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机架、桶筒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4月2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的公示(常熟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23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2822069
邮 箱:cshbjhk@126.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 (链接)

1
迁建机架、桶筒加工项目
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
常熟市诚信涂装有限公司
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诚信涂装迁建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迁建机架、桶筒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常熟市诚信涂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迁建机架、桶筒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502-320581-89-01-34904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地理坐标(120度42分46.712秒,31度42分18.67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常熟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常数据投备[2025]305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常熟市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常熟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及审批文号:市政府关于《常熟市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详细规划》的批复,常政复〔2025〕4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序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召集审查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3]257号1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胜义路(S340)—烟沪线—盘锦北路—福州路,南至义虞路—合丰路—北三环路,西至民安路,东至耿泾塘及谢桥集镇区、方浜工业园,规划面积约29.69平方公里,占常福街道面积的33.34%,涉及11个社区及15个行政村。目标定位:奋力打造更有颜值更具特色更高质量高新区,建设集产业功能、居住功能、公共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片区;建设辐射中心城、面向高新城的融合创新转化地、城市特色副中心、机电制造新高地和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结构:规划构建“一核双心多节点、双轴三廊链四区”的空间结构。“一核”为城市综合活力核。联动建设虞山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常福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打造常熟主城北部中心和城市活力核;“双心”为创新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多节点”为多处专业功能节点,包括万达商业节点、珠海路文化节点、柳州路生态休闲节点、智慧园区节点等;“双轴”为联系产业片区、居住片区的阳光大道—东山路—深圳路产城融合与科技创新轴、融入主城的珠海路城市公共服务轴;“三廊”为望虞河生态景观廊、张家港生态景观廊、南福山塘生态景观廊;“四区”为产业创研区、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区、乐活宜居区。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迁建机架、桶筒加工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属于区域内的产业集聚区,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配套汽车、工程机械行业,应用市场广泛,不违背区域产业定位。根据规划图显示本项目属于一类工业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要求。2、与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表1-1本项目与《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表:序号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园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1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园区建成生态型的工业集中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本项目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遵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走马塘,合理利用资源、有效处置各项固废,提倡节能减排。相符2园区紧邻虞山风景区,区内清水通道望虞河穿越,环境敏感。必须严格按规划的产业定位(精密机械、电气电子产业)引进项目,并严格执行《江苏省大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禁止外亩者已之尸立目录》、《江苏省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和地**策规定,园区内禁止新建含重金属废水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增加。鼓励和优先发展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代价低的项目,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太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入区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到相应行业清启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不单独设置污水排放口,本项目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距离西北侧的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233m,不在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范围内。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是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相符3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区内外布局,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针对报告书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的保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项目之间、区内外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隔离带。已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须立即搬迁,同时应做好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相符4加快污水截流管网及供热、天然气管网等配套环保基础建设,为项目入区提供有利条件。区内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所有工业及生活废污水必须达接管要求后全部接入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如今后望虞河西岸走马塘排滂工程允许尾水排入该河道,园区可考虑在望虞河西岸建设污水处理厂,将园区西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入走马塘。同时应规划”中水”回用的基础设施及途径,清下水等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园区的用排水量。园区东片区以天然气为能源,西片区以苏源热电集中供热为主,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辅。入区企业生产工艺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园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须纳入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属于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仅生活污水接管至虞山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焊接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相符常熟市危废处置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装置处理后和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合并一起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产生的固废分类储存,按要求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5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园区管委会、虞山镇政府应按常熟市政府常政发[2007]13号文要求,加强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区域内污水截流管网建设进度,有效提高区内生活污水的接管率。推进现有工业污染源整治和生态化改造,加强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申张线整治工程对周迈之要支流近行全而疏浚清淤,为园区开发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落实扳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能的绿化系统。主要沿沿江高速公路两侧各设置100m宽防护绿地;沿204国道改线段两侧、锡虞公路两侧、外环北路两侧各设置50m宽防护绿地;沿张家港河两侧各设置30m宽防护绿地;望虞河两侧各设置100m宽防护绿地,沿保留河道两侧设置不小于10m宽防护绿地;220kV高压线设置35m宽防护绿地;沿110kV高压线设置25m宽防护绿地。园区西部宿舍区四周设30m绿化罹离带,园区南侧靠近大义镇区、虞山风景区和主城区附近设50m安全防护距离。