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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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改建工程
海宁市黄湾镇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宏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4.23
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来人或其他方式等,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相关附件:报告书(表)全文

报告表-硖尖线(公示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硖尖线)改建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76757704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D45pjp建设项目名称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a主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专项一噪声专项评价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环境彩图及工程师现场勘探图附图3线路走向图附图4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附图5施工总布置图附图6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位置关系图附图7生态环境监测布点图(包括现状监测布点图和监测计划布点图)附图7.1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7.2监测计划布点图附图8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图(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典型措施设计图)附图9海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10海宁市生态红线图附图11海宁市水功能区划图附图1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13沿线筑路材料示意图附图14中国植被图附件:附件1备案文件附件2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声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507-330481-04-01-791457建设单位联系人王云开联系方式13606733421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地理坐标起点(120度47分8.830秒,30度21分41.503秒)终点(120度47分8.521秒,30度20分44.543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其他(配套设施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除外)用地面积(m2)/长度(km)路线全长1.75km,总用地面积81571m2,新增用地727m2。临时用地约600m2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文号/总投资(万元)2185.69环保投资(万元)208环保投资占比(%)9.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符合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符合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设置原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需开展噪声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名称:噪声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宁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审批机关、文号、审批文件名称:/现已由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文号“海政办发〔2021〕61号”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2021-2035)》(1)规划内容(摘录):1.2.9港口配套设施规划①公路依托区域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主干的公路集疏运网络。南北向陆路集疏运通道:主要依托苏绍高速、乍嘉苏高速、常台高速、常嘉高速等,内部主要沿南北向联通嘉善-平湖港区、城郊-海盐内河港区及桐乡-海宁港区,外部沟通杭州、上海、苏州等,辐射环杭州湾产业带和环太湖产业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东西向陆路集疏运通道:主要依托沪昆高速、杭浦高速、沈海高速、申嘉湖高速、320国道、228国道、525国道、01省道,内部主要沿东西向沟通桐乡-城郊-嘉善港区和海宁-海盐内河-平湖港区,外部沟通杭州、上海、湖州,辐射环杭州湾产业带和上海地区。②铁路依托沪杭铁路和规划中的沪乍杭铁路,打造嘉兴内河港铁路集疏运大通道。沪杭铁路和沪乍杭铁路沿西南-东北方向穿过嘉兴内河港,对外连接上海、杭州地区。(2)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为联通海宁市区至尖山新区的一级公路;属于区域公路集疏运网络建设的一部分,符合《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2、《海宁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1)规划内容(摘录)◆总体目标紧扣“融杭接沪、通江达海”总体发展战略,以“立体化、快速化、通勤化”为发展方向,聚焦“主动接轨长三角、融入杭州都市圈”发展主线,提升海宁城市交通能级,强化海宁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为海宁打造成为国际化品质型中等城市奠定坚实的交通基础。“十四五”期间,海宁交通将以“9551”为总目标,即推进综合交通“9大工程”,以“西融、南跨、北连、东接、内畅”为5大发展方向,力争完成500亿投资规模,打造“长三角核心区交通节点城市、杭州都市圈同城化样板区”1个总体发展定位;加快构建区域通达、综合立体的现代交通体系,基本建成海宁高水平交通强市。“十四五”期间,海宁交通将着力构建“345”交通出行圈,即30分钟至市域各乡镇,40分钟至嘉兴各县(市、区),50分钟至杭州、上海;打造全市域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内联外畅的公路网络以海宁市产业布局为基础,积极推进货运干线通道统筹规划。以东、中、西三大板块,完善海宁市货物运输公路出行路径,加强各重要产业节点公路通道覆盖,强化货运通道与高速互通、主要港口、铁路站场的衔接。全市规划总体形成“一横三纵”的货运通道布局。一横:东西向货运通道(525国道)三纵:西部货运通道(老320国道-沈士大道-新兴路-栋梁路)、中部货运通道(杭州中环)、东部货运通道(湖盐线、524国道、硖尖公路、207省道)。(2)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是东部货运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海宁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位于海宁市黄湾镇,起点位于硖尖线与黄尖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硖尖线与老海塘交叉口,属于海宁市东部生态功能保障区优先保护单元ZH33048110006,分区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三线一单有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嘉兴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25.05平方千米,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63.15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461.90平方千米。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环保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到2025年,全域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嘉兴市区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以上,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7微克/立方米以下,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巩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本项目属于非工业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颗粒物排放较小,不会影响限期达标规划的实现。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到2025年,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5%,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完成省级下达任务。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功能区全面达标,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力争全域建成“无废城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可控,不会突破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到2025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07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负荷1362万千瓦;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5.8亿方,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占比达到62%左右,煤炭消费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本项目营运期所需能源主要为电能,不会突破区域能源利用上线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6%,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68及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其中市本级、海宁、平湖、桐乡不低于25%。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到2025年,嘉兴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05.21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71.75平方千米。到2025年,嘉兴市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58平方米。根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用地规模和指标满足符合求2相关要求海宁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海宁市东部生态功能保障区优先保护单元ZH33048110006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现有三类工业项目原则上结合地**府整治要求搬迁关闭,鼓励其他三类工业项目搬迁或关闭。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二类工业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原有各种对生态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生产、开发建设活动应逐步退出。2.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在河流两岸、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确需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必须就地开展矿产加工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控制区域开发规模。3.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本项目为道路改建项目,不属于工业、养殖项目。基本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禁水功能在Ⅱ类及以上河流设置排污口,管控单元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本项目属于非工业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满足左侧相关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区域内环境风险防控,不得损害生物多样性维持与生境保护、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2.在进行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前,应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评估,任何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不得阻隔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开展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外来物种入侵管控。