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招标采购公告(2026)



坦洲镇合胜社区十五围小组70平方米土地出租竞投公告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1-N2442000C03892590G-20260425-001916-5

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市交易编号: 坦洲镇镇集资竞20260171
附件链接:  
8、出租物位置图,
9、出租物现状图  
13、合同样本
  

   中山市坦洲镇合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十五围经济社)定于 2026年5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对坦洲镇合胜社区十五围小组70.00平方米土地出租竞投公告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坦洲镇合胜社区十五围小组70.00平方米土地出租竞投公告

 
  (二) 资产标的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详细用途

十五围地亭旧码头边的空地-刘添桂68平方米
200021012015-01-0008
001
70.00平方米
0.00平方米
7.00元/平方米·月
十五围地亭旧码头边的空地
其他建设用地
商业

 
   (三)租赁/承发包年限:10年;    (四)拟合同起止时间:2026年5月16日 至 2036年5月15日;    (五)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否;    (六)免租期:无;    (七)交易底价:7.00元/平方米·月 最低加价幅度:0.50元/平方米·月;    (八)交易保证金(元): 3000.00 ;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元):中标价3个月租金额 ;    (十)租金递增情况:不递增 ;    (十一)租金收取周期:每月;    (十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    (十三)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四)项目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五)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十六)其他说明:(1)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 (2)租金发票税费由出租方负责。 (3)该资产交易用途按《坦洲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土地和物业负面清单》执行。 (4)详细合同条款以合同样本为准,竞投人须认真查阅,参与竞投交易,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交易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交易标的物现状。 ;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 。各竞投意向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系统到账信息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报名所在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集体资产竞投保证金对应物业子账户,并上传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纳入广东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投;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要求:1.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纳入广东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投;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要求:无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主体身份类别在系统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 → 报名成功,具体如下:   (1) 报名竞投前,竞投意向人需登录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竞投意向人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保证金子账号,竞投意向人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款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上传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显示不成功的,请及时拨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村(组)级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   (4)其他事项:   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5)交易保证金缴纳 :     ①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一份保证金只能对应一个交易项目。每个项目的保证金均需要一次性全额缴纳,一笔汇入,否则报名无效。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并缴纳对应项目的保证金。     ②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③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④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三、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参与竞投。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竞投结束后,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由镇街交易服务机构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发布,可通过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站或中山市内布放的“粤智助”终端查看。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须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确认并签署合同;如有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情况,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须在事项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同时按合同中费用缴交规定缴交相关费用。

 
五、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1.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 个工作日内本金及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竞得项目的,对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本金划拨至发标单位指定的中标保证金转押金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交易期间,保证金利息按开户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付。   3.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主账户的保证金,银行系统当天自行原路退回,原则上不迟于次日,由于不可抗力情况另作处理;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的,须在竞投项目结束后,错入的保证金及产生的利息由银行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4.对中标的竞投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按发标单位要求缴交押金、事后审核不符合投标要求等相关款项的,则视作放弃租用、受让或承包,竞投人已缴纳的保证金由发标单位作罚没处理,对交易标的发标单位有权另作处理。保证金产生的利息,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六、其他事项

 
  1.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注册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及竞投等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竞投人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2.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成功报名本项目的本人账户参与竞投。   3.竞投期间,若因平台异常导致正常竞投无法达到规定时长,且有竞投人提出异议的,报请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进行竞投。   4.所有竞投人请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并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若参加投标即认可标的物招标现况,竞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交易资产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标的物经营范围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中标者所须签订租赁/转让/承包合同作为该投标方案组成部分(附件),与该公开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标者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该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6. 业主方对披露的交易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权属、用途等相关信息)负责,竞投人在投标前,应自行了解、核对交易标的信息,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使用用途瑕疵等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七、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25305828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8676006966

 
八、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60-86651327

 
 
 
中山市坦洲镇合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十五围经济社)

 
 