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属于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相符6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在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须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收集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企业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须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按要求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相符7园区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统一对园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其要做好区内外村庄、学校、规划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空气质量以及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各项控制指标的监测,排放污水的重点企业排污口均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系统联网。进区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本项目企业建立环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相符8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常熟市总量指标内。其中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常熟市城北污本项目按要求进行总量申请。本项目无生相符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常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指标计划内平衡,不另行核批。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产废水排放,仅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走马塘。大气污染物在区域内平衡。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①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4〕314号)文件规定,常熟市的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表1-2常熟市生态保护规划范围及内容面积(平方公里)序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生态空间号称保护红线面管控区域总面积面积积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自然与人文景观1区虞山景区保护/30.6330.63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水源水质保护2保护区3.42/3.42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水源水质保护3保护区2.466.709.16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4湿地空间护/52.6552.65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5湿地空间护/23.1323.13自然与人文景观6园保护14.67/14.67江苏苏州常熟滨江省自然与人文景观7保护1.90/1.90江苏沙家浜国家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8公园护2.501.614.11江苏常熟南湖省级湿湿地生态系统保9地公园护2.641.574.21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水源水质保护/0.980.98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级湿地公园10道维护区11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1.9551.9512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11.8211.82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区为西北侧的水源水质保护管控区域范围——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为233m。因此本项目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相符,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及禁止开发区域,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见附图5),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4〕314号)要求。②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位于长江流域及太湖流域,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管相序控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号类性别重点管控要求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空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本项目不占用国家生间(2023)880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布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相1局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支符约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流两侧1公里范围,不束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属于钢铁行业项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2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连防联控。本项目各项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增废气总量在区域内平衡,按要求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未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3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品使用,固体废物均按照要求妥善处置,零排放。本项目目前为环评编制阶段,后续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相符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仅生活污水排放,用水量满足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使用电能、天然气。相符一、长江流域1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不涉及入河排污口,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相符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2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位于污水厂收集范围内,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走马塘。3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二、太湖流域1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走马塘,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在禁止行业之列2污染物排放管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行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上述行业范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控放走马塘3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走马塘,不在周边水体设置排污口,项目不涉及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运输,也不会向水体排放废弃物相符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取用水规范化管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先期实施节水改造,鼓励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统。2.推进新孟河、新沟河、望虞河、走马塘等河道联合调度,科学调控太湖水位。本项目不涉及相符本项目所属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1)本项目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3)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符合《条例》有关要求。(4)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5)本项目不属于生态环境负面清单项目。相符(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5)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1)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项目仅生活污水排放,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走马塘。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减震、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3)本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相符(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3)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1)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联动,厂区内配备了应急救援队伍和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2)本项目不属于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3)本项目建成后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开展监测。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应满足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1)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使用电能、天然气,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燃料。