3.强化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开展视频监控,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管理水平。4.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为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区域以农户、农田、城镇、居民区等;项目的建设不会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不会阻隔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建设单位在施工期、营运期按左侧的相关要求执行。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提升森林公园、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强化固碳增汇措施,科学推进区域碳汇能力稳步提升。本项目严格控制用电、用水,消耗量总体相对较少,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会给该地区造成资源负担。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表1-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实施细则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第三条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码头符合第四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码头符合第五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不涉及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符合2第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符合第七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第八条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第九条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该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符合第十一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二条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第十四条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不属高污染项目。符合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已在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符合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为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属外商投资项目,不在禁止之列。符合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为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在禁止办理业务之列。符合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第二十条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按此要求执行。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的要求。3属高共4日5、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公路改建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于“第一类鼓励类---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1.公路交通网络建设:国家速公路网项目建设,国省干线改造升级,汽车客货运站、城市公交站,城市公交通”。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07月16修正版)要求,本项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用地规划及环境质量要求等,项目产生污染物经各项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各类固废能合理合法利用或处置。因此,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废气、废水、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采取措施均为可行技术,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理,措施是有效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当地用地规划的要求。项目的选址、布局和规模均符合法律和规划要求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经过各项措施后,项目产生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本项目所在区域PM10未超标)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设有专用的环保投资,拟对项目产生污染分别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可预防和控制项目所在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是否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道路改建项目,原有污染主要为人群活动噪声、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固废等;本项目的实施,可缓解区域出行的交通压力,改善区块的交通环境。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环评采用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项目实际建设申报内容,环境监测数据均由正规资质单位监测取得,基础资料具有真实性。根据多次内部审核和指导,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符合“四性五不准”要求。、《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内容(摘录)①完善多元能源供应体系加快构建结构多元、供应稳定的现代绿色能源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完善储气设施布局,建成一个安全可靠、布局合理、覆盖面广、具备储气调峰功能的天然气输配系统,有序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发展,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气化率。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创新发展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模式。②强化城乡面源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尘十条”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构建全领域提升共进、全要素共同发力、全地域协同推进、全过程管控共治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按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地与道路扬尘管理办法》提升建筑施工、房屋征收、维修改造、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水运工程、码头堆场、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园林绿化等十大领域扬尘防控措施,每个领域在要素公告、施工围挡、主干硬化、车辆净化、湿法作业、裸露覆盖、物料防尘、达标排放、经费落实等十个方面全要素推进扬尘防治标准。在示范创建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各镇(街道)推广扬尘试点项目创建经验,提升全域扬尘防治水平。利用“蓝网工程”平台,加大扬尘巡检力度,形成“巡查发现问题、移交转办整改、跟踪检查督办、核查评估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完成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和视频监控设施。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推进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持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全部机械化,渣土车实施硬覆盖和全封闭运输。③加强风险防控,坚守环境安全底线坚持主动防控和系统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化学物质监管、重金属污染防控、新型污染物防控、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以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为核心,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构建“事前、事中、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环境风险名录,完善隐患问题录入、催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重点加强尖山新区等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较为集聚地区的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园区管理机构环境治理责任。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河道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严格禁止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切实防止环境风险聚集。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突发环境事件有效下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2)符合性分析主要污染为施工期扬尘、固废、噪声污染;营运期的噪声污染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做好施工期、营运期的污染治理工作。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情况本项目对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进行改建,按城市主干路兼公路标准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改建一级公路项目,涉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等环境敏感区,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其他(配套设施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表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一览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新建30公里(不含)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其他(配套设施除外;不涉及环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除外)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海宁市黄湾镇,起点位于硖尖线与黄尖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硖尖线与老海塘交叉口。对照《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杭嘉湖水系(杭嘉湖48)。表2-1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表新序号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流编码名称域水系河流(湖/库)范围目标水质编码名称起始断面终止断面杭嘉湖48F1203102803023新塘河海宁农业、渔业用水区330481FM220227000250农业、渔业用太水区湖杭嘉湖平原河网新塘河盐官镇盐官黄湾Ⅲ本项目所处地区位于海宁市黄湾镇,地貌上属杭嘉湖冲积平原,属第四系全新统海陆交互相沉积相带。杭嘉湖冲积平原地形平坦,地面高程一般为3.56~5.20米,河流水系水流平稳。项目组成及规模本项目已于2025年8月15日在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工作,此次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185.69万元,对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进行改建,按城市主干路兼公路标准建设(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总用地面积为81571平方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727平方米,路线自起点硖尖线与黄尖路交叉口沿硖尖线向南,终点至硖尖线与老海塘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75km,涉及桥梁34.5m/1座,平面交叉3处。