯若以传邮寄方式传送,在寄出的二天后视为送达。4、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甲方的主管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部门备案。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办事处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鉴证方一份。(以下无正文)《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租赁合同》签字页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鉴证单位:(盖章)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公开挂招租竞价规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二、挂牌竞价,是指竞价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多次报价等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本次招租标的按现状出租,标的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意向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竞价人应详细、认真咨询,实地勘察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全面情况,并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有疑问的在竞价前提出咨询,意向竞价人一旦报名,即表明意向竞价人对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四、意向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五、本次挂牌竞价招租标的物具体如下: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土地公开挂牌招租,土地位于垄尾、背背山、园桶山坞、姜家塘、杠腰山、泉水洞沿、翁翁山、前改、廿四石等地,面积共约264亩。(按现状招租,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招租土地四至界限以出租方现场确认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首年租金起挂价92400元,竞价保证金2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元,保证金不计息。六、进入网络竞价期间报价的增价幅度为500元/年或500元/年的整数倍。七、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自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付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总价款、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及履约保证金后(提供票据复印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八、租赁期限开始时间及年租金的支付:1.租赁期限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2.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第二次支付剩余租金,最后一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整年计算租金。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总价款、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及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可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因承租人违约应支付出租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以及与承租标的有关的承租人应付但未支付的款项,扣取后如有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另行支付。九、特别约定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法律允许的合法经营(应符合园地的土地用途要求)。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3年3月31日止,租期内租金不递增。4.成交后,承租人需承担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土地的清表工作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5.承租人不得擅自在租赁范围内搭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若确因经营需要,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勘察同意并由承租人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施工。6.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7.其他事项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十、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1.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2.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供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票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十一、交易服务费:挂牌成交后,由承租人据实向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其中首年租金成交价5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50万元)按5%计算交易服务费;5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部分按3%计算交易服务费)。符合条件的按《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予以免收交易服务费。如若承租人毁约的,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十二、意向竞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报名人不能参与竞价:1.意向竞价人未在报名表上签名或盖章的;2.报名表填写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3.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挂牌截止时间的;4.未报名、未缴足保证金的;5.其它按规定应属无效的。十三、挂牌竞价依据以下程序进行:1.将挂牌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内容在交易市场及相关媒体公告。2.意向竞价人在规定时间通过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保证金。3.所有意向竞价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根据标的起挂价在报名表内填写自己认可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挂价)并通过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将报名表上传。4.意向竞价人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提交报名表内的报价应当等于或高于标的起挂价。如果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则取消竞价活动,该招租项目终结。5.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成交,该意向竞价人为受让人(承租人)。6.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于2026年5月11日10时整,通过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受让人(承租人),最终报价以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7.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8.在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成交公告进行公示。十四、意向竞价人每次出价都需要严肃、慎重地考虑,意向竞价人一经出价不得反悔,否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一标的网络竞价期间,若无人出价,则报名参加该标的竞价的所有竞价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十五、受让人(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资料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总价款、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如受让人(承租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未按规定付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总价款、青苗补偿费2112000元、村集体工作经费264000元、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受让(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受让人(承租人)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16、本规则由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解释。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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