(2)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3)本项目利用已建标准厂房,不新增土地。(4)本项目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符合③根据《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文件中“(二)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项目所在地属于“常熟市—重点管控单元—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照附件3及附件4,具体分析见表1-5及1-6。表1-5与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市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全市太湖、阳澄湖保护区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3)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相关要求。(4)禁止引进列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类、淘汰类的产业。本项目为迁建机架、桶筒加工项目,项目所在地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北侧的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本项目233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相符。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淘汰类的产业。本项目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相符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苏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定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达到省定要求。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落实《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市、县级市(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储备一定应急物资,定期演练,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5年苏州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103亿立方米。(2)2025年,苏州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3)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相符表1-6与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非外商投资项目。(2)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3)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符合《条例》有关要求。(4)本项目不在阳澄湖保护区内,符合《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相符发区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5)本项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6)本项目不属于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要求。(2)项目投运后仅生活污水排放,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走马塘;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减震、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联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联动,厂区内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和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或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使用电能和天然气,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常熟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4年度)数据,常熟市大气环境SO2、NO2、PM10、O3、CO均达标,PM2.5存在超标问题,本项目所在地2024年属于不达标区,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4〕50号),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稳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纳污河道走马塘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废水、废气及固废较少,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不触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市政管网,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能源:项目生产设备均采用先进的低能耗设备,消除了资源浪费的现象。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天然气、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此处对照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以及负面清单进行分析。①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三)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走马塘;固废收集后外售或委托处置或委托所在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已通过备案,其备案号为常数据投备[2025]305号,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②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根据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附件2),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符合地方规划。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③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A.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B.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管控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及对照分析见下表。表1-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禽畜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未有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本项目不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线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河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对照《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的管控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及对照分析详见下表。表1-8与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一)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本项目为迁建机架、桶筒加工项目,不动产权证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符合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禽畜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四)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五)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六)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二、区域活动:(七)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八)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九)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十)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投资建设活动。(十一)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十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十三)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十四)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三、产业发展:(十五)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十七)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十八)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十九)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二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等项目。符合2、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表1-9“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和产品,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相应的限值标准。