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 资产整体招标采购公告(2026)
南宁市“9811”和“0209”人防工程共2处资产整体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200(2)]
标的名称
南宁市“9811”和“0209”人防工程共2处资产整体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200(2)]
项目编码
DSCQ20261EF21425528
挂牌价格
4500000.0 (元/亩/年/个)
价格说明
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市9811人防工程(科园大厦)、0209人防工程(科创大厦)。“9811”人防工程建成于1998年,建筑面积为15666㎡,位于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25号,现名称为科园大厦,包括地面建筑大楼及地下工程,其中地上建筑9层(建筑面积为13503㎡),地下一层(面积为2163㎡)。目前地上建筑大部分经营场所已出租,出租面积为10447㎡,主要经营有办公场所、酒店经营、KTV、银行等,其余场地闲置。地下一层空间较小,目前仅作为楼栋办公车位。
“0209”人防工程建成时间为2002年,建筑面积为15280㎡,位于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25-1号,现名称为科创大厦,包括地面建筑大楼及地下工程,其中地上建筑9层(建筑面积为12980㎡),地下一层(面积为2300㎡)。目前地上建筑部分经营场所已出租,出租面积为6141㎡,主要经营有办公场所、酒店经营、银行等,其余场地闲置。地下一层空间较小,目前仅作为楼栋办公车位。
南宁城市运营集团拥有该批资产的经营权。标的按现状招租,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
租期(年)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9811”人防工程(科园大厦)
15666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5年12月8日止
4,500,000.00
500,000.00
“0209”人防工程(科创大厦)
15280
备注: 1、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具体范围以出租方指定为准。 2、出租用途:商业、办公场所使用,不得整体转租或抵押给第三方。承租方可根据地理位置,结合资产的使用功能,在确认可以办理相关有效经营活动证件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开展经营生产活动。承租方不得从事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法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权属证明、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经营活动。
3.承租方仅对租赁资产享有经营权。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损毁相关设施设备,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物(商铺、场地等)的建筑结构及原有状况,应将租赁物完好无损地移交出租方。移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本体、相关设施设备及经营相关资料、手续等全部事项。
4.当前两栋大厦由南宁城市运营集团负责运营管理。项目成交后,承租人须全面承接大厦运营相关的全部租赁协议及其他经营合作事项,并严格遵照原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项权利与义务。
5.承租方整体承租经营上述2栋大厦,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次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因本次招租及合同主体变更受到任何不利影响,且承租方应负责完成与所有次承租方的合同主体变更确认手续,取得次承租方对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书面同意。
6.南宁市“9811”和“0209”人防工程承租方应承诺,将不低于项目可租赁面积25%的经营区域用于自营项目,并自主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
7.承租方承租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安全责任、人防设施工程维护和保护责任、平战转换配合责任、合法合规经营责任等。
8.承租方应自行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工作,包括不限于防水修复、水电施工、墙面修补等。
9.承租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的,应将装修方案报招租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10.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水电、物业(如有)等费用。
11.逾期违约金:若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租金,自租金应付未付之日起,收取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未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核计,违约金计收至承租方实际足额支付全部未付租金之日止。承租方支付的款项按逾期违约金→欠缴租金→其他应付费用的顺序冲抵。
12.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标的资产使用权限等措施,直至承租方纠正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承租人将标的物对外招租的(包括但不限于整租、散租行为),须将签订的租赁合同报出租方备案。
14.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5.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电话:0771-2856762。
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支付方式:在租赁年度内,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按季度支付租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租赁年度第1季度的租金,其余季度的租金均应在每季度开始前支付。 2、租金递增方案:根据上述资产目前所处的位置及周边环境,结合资产所处区位、周边营商环境及同类型资产租赁市场行情,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产价值与承租人收益的双赢,年租金每三年递增率为10%(即第1-3租赁年度年租金均为成交价格,第4-6租赁年度年租金在第1-3租赁年度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7-9租赁年度年租金在第4-6租赁年度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10租赁年度年租金在第7-9租赁年度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3、如因政策调整、政府行为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形,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经营,则按月计取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并如数退还相应已交纳的租金(无息)。
二、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梁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9377187713
项目报名联系人
梁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583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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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防工程 资产整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