本项目新增永久用地面积727平方米,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相关规划要求;临时用地面积约600平方米,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现状为闲置空地,施工期间将严格规范临时用地使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及场地恢复,恢复至符合相关用地标准。本次项目具体占地面积以正式划定的用地红线图为准,所有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为准。1、项目组成表2-2工程组成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工程数量备注主体工程道路工程占地面积m281571以用地红线图为准,新增建设用地727m2长度m1750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宽度m33.5路基宽度33.5m(老路路基宽度29m)对原有路基、路面两侧各拼宽2.25m道路等级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内容包括标志标线、护栏、其他安全设施桥涵工程本项目沿线共1座桥梁,对其进行加固拼宽,两侧各拼宽3m,对原有涵洞进行接长。景观工程两侧设置绿化带照明工程沿线的照明及其供配电系统设计等。环保工程废气施工期:洒水,原材料/表土/挖方遮盖、密闭运输,车辆低速行驶、施工屏障围挡等。营运期:交通管理、绿化等。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借用周边已建的公共设施(化粪池等)。营运期:雨水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噪声施工期: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营运期:管理措施(车辆行驶减速、禁止鸣笛等),道路养护、绿化降噪林带等。固废施工期:钻渣/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固化,用于路基填筑;建筑垃圾回收或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环卫清扫、清运。生态施工期: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用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营运期:无。临时工程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临时用地,占地面积为600m2。本项目不设临时生活营地,不设临时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使用达到使用期限后,及时进行恢复原状。辅助工程电力管道、通信管道、排水、照明、交安设施依托工程依托现状道路及周边道路进行物料、土石方等转运,用水依托附近市政给水管网,用电依托附近电网,依托周边已建的生活设施,依托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等。2、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参数本项目改建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80km/h,道路宽度33.5m;原有道路路基宽度29m,本次改建对原有路基、路面两侧各拼宽2.25m,同时对现状路面病害进行治理;沿线共1座桥梁,对其进行加固拼宽,两侧各拼宽3m,对原有涵洞进行接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本次改建道路主要技术指标详见下表:表2-3道路主要技术指标序号指标名称单位设计值1速度km/h802路基宽度m33.53停车视距m1104平面线形一般最小半径m400极限最小半径m2505纵面线形最大纵坡%0.4最小坡长m205最小坡长6凸形竖曲线半径一般值m50000极限值m30007凹形竖曲线半径一般值m60000极限值m20008设计末年交通量pcu/d43812表2-4主要工程参数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量1路线长度km1.752挖方m317630(全部回填)3填方m320010(另购置填方2380)4路面m2156035小桥m/座34.5m/1座6平面交叉处37交通沿线设施km1.758绿化km1.753、道路工程3.1建设内容本次对现状老路进行利用,经现场调查、纵断面设计等资料显示,改建道路右幅路面现状较好,仅一些微小病害,无需处置;左幅路面有一定程度的病害,需要进行处置,治理方案如下:对现状老路的病害区域,铣刨14cm沥青砼面层,对现状基层病害进行处治,再加铺4cmAC-16C(SBS改性)沥青砼+4cmAC-20C沥青砼+6cmAC-20C沥青砼;铣刨下来的废沥青砼作为建筑垃圾处理。路基横断面布置:中央分隔带3.5m+行车道3.75m×3×2+路缘带0.5m×2+硬路肩2.5m×2+土路肩0.75m×2。路面:道路拼宽部分采用沥青砼面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图2-1路基横断面改造图3.2路基本项目改建道路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5m,断面布置为中央分隔带3.5m+行车道3.75m×3×2+路缘带0.5m×2+硬路肩2.5m×2+土路肩0.75m×2,道路拼宽部分路面采用沥青砼面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3.3路面(1)路面结构组合形式左幅拼宽侧路面结构:4cmAC-16(改性+0.4%抗车辙剂)沥青砼+4cmAC-20C再生沥青砼(掺入30%再生沥青)+24cm水泥稳定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基层+20cm水泥稳定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底基层+20cm级配碎石垫层;硬路肩范围与拼宽通铺4cmAC-16(改性)沥青砼。右幅拼宽侧路面结构:4cmAC-16(改性+0.4%抗车辙剂)沥青砼+6cmAC-20C再生沥青砼(掺入30%再生沥青)+20cm水泥稳定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基层+20cm水泥稳定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底基层+20cm级配碎石垫层;硬路肩范围与拼宽通铺4cmAC-16(改性)沥青砼。(2)土路肩土路肩上层采用20cmC30砼硬化,下层采用宕渣填筑,横坡为3%。表2-5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允许值平整度国际平整指数IRI一级<2m/km绿化号公路无地宽发路基究发29004002×3753502·375450善中化1049:经路基标准横断面图(现状)公路州地度路美33561×3753*375355250is京牌金2252254:saFl道车北专X化待路基标准横断面图(改造后)标准差下面层<1.6mm表面层<1.2mm抗滑性能横向力系数≥54构造深度(mm)≥0.55渗水系数表面层≤60ml/min3.4平面交叉口本项目道路为集散型一级公路,设置信号灯平面交叉3处,平面交叉最大间距为968.3m,最小间距为789.4m,平均间距为878.847m,满足规范要求。表2-6沿线交叉口一览表序号中心桩号被交路名称交角(°)交叉形式被交道路等级被交道路路面1K20+350.803黄尖路90十字交叉三级沥青2K21+324.424群乐路92T型交叉三级沥青3K22+108.472老海塘126十字交叉四级沥青3.5抗震设防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勘察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其相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区,桥梁抗震按VII设计,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B02-2013)有关规定执行。4、交通工程本项目道路交通标志及沿线设施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678-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指路标志设置技术意见》及《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818-2010)的相关要求,配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及必须的视线诱导标志,桥梁设置路侧护栏,平面交叉应设置必要指路、警告标志。(1)防撞护栏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规定:在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二次特大事故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其主要功能在于防止失控车辆驶出路外,防撞护栏使发生冲撞后的车辆尽可能恢复到正常的行驶方向上来,保护冲撞护栏车辆中的乘客的安全。(2)交通标志和标线为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顺畅运行,沿线设置标志和标线,这些标志分为设(跨普面2厚和3行3空宽指路标志、警告标志、禁令和指示标志以及其他标志。警告标志、禁令和其他标志及标线。各种标志和标线应按夜间反光进行计,其名称、设置位置、形状、尺寸和颜色等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标准执行。5、桥涵工程(1)桥梁现状本项目涉及既有桥梁群乐桥1座,为小桥。上部结构为钢筋砼空心板,径为8m。桥梁下部采用柱式墩台,墩台基础采用桩基础。群乐桥现状跨径3×8m,右偏角90°,桥梁全宽28.5m。上部结构采用通钢筋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横断布置为:护栏0.5m×2+硬路肩4m×2+行车道3.75m×2×2+路缘带1m×+中央护栏0.5m×2+中分带1.5m=28.5m,桥面铺装为6cm厚沥青砼+13cmC40砼,设计荷载汽-20,挂-100。(2)本次改建内容本次改建项目对群乐桥左侧拼宽3m,右侧拼宽3m并新增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拼宽后桥梁全宽34.5m,拼宽桥梁跨径同老桥一致,为×8m,右交角90°。改建后桥梁横断面为:0.5m防撞护栏+3.25m硬路肩+车道3.75m×3+路缘带0.5m+中分带3.5m+路缘带0.5m+行车道3.75m×+3.25m硬路肩+0.5m防撞护栏=34.5m。上部结构采用后张法预应力砼简支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横坡向2%,拼侧桥面铺装采用6cmAC-16C沥青砼+防水层+13cmC50砼。表2-7桥梁工程一览表序号中心桩号桥名右交角(度)孔数-跨径(孔×m)总宽(m)结构类型上部下部基础1K20+937.8群乐桥903×834.5预应力砼空心板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图2-2拼宽后桥梁标准横断面图左们拼竞300拼宽后桥梁标准横断面图2450者件宠度1150右创民笕1351x3753503x375ns5护硬新行路护路行新硬护栏路老车缘栏栏缘车老路房桥道带,3/1350/2带道桥房饼新接线观接缘路线计商良高其用并接KIINE水理渥按锋线:1160老桥健装破除线2x12532中TToooL心103O7T8ooo线13×113×1002老装除线3-2x1256、排水工程本项目道路现状两侧均设置有排水边沟,使用状况良好,边沟预留有拼宽距离,本次改建仅对破碎的边沟进行更换。7、用地补偿方案(1)占用耕地本项目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改建工程位于海宁市黄湾镇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用地面积81571m2,新增建设用地727m2,不涉及占用耕地。(2)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方案分析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3)临时用地项目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设置的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4)节地措施配套道路沿老路进行拓宽改造,考虑了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在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方面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①道路工程本次充分利用老路,并且避开了永久基本农田,通过技术手段减小了填挖高度。②排水工程改建道路现状配套边沟排水,本次仍采用边沟排水。(5)征地拆迁根据附件中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本项目规划为城镇道路用地,相关征地拆迁不纳入本项目范畴,故不在本次评价中予以考虑。相关补偿工作将严格依照浙江省及海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受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稳定。8、土石方平衡项目道路全线为填方路段,对于沿线清除的地表草皮和腐质土,设置临时堆场集中堆放,用于将来中央分隔带绿化、地表回填,植被恢复等,路基筑所需土石方全部外购,项目沿线不设置取土场。本项目挖方17630m3,填方20010m3,挖方全部回填,另购置填方2380m3。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工程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对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进行改建,路线全长约1.75km;原有道路路基宽度29m,本次改建对原有路基、路面两侧各拼宽2.25m;沿线共1座桥梁,对其进行加固拼宽,两侧各拼宽3m,对原有涵洞进行接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33.5m;同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图2-3项目工程平面布局图2、施工布置嘉络高嘉绍高速尖山服务区项目终点K22108.47V1:50015H1:500010图例洗车平台临时施工场地施工围挡沉淀池本项目临时堆场二车填扢高度(n)8三二云5营9目三二8-5三5S4设计高程()西三三卖地面高程(m)5日三二日A58S2三4H专日日三技度()披长(n)X0100112-0.200LI专0日L1L25002K平140里程号_E瞾S区品日浙江中路交通设计有限公司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改建工程路线平、纵面缩图设计江春复核L审核inni图号S1-3日期2025.07(1)施工便道本项目不设施工便道,充分利用老路,依托周边已建的道路系统。