本项目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符合相应的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关监测机构对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可靠,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本项目建成后,根据自行监测计划委托有关监测机构对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使用塑粉属于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使用塑粉属于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表1-1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VOCs物料均储存于密闭的包装箱内并储存在室内,非取用状态时均封口、保持密闭。液体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体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塑粉不属于液态VOCs物料。液体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塑粉不属于液态VOCs物料。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废气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等企业拟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等。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进行。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进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等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远小于2kg/h,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4、与《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表1-11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文件指南要求项目情况相符号名称性一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恶臭、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推进无异味园区建设,探索建立化工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研究制定化工园区恶臭判定标准,划定园区恶臭等级,减少化工园区异味扰民。探索将氨排放控制纳入电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地方排放标准,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减排。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本项目不涉及恶臭、有毒有害气体治理。相符二持续巩固工业水污染防治。推进纺织印染、医药、食品、电镀等行业整治提升,严格工业园区水污染管控要求,加快实施“一园一档”、“一企一管”,推进长江、太湖等重点流域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日排水量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加强对重金属、有机有毒等特征水污染物监管。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相符三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开展工业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整治、扬尘整治提升、科学精准治气专项行动,钢铁、火电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锅炉超4000台,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22万余辆。加强扬尘精准化管控,平均降尘量1.8吨/月·平方公里,为全省最低。大力推进VOCs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化工区演漏检测与修复,累计完成化工园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项目5000余项。依托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分析预测、污染来源解析、专家帮扶指导等工作,提升科学治理水平。本项目焊接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和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合并一起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使用的塑粉属于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密闭贮存。相符四深度实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断面长制,推进流域系统治理,实施“一湖一策”、“一河一策”、“一断面一方案”,累计完成2500余个重点项目。开展全市河流水环境质量攻坚行动,省考以上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口类,完成本项目仅有生活污水外排,接管至常熟市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走马塘。相符932条黑臭水体整治。推进长江保护修复,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入江排污口、入江支流整治。持续开展太湖综合整治和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实施太湖流域六大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拆除4.5万亩太湖围网养殖。持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管网3816千米,城市、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0.5%,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实现准IV类标准排放。五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出台《苏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130个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和涉重企业遗留地块排查等工作,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建成投运苏州市农用地详查样品流转中心,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427家,开展6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组织对345家太湖流域电镀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有序推进土壤修复项目,苏州溶剂厂北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在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经验交流会上受到充分肯定。完成636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相符六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是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主要包括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内容;二是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包括推进碳达峰、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固废管理、整治农村环境等内容;三是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主要包括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区域管护、加强长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深化生态文明创建、实施生态产品提质增值等内容;四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环境监管体系、经济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等内容。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走马塘;本项目使用塑粉属于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相符5、与《常熟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常大气办【2023】6号)相符性分析表1-12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有色、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彩涂板、人造板等行业,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颗粒物和非甲能,推进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钢铁、烷总烃,本项目石化等行业布局优化、效益提升。重点使用塑粉属于非针对有色、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彩溶剂型低VOCs涂板、人造板等行业,开展综合整治,涂料,焊接颗粒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物经移动式焊接优化弹。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开展涉气烟尘净化器收集结构处理后无组织排布局,策”整治提升回头看。树立行业标杆,明放,打磨颗粒物(一)加快确改造标准,实施全过程升级改造。深车间无组织排相推进入落实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放,喷塑废气经符绿色旋风除尘+滤芯低碳级改造。推动钢铁、印染等重点行业开除尘器处理后在转型展清洁生产审核。车间内无组织排2、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放,固化工序有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增加清洁能机废气经包围式源消费,落实国家、省、苏州市下达的集气罩收集和活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快推性炭吸附装置处进光伏利用,全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理后和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合并一起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2、本项目使用电能和天然气,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突出11、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开本项目属于其他整治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未列明金属制品重点,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制造,本项目使(三)权力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用低VOCs含量相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物料。