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铺 商业招标采购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七)

(2025)桂07执恢52号

本院定于2026年5月16日10:00至2026年7月15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户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55号蓝天丽都1号楼1单元55-(43-45)商铺
标的物详情: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55号蓝天丽都1号楼1单元55-(43-45)商铺【不动产权证号:钦房权证城区字第201311276号,建筑面积127.98㎡,套内面积122.762㎡】,规划用途:商业,商铺共二层。拍品所处位置交通便捷,毗邻大润发商超、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文峰院区。人流量大,商业价值高,拍品详情以现状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保证金:
变卖竞价时间:2026年5月16日10:00至2026年7月15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保证金、竞价增加幅度:
变卖保留价为381760元;
竞买保证金为76000元;
竞价增价幅度3200元。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的,必须先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两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品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品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
1.该商铺一层有出租,承租人承租一层,但根据承租人提供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从2025年5月12日至2028年5月12日;被执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从2013年9月9日至2032年9月7日。但上述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未经法律程序最终确认,本案不对上述租赁关系作出任何承诺和保障。详情请务必咨询拍辅人员。如竞拍成交,可能因租赁关系产生的 法律风险和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品按标的物现状进行变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3.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出具协助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不负责协助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等事项的变更,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因网络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变卖成交后,在办理变卖标的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交易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登记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但是不包括土地变性(集体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商品房用地、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商品房用地)部分的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产生的税金和费用,该税金和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果存在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自愿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4.交付完成后,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损毁、灭失等风险。买受人应当在法院指定日期前完成交付,逾期未完成的,买受人应负担可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能实地看样的不建议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变卖竞价前,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司法变卖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拍成交后十天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桂07执恢52号-广西钦州市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向阳支行,银行账号955883211500013811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sf.taobao.com/,户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变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变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后续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变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再参与竞拍。
十三、本拍品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前,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十四、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费,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拍品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拍品详情。
本院辅拍机构为广西物资变卖有限责任公司,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咨询电话:19378988904(吴经理),联系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东风路50号。
法院监督电话:0777-3687178
咨询电话:19378988904(吴经理)
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 商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