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抵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 债权招标采购公告(2026)


宁波市镇海区古塘丽景房抵债权转让
抵押物:房产|本金:108.8万元
起拍价:41万
拍卖机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物属性

流转方式

转让

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

债权本金

1088074.77 元

债权总额

1088074.77 元

基准日

2026-04-24

标的物描述

资产情况表(债权转让)

项目名称
【平安产险】关于李*债权转让

担保方式
抵押

诉讼情况
已判决未执行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李XX、王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理赔款1065846.62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934086.02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2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以131760.59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2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被告李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保费5885.17元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对被告李XX、王XX名下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古塘丽景X号X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XX号]享有抵押权,有权在抵押登记范围内及最高债权数额3147000元范围内按照抵押顺序就上述第一、二项还款义务的范围内以前述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案件受理费14446元,减半收取计7223元,由被告李XX、王XX共同负担。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已预交除外)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执行案号/诉讼案号
(2026)浙0203民初3673号

债权金额
预计截止2026-04-23,该债权金额共计1,088,074.77元,其中:\r 理赔金额1,065,846.62元,逾期保险费5,885.17元,滞纳金16,342.98元,垫付费用0元。

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名称
李*

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其他
1、合同为公司统一版本,银行资料交割时间不定,若拍后放弃债权,保证金不退;2、不完全排除客户死亡、涉刑、抵押物被出售、租赁、占用、打通、抵押物被查封等以及可能导致抵押权丧失的情形,介意勿拍;3、我司仅将不高于1倍LPR的违约金债权转让给受让方,高出部分不属于受让方。

抵质押物
资产类型
住宅房产

所在地
镇海区蛟川街道古塘丽景**号***室

建筑面积
136.92平方米

资产使用现状
自住

抵押顺位
二押

其他

资产卖点

如对上述信息有任何异议,请来电告知平安产险工作人员。

抵/质押物情况

抵/质押物1

类目

房产

名称

【平安产险】关于李*债权转让

物业类型

住宅用房

小区名称

镇海区蛟川街道古塘丽景**号***室

建筑面积

136.92 平方米

抵/质押顺位

其他顺位

抵/质押人

李*

所在地

浙江宁波镇海

详细地址

镇海区蛟川街道古塘丽景**号***室

相关附件下载:
债权转让协议(产险).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抵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 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