项目固化符VOCs含量限值标准,确保生产、销售、进口、工序产生的有机排放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废气经包围式集水平12、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提升整气罩收集和活性1、优化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企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开展“一群一求。2023年底前,完成一轮产业集群升压降治。全面排查涉VOCs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情况,依法查处无治理设施等情况,推进限期整改。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等简单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按要求推进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企业,要结合入户核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检查企业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活性炭是否及时更换等情况。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对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2千克/小时的车间或生产设施,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去除效率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启动活性炭再生中心建设工作,力争年内完成项目立项。13、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强化整治。推动解决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环节未密闭等问题。无法实现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的工序,宜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作业或安装二次密闭设施。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和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合并一起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6、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分析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上述“两高”项目,后续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7、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是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属于其他工业涂装,使用的塑粉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涂料产品,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文件要求相符。表1-9与“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苏大气办【2021】2号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明确替代要求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使用塑粉,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涂料产品。相符严格准入条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1年起,全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木材加工等行业以及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含量限值要求。省内市场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执行国家《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本项目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塑粉,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涂料产品。相符强化排查整治各地在推动3130家企业实施源头替代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涉VOCs重点行业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督促企业建立涂料等原辅材料购销台账,如实记录使用情况。对具备替代条件的,要列入治理清单,推动企业实施清洁原料替代;对替代技术尚不成熟的,要开展论证核实,并加强现场监管,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废气排气口达到国家及地方VOCs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本项目企业建立原辅材料购销台账,并如实记录使用情况。本项目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塑粉,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涂料产品。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一起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相符建立正面清单各地要将全部生产水性、粉末、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以及水性和辐射固化油墨、水基和半水基清洗剂、水基型和本体型胶粘剂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本项目不涉及。相符80%以上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涂料生产企业,已经完全实施水性等低VOCs含量清洁原料替代,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政府绿色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结合产业结构分布,各设区市需分别培育10家以上源头替代示范型企业。完善标准制度根据国家《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行业涂装标准建设,细化相关行业涂料种类及各项污染物指标限值,年底前,出台工业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染整、玻璃钢制品6个行业江苏省地方排放标准。我省范围内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鼓励在包装标志或产品说明上标明符合标准的分类、产品类别及产品类型。本项目不涉及。相符8、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属性、贮存设施明确,各类固废均有合理利用的处置方案,实现固废“零”排放,不涉及副产品。本项目危险废物仓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且应设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因此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9、与《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1)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根据《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南向融入苏州、北向辐射苏中苏北,构建“一主两副、一轴五片六组团”的开放式全域总体格局。“一主两副”:常熟主城、滨江新城、南部新城。“一轴”:G524南向发展轴。“五片”:城市中心区、创新发展引领区、先进制造核心区、产业发展协同区、国际湖荡文旅区。“六组团”:苏州高铁北城、中新昆承湖园区、云裳消费小镇、虞山尚湖古城、数字科技新城、苏州·中国声谷。(2)“三区三线”划定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具体指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种类型空间,以及分别对应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城镇体系结构是以常熟市域形成“1+3+4”的城镇体系,包括1个中心城区(常熟主城(含古里镇)、滨江新城、南部新城)、3个重点镇(海虞镇、梅李镇、辛庄镇)和4个一般镇(尚湖镇、沙家浜镇、董浜镇、支塘镇)。促进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提升地均效益,形成“三区一园九片”的工业园区布局结构,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支撑。“三区”是指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①合理安排农业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划定永久基本农田。②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支撑常熟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常熟市域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③统筹优化建设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紧凑发展,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结合城镇空间结构与布局优化,引导城镇有序发展,提升空间支撑能力,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属于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项目所在地未涉及规划划定的“三区三线”控制线内,具体位置见附图1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常熟市诚信涂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6日,原址位于虞山镇(谢桥)明晶村,现搬迁至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标准厂房600平方米,搬迁并调整相关生产设备,迁建后形成年加工机架、桶筒750吨。本项目已获苏州常熟市数据局备案(备案号:常数据投备[2025]305号)(见附件1)。项目属于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中有粉末喷涂工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方委托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主要产品产能见表2-1。表2-1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方案序号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规格设计能力(吨/年)年运行时数迁建前迁建后变化量1生产车间机架、桶筒客户定制75075002400h将钢材经过剪板-冲压-折弯-焊接-打磨-清洗-喷塑-固化-检验等工艺即可得到成品(见下图)。