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汉寿县东正街小学2026)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南星路东方美景B栋403室
汉寿|常德
起拍价:37.19万
拍卖机构:汉寿县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拍卖标的物尽调表

标的名称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南星路东方美景B栋403室

不动产权证号
湘(2021)汉寿县不动产权第0000368号

拍卖依据
(2026)湘0722执恢245号

标的物所有人
易**

尽调日期
2026年4月27日

整体状态
无钥匙

标的现状
参考价
人民币:肆拾陆万肆仟玖佰肆拾元整(¥464940元)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所属楼层
第4层(共6层,步梯房)

房屋用途
住宅

证载建筑面积
约154.98㎡

租赁情况
不详

水电情况
水、电、燃气是单独立户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有查封

抵押
有抵押

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房屋以现状为准。

标的物介绍

1、拍卖对象: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南星路东方美景B栋403室,证载建筑面积:154.98平方米,土地使用起止日期:至2069年6月13日.本标的物为混合结构,步梯房,一梯二户。坐落于南星路164号。周边毗邻教育:汉寿县东正街小学、汉寿帅孟奇中学等;医疗:龙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靠近昇红石化青阳路加油站,交通较便捷,商业繁华度一般。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相应主体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凭据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等在1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拍卖只包含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但不含房屋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设备设施等),图片或视频展示的物品不等同拍卖标的的内容。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知晓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3、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