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山东博文高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时间:2026-04-27 09: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山东博文高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审批意见(公示).pdf
威环临港审【2026】4-2
2026.4.27

审批意见:,威环临港审[2026]4-2你单位报送的《山东博文高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对该项目《报告表》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泰顺路20号,未依法报批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环罚(临港)〔2025〕14号),现对该项目补办环评手续。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6000m2,总建筑面积5219.5m2。投产后,年产塑料制品20万件(其中打气筒15万件,划桨板5万件)。项目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同意建设。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以下要求:1、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限值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3限值要求;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环评文件计算,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38t/a,需等量削减替代的VOCS总量为0.038t/a。本项目所需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总量可以从威海佳美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削减的总量指标中调剂。2、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项目要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以及隔声等措施。营运期企业要减轻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钢管下料及导角、冲孔产生的碎屑下脚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油墨桶、废稀释剂桶)、废含油墨抹布等危险废物,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企业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规范的危险废弃物专用贮存场所,采取防渗防漏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储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处置。三、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必须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落实建设内容和建设方案,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如发生与《报告表》不符或与本批复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重新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并报请原审批部门审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同时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公章)2026年4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制品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