40*60*80cmΦ20~100*80cm2、主要原辅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理化性质见表2-2及2-3所示。表2-2主要原辅料消耗表类别名称规格/成分年耗量包装储存方式最大储存量来源及运输迁建前迁建后变化量原辅料钢材铁7507500堆放50t外购,车运塑粉环氧树脂粉末4545030kg/箱3t外购,车运焊丝实芯焊丝11015kg/盘0.15t外购,车运燃料煤/生物质碳氢化合物500-50堆放1t外购,车运天然气甲烷05万m3+5万m3//外购,管道输送表2-3主要原辅料理化特性、毒性毒理序号名称理化特性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1塑粉状态:固体粉未,稳定性:稳定,气味:无刺激性气味,密度(23℃):1.2-1.9g/cm3,熔点:100℃,溶解性:不溶于水,粉尘与混合气的燃烧温度:450-600℃,粉尘与混合气的爆炸极限:20-70g/cm3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LD50:4090mg/kg(大鼠经口),LC50:2300mg/m3,2小时(大鼠吸入)2天然气外观及气味:无毒无色无味的气体;熔点(℃):-182.5;相对密度:0.42g/cm3;闪点(℃):-188;引燃温度(℃):538;临界压力(MPa):4.59;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极易燃烧,遇到高热、火星、或火苗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微毒3、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4所示。表2-4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迁建前迁建后变化量1粉末喷涂流水线/10-12剪板机/01+13折弯机/01+14焊接机/01+15手持砂轮机/02+26喷粉室L4.6m*W1.4m*H2.3m、L3m*W1.5m*H2m04+47固化烘道L21m*W3.64m*H4.9m01+18天然气热风炉ZD-30型01+19燃气热风烘烤箱L6m*W2.4m*H2.4m01+110旋风除尘器XF11900型01+111滤芯除尘器X11900型01+112活性炭吸附装置4000m3/h01+113空压机/01+114锅炉立式0.3吨10-115喷淋清洗机/02+24、公用及辅助工程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2-5。表2-5公用及辅助工程情况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600m2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储运工程原辅料、成品仓库车间内50m2一般固废仓库5m2采取防腐、防渗、防雨措施危废仓库4m2采取防腐、防渗、防雨措施公用工程供电10万度区域电网供水345t/a区域供水系统排水216t/a区域排水管网环保措施废气治理焊接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和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合并一起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清理底部沉渣,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走马塘/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减震、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处置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给排水给水:本项目用水来自常福街道自来水管网,用水量345t/a。生产用水:工件在喷塑前需使用清水进行喷淋清洗,洗去表面浮尘,喷淋清洗水循环使用,循环量约0.625t/h,日工作时数为8小时,每日循环水量为5吨,蒸发损耗按5%计,则每日需补充自来水0.25吨,年补充水量为75吨。生活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用水定额按60L/(人.d)计,则年生活用水量为270m3(按每年生产300d计)。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16m3/a。排水: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清理底部沉渣;职工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走马塘,排水量为216t/a。图2-1项目水平衡图(t/a)6、物料平衡有机废气物料平衡表(以非甲烷总烃计)表2-6本项目有机废气物料平衡表(以非甲烷总烃计)序号入方(t/a)出方(t/a)物质名称输入量挥发性占比有机物量物质名称有机废气输出量去向1塑粉43.29121.2kg/t0.0519有组织废气0.0041大气270生活用水216虞山污水厂216走马塘自来水345损耗7575清洗用水循环使用无组织废气0.0104车间废活性炭0.0374委外处置合计0.0519合计0.05197、劳动定员及工作时数表2-7劳动定员及工作安排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迁建前迁建后增量1劳动定员人151502年工作日天/年30030003工作班次班/天1104工作时间小时/班8808、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租赁已建厂房,车间内部设备布置根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物流等需要合理布局,主要包括生产区、贮存区等,既满足生产又便于管理,尽量使设备排列合理、流畅、操作方便。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交通运输顺畅,生产区相对集中布置。车间布置还考虑到安全布局,使其符合防火、环保、卫生和安全等规范要求,以利于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因此,从总体来看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车间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生产工艺图2-3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1)剪板:使用剪板机将钢材剪切成规定尺寸,剪板过程中产生S1废边角料和N1噪声;(2)折弯:使用折弯机将钢材完成各种角度和形状,折弯过程中产生N2噪声;(3)焊接:使用焊接机将剪切、折弯的钢材进行焊接,组成框架,焊接过程中产生G1焊接烟尘、焊渣S2、噪声N3;(4)打磨:利用手持砂轮机或砂纸焊接部位进行手工打磨,使焊接部位变平整,确保后焊丝焊接G1、S2、N3打磨G2、S3、N4自来水、天然气清洗、烘干G3、S4、N5塑粉喷塑G4、S5、N6天然气固化G5、G6、S6、N7检验S7成品续涂装质量。手工打磨会产生少量粉尘(铁屑)G2及噪声N5。铁屑粒径较大,在工件周边迅速沉降,经清扫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S3处理,故该过程粉尘排放量较少。(5)清洗、烘干:工件在打磨后喷塑前需使用清水进行喷淋清洗,洗去表面浮尘,喷淋清洗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定期清理水箱底部沉渣。清洗后的工件进入烘道通过热风循环使工件表面残留水分蒸发干。烘道采用天然气燃烧供热,温度约80℃~120℃。烘干过程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G3、水箱底部清理产生沉渣S4、清洗烘干过程产生噪声N5。(6)喷塑:将工件置于传送架上,通过传送架匀速运行,工件依次进入喷粉室内匀速前行。供粉系统把压缩空气与粉筒内的粉末充分混合后成为流体状并通过粉泵输送到喷枪中;喷枪的枪体内带有高压发生器,它可以在枪尖处产生高达10万伏的电压,将枪尖附近区域的空气电离,从喷枪中喷出的粉体通过该电离区域时带上负电荷,通过电场力的作用粉末被吸附到接地的工件表面,并形成一层粉膜涂层。在密闭的喷粉室内,通过风机产生负压,将喷粉室内未吸附在工件表面的粉体吸入自动回收系统,经过滤芯过滤后送回供粉系统循环使用,过滤后气体管道通往室外排放。喷塑过程中产生喷塑粉尘G4、废塑粉S5和噪声N6。(7)固化:喷塑后的工件(大)送入烘烤箱,摆放整齐并关闭箱门,通过热风循环使工件表面塑粉融化成均匀、平整、光滑的膜,喷塑后的工件(小)经传送架自动送入固化烘道内,通过热风循环使工件表面的塑粉融化成均匀、平整、光滑的膜。烘烤箱和固化烘道均采用天然气燃烧供热,固化温度约120℃~150℃,固化后的工件自然冷却后拿出(下)。固化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5、天然气燃烧废气G6、废活性炭S6、噪声N7。(8)检验:人工检验喷涂后的产品,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S7。2、污染物产生环节:表2-8污染物产生环节汇总表类别代码产生工序、设备主要污染物产生规律噪声N1~N7各类设备机械噪声间断废气G1焊接颗粒物间断G2打磨颗粒物间断G3清洗烘干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间断G4喷塑颗粒物间断G5固化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间断G6固化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间断固废S1剪板废边角料间断S2焊接焊渣间断S3打磨铁屑间断S4清洗烘干沉渣间断S5喷塑废塑粉间断S6固化废活性炭间断S7检验不合格品间断/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断1、原有项目情况常熟市诚信涂装有限公司原厂位于常熟市虞山镇(谢桥)明晶村,现搬迁至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系租用厂房,进行机架、桶筒加工项目。2003年6月6日《常熟市诚信涂装有限公司机架、桶筒喷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通过常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1)原有项目审批情况现有环保审批情况见表2-9。表2-9现有项目审批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审批产能环保手续1机架、桶筒喷涂机架、桶筒750吨2003.6.6登记(2)原有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10原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1机架、桶筒喷涂机架、桶筒750吨/年2400h2、原有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1)生产工艺流程:图2-4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原材料通过喷涂流水线进行喷塑和烘干固化得到成品,固化使用燃煤锅炉燃烧供热。3、原有项目污染物和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原有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走马塘。厂区排放口执行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2)固体废物原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粉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零排放。(3)噪声原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经合理布置噪声源的位置,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各测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4)废气原有项目燃煤锅炉废气经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固化废气直接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11。