(2)施工生活营地本项目租赁附近民房,施工营地设置于村庄内,生活污水充分利用村庄现有设施处理。(3)施工临时场地本项目施工临时场地位于桩号K0+623.5处,占地面积约300m²,场地内划分为材料堆放区、机械停放区及简易办公区,无大型临时设施。该场地为临时占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西侧吴家堰,直线距离约80m。施工期间,场地将采取连续围挡、定期洒水降尘等环保措施,严控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将拆除场地内全部临时设施,完成场地清理整治,全面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性质。(4)临时堆场本项目施工期临时堆场位于桩号K0+656.1处,占地面积约300m²,场地为临时占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堆场按物料类型分区布设,分别堆存施工砂石料、工程挖方、剥离表土以及建筑垃圾;周边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的吴家堰,直线距离约80m。施工期间,堆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硬质围挡,所有堆存物料采用防尘网全覆盖,配合定期洒水降尘等扬尘防控措施;堆存物料严格按照施工进度随用随运、及时清运,最大限度缩短物料堆存周期、控制堆存总量。施工结束后,立即拆除堆场全部临时设施,完成场地清理与平整整治,严格按照原有土地利用性质完成场地恢复。本项目施工临时场地和临时堆场设置在远离居住区和周边水体的区域,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围挡,堆料全覆盖和洒水降尘等),不会对周环境产生显著影响。3、施工车辆运输路线本项目砂石料、混凝土等建筑材料通过施工车辆运输,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向周边合法料场购买获得。施工车辆运输利用周边现有道路(已建硖尖线和新城路等),施工车辆运输将不可避免地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时间,在夜间(10:00至次日早上6:00)停止运输,同时采用密闭式运输方式,则可将施工车辆运输对沿线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全段施工按照“先路段、后交叉”,路段按照“半幅施工半幅通行”思路进行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安排。具体半幅施工内容如下:(1)本项目对封闭区进行新路基填筑、路面重铺等工作,施工期间单侧路幅封闭施工,另一幅路用于通行。(2)封闭道路采用连续固定式围挡,封闭路段起点设置施工警告标志牌、限速指示标志牌,夜间悬挂指示爆闪灯。(3)封闭路段起点进行交通管制、专人值守、限流放行,夜间施工期间可进行封闭公路施工。(4)左侧封闭与右侧封闭交错布置,设置间隔用于会车、错车。(5)封闭区间施工完成后进行间隔区间施工。2、施工工艺2.1主要工艺图2-4项目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图2.2施工工艺流程简述(1)道路工程①场地清理路基工程施工前,对沿线所经地块进行场地清理,清理采用机械配合人工方式,施工机械采用推土机和反铲挖掘机,清除不利用项目建设碎石等;绿化移植区域清除表层土方用于道路两侧绿化带覆土;建设碎石、建筑垃圾等用于周边低洼地回填。充分利用老路,并避开永久基本农田,通过技术手施工方案段减小了填挖高度。②路基挖填项目主体工程充分利用地形,避免大填大挖,路基开挖以机械施工为主,反铲挖掘机配合开挖与清渣,自卸汽车或其他运载工具搬运,同时辅以人工开挖。③路基处理项目路基的处理施工包括路基填筑以及清理场地、施工中的排水等工作。开挖前做好截水沟,并根据土质情况做好防渗工作。在施工期间修建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的临时排水设施,水流不得引起淤积或冲刷。④路面施工项目路基面层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摊铺碾压成型须洒水保养7天后才能铺。(2)交通工程本项目交通标志及沿线设施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678-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指路标志设置技术意见》及《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818-2010)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配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及必须的视线诱导标志,桥梁设置路侧护栏,平面交叉应设置必要指路、警告标志。(3)桥涵工程本项目现状桥梁为普通钢筋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对现有桥梁进行拼宽,上部结构采用后张法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本项目桥梁钻孔灌注桩基础采用水上钢管桩施工平台+泥浆护壁钻机钻进成孔工艺施工,无需设置河道围堰,浮吊配合完成设备、钢筋笼及物料吊装辅助作业。施工前先搭设经检验合格的固定式水上钢管桩施工平台,作为钻孔作业专属作业面,标准施工工艺流程为:施工平台搭设→钢护筒下沉定位→钻机就位→泥浆护壁同步钻进成孔、排渣→清孔→钢筋笼吊装就位→二次射水清底→水下混凝土灌注→拔出导管、钢护筒→桩顶钢筋施工。钻进过程中采用循环泥浆护壁防止孔壁坍塌,施工产生的废泥浆、钻渣及设备清洗废水全部排入沉淀池处理,沉淀池上清液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无废水外排。施工结束后拆除全部施工平台及临时设施,清理场地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性质与环境现状。(4)排水工程经现场调查,配套道路沿线具有较为完善的排水设施,道路两侧设置排水边沟,路面雨水主要经横坡排至两侧边沟,现状大部分边沟使用情况良好。2、施工时序本项目道路拟于2026年6月起开始施工,2027年5月建成通车。3、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其他无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1、主体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浙江的省情特点,《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发〔2013〕43号文)在国土开发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采用国土空间综合指数法、主导因素法和分层划区法等方法,原则上以县为基本单元,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四类区域,并将限制开发区域细分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地区,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布局。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黄湾镇,属国家优化开发区域、省级重点开发区域。(1)国家优化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城市化地区:综合实力较强,能够体现区域竞争力;经济规模较大,能够支撑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城镇体系比较健全,有条件形成具有影响力的都市区;内在经济联系紧密,区域一体化基础较好;科技创新实力较强,能引领并带动区域自主创新和结构升级。空间管制:①优化空间结构。适度减少工矿空间和农村生活空间,扩大服务业、交通、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和绿色生态空间。控制城市粗放扩张,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推动产业向开发区和园区集中。集约利用滩涂资源,科学有序拓展沿海发展空间。②优化城镇布局。进一步健全城镇体系,着力推进都市区建设。推进城镇有机更新,合理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促进新区产城融合,引导人口从分散居住点逐步向城镇居住区集中。③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完善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布局,提高基础设施的区域一体化和网络化程度。④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快培育发展都市型、外向型等农业特色功能产区,建设城郊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保障区域内基本农产品供给。⑤优化生态系统格局。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严格保护耕地、水面、湿地、林地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好城市之间的绿色开敞空间,改善生态环境现状人居环境。分区开发导向:嘉兴区块。发挥近沪和临湖、沿湾优势,加快培育新材料、物联网、节能环保、生物、核电关联等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服务外包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皮革、家纺、毛衫等专业市场的功能创新,培育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建设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2)省级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城市化地区: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城镇体系初步形成,有条件形成新的区域性城镇群;能够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开发区区域分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省级重点开发区域。空间管制:①有序拓展发展空间。适度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和城市居住等建设空间,有序减少农村生活空间,增加绿色生态空间,统筹规划滩涂围垦和低丘缓坡开发。②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空间集聚,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提升开发区(园区),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产业集聚区。③培育建设中心城市和城市新区。增强中心城市服务功能,拓展城市新区,统筹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④保护农业和生态空间。加强基本农田、林地保护,避免土地过多占用和水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着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建设城郊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保障区域内基本农产品供给。⑤保护和预留未来发展空间。科学开发滩涂资源,合理划分岸线功能,严格保护自然岸线,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目前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要作为预留发展区域予以保护。分区开发导向:沿海平原地区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主载体,要加快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格局,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突出沿海产业集聚区和滨海新城建设。加快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扶持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海水利用、海洋勘探开发等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涉海金融服务、滨海旅游、航运服务、涉海商贸服务、海洋信息与科技服务等海洋服务业,优化发展船舶工业、汽车制造等临港先进制造业。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规划建设重要能源储运基地,优化完善集疏运网络。加快开发开放,着力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海洋海岛开发开放改革示范区、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海陆协调发展示范区、海洋生态文明和清洁能源示范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发〔2013〕43号文)相关要求。2、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公告2015年第61号),本项目位于“III-01-02长三角大都市群”,为人居保障生态功能区。大都市群主要指我国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市群,主要包括:京津冀大都市群、珠三角大都市群和长三角大都市群生态功能区3个,面积共计10.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1%。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城市无限制扩张,生态承载力严重超载,生态功能低,污染严重,人居环境质量下降。