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配套仓库及研发车间招标采购公告(2026)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清远市番亿聚氨酯有限公司建设生产配套仓库及研发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高审批环表[2026]23号
2026-04-22
清远市番亿聚氨酯有限公司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区B区B7地块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清城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3665506传真:0763-3665566
清高审批环表〔2026〕23号关于《清远市番亿聚氨酯有限公司建设生产配套仓库及研发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远市番亿聚氨酯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清远市番亿聚氨酯有限公司建设生产配套仓库及研发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清远市番亿聚氨酯有限公司位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区B区B7地块,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度33分54.832秒,东经113度6分14.829秒。本项目为扩建,不改变原有产品及产能,拟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新建1栋4层研发楼(地面上4层、地下1层)、2栋1层丙类仓库、1栋1层甲类仓库,新增建筑面积5019.04m2(其中地面建筑面积4552.41m2、地下建筑面积466.63m2),将现有质检室仪器设备迁至研发楼,新增无溶剂环保型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研发试验,建成后年研发试验无溶剂环保型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规模4.5吨,新增甲类化学品储存量333吨,新增丙类化学品储存量638.1吨。二、粤风环保(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报告表的技术评-1-估意见认为,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环境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介绍较清楚,环境保护目标较明确,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总体可行,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三、我局原则同意评估单位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在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运营期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报告表建议值。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2-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质检室用品清洗废水、试验车间废水(含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并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控制风险物质的最大暂存量,做好生产区、物料区和危废储存区的防渗防漏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五)本项目不安排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3-五、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范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6年4月22日抄送: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清远市立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6年4月22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配套仓库及研发车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