表2-11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类别污染物排放量(t/a)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25二氧化硫0.085氮氧化物0.051无组织颗粒物5.94非甲烷总烃0.054废水生活污水水量(m3/a)216COD0.0864/0.0086SS0.0648/0.0022NH3-N0.0076/0.0006TN0.0108/0.0022TP0.0011/0.0001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5、排污许可证申报情况企业原有项目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申报,编号为913205817500368037001Y,有效期为2025年3月25日至2030年3月24日。6、原有项目环境问题原有企业建厂较早,未核算全厂废气,锅炉废气、固化废气无收集治理措施。7、“以新带老”措施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的有关内容,本项目附近水体、纳污河道走马塘的水质功能均为Ⅳ类水体;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苏府[1996]133号文的有关内容,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划为二类功能区;根据区划,本项目区域属工业区,项目拟建地声环境功能为3类区。1、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常熟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大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过渡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具体浓度限值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μg/Nm3)依据SO21小时平均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过渡阶段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60NO21小时平均20024小时平均80年平均40PM1024小时平均120年平均60PM2.524小时平均60年平均30CO24小时平均40001小时平均100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非甲烷总烃一次值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报告选取2024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常熟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4年度),常熟市环境空气质量见表3-2。表3-2大气环境现状监测表年份2024年项目浓度年评价超标倍数(倍)日达标率(%)SO2μg/m³年均值6达标/100.0m9810/NO2μg/m³年均值24达标/99.7m9862/PM10μg/m³年均值45达标/99.5m95112/PM2.5μg/m³年均值28超标/94.0m95820.09COmg/m³m951.0达标/100.0O3-8hμg/m³m90158达标/90.7从单项指标来看,2024年,常熟市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达标率为99.7%,较上年的99.5%上升了0.2个百分点,全年超标共1天;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达标率为99.5%,较上年的98.8%上升了0.7个百分点,全年超标共2天(剔除沙尘天后);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未达到二级标准,超标0.09倍,日平均浓度达标率为94.0%,较上年的95.7%降低了1.7个百分点,全年超标共22天(剔除沙尘天后);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达标率为90.7%,较上年的85.5%提高了5.2个百分点,全年超标共34天。综上,常熟市六项基本污染物中,SO2、NO2、PM10、O3、CO均达标,PM2.5存在超标问题,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地为不达标区。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稳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通过采取如下措施: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进园区、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与综合整治,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2、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降低重点领域能耗强度,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3、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4、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5、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6、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7、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决策科技支撑);8、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标准引领,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9、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实施全民行动)。届时,常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引用苏州顺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数据,报告编号:苏顺测字(2024)第(E01184)号,监测时间为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1日,引用监测点(光明苑二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3.8km处,在周边5km范围内,且为3年内监测数据,周围大气环境现状不变,故引用的现状数据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详见表3-3。表3-3非甲烷总烃引用报告检测数据结果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点坐标/m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XYG1光明苑二区-35001400非甲烷总烃1小时2.00.32~1.5477%0达标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推荐值要求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纳污水体走马塘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BOD5、总磷、溶解氧、石油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V类水质标准。具体指标见表3-4。表3-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水域名执行标准表号及级别污染物指标单位标准限值走马塘《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Ⅳ类标准pH无量纲6~9化学需氧量mg/L≤30高锰酸盐指数≤10氨氮(NH3-N)≤1.5五日生化需氧量≤6总磷(以P计)≤0.3溶解氧(DO)≥3石油类≤0.5根据《常熟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4年度)河道水质监测数据,引用乡区河道数据,河流名称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总磷走马塘7.843.62.60.370.0112.80.114标准限值≥3≤10≤6≤1.5≤0.5≤30≤0.3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由表可知,走马塘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根据《常熟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4年度)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I类区域(居民文教区),II类区域(居住、工商混合区),Ⅲ类区域(工业区),IV类区域(交通干线两侧区)昼间年均等效声级值依次为45.4分贝(A),52.6分贝(A),54.0分贝(A),58.8分贝(A);夜间年均等效声级值依次为38.7分贝(A),45.0分贝(A),48.4分贝(A),52.0分贝(A);昼夜年均等效声级值依次为46.9分贝(A),53.9分贝(A),56.1分贝(A),60.2分贝(A)。各测点昼间、夜间年均等效声级值均达标,昼间噪声达标率为100%,夜间噪声达标率为100%。常熟市各功能区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应类别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声环境质量标准>使用区域划分及执行标准的规定》(常政发[2017]70号),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三亚路16号,项目所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表3-6声环境标准限值表表号及级别单位标准限值(GB3096-2008)表1,3类dB(A)昼65夜55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方于2026年4月18日委托常熟市恒康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现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2026)CSHK(声)字第(041803)),监测结果及评价如下。表3-7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值(单位:dB(A))执行标准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标准限值昼间达标状况昼间Z1厂界东侧1米60.565达标Z2厂界南侧1米60.165达标Z3厂界西侧1米59.865达标Z4厂界北侧1米59.865达标监测期间气象条件2026年4月18日,昼间:晴;东南风,风速2.2m/s。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昼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质量较好。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常熟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4年度),2024年城区点地下水水质与上年持平,Ⅴ类指标为总大肠菌群,且并未有较大幅度变化。其他指标中砷由上年的0.0069毫克/升上升到0.0110毫克/升,升幅达59.4%;三氯甲烷由上年的0.4微克/升上升到9.2微克/升,上升了22倍;菌落总数由上年的97CFU/毫升上升到117CFU/毫升,升幅达20.6%,这3项指标污染状况有所恶化。