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污水处理厂招标采购公告(2026)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丰县首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公示

《江**羡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丰县荣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经论证研究,拟对丰县首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规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丰县首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000 t/d,本项目评价为1000t/d。项目为新建排污口,位于丰县首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西北侧惠河东岸,尾水经管道排至惠河。设置位置坐标为:东经116°25′23.524″,北纬34°51′44.017″,排污口类型为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项目服务范围为丰县首羡工业园区,西至范围为北至李堂煤矿、南至徐菏铁路、西至朱洼村西侧、东至工业八路,废水来源主要为服务范围内食品加工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废水及园区生活污水。
二、排放要求
丰县首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000 t/d,尾水排放规模为1000t/d,尾水各污染因子从严执行《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576-2023)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其中,COD≤40mg/L;BOD5≤10mg/L;SS≤10mg/L;NH3-N≤3(5)mg/L;TP≤0.3mg/L;TN≤10(12)mg/L;全盐量≤1000mg/L。
三、影响评价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地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减轻环境污染,促进地方减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公示时间与告知事项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告知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复议、听证。
联系电话:0516-80801298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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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污水处理厂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