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甬绍干线天然气管道西段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嵊州市、诸暨市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本项目新建天然气管道1条,管道起于新昌县儒岙镇的新昌分输站(甬绍干线东段新昌分输站围墙外2m),止于诸暨市大唐街道的诸暨压气站,线路总体呈东-西北方向,总长度约119.78km,管径1219mm,设计压力10MPa,采用单管敷设。项目沿线新建输气站场1座,即诸暨压气站(非压缩机部分,仅预留增压工程用地,与拟建川二线诸暨联络站、已建西二线诸暨分输站合建);新建线路截断阀室5座,即大阳阀室、上南庄阀室、大门阀室、许村阀室、牌轩下阀室(与拟建川二线51#阀室合建)。
建设单位在浙江政务网、项目沿线街道等,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施工期:土地开挖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和管道试压废水对河流水体的影响。做好线路比选,尽量避开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居住区等;施工完毕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的抑尘工作,遵免夜间噪声扰民;施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和施工固废。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和废水排放;场站设备和天然气放空噪声;非正常工况清管、检修、系统超压时有少量天然气排空,对当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事故状态下会有天然气泄漏,如遇明火可能会引起爆炸。定期巡检管道,及时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场站落实好隔声降噪措施,清管检修废渣、废滤芯、废蓄电池和含油废棉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9180219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绍兴市政务服务中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