但溶解性总固体浓度由上年的601毫克/升下降到375毫克/升,降幅达37.6%;锌浓度由上年的11.8微克/升下降到1.50微克/升,降幅达87.3%;铝浓度由上年的3.02微克/升下降到0.93微克/升,降幅达69.2%,污染状况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数据详见表3.5-3。城区点地下水与其他两个点位相比,城区点地下水超Ⅲ类水质标准项目共5个,多于农村点,少于工业点,其中氯化物、硫酸盐、钠明显低于其他两个点位,但三氯甲烷浓度明显高于其他两个点位,氨氮浓度也略高于其他两个点位。2024年工业点地下水水质与上年持平,2023年Ⅴ类指标为浑浊度、氯化物,2024年为嗅和味、浑浊度、氯化物、总大肠菌群。其中氯化物并未有较大幅度变化。嗅和味由上年的无变成了弱;浑浊度由上年的11.9NTU上升到16.0NTU,升幅达34.5%;总大肠菌群由上年的209MPN/升上升到2929MPN/升,上升了13倍,这3项指标污染状况有所恶化。其他指标中耗氧量由上年的1.8毫克/升下降到1.1毫克/升,下降幅度为38.9%;锌由上年的12.0微克/升下降到1.44微克/升,下降幅度为88%;铝由上年的3.93微克/升下降到1.12微克/升,下降幅度为71.5%,污染状况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工业点地下水与其他两个点位相比,超Ⅲ类水质标准项目最多,水质最差。其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碘化物、总大肠菌群浓度远高于其他两个点位,但砷、菌落总数浓度低于其他两个点位。2024年农村点地下水水质与上年持平,2023年Ⅴ类指标为嗅和味、菌落总数,2024年为总大肠菌群。其中总大肠菌群由上年的775MPN/升上升到1562MPN/升,上升了1倍,这1项指标污染状况有所恶化。但嗅和味由上年的有变成了无;菌落总数由上年的3040CFU/毫升下降到222CFU/毫升,下降幅度达92.7%;其他指标中锌由上年的8.65微克/升下降到0.90微克/升,下降幅度为89.6%;铝由上年的3.74微克/升下降到0.58微克/升,下降幅度为84.5%,污染状况明显好转。农村点地下水超Ⅲ类水质标准项目最少,其中硫酸盐、菌落总数浓度明显高于其他两个点位,但三氯甲烷、总大肠菌群浓度低于其他两个点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的“其他”,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IV类,根据导则,Ⅳ类建设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5、土壤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中的“其他”,为Ⅲ类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占地规模为小型,根据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不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6、生态环境2024年常熟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2.32,三年滑动生态质量指数(EQI三年滑动)为52.26,生态质量指数分类为三类,整体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一般、受到一定程度的人类活动干扰、生物多样性丰富度一般、生态结构完整性和稳定性一般、生态功能基本完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本项目利用已建好的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故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7、电磁辐射质量现状评价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故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1、大气环境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3-8所示。表3-8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大气环境南方新村300-365居民区人群SE477注:XY坐标为敏感目标距离厂址最近点位位置对于原点的相对坐标,坐标原点取厂址中心2、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4〕314号)以及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区域。表3-9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对象方位距离规模环境功能《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厂界四周1/(GB3096-2008)表1中3类区标准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生态环境西北23311.82km2水源水质保护地下水/////环境道维护区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走马塘。项目外排污水执行常熟市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污水厂处理后排放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排放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表3-10废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排放口名称执行标准取值表号标准级别指标标准限值单位厂区排口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pH6~9无量纲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TN70mg/LTP8mg/L污水厂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pH6~9无量纲SS10mg/L《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COD40mg/L氨氮3(5)*mg/LTN10(12)mg/LTP0.3mg/L备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具体见表3-11、3-12、3-13。表3-11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排气筒编号污染工段污染物执行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排气筒高度(m)速率(kg/h)1#固化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5015m2.0天然气燃烧颗粒物《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20/SO280/NOx18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级/表3-12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执行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4.0颗粒物0.5表3-1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mg/m³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6监测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20监测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颗粒物5监测点处1h平均浓度值工业炉窑所在厂房生产车间门、窗等排放口的浓度最高点《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3、噪声本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具体见表3-14。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表3-1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名执行标准级别单位标准限值昼夜施工场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dB(A)7055表3-15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厂界名执行标准类别单位标准限值昼夜厂界外1m《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dB(A)6555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常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1〕47号)规定执行。营运期: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因子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TN、TP;水污染物总量考核因子:SS。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立足于实施清洁生产、污染物治理达标排放及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基本控制原则。2、总量控制指标表3-13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表(t/a)类别总量控制因子原有项目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t/a)迁建后全厂排放量(t/a)迁建前后增减量(t/a)排放量(t/a)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废气有组织VOCs00.04150.03740.004100.0041+0.0041颗粒物0.0250.014300.01430.0250.0143-0.0107二氧化硫0.0850.0100.010.0850.01-0.075氮氧化物0.0510.09350.04670.04680.0510.0468-0.0042无组织VOCs0.0540.010400.01040.0540.0104-0.0436颗粒物5.9418.564818.47290.09195.940.0919-5.8481生活污水废水量21621602162162160COD0.0864/0.00860.0864/0.008600.0864/0.00860.0864/0.00860.0864/0.00860SS0.0648/0.00220.0648/0.002200.0648/0.00220.0648/0.00220.0648/0.00220氨氮0.0076/0.00060.0076/0.000600.0076/0.00060.0076/0.00060.0076/0.00060TN0.0108/0.00220.0108/0.002200.0108/0.00220.0108/0.00220.0108/0.00220TP0.0011/0.00010.0011/0.000100.0011/0.00010.0011/0.00010.0011/0.00010固废生活垃圾02.252.250000一般工业固废016.628316.62830000危险废物01.63741.63740000说明:“/”分子为污水接管量,分母为污水排入外环境量。3、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由建设单位申请,经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批准下达,并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形式保证实施,总量在常熟市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平衡;本项目废气在企业内部平衡;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迁建机架、桶筒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