该类型区生态保护主要方向:加强城市发展规划,控制城市规模,合理布局城市功能组团;加强生态城市建设,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城市污染,推进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的建设。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公告2015年第61号)相关要求。3、项目用地及周边与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相关的生态环境现状位于海宁市黄湾镇,起点位于硖尖线与黄尖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硖尖线与老海塘交叉口。①陆生生态环境现状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占地范围内现状为道路和空地,占地范围内的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主要植物包括一般的绿化种,伴生灌木和草木,不涉及野生的名木古树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本项目周边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麻雀、蜻蜓、蝶类、蜂类、蚊蝇、鼠类等,周边无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和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地。②水生生态环境现状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为杭嘉湖水系(杭嘉湖48),周边水体水生生物主要为鱼类(如草鱼、鲢鱼、鳝鱼等)、虾蟹类、螺类、浮游植物(如藻类)、蛙类、底栖生物等。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保护物种分布,也不涉及越冬场、产卵场和索饵场等鱼类三场。评价区水域内的浮游生物种类均为内陆淡水水体内的广布种,浮游生物的种群密度不高。总体来说,评价区域内生态功能价值较低,发现植被物种均为南方常见物种。4、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可知:嘉兴市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和桐乡市6个城市大气功能区均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24年除桐乡市外其余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各县(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范围为24-28μg/m3;臭氧(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134-154μg/m3。各县(市)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87.7%-95.1%,桐乡市最低,平湖市最高。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海宁市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2025年度海宁市臭氧浓度未达二级标准,因此海宁市202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2025年2月7日),随着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推进,最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相关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故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2)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本项目附近水体为新塘河海宁农业、渔业用水区,编号为杭嘉湖48,目标水质为III类。为了解本项目附近水体的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海宁市环境监测站2024年1~12月项目附近水体新塘河东段-黄湾临海桥断面的监测数据。表3-1地表水水质检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L监测点位采样监测时间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新塘河东段-黄湾临海桥2024年1-12月监测数据4.250.320.172Ⅲ类标准≤6≤1.0≤0.2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水体新塘河东段-黄湾临海桥断面水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详见后文噪声专项评价内容。(4)地下水和土壤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分类,本项目为Ⅳ类,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本项目为既有道路改建工程,现状占地主要为既有道路及空地。因年代久远、档案管理等原因,相关历史档案资料目前暂未检索到。根据现场踏勘、现状监测及走访调查结果,该道路运营期间已落实了交通组织、路面维护等基本环保措施,总体运行较为规范,环保措施基本有效;经核查,项目沿线无突出或长期未解决的环境信访投诉记录。道路现状主要存在既有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常规交通型污染影响,局部路段因交通量增长,存在噪声短期偏高现象,无重大历史遗留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针对上述现状,本次改建工程同步完善路面结构、优化交通组织,并进一步强化噪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成后,交通通可同行条件得到改善,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常态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将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时有效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提升路网服务水平。要项准技气的至生态境环境保护级目标级感价1、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作业扬尘、道路扬尘、沥青烟气等,运营期主为汽车尾气(NOX、CO等),类比同类项目,道路营运期评价时段内各大气污染物浓度小时预测浓度较低,均可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GB3095-202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范围之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属于三级评价,不需设置大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借用周边已建公共设施(化粪池等),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的公共设施处理后接管附近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及排放。根据《环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B,无需设置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3)声环境根据后文噪声专项评价,公路部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一,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85m。(4)生态环境本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均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属于穿越非生态敏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项目评范围为线路中心线向两侧外延300m。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3-2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285m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所在路段里程范围线路形式方位声环境保护目标预测点与路面高差/m①距道路边界(红线)距离/m距道路中心线距离/m不同功能区户数(户)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1类4a类②时光小院硖尖线-K0+114.4~K0+183.9沥青混凝土NW5120136.7545/砖瓦、钢筋混凝土结构,断桥铝合金玻璃窗,朝南,3层结构西小市硖尖线-K0+83.5~K0+353.4E51531.754015三家村硖尖线K0+56.2~K0+234.1W51531.754620水重越环种区保后吴家堰硖尖线K0+587.1~K0+693.4W51031.753015庄里村硖尖线K0+829.4~K1+107.6E51031.753620沈家场村硖尖线K1+244.3~K1+553.2W51531.753923楼下场村硖尖线K1+275.6~K1+602.1E51531.754333荡里村硖尖线K1+829.3~K2+035.6ES5170186.7536/邬家堰硖尖线K0+969.1~K1+135.3W5230246.7530/滨江嘉苑硖尖线K1+687.3~K1+896.5W5242258.7560/备注:①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均为三层房屋,高度约10米。②已考虑项目东侧高速公路4a类情况。③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存在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表3-3临时工程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临时工程保护目标与临时工程最近距离/m高差(m)规模(户)房屋情况环境保护要求方位名称声环境标准大气环境标准1临时用地W吴家堰800~0.545砖瓦、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南,2层3层混合1类二级本项目配套改造硖尖线路线全长约1.75公里。项目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不涉及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生态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不涉及生态护红线。植被:本项目沿线周边主要为苗圃、农田、待拆迁农房等,施工结束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动物:经现场踏勘,主要是鼠、蛙等小型野生动物。评价质标准1、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标准值详见表3-4。表3-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标准限值单位备注二氧化硫年平均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4小时平均150SO21小时平均500价规²《民(离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氮氧化物NOx年平均5024小时平均1001小时平均250一氧化碳CO1小时平均10mg/m324小时平均4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μg/m324小时平均300颗粒物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颗粒物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苯并[a]芘(BaP)年平均0.00124小时平均0.0025NMHC一次最大值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地表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项目评范围内地表水功能区划为III类。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3-5。表3-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pH无量纲、其余mg/L类别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III类6~9≥5≤6≤4≤1.0≤20≤0.2(3)声环境根据《海宁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其划定范围为海宁市城市划区,即硖石、海洲、海昌、马桥4个街道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143km,本项目不在该划分方案适用范围内。本项目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道路两侧居区涉及1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4a类声功能区的划分原则: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的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本次评价按50m评价价价内线(《;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本次评价按35m评;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本次评价按20m评。