 
2026年4月29日    

资产编号: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中山市坦洲镇合胜社区居民委员会小组承租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出租物1、位置:中山市坦洲镇2、土地状况:空地(土地上的建筑物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未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交地为准)。该资产交易用途按《坦洲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土地和物业负面清单》执行(附件)。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免租建设期。如有变动,以甲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计算起止时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租金计算第1-5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为元/平方米/月,乙方每月应向甲方缴交租金为元。第6-10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为元/平方米/月,乙方每月应向甲方缴交租金为元。(递增10%)。以上租金甲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给乙方,所需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只第1页共5页是出租土地,如税务部门需征收该土地上建筑物的房产税,税费由乙方负责。第四条:押金及租金交付方式1、在租赁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需缴交个月租金额元作为租赁押金。2、从计租日起,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按月把当月租金通过银行把租金汇入甲方账户(收款户名:中山市坦洲镇合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80020000000231711;开户银行:中山农商银行坦洲支行),甲方在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发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或拖欠租金,若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将按月5%收取滞纳金,若超过2个月未交的,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3、该租赁押金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没有违约、拖欠租金及甲方查清乙方没有欠水、电等费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合法收取的费用后,甲方可作全额退回押金(不计利息),反之甲方有权用该押金抵交所欠费用,若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外赔偿。第五条:专项约定1、乙方现已完全了解清楚用地的各方面情况,在租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如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财产安全等)、造成的损失等由乙方处理和负责,与甲方无关。2、乙方使用土地要办理合法的相关手续,并应取得相关证照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营和生产,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可视乙方违约,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3、用水用电、消防、排污、经营许可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只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不能办理,责任与甲方无关。4、乙方经营要做好环保设施(如隔音等)的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影响到周边而受到投诉造成无法经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5、合同到期、中途停租或违约,地上建筑物归生产小组所有。第六条:乙方责任及权利第2页共5页1、乙方应依时交纳租金,各项水电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缴付。2、租赁期内,乙方财物由乙方购买保险,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政策和法律,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要积极按国家政策缴交税金及其它合法收费。4、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特别做好消防安全,在租赁期内发生任何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和租金,如出现劳资纠纷乙方须及时处理,如出现因欠薪等情况,甲方有权通过变卖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作抵顶工人工资及所欠租金等。第七条:提前解约与续约1、乙方若提前退租,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方式征求甲方意见,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同。2、合同到期,乙方不论续租与否,必须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与甲方商洽相关租赁事宜。第八条: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1、若乙方没违反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除退还乙方押金外,应按照违约当年一年的租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当年一年的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另外,乙方所交押金归甲方所有,不作退还。(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的;(2)改变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3)未按规定办理齐全相关经营手续的;第九条:合同的解除1、因不归双方之事由,致租赁物的全部或一部分毁损、灭失,使租赁物无法达到本合同之目的时,本合同自动失效。2、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第3页共5页第十条:免责事由该租物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台风、地震、洪涝等)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二条:其它事项1、在租期内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但在签订本合同前后所签订的其他合同条款与本合同的约定有抵触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补充条文经签订后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法律依据。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坦洲镇合胜社区第4页共5页附件坦洲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土地和物业负面清单1.不得将租赁物用于违法违规经营,如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非法传销、生产销售违禁物品等活动。2.不得将租赁物用于易滋生“黄、赌、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3.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4.不得将租赁物从事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经营活动,像一些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5.不得将租赁土地上进行非法开采、挖掘等破坏土地资源和地形地貌的行为。-6.承租方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租赁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7.不得在租赁土地上进行乱搭乱建,如搭建田间窝棚等建筑。8.不得将土地用于不符合土地规划用途的项目,如将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鱼塘养殖、种植果树等破坏土地而形成违法图斑。9.不得将租赁物用于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用途,如大规模养殖产生的恶臭气体、噪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的畜禽养殖场,或者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厂等。10.不得将租赁物用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明文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