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新疆有限公司2026)
和田市京通大道151号京渝国际家居建材城1栋367铺
和田|和田
起拍价:29.42万
拍卖机构:和田市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和田市京通大道151号京渝国际家居建材城1栋3层367商铺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6)新3201执恢346号
权证号
无产证
标的所有人
新疆****有限公司
标的现状
规划用途
商铺
是否已腾空
否
租赁情况
租期到2026年12月底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和田市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无抵押、无预告、未预抵、无异议。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面积
89.16平方米
建筑结构
混合结构
土地用途
商铺
权利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金额
共计:294228.00元
税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欠缴费用
由买受人承担
【1】该标的物存在法院查封和抵押,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中,需要等待法院解封、变更房产登记信息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各自承担;
【2】本次拍卖包含此标的物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
【3】对买受人购房资格问题请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了解相关要求,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接纳房屋移交时室内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内部的毁损,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保证;
【5】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成交时物业、供热公司提供数据为准。
相关附件下载:
裁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