本次评价将本项目道路两侧与1类声环境功能区相邻的区域50m范围划分为4a类声功能区,其余侧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表3-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区域昼间夜间备注1类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5545/2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4a类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7055道路两侧与1类区相邻的50m范围内区域,涉及敏感点时该范围内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与2类区相邻的35m范围内区域,涉及敏感点时该范围内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2、排放标准(1)废气①施工期施工期施工扬尘等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表3-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NMHC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苯并[a]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08μg/m3沥青烟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②运营期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本项目运营期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管控因子包括一氧细动量柴在及染污其修水设油网准排处理化碳(CO)、二氧化氮(NO₂)、氮氧化物(NOₓ)、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颗粒物(PM₂.₅)、总悬浮颗粒物(TSP)等。机动车尾气源头管控: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轻型汽车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重型柴油车执行《重型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与路检路查,分别执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路面扬尘无组织管控:运营期道路路面扬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颗粒物(TSP)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为1.0mg/m³。(2)废水①施工期施工期临时施工场地冲洗废水和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维护和检废水采用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部分为当地居民或租用附近居民住宅,产生的生活污依托当地现有污水消纳设施处理;部分为外来的专业技术和施工人员,有专门的生活营地和办公营地,配套建有临时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隔池、化粪池等),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部分抽运纳入附近的生活污水管;生活污水入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其中氨氮、总磷入网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放限值》(DB33/887-2025),即氨氮≤35mg/L、总磷≤8mg/L)。表3-8污水纳管标准一览表单位:pH无量纲、其余mg/L参数pHSSCODBOD5动植物油类总磷氨氮污水入网标准值6~9≤400≤500≤300≤100≤8≤35注:生活污水中氨氮、总磷入网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即氨氮≤35mg/L、总磷≤8mg/L。生活污水废水最终送入尖山污水处理厂,其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未涉及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T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钱塘江。表3-9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单位:pH无量纲、其余为mg/L参数pHSSCODBOD5动植物油总磷氨氮尾水排放标准6~9104010200.32(4)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施工期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的相关要求。表3-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摘录)序号项目(单位)冲厕、车辆冲洗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1pH6.0~9.06.0~9.02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303嗅无不快感无不快感4浊度(NTU)≤5≤105生化需氧量(mg/L)≤10≤106氨氮(mg/L)≤5≤8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0.58铁(mg/L)≤0.3-9锰(mg/L)≤0.1-1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2000)≤1000(2000)11溶解氧(mg/L)≥2.0≥2.012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无≤无注域:溶解性总固体中的2000mg/L标准为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总固体含量较高的区的指标。费活故集围见②运营期本项目为道路工程,运营期功能仅限于车辆通行,不设置服务区、收站、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无运营期常驻人员,亦不涉及任何生产、生类涉水活动。基于上述情况,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源,无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路面雨水径流不属于废水范畴,经配套雨水收系统合规排放。运营期应严格执行道路养护管理要求,确保项目红线范内不开展任何可能产生废水的活动,从源头杜绝废水产生隐患。(3)噪声①施工期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3-11。表3-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单位:dB(A)标准昼间夜间GB12523-20257055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②运营期本项目为一级公路,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交通干线范畴。项目道路两侧评价范围内涉及1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第8.3.1条规定,当交通干线边界线外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交通干线两侧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宽度为50m±5m,本次评价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宽度以50m计。本项目运营期,道路两侧50m范围内划定的4a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噪声限值要求,即昼间等效声级≤70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4)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建筑渣土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及城建部门建筑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建筑渣土堆放于指定地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其他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道路,属于非污染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规定,项目道路建成营运后产生的污染主要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及路面径流,均未列入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无需总量控制。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表4-1拟建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环节及因一览表环境要素施工期大气环境扬尘、沥青烟、设备和车辆尾气水环境施工及生活污水:pH、SS、COD、NH3-N、石油类声环境施工噪声、车辆运输噪声生态环境动植物沿线自然景观水土流失社会环境交通运输、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开发区、交通等规划土地占用交通事故和施工风险固废影响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整理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或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采用沥青路面,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由施工扬尘和沥青摊铺导致,包括施工作业扬尘、运输车辆行驶扬尘及沥青烟等。(1)施工作业扬尘施工作业扬尘的产生量与气候条件和施工方法有关,因施工尘土的含水量比较低,颗粒较小,在风速大于3m/s时,施工过程会有扬尘产生。这部分扬尘大部分在施工场地附近沉降。根据类比分析,由于粉尘颗粒的重力沉降作用,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随着距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施工场地及其下风向0~50m为较重污染带,50~100m为污染带,100~200m为轻污染带,200m以外对空气影响甚微。堆场扬尘:施工过程中部分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扬尘在空气中的扩散稀释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粉尘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粒径的粉尘。通过洒水可有效抑制扬尘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本工程建设单位拟对暂存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覆盖防尘网,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有效抑制扬尘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的的公程施车水尘对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道路扬尘根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60%以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以下经验式计算: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行驶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表4-2为一辆10t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度、不同行驶速度条件下产生的扬尘量。表4-2不同车速和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的汽车扬尘一览表单位:kg/辆·km路面清洁度车速0.1kg/m20.2kg/m20.3kg/m20.4kg/m20.5kg/m20.6kg/m25km/h0.05110.08590.11640.14440.17070.287110km/h0.10210.17170.23280.28880.34140.574215km/h0.15320.25760.34910.43320.51210.861325km/h0.25530.42930.58190.7220.85361.4355由上表可知、车速越快,路面尘土量越大,扬尘量越大。因此,限制工车辆速度和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扬尘的有效手段。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扬尘产生量减少70%左右。洒降尘的试验资料见表4-3,由表4-3可知,当洒水频率为4~5次/d时,扬造成的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表4-3施工阶段采用洒水车降尘试验结果一览表距路边距离(m)52050100粉尘浓度不洒水10.142.811.150.86(mg/m3)洒水2.011.40.680.6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据统计,施工期间扬尘60%是由运输车辆行驶造成的。如果施工阶段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可以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本项目道路两侧存在居民区,施工期采取防尘网、防尘挡板、洒水抑尘等防尘降尘措施,最大程度减小扬尘对道路两侧居民区的影响,同时减小对周边河道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在施工道路两侧设置防尘屏障,同时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以减缓施工作业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影响。(3)沥青烟气本项目工程采用沥青砼路面,沥青砼外购,不在道路建设现场设置沥青拌合站。