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对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区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关于对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区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区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项目名称: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区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安灌区和海坨乡姜家村境内。建设单位:大安市捺钵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励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人工湿地1处,占地面积约84.0万㎡;生态沟渠18条,长度共计116.88km。其中,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包括生态稳定塘面积9.2万㎡,生态砾石床面积1.2万㎡,表流湿地面积59.6万㎡,半自然湿地面积14.0万㎡;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包括修复总排干生态沟渠41.86km,支退水沟生态沟渠75.02km。项目利用拦截过滤、沉淀吸附、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等作用方式,有效降解大安灌区农田退水COD、氨氮以及总磷等污染物,有效削减排水干渠汇入查干湖的污染负荷,进一步提升入查干湖的水质。同时,本工程可有效促进区域恢复完整的植物种群与结构,改善水域生态系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6-5209890(审批办公室)。传真:0436-5209872。通讯地址:大安市玉泉路恒源B座12号楼。邮编:131300。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区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