工程建设仅在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沥青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4)设备和车辆尾气项目施工期将使用大量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均使用汽油和柴油作为动力燃料,当燃料燃烧不充分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尾气,特别是柴油车,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和THC。施工单位应使用取得尾气达标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同时加强维护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则汽车尾气对周边及敏感点大气环境影响不显著。4.1.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合工程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施工作业产生的生产污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无需对周边河道实施断流作业,不涉及水文情势方面的影响,且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具有暂时性,施工结束后对水环境影响随之结束。(1)施工场地污水沥青混凝土浇筑养护水:沥青混凝土浇筑养护水量少,养护人员通过合理控制养护用水量,养护过程中不会形成明显的地面径流,养护水被吸收或蒸发,对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不自建维修点,依托周边专业维修店,施工废水主要为洗车平台对进出场车辆的清洗废水、机械设备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含有高浓度的泥沙悬浮物和低浓度的石油类物质,SS浓度可达3000mg/L,石油类可达20mg/L,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车辆的清洗、机械设备清洗,不外排,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钻孔灌注桩泥浆水本项目桥梁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建设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钻孔作业会产生大量的泥浆废水,该泥浆水泥浆含量较高,其泥沙悬浮物浓度高达10000~20000mg/L,钻孔灌注桩泥浆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抑尘,泥浆沉淀后用于路基回填。针对涉水域桩基施工,严格执行河道生态环保管控要求,严禁泥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水体:所有水上作业产生的泥浆废水,均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沉淀池处理,全程无河道内排放行为。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分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无生产废水外排。(3)地表径流水施工期由于建筑材料的堆放、管理不当,如土方露天堆放,临时堆场、施工场地等遇暴雨可能会有物料及土方被冲刷进入水体。施工单位对运输、堆存严加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临时堆场、施工场地的周围设导排水沟,堆场上方设覆盖物,做好用料的时间安排,减少堆放时间;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以减少物料流失对水体的影响。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地表径流水和钻孔灌注桩泥浆水等施工废水主要废水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悬浮物,主要成分为泥沙,水质较简单,经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相关要求,可用于施工场地抑尘用水;可满足抑尘用水水质要求,车辆清洗废水、地表径流水和钻孔灌注桩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抑尘用水是可行的。在桥梁施工过程中,由于部分施工机械将直接与水体接触,施工机械上如润滑油等被河水浸出,进入水体,同时施工油料泄漏时可直接进入水体,导致水环境中的石油类污染物增加,对水体造成不良影响,该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水体中的悬浮物量得到大大的削减,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水体的影响范围将大幅削减,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4)施工营地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施工期间不专门设置施工营地,利用周边农居点的公共设施;生活污水经公共设施配套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排入周围水体,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1.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经现状调查及专项分析,本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时光小院、西小市、三家村等居住区。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2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噪声贡献值达到55dB(A)的昼间最大影响距离为180m,达到45dB(A)的夜间最大影响距离为310m;施工车辆运输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影响距离分别为180m、310m。在未采取降噪措施情况下,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存在一定影响。为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将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障,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围挡、基础减振等针对性降噪措施。在落实上述降噪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降至可接受水平。施工临时用地主要用于物料及设备堆放,运营周期短、影响范围有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1.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除弃渣、建筑材料临时堆置产生的废料、生活垃圾等。(1)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影响施工场地不设食宿,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弃的一次性餐盒和食品包装袋等。拟建道路施工高峰期按施工人员200人计,每人每天排放生活垃圾按0.5kg计算,则施工期间每天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为100kg。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杜绝生活垃圾到处乱扔,以免影响周围景观。(2)建筑垃圾的影响道路施工场地建筑废料主要指施工开挖弃方、施工建筑垃圾等。施工开挖弃方主要是施工场地内杂草、灌木、铣刨下来的废沥青砼、植物残体以及土石弃渣;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建筑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废钢料、废包装物、废旧设备、废沥青以及建筑碎片、水泥块、砂石子、废木板等。工程剩余或泄漏的筑路材料,包括石料、砂、沥青、水泥砂浆、钢材、木料、预制构件等,上述筑路材料均按施工进度有计划购置,但由于工程规模大,不确定用料数量也较大,难免有少量筑路材料余留或泄漏,临时堆置于工棚或露天场地,秩序混杂,产生景观视觉干扰。此外,水泥砂浆及其地表残留物将会渗入土壤或随径流进入水体中,致使土壤理化性状改变、肥力破坏、土地生产力降低,造成土地资源损失。本项目挖方17630m3,填方20010m3,挖方全部回填,另购置填方2380m3。本项目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使筑路用料计划到位,减少余料,同时对余料进行合理的处置,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抛弃;对建筑余料,妥善保管,可有效减轻建筑余料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筑垃圾部分可作为可回收和可再利用的资源综合外卖利用,剩余极少部分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固废集中收集后运到市政指定地点处理。4.1.5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1)对植物和动物的影响①本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被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永久占地,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地现状为道路、空地。本项目工程建设对沿线林地植被和动物的数量和多样性影响相对较小。②本工程靠近城镇建设区,常见的动物主要为麻雀、蜻蜓、蝶类、蜂类、蚊蝇、鼠类等,不涉及保护动物。工程受影响的常见动物主要为该区域的两栖类和爬行类,工程施工期间应加以保护,减少工程施工对其产生的影响。鸟类和禽类迁移能力较强,工程建设中会自动迁移至周边相似生境中,对其影响不大。道路建成以后,对分布在道路沿线区域的动物而言,由于道路与周围环境不同、道路车流等,对动物的活动形成了一道屏障,使得动物的活动范围受到一定影响。但是由于项目所在区域为的动物生境早已破碎并受到人类干扰,沿线动物已适应,且未发现珍稀动物,主要分布常见的两栖和爬行动物,因此工程运营后,对动物活动影响相对较小。道路建设最大影响是占地引发的局部植被损失。道路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部分,永久占地是指路基等主线占地;临时占地是指临时堆土场等在施工过程中的占地。两种占地方式均对植被有不同程度的破坏。本项目占地范围内空地上主要的植被为杂草、人工种植的水杉、香樟等植被,施工前将人工种植植被进行迁移,项目的建设对周边植被影响较小。(2)对沿线自然景观的影响本项目占地范围内空地上主要的植被为杂草,人工种植的水杉、香樟等绿化植被,项目的建设对沿线自然景观影响较小。本项目道路的景观工程能够改善道路景观,在结合当地土壤与气候特征的基础上选择树木、草地种类与场地布置,重点考虑其绿化、美化及隔声降噪作用。随着拟建道路配套的景观工程的建成,建设期的不利影响将得到弥补,同时增添沿线区域的现代化气息。(3)对水土流失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时段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产生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填方及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主要包括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借地范围,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在远离敏感建筑及河道的区域,施工期对临时堆土场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和覆盖措施,堆土场的四周设置临时挡土墙,在上部采用沙网覆盖,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恢复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或绿化处理。项目全线均为填方路基,填宕渣工程填方由合法料场购入。项目施工期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和水土流失量,减轻水土流失的不利环境影响和危害。具体措施如下:①做好施工场地的防护围栏以及排水、沉沙设施,减少施工期泥沙污染周边环境。沉沙池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安全隐患。后续施工期间,及时清理沉沙池中的泥沙,保证沉沙池功能正常发挥。施工完毕后,利用沉沙池开挖的土石方填平沉沙池。②施工中建筑垃圾及土方集中临时堆放于临时堆土场,并做好相应的围护、覆盖等防护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③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地进行植被恢复。④施工期间,做好对项目周边河道水域的保护工作,以免影响周边水域排水格局。⑤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随时跟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的时间和特点,以便在雨季前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并作好防护措施。(4)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本项目群乐桥所在河道不涉及通航,施工期间河道不断流。本项目不涉及水生生态敏感保护目标,桥梁工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期,为局部、短期、可逆影响。施工期核心影响为钻孔灌注桩作业产生的高浓度泥浆废水,若管控不当会导致河道水体悬浮物浓度骤升,影响浮游植物光合作用、鱼类呼吸及底栖生物栖息环境;施工平台搭设、钻机作业的振动会对作业区周边水生生物产生短期惊扰;施工油料、物料泄漏存在水生生态毒害风险。本项目采用水上施工平台作业,不设置河道围堰,大幅降低了对河道水文情势与底质生境的大范围扰动。施工期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泥浆废水密闭输送至沉淀池处理,严禁泥浆废水直排河道;施工平台设置防落、防渗、油污收集装置,严控物料、油料泄漏;严格限定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拆除全部临时设施、清理河道,恢复河床原貌。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不会对河道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长期不可逆破坏,从水生生态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5)对水生生物的影响1)对浮游生物的影响:桥梁施工过程中将造成作业区域附近悬浮物浓度剧增,河流水质变浑浊,水体透光性急剧降低,从而影响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使浮游植物的种类和生物量减少,但受作业影响水面仅为项目桥梁施工水域范围内,占整个水域的面积较小,水域作业靠近岸边,对水体浮游生物的影响时间较短。且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施工范围内悬浮物浓度迅速回落,对浮游生物的不利影响也随之结束。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的生长周期短,施工结束后河道区域内浮游生物群落的主要结构参数将与施工作业前基本一致。因此,本工程的实施对浮游影响较小。2)对鱼类的影响:工程作业施工对附近水域鱼类有较大影响,首先是破坏了河道水质,降低了水体透明度,同时也增加了水体中的营养物质含量。其次是影响鱼类的饵料生物,水体透明度的降低,会影响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能直接导致浮游生物的死亡;营养物质的增加会在施工结束的恢复期内起作用,可能导致某种藻类爆发水华,进而影响水体质量。本项目对水体的扰动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水体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桥梁施工区域,工程结束后水体可自然恢复,对鱼类的影响可接受。3)对水生植物的影响:桥梁施工将改变挺水植物的生存环境,在工程施工期间,沿岸挺水植物将减少。工程竣工后,水域植物将逐渐恢复。4)对底栖生物的影响:底栖生物是水域水生生态系统中重要的水生生物类型之一,由于底栖生物活动能力低,其生存受环境变化影响比较明显。悬浮物扩散区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引起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降低河水透明度引起的,透明度降低会使底栖生物正常的生理过程受到影响,一些敏感种会受损,甚至消失,但施工停止后,可以恢复到接近正常水平。本项目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用地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严禁将桥墩施工的渣土直接弃至河道中,应将其运至岸上妥善处置。在将渣土运送至岸上的过程中应采取在渣土外围护等防止渣土洒落至河道中。渣土送至上岸后应及时作为路基材料利用,并采取相应的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机械等设备、设施跑、冒、滴、漏;桥梁施工时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废弃物及时清理外运;为防止雨水径流,沿河堤种植草坪或分段安装固定泥土过滤网。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对周边水体水质、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4.1.6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频定良全施工车辆的进出可能会引起交通堵塞,施工期间重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繁进出,可能会破坏地方道路,造成交通事故,影响地方交通,并有一的安全隐患。部分施工人员的不文明行为可能会对沿线活动人员产生不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输人员的安意识教育,避免事故的发生。浓运营定期生态环速境影气响分析动响议灌以染面此表4-4道路营运期环境影响环节及因一览表环境要素营运期大气环境汽车尾气:NOx、CO等水环境路面/桥面径流声环境交通噪声:等效A声级LAeq生态环境防护工程地形整治及植被恢复环境风险交通事故以及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因交通事故泄漏,对河流的风险较大,事故概率很低,危害大1、环境空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NOX、CO等)。类比同类项目,道路营运期评价时段内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小时预测度较低,均可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规的二级标准范围之内,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道路路面状况较好,行车度和行车安全都较高,且本项目周边较为宽阔,汽车尾气排放较易随大扩散,营运期汽车尾气对道路沿线空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随着科技的发展(低能耗、低污染汽车工业的发展)以及对国家对机车尾气排放标准控制的日益严格,项目车辆尾气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将会越来越小。为尽量减小项目车辆尾气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建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木等绿化植物,既可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美化环境,改善路容。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雨水冲刷路(桥)面形成路(桥)径流,主要污物为SS,水质较为简单。由于项目路线路(桥)面宽度有限,故路(桥)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而且分散在整个沿线,因,路(桥)面径流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即使有影响,也只是短时间影响,而随着降雨时间的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道路路基的阻隔作用。项目区域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及饱气带水,因为地下水水位变幅小,方向性不显著,补给量较充足,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蒸发是其主要排泄途径,道路建设前后对两侧地下水阻隔作用不明显,所以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4、声环境详见后文噪声专项评价结果。5、固废道路营运期车辆通行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较有限,及时清运和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固废的处置措施主要是对道路的养护管理和清洁业务:①保持路况良好、减少噪声和扬尘影响;②道路清扫,包括对路面、安全设施;③对事故现场的及时清障清理,维持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6、生态营运期各种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扬尘污染和交通噪声污染将会对道路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影响。本项目所在地现状为沥青道路及空地,所占用地已规划为城镇道路用地。本项目按道路绿化工程设计要求,进一步完成道路的各项绿化工作,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因此,从景观生态角度,本项目的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7、风险分析本项目道路为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沿线涉及时光小院、西小市三家村等居住区;涉及运输危险化学品。根据风险产生的成因及沿线环境状况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表现为:道路营运期,沿线运输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的爆炸和泄露的影响,以及车辆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并排入附近水体,对其水质产生影响。事故情形主要有:①车辆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排入附近水体;②车辆在路面/桥面发生交通事故,发生泄露、火灾、爆炸、汽车连带货物坠入河流等。本项目沿线河流为III类水体,两侧200m范围内为村庄、农田、居住区等敏感目标。交通事故频发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尽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滞后、交通管理手段落后等客观条件存在,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薄弱、遵章守法自觉性不足才是核心诱因。从事故形态看,转弯冲突、直行冲突、超车冲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形式;在客观层面,交叉口交通流线复杂、窄路通行条件受限,以及雨雾冰雪等不良天气引发的视线受阻、路面湿滑,显著提升事故风险;主观层面,争道抢行、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以及驾驶不合格车辆等违规行为,则直接加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为有效降低一般交通事故对周边水环境的潜在威胁,工程设计与安全设施建设需双管齐下。在工程防护方面,于桥梁两侧加装防撞护栏,通过物理隔离增强防护能力,减少因车辆失控坠入水体引发化学品泄漏的风险。在安全设施优化上,针对事故高发场景精准施策:在道路拐角、临近河流等危险路段,设置醒目的“谨慎驾驶”警示牌,通过视觉警示提醒司机提高警惕、控制车速;在靠近居民点路段,密集布设减速和限速标识,强制车辆降速通行,既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又降低因车速过快导致的事故发生率,从源头减少交通事故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管理单位应落实以下措施:(1)在道路交叉口、转弯路口处等重点路段设置明显的标志,限制车速,立警示牌,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同时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2)危险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颁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法规。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爆易燃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公路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3)把好危险品上路检查关。指定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日常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三证”(即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执照和保安员证书)以及超载车辆的抽查,若三证不全或车辆超载可禁止其上路。(4)加强管理,及时修复损坏路面,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把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5)将本项目纳入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网络,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扑救,减小或避免事故发生时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不利影响。(6)建议在本项目道路上运输的化学品车辆固定好运输路线及时间,非必要情况系运输路线不经过本项目道路。(7)同时提醒过路司机,在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不良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项目建设完成后,不可避免仍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对此,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一旦意外事件发生,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和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对硖尖线(黄尖路至老海塘)进行改建,起点位于硖尖线与黄尖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硖尖线与老海塘交叉口,按城市主干路兼公路标准建设(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项目起止点明确且唯一,不涉及路线备选方案。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现状为沥青道路和空地,所占用地已规划为城镇道路用地,项目所在区域道路设施完善,运输条件较好,方便建筑材料的运输;项目选址沿线无高填深挖地段,无不良地质路段,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本项目的建设能促进经济建设和区域发展、完善地区路网方便区域出行、完善交通配套促进地块开发的,本工程方案具有环境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